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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陽修為何被外甥女告上公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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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吳鉤的鉤沉

    確切地說,並不是外甥女將歐陽修告上公堂,而是這名外甥女阿張因為與他人通姦,被丈夫檢控,在庭審的時候,她攀供出歐陽修。

    說她是歐陽修的外甥女,其實只是宗法與輩份上意義這麼說,因為歐陽修與張氏,實無血緣。原來,歐陽修有個妹妹(且叫她歐陽氏),嫁與襄城張龜正作續絃。張龜正與前妻生育有一女,即阿張。不幸的是,歐陽氏嫁入張家不久,張龜正便去世了,歐陽氏孤苦無依,只好帶著時方七歲的小阿張回到孃家。

    阿張長大成人,歐陽修便給她張羅了一門親事,嫁與族兄之子歐陽晟為妻。歐陽晟是虔州司戶(主管民政的市長助理)。宋仁宗慶曆五年(1045),歐陽晟任滿,帶了妻子阿張、僕人陳諫回京述職,誰知回京後,阿張與陳諫私通,被丈夫發覺。

    戴了綠帽子的歐陽晟,將阿張與陳諫告到開封府右軍巡院(開封府法院)。審訊的時候,阿張突然供稱,以前跟歐陽修也有過不正當關係。並“引公未嫁時事,詞多醜鄙”,那些醜鄙的言詞,大概便包括寫了一首《望江南》。

    阿張為什麼供出這段隱情?史料有兩個說法,一說“張懼罪,且圖自解免”,阿張是為了給自己脫罪,才故意把歐陽修扯進來。一說阿張受了權開封知府事(開封府代理市長)楊日嚴的教唆,因為楊日嚴之前擔任益州太守時,歐陽修曾經彈劾他“貪恣”,楊日嚴懷恨在心,抓住阿張被訴通姦的機會,指使獄吏教唆阿張將歐陽修拖下水。

    總而言之,歐陽修躺著中槍了。法官在審案時,又發現歐陽修涉嫌挪用阿張的財產。原來,阿張父親張龜正去世後,給女兒留了一筆財產,作為阿張未來的嫁妝。由於阿張年紀尚幼,這筆遺產便由繼母歐陽氏代為保管。

    歐陽氏帶著小阿張回孃家居住之後,歐陽修挪用了名義上歸阿張所有的財產,購置了田產,田契上所立名字,卻是他的妹妹歐陽氏。這筆陳年舊賬,因為阿張被訴通姦一案,給翻了出來。

    案子審到最後,法院沒有深究歐陽修與阿張到底有沒有私情,因為阿張的供狀過於駭人聽聞,且缺乏證據,不足採信。但歐陽修用阿張奩產買田、卻立歐陽氏戶口,涉嫌侵佔孤兒財產,這個責任不能不追究。於是慶曆五年八月,歐陽修“坐用張氏奩中物買田立歐氏券”,被貶至滁州任太守。

  • 2 # 錦城云溪客

    中國古代歷來有民不告官的說法,民告官等同於子告父母,是大逆不道的不孝行為。作為歐陽修的偽外甥女告歐陽修,本身就不合邏輯。

    首先這個外甥女為歐陽修妹妹已死老公前妻的女兒,張氏家族已無人,歐陽氏不得不帶名義上的女兒回歐陽家年滿15歲才嫁給了族侄歐陽晟。從這一點推斷,歐陽修是其唯一的依靠。

    父亡跟隨繼母寄居長大,在封建社會,這樣的女子絕不是世家大族的良配,正常情況下只能配寒門小戶做正妻,而這女子卻仍婚配到歐陽家,從門當戶對的角度說,是高攀了。但按照歷史學家的推測,歐陽晟也許有性功能障礙,如果確有,那麼這段看上去高攀的婚姻看上去就是匹配的,如果歐陽晟沒有任何問題,這樣的匹配不太符合當時的婚配習俗。

    要麼此女婚前與歐陽晟有了首尾而成親,要麼此女為心機女博得了長輩莫大的好感為其找一條最安全的婚姻之路,如果真有婚前通姦的行為,歐陽修應該此女遠嫁。

    接著這位美豔的張氏在婚後與家個僕私通,被人發現送到了開封官府。

    如果歐陽晟真的有問題,張氏被發現後,應該不會被大張旗鼓的送往官府,畢竟如果張氏道出實情,對歐陽晟是非常難堪的事,因此傾向於歐陽晟沒有任何身體問題。

    那麼歐陽晟為什麼要把一個家族醜聞鬧得人人皆知呢,張氏還受自己的族叔的庇護?只能說明一點,張氏被歐陽晟深深厭惡,以至於藉此要達到休妻的目的。或許張氏通姦是被陷害,畢竟古代階級分明,有點品味的女主都不會選擇僕人。

    張氏從小寄居歐陽修家,雖有繼母關照,但畢竟沒有血清,這種環境長大的女子,不可能沒有任何心機,可能還是小白花似的心機女。歐陽晟不可能公開對抗自己的族叔,或許張氏是在其不得已情況下被迫娶的,而終於忍無可忍,最終採取這種決絕的手段來休妻吧。

    張氏能從繼女的角色,混到大族人家的正妻,絕對不是吃素的角色,她應該很聰慧,明白如何才能給自己爭取最大的利益,同時也是一隻白眼狼。

    一個被丈夫拋棄,長輩拒絕營救的女子在絕望時,會做出什麼選擇呢?

