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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具區耳柄25278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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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酒騎風
以前有句話:不動筆墨不讀書。不過現在社會上有一大怪,買書不讀供起來。其實,愛讀書的人並不是不忍圈點的守書奴。現在經常看到有的人書房裡的書琳琅滿目,而且都是精裝,書房裝飾高階大氣上檔次,讓人歎為觀止。這種人可能是愛書之人,但是也不乏有人附庸風雅,書房裡的書根本翻都沒翻過,買書只不過是收藏或者是擺設,這種人根本不是愛讀書的人,可以稱為守書奴。
個人感覺,真正愛讀書的人當然會買書,也會愛惜自己的書,小心翻閱,有的還會用書封包起來。但是愛讀書,並不是說就成了守書奴,守書奴只是把書供起來,不忍翻,更不忍畫,買書就是為了把它放在架子上,這可不是愛都書的人。
真正愛讀書的人會經常翻閱,特別喜歡的書會來來回回反覆翻閱,反覆讀,也會把自己的想法隨手記下來。這樣做,即使很愛惜書,即使讀書時十分仔細小心,也難免對書造成損壞。當然喜歡的書或者經常翻閱的書可以多買幾本備用。但是如果說喜歡讀書的人不忍心在書上做些記錄,個人覺得不太可能。
書的價值就在於閱讀,在於學習,記錄精彩語句,讀到高興處或者有靈感時就抒發自己的想法,或者是與作者的共鳴,或者是有異議,這才是讀書的樂趣。
如果你看到有人滿屋子書,裡面幾乎全是新的,沒有翻閱的跡象,那麼這位可能是收藏家,或者是專門買來裝點屋子的,根本不是買來讀的。既然買了一屋子書,又不讀,不翻閱,不做筆記,又怎麼能說是愛讀書。
所以,在書中圈圈點點並非是不愛惜書,相反,這本書在你那兒發揮了作用。翻多了,你可能將書爛熟於心。這可比把書供起來划算多了。有些人的書擺在書櫃裡,有些人的書已經存在腦海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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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取個名字難
我就比較喜歡看書 但是我不會往書上做筆記 課本除外吧 我的書一般都儲存的比較好 和新的一樣 做讀書筆記一般都是摘抄到一個筆記本上 一般我都使用書籤 而不是折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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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超級想飛的螞蟻
我喜歡讀書也喜歡在書的旁邊做批註、劃重點、劃要點和重要的句子或者段落,目的是為了再次閱讀時能夠迅速找出需要的段落或句子。旁註一些自己的隨想,是為了再次翻閱的時候可以回想自己當初閱讀時的一些情景和想法也是非常有意思一種體驗。書為人所用的,就應該把它用實處,也不枉它存在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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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鍋巴6002
之前買的書從來都是乾乾淨淨,因為當自己讀書讀到盡興的時候,遇到不懂的就圈起來去百度會影響興致。現在覺得看到書上乾乾淨淨的就如同沒看過一樣。遇到好的句子就畫一筆,遇到不懂的知識就圈起來,這個章節讀完了再一起去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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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有回聲的樹洞
真正愛讀書的人,對待自己的書定然是“愛護”有加的,但是,愛護不等於“供養”。
供養是什麼概念?你會把什麼東西供養起來? 我們會說家裡供著一尊佛,或者一些貴重有意義的東西並且將它束之高閣,不輕易分享等等。
關於書。讀書讀的不僅僅是書本身,而是書與自己的交流,甚至是自己與作者思考的碰撞,重要的是自己在透過“書”這個載體與作者“對話”之後,自己本身有了對於書之外的世界有了新的思考和感悟。
所以,愛讀書之人,不會把書看做一種被供著的東西,既然你是從市場上購買,便有上千、上萬冊同樣的書籍,而你的書之所以與眾不同讓你珍愛的原因,不就是書有你自己的所思,所想嗎?有你自己感情的投入嗎?
