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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佰易國學丹茗

     

    老祖宗不傻啊,古人很早就懂得了指紋對比,並開始運用到了案件審查上,雖然精準度比不上今天的指紋識別器,但在當時卻是非常靠譜的一個方法了,

    據記載,秦朝便開始運用指紋來破案,秦朝的《封珍式-穴盜》中記載:“內中及穴中外壤有膝、手跡、膝、手各處”。這是有記錄的最早運用指紋破案的記錄,古人對指紋的分析很簡單,簡單來說就是肉眼辨別,古人將指紋分為兩類,即“螺”和“箕”。“螺”是漩渦型指紋,呈螺旋狀,“箕”是流狀指紋,每個人的指紋的節點都會不同,透過對別,不難得出結果。

    宋元時期是指紋查案的一個新高度,北宋的元絳是這方面的行家,北宋有個叫周整的人喜歡賭博,家裡有不少上等田,這些田被一個叫龍聿的惡霸看上了,便誘惑他賭博並出老千贏了他,利用周母的舊文術偽造田契,但有個破綻,就是日期寫在指紋之上了,周母知道後告到官府,但官府並未發覺這個破綻,所以駁回了周母的訴求,元絳任縣官之後,經過仔細察看,發現了其中的破綻,最終保住了周家的“命根子”。

      宋朝的提刑官宋慈在這方面也是個行家,“法醫”出身的他,被稱為“古代十大斷案高手”,一生的著作《洗冤錄》,裡面詳細記載瞭如何運用指紋來破案。

  • 2 # 一一山己幾

    雖沒有指紋識別系統,但每個人的指紋是不一樣的,看過電視劇宋慈的就應該知道,古人是智慧的,現在的一切都是根據古人留下的東西改進過來的

  • 3 # 我在3346

    他們觀察到了指紋的獨特性,所以才會在簽訂一些重要的契約時,為了能夠保證真實性,所以他們會選擇按手指印。雖然說他們並沒有現代的高科技來提取指紋資訊,但是他們最為直接的檢測方式就是肉眼。他們用這種方法也是因為當時古代的文化程度比較低,很多人都不識字,所以他們也沒辦法簽字,所以只能採取畫押。而且古人非常的迷信,他們相信發誓和承諾,對信譽看的非常重要,一旦他們進行簽字畫押,往往在核對指紋的時候都會承認是否是自己的。

  • 4 # 繁星落石

    沒有自動指紋識別系統,還有人眼呢。指紋本身具有的圖形特徵一開始也是透過肉眼發現的,說明紋理的粒度可以透過肉眼來衡量。可能需要透過光學裝置的配合,而且需要具有一定的經驗,但是從結論上說還是可以透過肉眼來進行判別的,速度上會遜色於現代系統,精度應該維持在差不多的水平。

  • 5 # 歷史怪誕說

    根據《洗冤錄》記載,指紋系統出現在宋朝!

    指紋識別技術,早在2000年前的秦朝就已經存在,並且得到廣泛的應用。

    當時主要用肉眼區分指紋,由於指紋的紋路太細,人們會將整隻手或者整隻腳都留下來作為證據。在雲夢出土秦簡中的《封診式-穴盜》篇記載: “內中及穴中外壤有膝、手跡、膝,手各處”。

    這表明秦代司法人員已將“手跡”作為破案方法,並對作案現場進行司法檢驗的一種物證。

    1927年德國羅伯特.海因德爾在《指紋鑑定》一書中斷定。

    中國唐代的賈公彥,是世界上提出用指紋識別人的第一個學者。

    我國古代對指紋的觀察和應用,在唐代傳到外國,對以後世界皮紋的研究和現代皮紋學的產生和發展都起過深遠影響。

    到了宋朝,指紋技術已經非常成熟,值得一提的,最早指紋系統也是出現宋朝,根據《洗冤錄》記載,在宋朝就有大範圍採錄指紋的事情發生,就跟我們每個人要去公安局錄指紋一樣。

