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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今古春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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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你身邊的一朵雲
什麼是真正的幸福呢?
有事可做,有人可疼,有飯可吃,由榻可睡,天寒有衣,染病有人陪伴,這是幸福;天寒有人問,下雨有把傘,這也是幸福;途中的一句:祝你平安,同樣也包含著幸福的美好……
“知足常樂”也是對幸福的美好詮釋。
一個人自從出生,由於地域環境 ,受教育程度等各方面的影響,貧富之間也會有差距,騎腳踏車的羨慕擠公交的,擠公交的專案擁有私家車的,而開私家車的有羨慕擠公交的,擠公交的也會羨慕騎腳踏車的,這是很正常的現象。所以,適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幸福要的是一份快樂的心情。
擁有一個健康的身體,更是幸福中的幸福。總有太多的錢財,卻被病痛所折磨,幸福又何在呢?
有愛就有幸福,苦中有樂,也是一份幸福,哪怕一個蘋果分為兩半,共同分享,也會品到甜甜的,暖暖的愛。坐著寶馬哭,卻不如腳踏車上笑來的真實,活的自在。
記得有一個故事:有一對夫妻給一對特別富有的戶主打工,富有的夫婦忙於生意,常年不在家,並且各自搭理生意,難居一起。而這對被僱傭的夫婦每天住著美麗的莊園,種花種菜,幫主人看犬遛彎,給重要的是夫妻每天開開心心,不離不棄,朝暮相守,並且還擁有每月戶主給的佣金,卻似莊園的主人。這不也是別樣的幸福嗎?
又有多少人辭官回鄉,只為田園一耕,塘池魚釣?
幸福的含義很多,幸福的體現無窮,它無關貧富,無關容顏,無關高官平民百姓。幸福是
一種心態。
所以,對於這位乞丐的現狀,他內心很富有,很自在,無嫉妒,無悲憫,我說,他是幸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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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清晨1706363
看到這個話題,說點自己的看法!過去的乞丐為了生計,去做乞丐完全是出於無奈,現如今的乞丐從人數上,比過去少了很多很多,國家和各級政府部門出臺了相關的政策,對於沒有生活來源的人,其中也包括了從事乞丐方面的人員在內的資助,讓他們有飯吃,有衣穿,以此來解決他們的生存問題!
隨著社會的發展,人們的生活普遍提高了,隨之從事乞丐的人越來越少了!由過去的乞丐演變成“拾荒者”越來越多了!
我認識了一位拾荒者,60多歲,每天推著腳踏車到小區裡的各個垃圾點撿拾一些小區居民扔掉的生活垃圾及廢舊物品,如:最常見的紙箱子,書本,舊的衣物,礦泉水瓶,易拉罐等等。我把要丟掉的生活用品,放在陽臺外窗沿上,告訴他來取,久而久之,他每次看到都會自主取走,我有時在陽臺做飯時見他推車過來,聊幾句,問他為什麼不在家享福,他說在家裡面閒著沒事幹,出來走走,撿點廢品,換點報酬挺好,有收穫還鍛鍊了身體!每天如此,樂樂呵呵的好滿足!