    歐陽大叔的政敵拋過的橄欖枝就是救命稻草,有機會活為什麼要死呢?況且心中還有那麼多不甘,或許在張氏心中促成這樁婚姻的歐陽修才是自己最恨的人,所有不幸福的源泉來自歐陽家。

    所以張氏選擇上告歐陽修。

  • 3 # 依楓的微博

    這個話題其實是古代官場現形記的一個縮影,歐陽修有一個妹妹,我們就叫她歐陽氏吧。他的妹妹嫁了一個丈夫,叫張龜正,就是他妹夫了。這是十年前的事情,十年前歐陽修的妹妹嫁給張龜正之後,後來張龜正就去世了。張龜正原來還有個前妻生了一個女兒,我們就叫她張氏。張龜正去世以後丟下的就是歐陽修的妹妹,以及他跟前妻生的那個小女孩。那時候那女孩才七歲,歐陽修的妹妹無依無靠,怎麼辦呢?歐陽修就把他的妹妹以及這個從法律關係上來講應該算是他外甥女的張氏,七歲的小女孩,一塊兒接到自己家裡來,一起生活。

    光陰荏苒啊,這個小女孩就長大了,長大了之後,歐陽修做主就把她嫁給了自己的一個遠房的侄子叫歐陽晟。這本來不是挺好的嗎?我們覺得歐陽修照顧自己的妹妹,還照顧自己所謂的外甥女,法律上的外甥女,而且還負責她的終身大事,把她嫁出去。可是你說這個事情它就誰也料不到,歐陽修他就是再做一千個夢他都夢不到後邊發生的事情。歐陽晟有一個僕人,這個僕人長得是青春年少、風流俊俏,這個小女孩長大的這位張氏也是美貌多情,這一來二去呢,這個張氏就跟他這個僕人之間就發生了關係。如果我們從法律上來講就是有通姦的關係。這位歐陽晟就發覺了,那歐陽晟就送官,送到哪個官呢,就送到了開封府來審理這個案子。大家注意,講到這的時候你覺得這個事跟歐陽修有關係嗎?沒關係啊,這半天歐陽修的名字還沒出來呢。當時的開封府知府楊日嚴一看到這案子特別興奮,為什麼特別興奮啊,楊日嚴原來在益州,就是現在的成都,做市長的時候,因為貪汙,歐陽修彈劾過他。他一接到這個案子一看,這跟歐陽修有關係,很興奮,下令嚴加拷問,一定要問出點什麼來。你想啊,這個張氏她就是一個很普通的家庭婦女,她哪兒見過什麼世面呀,要不是因為被抓起來了,她這輩子可能都不會到開封府來,她哪兒見過這種陣勢啊。嚴刑拷問之後,這位張氏慌慌張張,非常地驚懼,可能自己都不知道說了些什麼,言談之間就說到了她還沒有出嫁之前,在歐陽修的家裡邊和歐陽修之間有一些模模糊糊的事情,說了很多很難聽的汙穢的話,這楊日嚴如獲至寶,做夢都沒想到能問出這個來,他就想以歐陽修與這個張氏通姦並且企圖霸佔張氏的財產為名,向朝廷提出訴訟。

    可是當時的審理,具體審理這個案件的官員不這麼認為,覺得這個事退一萬步講即便是這個張氏跟歐陽修有這種不乾不淨的關係,也與本案無關,因為我這案子首先審的不是這個。這個主審的法官他認為:第一,現在突然冒出來一個張氏與歐陽修之間有不乾不淨的關係這層意思,與本案無關。本案主審的是張氏與那位僕人之間的姦情。第二,張氏一介女流,在嚴厲的拷問之下,神情慌張、語不成句,腦子都不清楚,她說的話不可以作為證據。所以決定依然以單純的張氏跟這僕人之間有姦情來起訴。

    以這種不明不白的通姦罪來打擊歐陽修,恐怕是歐陽修的政治對手最希望看到的情形,而此時執政的宰相賈昌朝和陳執中又火上澆油,直接導致案件更加複雜,那麼這兩位宰相為什麼要這樣做,他們採取的招數又是什麼呢?