現在還記得,小時候每當新學期伊始,新書發下來那種對於新書所懷有的欣喜感。
我想愛書也要有這種感覺,但是愛書是需要你的在你的書旁邊有所批註的。當批註的時候會有一種小心翼翼的感覺,生怕有一個錯別字,就算劃線也會選擇用波浪線代替直線,因為害怕直線容易劃偏~ 就像一個孩子得到了心愛的禮物,這種對書的態度才是愛讀,愛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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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壹點伍億上書房
個人認為,不捨得在書上寫字的人,那本書一定很珍貴(如簽名書,具有收藏意義的書等等)
但是書籍買來不就是讀的嗎?有的好書會讓人忍不住一讀再讀,意猶未盡,或是激動萬分恨不得立馬推薦給所有人。伏爾泰說:“當我們第一遍讀一本好書的時候,我們彷彿覺得找到了一個朋友;當我們再一次讀這本書的時候,彷彿又和老朋友重逢。”那麼好朋友與你對話的過程中,你難道沒有想和他暢談的慾望嗎?
看到好詞好句就想勾畫,遇到贊同之處就想拍手叫好,分歧之處就想據理力爭,言論不當就想搖頭嘆息。這些衝動都是可以理解的。
所以,我真正喜歡的書一般會做到以下6點:1、包書皮。特別愛惜的書會用古老的方式包上書皮。2、會蓋印章。代表這是自己收藏的書。私人所有。3、不外借。我對自己喜愛的書,就是不願意借給別人看,哪怕可以買一本送人,也不願意把自己喜歡的書借給別人,怕別人不愛惜,借丟了等等。
4、看書時喜歡做旁批,劃線,標記重點。貼即時貼記錄感悟。畫思維導圖。5、不折角。可充作書籤的東西有很多,比方新衣服的吊牌,廢棄的繩等等。
6、隨時放包裡一本喜歡的書,沒事就翻閱。以上圖片全部真實,個人所有,請勿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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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大兜兜14653458
我讀書是作批註的,不動筆不讀書,不過我做批註是一筆一劃的,可不是鬼畫一通,用的是鉛筆就是錯了也好擦去。通讀過的小說每部最後基本都有一篇讀書筆記。詩詞,經史都會有批註讀到妙處非要寫點什麼才好,這才能激起和作者的共鳴,對於特別寶貴的線裝古籍,我會寫成紙條夾在其中,隨想隨感隨寫隨記,我覺得這才是讀書,才有收穫。光買書也不讀徒為壯觀有什麼意思,裝門臉兒,充文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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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南梔不喜
我不會做旁批,因為我覺得這會影響我以後讀這本書時的理解和感受,畢竟我希望每讀一次都能有一次的理解。如果有什麼心得體會我更願意記在筆記本上,平時可以翻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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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獨自前行204948681
謝謝邀請!我認為,每個人會有不同的習慣,不能簡單的說,哪一種是真正愛讀書或不是真正愛讀書。愛讀書之人一定是能“沉浸”進入書中“意境”,去感受,去與人物或與作者對話的。對書中精彩之處也必定會產生強烈共鳴,往往會在文字下面畫線等,但出於再次閱讀的需要,一般不會在書上留下文字。即使要寫讀後感,也會單拿一個本子,記下該處心得,位置等。不過,我倒是認為,讀書是為了提高自己,只要吸收了書中的“營養”,怎麼讀就不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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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千千千里馬
書是用來讀的,不是擺設。我讀過的書大部分都有筆記,手批,這些讀書心得感受你再次翻閱時會感到非常寶貴,有時,你會發現原來我會這麼棒!
