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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蕪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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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竇律說法
這要看用人單位是否繳納工傷保險,未繳納工傷保險的工傷職工所有賠償均由用人單位承擔。
繳納工傷保險的,一般鑑定費,傷殘補助金,傷殘津貼,醫療補助金,住院伙食補助費,工亡賠償金,喪葬費和供養親屬撫卹金均由社保基金支付,醫療費社保報銷。其餘的停工留薪期工資,鑑定期間生活津貼,護理費等由用人單位承擔。
若雖繳納工傷保險,但用人單位未在受傷之日起三十日內申報工傷也未申請延長申報的,從事故發生之日或被診斷之日起至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止,期間發生的醫療費、伙食補助費、室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和工亡職工的供養親屬撫卹金由用人單位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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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人事通
工傷,對於企業和個人而言,是想回避但又無法迴避的問題。那麼,當職工發生工傷,哪些費用應由企業支付,哪些應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如何計算呢?當企業不予支付,員工應如何維護自己的權益,申請賠付呢?今天,以遼寧省瀋陽市工傷管理有關要求為例,結合多年工傷辦理工作經驗,為您解答,希望對您能夠有所幫助。
注意:全國各省(市)對工傷管理要求略有不同,以下回答,僅供參考。
一、什麼是工傷,如何認定?(一)工傷概念。職工在日常工作中負傷、或者因企業臨時指定工作而負傷、或在緊急情況下未經企業允許但做對企業有利的事等情況下負傷,均為工傷。
(二)工傷特點。在工傷認定過程中,要具備3個要素,即:工作時間、工作場所(地點)、工作原因。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十五條、十六條。上述3條文分別就工傷認定、視同工傷、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視同工傷內容進行了明確約定。本文中不再贅述!
(三)工傷認定。工傷認定主要有兩種方式:
1.用人單位申請認定。用人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2.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申請認定。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注意:用人單位未按照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用人單位負擔。
(四)勞動能力鑑定。認定完工傷≠能夠確定傷殘等級≠傷殘員工。通俗來說,就是你做了工傷認定以後,還沒完,還需要進行勞動能力鑑定。
1.在員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或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
2.勞動能力鑑定時,將鑑定結果一般分為十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1級,最輕的為10級。
關於勞動能力鑑定的法律依據和要求:詳見《工傷保險條例》第四章 勞動能力鑑定,本文中不再贅述!
二、工傷待遇有哪些,由誰支付,如何計算?(一)工傷待遇種類
工傷保險待遇主要分為:工傷醫療待遇、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供養親屬撫卹金、喪葬補助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等。
下表為瀋陽市工傷待遇支付和計算表,僅供參考。具體以當地工傷管理有關部門的實際要求為準。
(二)工傷有關待遇計算和支付方式
1.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般發生工傷後可申領,企業幫助職工辦理申領手續)按本人工資計算。(注: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
2.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協商解除勞動合同以後,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按工傷職工所在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作為計發基數。
3.傷殘津貼按本人工資計算,按月發放。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5.喪葬補助金。包括傷殘職工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按工傷職工所在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作為計發基數。
6.傷殘津貼、供養親屬撫卹金、生活護理費。由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和生活費用變化等情況適時調整。
注意:上述1-6項均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員工提供相應材料,企業協助辦理申領。
7.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協商解除後由人單位支付)。計算月工資標準一般按照員工離職前12個月平均工資和工傷前12個月平均工資做比較,就高不就低,上限不超過統籌地區崗平工資的三倍。
8.停工留薪期工資。計算月工資標準一般按照員工工傷前12個月平均工資做比較,就高不就低,上限不超過統籌地區崗平工資的三倍。
注意:上述7-8項由用人單位支付。
三、總結1.在工傷認定過程中,要具備3個要素,即:工作時間、工作場所(地點)、工作原因。
2.認定完工傷≠能夠確定傷殘等級≠傷殘員工,要進行勞動能力鑑定,確定傷殘等級。
3.傷殘等級不同,相應工傷待遇不同。不同的工傷待遇,計算方式和支付方有所不同。
4.工傷待遇主要為: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其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由企業支付。
5.當企業與職工協商解除勞動合同關係以後,分別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企業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6.企業應為職工繳納工傷保險,對於未繳納工傷保險的,職工因工傷發生的所有相關費用應由企業承擔;如果企業不予承擔,則職工可以申請勞動仲裁,按照法律程式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寫在最後:1.企業應改善生產環境,築牢安全生產防線。
2.職工應遵守生產規程,提高安全生產意識。
安全生產,是企業發展的命脈,更關係到職工的安危,甚至關係到很多家庭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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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蔣德鑫律師
一、工傷待遇分為工傷基金支付和用人單位支付兩部分:
(1)工傷基金支付的待遇:醫療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費、食宿費、康復治療費、輔助器具費、護理費(勞動能力鑑定評定後)、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每月傷殘津貼(一至四級)、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工傷復發待遇、喪葬補助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勞動能力鑑定費。
(2)用人單位支付的待遇:停工留薪待遇、護理費(停工留薪期內)、每月傷殘津貼(五級、六級)、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二、如果用人單位沒有給職工參加工傷保險,則以上全部工傷待遇應由用人單位負擔。