    這個案子弄大了,驚動了當時的宰相賈昌朝和陳執中,這兩個人也特別興奮,你知道他們為什麼興奮啊?因為這倆宰相在政治上他們的立場都是比較保守的。歐陽修在范仲淹主持的慶曆新政的時候大力地抨擊過他們,他們早就想報復歐陽修了,一聽說這個案子非常高興,決心把這案子要好好地審一審,怎麼審呢?他委託了當時的一位官員擔任主審官,這個官員很狠毒,他就找到了歐陽修原來寫的一首詞作為一個罪證,這首詞是怎麼寫的呢?

    【望江南】:

      江南柳,葉小未成蔭。人為絲輕那忍折,鶯嫌枝嫩不勝吟,留著待春深。

      十四五,閒抱琵琶尋。階上簸錢階下走,恁時相見早留心。何況到如今。

     這寫了一個什麼呀,這其實就寫了在初春時節一個少女的情狀,它大意是說什麼呢?春天到了,柳枝還特別地嫩,人們都不忍心去攀折這個柳枝,連那個鳥兒都不忍心停在柳枝上去歌唱,因為什麼呢,因為它實在是太嫩了、太弱了,要想在枝頭歌唱,還是等春光更濃一些吧,等這柳枝更結實一點。這時候一個十四五歲的少女,一會兒彈彈琵琶,一會兒做做遊戲,一會兒在院子裡邊走來走去,非常地悠閒,同時這個少女也特別地清純。歐陽修寫這個詞,他的本意是說,在初春時節一個少女在他的心裡留下了如此美好的印象,這個少女就好比剛剛發芽的這柳枝一樣,他沒有別的意思。這個主審的官員就說,這個張氏七歲到的你們家,正好就跟這詞裡寫的那玩耍的遊戲的那個年齡相符合,你寫的就是她,你到現在都惦記著她,這個詞就是一個明證。

    你想這事鬧到這個程度,宰相介入了,而且宰相親自地指派相關的官員來審,而且驚動了宋仁宗,宋仁宗勃然大怒。你想啊,歐陽修當時雖然很年輕,年齡不大,但是在朝野上下也是著有聲名了。一定要把這個事情查清楚,那麼具體怎麼查,還是宰相去辦吧。好,這回我跟你講,宰相選人可有講究,宰相選了兩個人,一個人叫蘇安世,這太常博士,由他來審。另外專門委派了一位宦官叫王昭明,來監督他審。你知道為什麼叫這王昭明嗎?這都是有用意的,這就準備害歐陽修呢。當初歐陽修去河北做官的時候,朝廷要派王昭明與他隨行,歐陽修說沒這個先例,我不願意跟一個宦官同行,有損我的聲譽。朝廷就沒有再堅持。宰相現在派王昭明來監督審這案子,實際上就想利用他和歐陽修之間的這個矛盾。他們就是聯合起來,你發現沒有,我講到這兒的時候就要做一個很大的套子,給你勒到脖子上,拉得緊緊的,只等最後的致命一擊,你就嚥氣了,這案子就成了死案子了。可他做夢都沒想到,這王昭明雖則是個宦官,原來跟歐陽修也有點不痛快,可是這人是一個非常耿直公正的人,他一看這個案子,心裡就很明白了。蘇安世就跟他商量,因為蘇安世跟他心裡都很清楚,宰相為什麼派他們倆來。宰相想要最後把這案子判成什麼樣,那很清楚。蘇安世就跟他商量說怎麼辦,要不然隨便弄一套檔案,就把這案子按照宰相的意圖就辦了,這不就算了嗎?挺好。跟他商量,王昭明說皇上派我來監督判案,可要秉公斷案,彰顯正義,你怎麼能隨便羅織罪名呢?不行。他又接著說,我在皇帝的身邊經常隨侍,皇上三天兩頭地誇歐陽修怎麼能幹,怎麼有才華,現在你這麼說,不就是想跟著宰相的意思走嗎?好,你要是現在根據宰相的意圖把歐陽修定了罪,回頭等這案子要翻過來,哪一天要是給平反了,要昭雪了,我告訴你,我王昭明吃罪不起,我擔不起這責任。蘇安世雖然有點苟且,但這人還算有點良心,他想了想覺得此事幹系重大,不敢輕易地按照宰相的意圖就定了歐陽修跟張氏之間有通姦之情。最後怎麼辦呢?最後就說,抓住一條罪證,說歐陽修用張氏的錢購買了田產,卻把它歸到了歐陽氏的門下,就是你這兒有問題,你這麼做就有點侵吞別人財產的意思,以這個罪名起訴。

    宰相賈昌朝等人以欲加之罪何患無辭的伎倆,羅織出歐陽修侵佔財產這種莫須有的罪名,而宋仁宗迫於宰相等人的壓力,做出了罷黜歐陽修原有官職,將其貶為滁州知州的最終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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