讀書是一種分享。你可以分享作家的智慧,同時也可以分享與作家對話的幸福。
我讀書,總覺得自己身在其中的感覺,好像我能夠與今人古人對話,這是獨特的感受,應該珍惜。
當然,有人會覺得作家是作家,我距離他們很遠,這是不對的。讀書是一種打破時空只有你我的境界,如果分出你我,那說明你沒有進入書的世界之中。
例如,我研究杜甫就覺得杜甫就在我的身邊。讀杜甫傳記我也在書上做了不少筆記,而且,這些筆記也是最有靈感的。感覺這是在與現代學者在做對話。所以,我非常容易讀懂他們,也非常習慣於隨手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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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遠方7018803068
真正愛讀書的人,會怎樣對待自己的書?我不知道。我個人是會在書上做旁批或圈點,以便從中吸取營養和精華。
每一次捧讀都是一次心靈的旅行。讀書可以最佳化人性,使人生充盈,修養提升,讀書可以使我們的精神跨越貧窮,目光超越時空,讀書可以使我們擺脫無知,變得睿智,讀書可以充分的體現生命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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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冬日暖陽124086398
真正愛讀書的人會怎樣對待自己的書?說起愛讀書,我們就應該說愛讀書,必須是愛讀書、會讀書、讀懂書。
讀書要知其意,讀書要取其精。有人說:看戲流眼淚,是替故人擔憂。其實不然,看戲流眼淚,那才叫看戲,那才叫入戲。讀書也是如此。讀書在不同的時代有不同的讀法,有不同的理解,有不同的感受;讀書在不同的年齡段,有不同的認識,有不同的體會,有不同的鑑別。
人在年輕時,愛讀書,表現的不僅是喜歡讀書,而是如痴如醉,我在青年時代,讀起書來是通宵達旦,心裡被書中人物、書中的情節深深的所吸引,巴不得一口氣能將書讀完,而且還喜歡對一些重要的情節和人物對白進行重複讀、反覆讀。基於年輕時期的超強記憶,目的是希望看完書後能在同學之間、同事之間把書中的故事原原本本的分享給大家。
而到了中年時期,讀書就開始注重作者寫書的意圖與緣由,時代潮流與背景,時常把書中的人物與現實中的人物作比較,人物性格的形成,處事方式方法的形成其根源在哪裡。為什麼?帶著自己的觀點讀,帶著自己的意識讀,帶著社會環境讀。讀完書,喜歡用自己的觀點去評判書的意義與作用,去評判書的可讀性。
隨著年齡的增長,讀書是越來越挑剔,不是正版的書不讀,不是正面的書也不讀,不是正規出版社的書更不願意讀。而且讀書旨在欣賞,旨在總結。尤其是人語類書籍,欣賞某人知識的淵博,欣賞某人處世的老練,欣賞某人為人的圓滑等等等等。
在愛讀書之時,如何對待書的本身呢?一般來講,對自己收藏的書籍,肯定是要圈記的,對那些特別精妙的詞語、段略或是詩詞歌賦等肯定是加備註的,有時還批註一些自己的看法和感想。而對借來的書,是不會在書裡面塗畫的,畢竟是別人的東西,不僅不會塗畫,而且非常的珍惜和愛惜書籍。
回憶自己讀書的過程,年輕時喜歡小說、言情,中年時期更偏重於古典與紀實,目前又喜愛讀人物類書籍,特別是近代與現代人物書籍。我們愛讀書,旨在學習,旨在提高,旨在豐富,旨在欣賞。因為書的種類不同,我們就要根據不同書,採取不同的讀書方式,繼而才能達到愛讀書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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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小黑豆
我覺得無所謂!讀的時候,可以在自己書上寫寫畫畫,或者加點旁邊和問題。
但是,拒絕別人拿著我的書,在我的書上寫寫畫畫。
書屬於自己一件物件,隨意翻看,隨意寫畫。這也是讀書的樂趣。但是如果別人拿著我的書指點我寫畫的內容,或者也去寫在我寫的旁邊,會覺得很討厭!知識是可以分享的,但是沒經過我同意動我的東西就不對。如同不敲門自己撬開門之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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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陳章魚