    宋史《元絳案》中,元絳利用指紋斷案。

    解放後發現的唐代許多文書、契約、遺囑上都有指紋、指節紋或掌紋,以此作為識別個人的重要手段。

    此後歷代,都沿用在文書上以指模、掌模為鑑的習慣。我國古代軍隊有《箕斗冊》,即登記士兵指紋,以便檢查。

    這表明當時己能對指紋按形態、結構進行正確分類,並將這種分類特徵和知識應用於社會實踐。

    古代社會因為識字的人比較少,多屬於精英階層,因此在普通人參與的契約上一定要摁手印。

    外國隊指紋的研究是從17世紀開始的,而利用指紋斷案。更是到19世紀末才有。

  • 6 # 森顏墨希

    古代按手印一般以窮人居多,他們大字不識幾個,能碰到會寫自己名字的就算很牛逼了,因此按手印是比較可行的。雖說古代沒有指紋鑑定,但古人按手印也是意義重大,因為這代表著你承認自己以前做過的事情,是事實,無法辯駁,不得反悔。因為中國古人透過手印中的指紋比對,準確率可達到95%以上,所以也是可以分辨真假的!

  • 7 # 碼頭員工

    古代沒有指紋識別系統,不表示古人無法識別指紋,他們利用人工識別。

    早在秦漢期間,人們就發現了每個人的指紋都有所不同,只要認真對比,辨認就可認出是誰的指紋。在雲夢出土秦簡中的《封診式穴盜》篇記載: “內中及穴中外壤有膝、手跡、膝,手各處”。這表明秦代司法人員已將“手跡”作為破案方法,並對作案現場進行司法檢驗的一種物證。所以,認為古代沒有指紋鑑別技術是錯誤的。

    無論是現在還是古代,指紋畫押給許多不會寫字過不認字的人帶來方便。在寫契約時,只要雙方按下指紋,如果一方抵賴,就可以在紙上再按一個,仔細對比,便可發覺不同。

    按指紋給人們帶來許多方便,所以一直沿用到現在。指紋成為了人們身份的象徵,就像今天我們用的身份證一樣。

  • 8 # 神奇天地

    你提的問題,說明是愛思考的人。贊一下。

    算是一種儀式感吧,至少加深一下這個行為的印象,為之後的反悔狡辯增加一些心理壓力。再說了,誰說沒有識別系統呢?還是可以比對比對的,哪怕是條件比較簡陋的古代,也可以明察秋毫一下的。

    再說,不按手印,還能按哪裡的印記呢?有的是按手掌印,整個手掌全部按下去,到時候還可以比對大小、紋路等等。

  • 9 # 長河泱泱訪古今

    古代肯定是沒有先進指紋識別系統,但是指紋技術已經經歷了漫長的3000多年,最早是起源於中國,這是我國又一項偉大的發明。

    在我國古代,指紋技術就被廣泛應用於社會的各個領域,一度走在了世界的前列。要說按手印的意義何在,咱們就來看看我國祖先們是如何應用這項技術的。

    一、簽訂契約

    在契約中的應用周朝就已經有了相關的記載,漢鄭玄注《周禮》:“質劑謂兩書一札,同而別之,若今下手書。”這裡的“質劑”便是按上手印的契約,用來證明契約的效力。

    到了唐代,各行各業都開始普及這種指紋簽訂方式,主要是三種方式:畫指節、按手印、按手掌。

    在我國5000年文化中,“信”字佔據著非常重要的地位,在人們的心理上,誠信是對人們必不可少的道德約束。

    因此我認為古人採取指紋契約的意義應該是象徵意義大於甄別防偽意義,應該是對簽訂人道德上的約束。

    二、手相文化

    古代的算命先生最常用的技能就是手相、面相,影視劇中經常見到仙風道骨之人舉著鐵嘴神算的幌子招搖過市,這項迷信習俗一直流傳到至今,“一斗窮二斗富,三鬥四鬥賣豆腐,五斗六鬥開當鋪,七鬥八斗把官做,九鬥十鬥享清福。"這個相信大家都聽說過。

    雖說透過指紋、掌紋來判斷一個人的命運沒有科學根據,但是卻把一個人的命運與指紋、掌紋結合起來的成為一份人獨一無二的身份標記,古人是很相信命理之說的,在內心深處就將指紋、掌紋跟自己的命運聯絡在一起了,按上了手印也就意味著把自己的信譽按上了。

    三、訴訟案件

    1975年湖北省出土了秦朝簡牘《封診式》,裡面就記載了利用手印進行破案的方法,也是最早有記載的。到了唐宋時期,手印破案的案件多有發生,也是古代社會刑事偵查的一種先進的方法。

