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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重慶玖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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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Blue薔薇
不管房子原來的屬性,現在只要是在你名下,就屬於你的個人財產,你想給你女兒,辦理過戶有兩種辦法。
第一、辦理贈與公證。你只要帶著房產證、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影印件,去房產所在地的公證處辦理贈與公證,然後帶著公證書和你女兒一起去房產交易中心即可辦理過戶手續。
請記住去辦理贈與公證時不要辦理贈與協議公證,辦理單方贈與公證就可以,無需受贈人到場。最為關鍵是公證費可以省一半。比如價值為100萬的一套房子,贈與協議公證費需要9400元,單方贈與公證只需4700元。
第二、直接去房產交易中心辦理過戶手續。你和你女兒帶著房產證,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影印件去房產交易中心就可以按照買賣的方式辦理過戶。
關鍵在於費用的問題,100萬的一套房產,直接過戶按照2%繳納稅費,也就是你必須繳納20000元。
公證費是分段計費的,20萬元以下部分按照1.2%收費;20萬元——50萬元部分按照1%收費;50萬元——500萬元部分按照0.8%收費;500萬元以上按照0.5%收費。也就是說房屋評估價越高,繳費比例越低,不到1%。但是在房產交易中心直接過戶就一個標準2%,為了省錢,儘量辦理公證划得來。 -
3 # 一路醉歌
只能選擇贈與或者交易過戶,直系親屬之間贈與只需要交契稅而已;交易過戶就是按正常的買賣過戶交稅了,當然交易價格你可以自由選擇,但稅務會按稅務核定的價格給你計算稅費,這個建議招房屋中介代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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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秀兒林兒
這二套房都是你的私人財產,或是你與你前夫生的孩子共有,你直接過戶給她,或辦法買賣合同給她,這樣交的稅還少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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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伊春美食美客
自己的丈夫留下了兩套房子給自己,這是丈夫生前留下來的動遷給的,那麼再婚之前,作為孩子的媽媽,就應該把這件事情處理清楚,不然重新組建家庭後,會涉及財產的繼承問題。所以,母親提前考慮房子給女兒的這種想法是說的去的。我覺得在這個繼承上應該有兩個方案可以採取。第一種方案就是可以轉一個繼承人的名字。那就是到公證處以後,而變更成為唯一的房產繼承人。這樣的話母親再嫁人的這個房產還是女兒的這樣的。另外,如果孩子滿了18歲以後還可以用一種買賣的方式。可以把房屋進行最低價評估,然後以低價格買入。這樣交易稅減少,完全比繼承的稅率要少得多。總之,還是快點的把房子過度給孩子才是最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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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一紙家書
您再婚,打算把房子完全留給女兒,需要您考慮兩個方面的問題。第一,是打算給女兒個人,還是給到女兒家庭。題主並未提到女兒是否結婚,這個問題是需要考慮清楚的,因為您本人就再婚,離婚對於財產分割是個挺大的事兒。第二,費用。給的方式不同,涉及到的費用也有比較大的差別。
您留給女兒有三種方式,生前賣給女兒、生前贈與給女兒、去世後繼承給女兒。結合上面的兩個考慮點,分別說一下:
生前賣給女兒這種方式下,可以透過“賣房”的形式,把房子賣給女兒。這種方式下,相當於產權徹底變更了。注意,如果女兒結婚了,買賣的結果通常是作為家庭共同財產;如果未結婚,未來是可以作為女兒個人合法財產存在的。
從費用上,看房子是不是滿五(首先,您肯定不唯一了),那麼您出售的話要繳納1%的個人所得稅(或者房子買賣差額的20%);如果不滿兩年,還要再繳納5.6%左右的增值稅;女兒作為買方,如果之前沒有房子,買一套的話要繳納1-1.5%的契稅;如果再買一套的話,第二套要繳納3%契稅。
具體辦理上,帶著房產證、本人身份證明、女兒身份證明等材料,去不動產登記中心辦理交易過戶。
生前贈與給女兒這種方式下,好處是可以贈與給女兒個人,不管女兒是否結婚。這裡的費用是需要繳納3%的契稅、合計0.1%的印花稅。比較保險的做法是,去公證處做一個生前贈與公證,然後去不動產登記中心變更房本產權人。
當然,如果未來女兒要將這些房產再次進行售賣的話,還需要繳納20%的個人所得稅。
將房產繼承給女兒這種方式下,是指的母親去世後,由女兒繼承母親的遺產。但是這裡有個前提,必須是遺囑繼承。因為再婚,如果去世後,法定繼承人不保證一定只有女兒一個人,這種情況下房子就不能完全給到女兒;另外,如果走法定繼承的話,女兒繼承下來的也是屬於女兒家庭共同財產。
所以,可以生前訂立一份遺囑,指定女兒個人作為這兩套房子的唯一繼承人,只要合法有效就可以。
這種方式下,透過訂立自書、代書或者公證遺囑等的形式均可。
未來繼承的時候,需要的是繼承公證費用,基本在政府指導價格的1%左右。但是跟生前贈與一樣,如果再次出售的話,還要徵收20%個人所得稅。
建議根據題主的情況,我的建議是,如果不考慮女兒再次出售的話,您可以考慮將這兩套房透過贈與或者繼承的方式給到女兒。一是從費用上,其實您發現買賣的話並不便宜,因為無論對於您還是女兒,都不算是一套房了,而且如果再加上地方有限購的話,還買不了;二是從產權人上,這兩種方式的結果都是可以給到女兒個人,無論女兒是否結婚;三是從風險上,贈與、遺囑是可以撤銷的,在某種程度上是能夠保護您個人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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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不會游泳的魚753
首先房子需你是唯一合法繼承人。你前夫走之前他的父母均已去世,無其它子女。如果你女兒本就是你前夫的,這兩套房子本來她就有份,你給的只是你的那部分。如果女兒是現在老公的,你這樣做那就證明你老公應該還有其他子女,因為沒有你就沒必要這麼做。建議一套辦理贈與,另一套辦理公證遺囑給你女兒,兩套均指你女兒是唯一繼承人。其實再婚方有子女的話,而你特別喜歡你女兒,個人建議直接兩套採用贈與的方式算了。因為再婚久了,不能保證你繼子女不會打你這房子的主意,贈與了打消他們這個念頭。贈與後已經辦理了房產過戶應該是不可撤銷的。遺囑繼承是可以撤銷的。不過有一點要注意下的是,假如你女兒不是一個特別有主意的人,比較本份,未婚且無小孩的情況下,又聽不起以後的老公忽悠,那就建議先只給一套,另一套辦理遺囑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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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江南聊房產
我認為:
先把你前夫留給你的房產權屬搞清楚,為房產能順利交易和過戶鋪平道路;
房產具備交易和過戶的條件後,你透過贈與的方式將房子過戶給女兒。
01動遷房的權屬型別(1)農房
農房的權屬型別,指的是土地的所有權為集體所有,房產為房屋所有權的房子。
①農房過戶
依據國家政策規定,同一個集體經濟組織中的成員,農房可以進行交易,經集體經濟組織批准後,辦理農房變更登記。
如果你名下的房產為農房,且已登記到你的名下,想轉讓給女兒,假設:女兒外嫁到城裡,戶口也遷入了城市,成為城市戶口,你名下的這二套農房房產是不能轉讓給女兒的。
(2)房改房
房改房的權屬性質,指的是土地的取得方式為劃拔、房產的權屬為房屋所有權的房子。
①房改房權屬的取得
它分為二類:
1)房屋被徵收前未房改
在沒有還遷之前,你前夫的房產還沒有進行房改,這個時候,房產被徵收了,還遷到你現在的安置小區。