可能是因為小的時候上學的緣故,我們都會養成一種習慣,就是對書有一種天然的尊敬,那個時候對於特本要包書皮兒,要非常的愛護,甚至於看書之前還要先洗手,不能讓它沾上太多的油汙。
所以我一直養成了一個觀念,就是覺得書必須要特別的整潔,上面不能亂寫亂畫,也不能折角。
但是後來我發現,這樣的一種方式,其實並不是對書最尊敬的方式。在現代這樣的社會,書其實是很便宜的,一本書大概就只是一個麥當勞漢堡的價格,如果我們真的想要去收藏,那麼我們完全可以多買一本。
與此相對,我們的注意力,我們的時間,我們的大腦的集中度,在這樣一個紛亂的社會當中,反而是變得越來越寶貴。所以現在,我在讀書的時候,我不太會在意對書的一些「破壞」,我會在上邊折角,我會在上邊劃線,我也會在空白處記錄下我的想法。
因為這些才是更寶貴的,稍縱即逝的,我們思想當中更重要的東西。
而記錄下來我們的思路,讓我們能夠連貫的思考,真正把書更好的理解,可能才是對於這本書對於它的作者最大的尊敬。
著名的作家李敖先生,家中藏書萬卷,在他做學問的時候,他往往就是用一種非常破壞性的方式。他會把書中的文字用剪刀剪下來,做成剪報,以這樣的方式積累了巨大的資料庫。所以不論是他在寫雜文,寫評論,還是在寫小說,寫歷史專著的時候,都可以旁徵博引,對於很多的典故信手拈來。
所以這就值得我們思考,那麼到底誰才是更厲害的讀書人呢?誰才是對於這本書更尊敬的人呢?
我覺得可能像李敖先生這樣的方式,才是更值得我們現代人學習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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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夢歸秦淮
我是一個愛書且喜歡讀書的人,大部分打發時光不是用來買買買和到處逛,而是用讀書和學習來提升自己,投資未來。
看到題主這個題目的時候,我突然想起在我小時候,媽媽帶我去公園,其他的小朋友都嚷嚷著買好吃的,而我偏偏看中了地攤上的那本《唐詩三百首》。從那時候一直到高中畢業,都是非常珍愛書,每本書都要包書皮,也捨不得在書上亂寫亂畫,就連劃線都要用尺子劃線,每本書讀過之後都儲存得平平整整的。也捨不得摺頁,需要用做標記的時候,我通常寫上一張紙條,在上面寫上需要標記的內容,然後夾在書裡。
從那以後,我每年的閱讀量在100—200本之間,讀了一年多以後,我開始意識到,書的真正價值就是傳播能夠洗刷你認知的思想,讀一本好書,猶如和一個高人在隔空對話。後來接觸到拆書幫的RIA便籤法和“蔥鮪火鍋讀書法”,我養成了一個習慣,不動筆不讀書。
在讀書之前,通常都會準備便籤紙、熒光筆和一支用於記錄的中性筆。第一遍讀書的時候,把認為對自己有用的地方摺頁、貼便籤,做標記,用“劃線+寫感悟”的方法來讀書。這個習慣一直沿用至今,真正愛書的人,不是要把書儲存的乾乾淨淨束之高閣,而是充分利用發揮書的價值,和作者交流思想感悟,把透過讀書讀到的知識轉化為能力和行動,這才是對書和作者最大的尊重。
在讀書時,我們首先要學會把厚重的書讀薄,再學會把書讀厚,讀書過程中,在重點的內容的頁碼摺頁,做標記,寫感悟,甚至撕下來重新彙編成冊都可以。
買書束之高閣只能是擺設,讀書不走心乾乾淨淨空浪費時間,唯有把書當成工具,當做投資未來,讓自己在未來增值的事業,才能長久地堅持下去。“書中自有黃金屋,書中自有顏如玉”,這是在用好書,將書的價值發揮到最大的情況下,塗塗畫畫寫寫才是對書最大的尊重。
乾貨 | 思考 |技能 | 2018年,一起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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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胡門胡言
小時候總是被教育讀書多麼多麼重要。於是對書籍產生了一種敬畏心理,不敢在上面動筆墨,甚至折起來都覺得不妥。
這種情況一直持續到大學畢業。
最近這兩年讀書多了,也翻閱了一些有關閱讀方面的書籍,比如《實用性閱讀指南》《高效能閱讀》等等,才發現書籍最終是用起來,不是用來供著。
況且人的記憶力多數人從二十幾歲便開始記憶衰退。
學術界比較公認的研究結果是2001年 Denise C. Park 發表在《Psychology and Aging》上的「Models of visuospatial and verbal memory across the adult life span」。這個研究對345名20-90歲的之間的成年人進行研究,發現人們從20歲開始,記憶就出現了連續而有規律的衰退。工作記憶,短期記憶,長期記憶,資訊處理的速度等幾乎線性下降。
那我們為什麼會遺忘呢?