三、工傷待遇裡部分專案是要根據職工的工資水平來計算的,比如停工留薪期間的工資、表格中的月繳費工資,一般就是職工工傷發生前的實際工資。有時會在職工實際工資水平上發生爭議,所以一般都是算職工過去12個月的月平均工資。
四、如果用人單位購買工傷保險的繳費基數低於職工實際工資水平確定的繳費工資,導致職工領取的工傷待遇低於應當領取的水平的,職工有權要求用人單位補足。(不過如果你的實際工資高於當地職工平均工資的三倍的,以當地職工平均工資的三倍為你的月繳費工資)
五、停工留薪期間的工資待遇是職工原工資待遇,一般以職工發生工傷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為準(入職不滿12個月的,工作幾個月算幾個月的平均)。很多用人單位忽悠職工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水平或職工書面勞動合同的基本工資發,這樣是錯誤的。很多公司勞動合同寫的工資遠低於實發工資,此時不要聽信公司說法,應當按照實際工資水平享受停工留薪期間的工資。
2021年版:最新工傷賠償標準及計算方法,秒懂工傷怎麼賠 乾貨2021: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鑑定、待遇申領流程,趕緊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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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企業員工特別關注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職工在發生工傷後,根據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進行勞動能力鑑定。其中勞動功能障礙分為十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工傷職工應依照勞動能力鑑定部門出具的傷殘鑑定報告,享受不同等級的工傷待遇。
因工傷發生的費用,根據不同的支付內容分別由用人單位和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
哪些工傷費用由用人單位支付?根據《社會保險法》第三十九條,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用人單位支付:
(一) 治療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
(二) 五級、六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三) 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哪些工傷費用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根據《社會保險法》第三十八條,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
(一) 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
(二) 住院伙食補助費;
(三) 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四) 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五) 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六)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七) 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八) 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
(九) 勞動能力鑑定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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賠償的範圍,主要包括:醫療費、住院伙食補助費、交通、食宿費、輔助器具費用、停工留薪期工資、停工留薪期護理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勞動關係解除的,涉及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發生工亡的,還包括被撫養親屬的撫卹金。
其次說一下賠償的程式,這相對來說比較漫長,發生工傷後,用人單位應該在一個月內向勞動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如果單位不申請的話工傷者一定要在事故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勞動部門提出申請。
工傷認定後,在醫療終結或醫療期滿之後,由縣以上勞動鑑定委員會進行傷殘等級鑑定。根據鑑定結果,計算賠償標準。最後再說一下賠償的主體,如果單位繳納過工傷保險,除停工留薪期的工資及一次性就業補助金需要公司支付外,其他專案一般都是由工傷保險支付的;
如果單位未替勞動者辦理工傷保險開戶的,所涉及的所有賠償應全部由單位承擔;如果單位替勞動者辦理過工傷保險登記只是未繳納保險費用的,勞動者發生工傷後能及時補繳的,相關費用由社保和公司協商承擔。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工傷保險條例》第六十二條,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本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專案和標準支付費用。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並補繳應當繳納的工傷保險費、滯納金後,由工傷保險基金和用人單位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支付新發生的費用。
工傷賠償標準
(一)一級至四級工傷傷殘待遇
標準:
(1)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一級傷殘為2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5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3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21個月的本人工資:
(2)按月享受傷殘津貼:
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補足差額:9
(二)五級、六級工傷傷殘待遇
1、標準:
(1)享受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五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為16個月的本人工資。(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係)
(2)按月享受傷殘津貼:五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0%,六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60%,並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為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難以安排工作的,才發放此傷殘津貼)
2、要求:
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係,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
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經職工本人提出,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由用人單位分別以其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時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三)七級至十級傷殘待遇
標準:
享受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要求: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和用人單位分別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