如果是這種情況,先由你的前夫所在的單位牽頭,按照房改政策對房屋進行房改,將資料提交到當地不動產登記機構,申請辦理不動產權屬證書。
2)安置房還遷前,原有房屋已取得了房產證和分戶土地證
也就是說,房屋在沒有被徵收之前,該套房產已經完成了房改,且已取得了房產證和分戶土地證。
3)完成交易和過戶
你和前夫如協議離婚,且約定房改房歸你所有,你和前夫共同攜帶離婚協議書原件、身份證、離婚證、房產證和土地證,申請辦理轉移登記,將產權轉移到你個人名下。
4)房改房交易前,補繳的土地出讓金標準
因房改房的土地取得方式為劃拔,在交易前,需先轉變為出讓方式。
拿我們本地的房改房來說,假設:還遷房所處的土地級別為一類地,土地基準地價為4690元/平方米,土地證上記載的分攤面積為15平方米,則需補繳的土地出讓金為:
4690×15×10%=7035(元)
補繳了土地出讓金後,才能辦理房改房的交易和過戶手續。
(3)自建房
自建房的土地取得方式與房改房一樣,均為劃拔方式,因此,在交易和過戶前,也要補繳土地出讓金,所不同的是,數額更多。像上例,土地級別、土地分攤面積都一樣,則需補繳的土地出讓金為:
4690×15×50%=35175(元)
也就是說,自建房補繳的土地出讓金比房改房多出40%。
02將名下的房屋產權過戶給女兒的方式房產的權屬發生轉移,一般有三種,分別是繼承、贈與和交易。
從題主的內心真實意圖看,是想將自己名下的房產給女兒,不含女婿,最直接的方式就是贈與,如果想省錢,也可以選擇繼承的方式。
由於前面已經將你前夫房產的權屬進行了分析,這裡,就假定二套房產都已經過戶到了你的名下,然後,再分析如何將房子過戶到你女兒的名下。
(1)贈與
①為什麼首選贈與方式呢?
我考慮了以下五個方面的因素:
1)將房產贈與給你的女兒,贈與合同中有一條明確約定:“所贈房地產由受贈人一人所有,不作為其夫妻共同財產”。
2)依據《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款規定:如果贈與合同中明確了財產只歸夫妻中的一方所有,那麼,它屬於夫或妻的個人財產;
3)贈與合同已不需要採取公證的方式,由本地不動產登記機構提供格式文字,贈與人和受贈人只需共同到不動產登記視窗進行簽字,辦理交易和過戶手續就行了,手續很簡便。
4)如採取繼承的方式,可以省錢,但是,二套房產一起繼承,哪怕女兒現在和今後名下沒有住房,如需轉賣其中的任何一套房子,按照現在的國家稅法規定,也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和贈與沒什麼區別。
5)從繳納契稅的角度看,如二套住房的建築面積都未超過144平米,按照稅法規定,贈與方式下,契稅只需按照稅務機關評估系統價格的1.5%繳納。
打個比方,二套房產,一套建築面積為120平,另一套為100平,要繳納多少契稅呢?
假設:周邊的二手房房價是8000元/平,安置房的房價為6500元/平,稅務機關的評估價格一般在6500元/平的基礎上打7.8折(這是我結合工作實際,再加上專業分析而推算出來的結果),即:5070元/平方米。
第一套房契稅:
5070×120×1.5%=9126(元)
第二套房契稅:
5070×100×1.5%=7605(元)
合計:16731元
因為贈與,房子沒有增值額,所以免繳個人所得稅。
增值稅(過去的營業稅)的情況呢?
這裡分二種情況:
第一種情況:假設該套還遷房被徵收前,就取得了房產證和土地證,增值稅滿2年的起算點就從房產證上的時間為準;
第二種情況:還遷到安置小區才辦的不動產權證,只要滿了2年就可以免徵增值稅,起算點以不動產權證上的時間為準。
03結語你名下的二套樓房打算留給女兒,首先,房產需取得了不動產權證,在這個基礎上,才談得上透過繼承、贈與或者交易的方式給自己的女兒。
如果是農房,城鎮居民與農戶之間不能買賣和交易;房改房的贈與,先補繳土地出讓金後再交易和過戶。
我是@江南的文蘊世界,喜歡讀書、思考和寫作,與您一起探討房地產話題,共同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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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思言彩虹數字心理諮詢
這個很容易啊,你既然說房子是前夫的,那就把相關的房產證之類的都拿出來。其實是不是前夫不重要,重要的是現在房子是你的,而你還沒領結婚證,對吧?