If we remembered everything, we should on most occasions be as ill off as if we remembered nothing.
——James (1890)
如果我們記得每一件事,那麼大量的記憶,無用的甚至錯誤的記憶就會充斥我們的大腦,影響我們學習新東西,影響我們判斷決策,一次慘痛的記憶可能就能打垮我們。
所以遺忘必不可少,生物進化出這個功能,必然有它的好處。
1885年,德國的艾賓浩斯畫出了一個著名的曲線——“艾賓浩斯遺忘曲線”,有人稱起為“艾賓浩斯記憶曲線”,事實上他研究的是人類大腦對新事物的遺忘規律。
試驗表明遺忘在學習之後立刻開始,遺忘的程序先快後慢,20分鐘後記憶量是58.2%,1h後44.2%,一天之後就只剩下原來的33.7%。一個知識遺忘了這麼多,已經算不得知識,比如一個公式,忘了一半還怎麼用。
艾賓浩斯的實驗向我們充分證實了,遺忘是人的天性,而記和忘是一對冤家。對以前的知識能夠回憶起來,就是記住了,如果回憶不起來或回憶錯了,就是遺忘。記住是對記憶的提取。
記左邊是言,右邊是己,用自己的話說出來或是複述原話都是記,憶左為豎心,右為甲乙丙丁的乙,乙為第二,意為用心用心再用心。
而對抗遺忘,留存知識最好的方式是記錄心得,並講出來,以教為學。
很多名人都會在書上筆記記錄,甚至拆書。比如李敖。
知識在哪裡不重要,重要的是知識是什麼,怎麼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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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晶姐札記
這個還是因人而異,如果以是否在書上做批註這個標準,來衡量一個人是否真正愛讀書,難免有點片面。
有的人習慣一邊讀一邊在旁邊做批註,這樣日後查閱起來比較方便。我們都知道艾賓浩斯遺忘曲線規律,靈感是轉瞬即逝的,看書的時候難免有讓你共情的地方,如果此時不把你的感受記錄下來的話,日後很難回想起來是在書中的哪句話哪個段落。
《如何有效閱讀一本書:超實用筆記讀書法》的作者奧野宣之就提倡透過一元化筆記法來建構自己的知識體系,把讀書相關的資訊都摘錄到筆記本里,形成摘抄和評論並行的“蔥鮪火鍋式”的讀書筆記,他甚至會放上報紙和雜誌的剪報,書的腰封等等,所以正如下圖所示,他做完記錄的筆記本厚度遠比之前要厚重的多。
相比在書上做批註的做法,把書中有用的內容剪下來貼在本上,無疑對書是一種極大的破壞,但是這種做法倒是省去了大量的摘抄時間。在書上做批註其實就是“蔥鮪火鍋式”讀書筆記的應用,只是直接記錄自己的感想,不用摘抄原文了。不過這樣的話這本書你就沒法借給其他人了,只能是你自己閱讀了,別人就沒有心情再讀下去了。
就我個人而言,我一般都是儘量保證書的整潔,第一遍看的時候,覺得有觸動的地方貼上便籤,把感受寫在小紙條夾在那頁書裡。等第二遍翻閱的時候再適當精簡,把覺得不錯的、有價值的內容摘抄到筆記本上,做“蔥鮪火鍋式”讀書筆記。
羅曼羅蘭曾經說過:“從來沒有人為了讀書而讀書,只有在書中讀自己,在書中發現自己,或檢查自己。”不管是在書上做批註,還是不在書上寫字,把筆記寫在本上,最重要的是把讀過的書變成自己的精神財富。做筆記的形式不重要,只要能養成你自己的閱讀習慣,能享受讀書的樂趣,有所收穫的都算是真正熱愛讀書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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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在下千城