由此可見“乞丐”過著自己喜歡的生活,做著自己喜歡的事,挺好,透過自己的辛勤付出,獲取一定的勞動報酬!很好的填補了社會上的“空缺”,撿拾了人們丟掉的可利用的資源,給社會做了一定的貢獻,為自己創造了價值,為自己找到了樂趣,應該說是幸福的事!沒有人強迫他們完全是出於自願!不影響社會,還為社會撿回了大量的可回收利用的資源,是件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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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使用者3430707910264
接受與知足是幸福的源泉,若乞丐接受現有生活,那麼,一頓飽食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若不接受現狀,再好的事物也高興不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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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林奕揚
我覺得這是他的事,我沒法去感覺。只有他自己知道是否幸福。
如果我過著自己喜歡的生活,做著自己喜歡的事,我會感到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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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憤怒的野花
一個人過著自己喜歡的生活,做著自己喜歡的事,其實這就是幸福了,幸福不就是過自己喜歡的生活,做自己喜歡的事情嗎?但是往往多數人都是做不到,所以現在的努力就是為了以後的自己能過上自己喜歡的生活,做著自己喜歡的事,而不再是為了養家餬口而整天忙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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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燕山老僕
人各有志莫強勉,
你若高興我喜歡。
三六九等皆兄弟,
天下太平心自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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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人生如夢王曉華
對題主這個問題我談談我個人想法。人生
活在世界上都不能一概而論,有窮有富,有高有低。不管是乞丐或富人,都是人類不分貴淺,只是各人有各人的想法,各人有各人的奮鬥目,各人有各人的實際困難,各人有各生存的意義。每個人的天賦和機遇不同,生活的層次不同,結識的圈子不同。當你選擇了自己喜歡的生活,做著自已喜歡做的事的時侯,都應是坦蕩,都應是享受,都應是堅持。只要過得舒心快樂,做得順心如意,我認為不管你是乞丐還是富人,我想都是幸福的。
人生夲是一本書,封面是父母給的,內容是自己寫的,厚度由夲人來定,精彩程度可以自已創造。不要自廉價自已,不要痴情去迎合別人,圈子不同不必強融,將時間浪費在別人身上,將時間浪費在不喜歡的生活上或不喜歡做的事情上,如其過得痛苦倒不如過好自已想要的生話,做好自已喜歡做的事。
人與人相處其實很簡單,朋友也好,愛人也罷,喜歡就在一起,不喜歡就分開,誰也不要免強誰。我們過生活,做事情也是如此,要做自已喜歡並擅長的事業,內心的喜歡是推動事業進步的最大力量的動力,它能幫助你克服困難,堅持到底,這樣感到快樂的同時取得超乎常人的成就。
人生苦短,莫要老來後悔,趁自已年輕做好自己想做的事,過好自已想過的生活,不必為所有人活,自已活得開心就好,所以我認為如果一個乞丐過著自己喜歡的生活,做著自已喜歡的事,我覺得他會感到幸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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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時光簡言
人生有很多追求,每個人自己幸福的定義不同。
人在世界上每天都在扮演著屬於自己的角色
每個人的幸福定義,只有他自己知道,我們無法去讀懂任何一個人的心。
他若是無憂無慮還可以隨心所欲的做滿足自己心理感受的同時還有物質的需求,那麼他的內心肯定是特別滿足的。
我希望每個人都可以清楚的知道自己想要的幸福,只要你自己幸福就好了,別人的看法又有什麼關係呢。每個人心中都有定義。
我希望你可以找到自己心中所定義的幸福 ,向著自己的目標去奮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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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安漢縣嘉陵江撿石人
當然!一個乞丐過著自己喜歡的生活,做著自己喜歡的事,會感到幸福。其他的任何一個人,包括皇帝,也是如此。這裡的所說的一個乞丐,實際上他代表的是一個人。以前有個典故,一個帝王看到一個老年的乞丐躺在海邊曬太陽。他就問這個乞丐,你難道不想去工作,不想去奮鬥?然後獲得你想要的生活?那個乞丐說,我現在不就過著想要的生活嗎?帝王無言以對。有些人或許很有理想,有抱負,但是根本沒搞清楚自己真正想要什麼。容易被其他人和其他一些因素誤導,忙忙碌碌,其實不過是瞎忙。
有些人看似不是乞丐,實際上本質與乞丐無異。比如號稱一分錢不花,靠別人的施捨和幫助,環遊地球的人。不從事生產,靠別人的施捨為生,追求和堅持宗教信仰的人。比如印度的苦行僧。比如美國中部,就有很多人,完全靠政府救濟為生。每日去的最多的,就是當地的教堂。這些人生活也挺自在,應該也是幸福的吧!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經歷、思想和感受。每個人對生活的需求和理解是不一樣的。乞丐只是一個象徵,相當於非主流,看上去比較怪異的人。你看別人覺得怪異,別人說不定也覺得你怪異。你看別人像乞丐,說不定在另外一些人眼裡,你在某些方面同樣很貧乏,也是乞丐。所以不要輕易的去指責和干涉別人的思想和生活方式。不然的話有可能會很可笑。每個人都有選擇自己喜歡的生活方式的權利。
其實每一個人,誰不想過自己想要的生活,做自己喜歡的事呢?慾望是無窮的,資源是有限的。凡事量力而行,適可而止。為自己想要的生活努力奮鬥,最終得償所願。這樣的過程和結果,應該都是幸福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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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湘君影片
如果一個乞丐過著自己喜歡的生活,做著自己喜歡的事,我認為他會感到幸福。
為什麼呢?