    大家最為熟知的就是法醫之父宋慈,他的著作《洗冤錄》中有許多利用指紋鑑別和技術手段偵破的一些案子,還總結了前人的經驗,並且正式提出指紋識別可以作為判定人的方法。南宋時期就出現過大規模採集指紋的現象,類似與先進指紋庫。

    古代的指紋識別都是靠肉眼判斷的,主要就是利用紋線進行判斷,這就對指紋清晰性、完整性的要求非常高,如果稍有偏差就會很難做出準確的認定。

    總結

    指紋技術是我國古代勞動人民智慧的結晶,比西方整整早了2000年,從新石器時代的無意識留下的指紋,到最終把指紋作為身份的標記從而在社會中廣泛應用,婚姻家庭、中醫學等各個領域都用到了這項技術,對人類社會的進步有著重大意義。

    泱泱文脈承古今,不復繁華五千年!

  • 10 # 臆說古史

    我總感覺這個問題好像問得有些彆扭一樣。難道古代沒有指紋識別系統,按手印就沒用了,如今科技發達、技術進步,在當下具備了指紋識別技術,按手印可以說是在有了指紋識別系統的基礎上,所拓展之面就顯得更為豐富實用了。反觀古代按手印,即便比不上如今的功能範疇,但是好歹也有其自身相對狹隘的意義所在,並不像是題中所述的,好像沒有指紋識別系統,按手印就多此一舉似的,其實不然。

    不知道有沒有讀者喜歡觀看那種判案懸疑的古裝劇,我們時常可以看到犯人頸戴枷鎖、簽字畫押的場面,那有些人不免就會發問了,古代又沒有指紋識別這類高科技產品,按手印畫押又有何用處呢?

    其實不光是犯人的簽字畫押,就連古代人們之間的交易憑據也通常採取這種“按手印”方式,有時候大拇指,有時候直接一個手掌拍上去

    其一:國人素質低下,文盲存在率高

    這個原因可以作為古代先人使用“按手印”的一個首要因素。我國古代人口基數大,而且古代經濟水平差距明顯(貧富差距大),由此也直接導致了我國古代社會“文盲率”千古以來,時常處於居高不下的狀態,人民普遍不識字,稍微強點兒的,也就是勉強會書寫自己的名字,而更多的人則是普遍“大字不識一籮筐”。那麼基於這點,“按手印”這種方便快捷的方式便順勢而出了,且被大多數人所認可。

    其二:以指為證、以紋路為據

    想必《大宋提刑官》中的宋慈大家可還曾記得,就是宋慈先生最早開創了指紋識別作為判斷其人的方法,他在《洗冤集錄》中就曾總結先人經驗,融會貫通總結下了好幾十種關於指紋如何識別真人的記載。雲夢秦簡中出土的《封診式穴盜》文中記載:“內中及穴中外壤有膝、手跡、膝,手各處”。看來我國早在秦朝便開始了以“身體印記”作為破案方法了。另外《箕斗冊》中也早走古代士兵以指印、掌引為模的記載,這是新兵登基入冊慣用之法。由此看來,在科技不發達、指紋識別尚不先進的情況下,指紋仍然可以有此殊用。

    古代指紋識別發展到宋朝,其實已經不僅僅只侷限於“按手印”上了,畢竟手指相對來說要小,而且天長日久之後,手指紋路也會變得不再清晰,如果需要二次錄用當事人或者證人指紋時,那便顯得就相對不太實用了。於是在宋朝之後,官府判案或者民間私人交易等場合下,更多的還是要以整隻手掌或者腳掌作為印記憑記來儲存。久而久之,“按手印”這種方式便被歷朝歷代所通用了,再加上古代放大鏡的出現及使用,基本上每個人的印記都是可以透過紋路來判斷出來的。

  • 11 # 阿笙2018

    古代按手印就好比書法字畫家在他們的作品上按章、印。這個傳統認知是如何形成的,從現有的資料中是很難總結出來的。這點兒可能跟古時人們習慣在某些生活的器物上署名或刻畫些代表自身或機構的符號有關。當然也不排除是社會的管理機構想出來的管理手段的可能~

    現代人利用指紋來解決問題的方式本身就存在參考前人認知的可能。當今的科技水平達到哪種程度真心不好說,或許社會中就存在那麼一些人藉助現有的科技而套取他人的指紋來做些違法亂紀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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