可以非常肯定的說,真正愛讀書的人一定會在書上做旁批,這樣隨時記錄下自己在閱讀這一頁時的所想所思也包括一些靈感或心得。但他們對自己的書可不會僅僅旁批這麼簡單,而是更加的“殘忍”。
第一,筆記密密麻麻,但有條理我自己在讀書的時候經常會帶著三紙筆,一支鉛筆、中性筆、熒光筆,多數情況下,一般會對非常有感覺的語句或片段做標註,比如波浪線、直線、問號、感嘆號、三角形、五角星等。但當筆記做多了以後,我開始形成了自己的特定的筆記格式。
如,“直線”表示我認為這句話寫的很對,我贊同這句話。“波浪線”表示我認為這句話說的有些問題,或者我對這句話的觀點有自己的看法。“星號”我也分為了三等,一星、二星、三星,每個等級表示特定的重要程度,比如三星就是最重要的一段話或一段文字等等。
條理清晰的目標是精簡筆記的樣式,不然太多形式的筆記標註或旁批會讓人眼花繚亂。而且在以後複習的時候會很方便的找到自己在何處標記的筆記樣式。同時,做筆記很花時間,大概和讀一本書的時間差不多。
第二,各類便籤幫助自己做旁批現在市場上有賣的五色便籤,如果你愛惜自己的書本,怕把書本寫的字太多,弄醜了的話(其實完全沒必要),則儘可以隨時隨地的用便籤的形式來做旁批。我經常用這個方法將一些大段的旁批寫到便籤上,然後往書本里一貼,則事成而已。
最後,筆記是讀書時非常重要的輔助工具,旁批是筆記的一種形式,透過做標註、旁批、記錄靈感,這樣才能學到知識。
希望這篇文章能對你有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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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留仙閣主
作為一個一年會看大約一百本書的人,我的答案是:會做。
這個問題可以稍微細化:我們讀書是為了什麼?書有何作用?
我們讀書自然是為了獲取知識,或者消遣娛樂。而書的作用便是向我們提供這些。說得好聽點,為我們提供這些精神上的糧食。
做一個比方就十分明白了:書是碗,而其中的知識資訊是米飯。我們要吃的是米飯。所以不管是用筷子也好,勺子也好,還是叉子,只要方便,且自己喜歡,碗怎樣實在不太相干。
當然,也有許多人在意書是否乾淨整潔,容不得裡面有亂塗亂畫的痕跡,讓它始終像本新書。這樣的行為我們不排斥,愛乾淨是好的。不過若是因此而買櫝還珠,光顧著保持書整潔好看,而束之高樓,那便是捨本逐末了。
書始終都是一個知識資訊的載體。只要我們能夠更方便清晰地獲得知識,不管你是劃橫線,還是旁批,或者彩筆塗鴉,我覺得都是可以的。甚至你要撕頁,我都舉雙手贊成。
回覆列表
謝邀,這個問題也糾結了我幾十年。早先吧,我實在是不敢在自己心愛的書上做注或旁批,一則呢水平實在有限,再則呢自己的字也擺不上桌面,不足以為後人道。然而,彈指之間幾十年歲月蒼桑,也還是那幾本書陪伴,隨著年齡的增長,記憶力衰退,現在雖說也每天翻翻,但感覺上退步不少。回想當年,要是每天讀書能做做注、做做旁批,那非但有趣,也可得益非淺。因此,在一輩子的讀書學習過程中,隨讀隨批記下所感所悟所心得,我以為很有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