最大的原因莫過於“喜歡”二字,你都做著喜歡的事,過著喜歡的生活了,還有什麼理由不會覺得幸福呢。
或許在現代人的思維裡,“乞丐”代表了貧窮,可憐,狼狽,髒……等多個字眼,但這也是你認為的,所謂生活,如人飲水,冷暖自知,何謂幸福,何謂喜歡,當事人比我們更有發言權。
當事人感到喜歡了,幸福了,他的精神上就是歡喜,富足的,無論他是誰,哪怕他只是一個乞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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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安安晚安說
別人幸不幸福,其實並不是你我可以去做定論的。既然你問了,那我就做一下回答,我覺得會的。
既然是過著自己喜歡的生活,做著自己喜歡的事情,我覺得應該是會幸福的。
為了理性客觀的去回答這個問題,特意去查了一下關於幸福的定義
百度百科是這樣的解釋的
1、一種持續時間較長的對現有生活的滿足感,並希望保持現有狀態的穩定心情。
2、《啟蒙文》定義:幸福是人的精神(意識)對自我進行覺知時的滿意狀態。
3、新釋:幸福存在於差異化中。差異化的存在,不僅是合理合情的,而且是一門大學問,從人類認知學角度看,它就是產生幸福感的源泉。
在漢語詞典中的解釋是
一種持續時間較長的對生活的滿足和感到生活有巨大樂趣並自然而然地希望持續久遠的愉快心情
綜上所述,幸福代表的主要是一種心情,一種自我感受的知足狀態。既然是種感受,每個人的感受自然是不同的,可能有人覺得有花不完的錢才是幸福,可能有人覺得有吃有穿就是幸福,可能有人覺得健康就是幸福,可能有人覺得能得一人心就是幸福……
也許一千個人有一千種關於幸福的定義,
所以幸福這種事,不是要你覺得,而是他自己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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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全鑫鑫兒
我覺得如果一個乞丐過著自己喜歡的生活,做著自己喜歡的事他一定特別開心,前提是讓他開心的事一定不是他想做一個乞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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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陽光輕撩佳人頰
絢麗高貴的華服、烈火烹油鮮花著錦處,其實都是花好月圓、你儂我儂的庸俗。學會用美麗的語言去表達人間煙火,比華麗空洞的粉飾更加珍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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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李佳江美篇專欄
太多時候,我們執著於外在形式和過場繁華。
寶馬香車,金縷玉衣之下,
有幾個有趣的靈魂?
人生如戲,各自悲歡。
緣起緣滅,幾多冷暖?
高樓廣廈,可以一場歡歌。
枕天席地,可以胸藏曰月星河。
知我者,解我何憂。
不知者,謂我幾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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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空中飛鯊b502
一個乞丐過著自己喜歡的生活,做自己喜歡的事。我還真的見到了一個很儒雅,很純真的一個流浪歌手。他穿得樸素也沒有什麼像樣的服飾,在舞臺上唱了一首我從來沒有聽過的真誠純淨的歌曲,雖然那首歌別人也在不斷地唱,但聽起來都沒有他的聲音純淨純樸。他平時靠拾荒生活有時也隨著別人在大街小巷唱歌。他覺得是一種享受,享受著別人享受不到的快樂,因為他愛音樂,既使潦倒也不貪別人便宜。他在舞臺上彬彬有禮,他的演唱,他的禮貌征服了場內所有人,也包括評委。我覺得他是幸福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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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個乞丐過著自己喜歡的生活,做著自己喜歡的事,我認為那對這一個乞丐來說,他是幸福的,為什麼這麼說呢?來說說我的理解;在古時候,乞丐是貧窮的象徵,是舊社會下下下等人活著的方式……基本上是,布衣不能遮其體,乞食不能充其飢,夜宿寒窯,天當被地當床,磨其心志,虐其體膚,是走投無路了才淪落成為乞丐的,在古時候做一個乞丐想過著自己喜歡的生活,又做自己的事情那幾乎是不大可能的,而現如今就不同了,乞丐不一定是窮人的代名詞!有的是職業性乞丐,他以乞討作為工作,當作一種致富的途徑!更有的是以乞為“榮,”自在!…很多人是過自己喜歡的生活,做著自己不喜歡的事情,或做自己喜歡的事情,過著自己不喜歡的生活,再著做著自己不喜歡的事情,又過著自己不喜歡的生活!你們覺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