只要你沒領新的結婚證。帶著你的材料去趟公證處,做個公證,把房子指定給女兒就可以了。
再不然你還可以做個婚前財產公證,這是把你所有銀子都先說清楚。哪些是你的,將來你要怎麼處理。結婚離婚和這錢無關。
你也可以去公證處做個公證遺囑,把這個房子直接透過遺囑的方式留給女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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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雪山飛狐5965792927
你這需要公證,首先是你前夫的死亡證明,還有你和前夫的結婚證,去派出所或者街道調取你和前夫及孩子的戶口親屬證明,你前夫的爸爸和媽媽的放棄財產公證,(如果你前夫的爸爸或者媽媽去世,還需要他們的死亡證明)然後還有你的放棄繼承財產公證,還有你孩子的接受繼承公證,這樣你的孩子才能繼承你丈夫的那50%的財產,如果想要你孩子接受百分之百的房產權,你的這50%的房產權可以買賣或者贈與的方式過戶給你的孩子,這樣你的孩子就可以擁有百分之百的產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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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百佳律師
看問題描述,這兩套樓房屬於婚前財產,您可以透過繼承、贈予或買賣的方式交付給女兒,但從房產轉手的高額稅費方面考慮,以買賣的形式最為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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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鄭州大妞兒
理解你的想法。
首先明確一點,婚前財產尤其是房產,再婚以後,不管和現任配偶共同生活多長時間,都不會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
一旦婚姻再次破裂離婚,不作為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但是有一點需要引起注意:雖然婚前財產不是共同財產,但是如果你和二婚老公辦理結婚登記後,你的這兩套房產可以是遺產的哦!
其實現在人們的法律意識普遍都增強了。都知道用法律的手段保護自己的婚前財產了。
但對於婚前財產,可作為遺產被現任配偶進行分割這件事,很多人不大明白。
換句話說,如果你有不測,你現任老公和你女兒可是有平等的繼承權利。
為了規避這個問題,你可以提前把房子過戶到你女兒名下。
可以採取贈與或者買賣的方式過戶,提前規劃好。
這樣,你就可以放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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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南山法律人
再婚後,二婚丈夫作為合法的配偶,與女兒同屬於第一順序繼承人,按照法定繼承方式予以繼承的話,他有權要求分割兩套樓房。兩套樓房是前夫留下的房子動遷來的,雖然屬於女方的婚前財產,但萬一女方先於二婚丈夫去世,女方的婚前財產就轉化為遺產,第一順序繼承人均可以均等分割。
如果女方想把房子留給女兒,一是可以訂立遺囑。遺囑繼承優先於法定繼承,遺囑中載明兩套樓房歸女兒所有,為了保險起見,可以到公證處作遺囑公證。繼承需要被繼承人死亡才發生。
二是透過贈與方式變更房屋所有權。將房產贈與給自己的子女,可能需要繳納一定的費用,比如評估費、契稅等等。
三是透過買賣方式將房產“賣”給女兒。女方可以隨意設定兩套樓房的價格,女兒購買房產後,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等等。
至於到底透過何種方式將房產留給女兒比較划算,具體要看獲得房產證的日期等等。
(僅供參考,圖源網路,侵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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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巾幗球迷大武漢楊老師
望你在去世之前做好公證。否則死了作遺產後老伴可分一半房產!
這房產是你婚前財產,你在世有處置權。
但如果死了,這房產一半你就打了水漂,後老伴必須要分一半。
望生前作好安排,死後家庭安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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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翻滾的泥人
首先你得這兩套房子辦理不動產權證的時間只要早於你再婚的時間就是婚前財產,這個不用擔心,即使你離婚了,再婚的丈夫也分不了一分錢。
但是有一個意外情況,假如你突發意外,那麼你再婚的丈夫和女兒還有你的父母都有權利繼承,如果你只想留給女兒的話建議你留提前留遺囑,並做公正,只留給女兒,這樣的話即使你出意外了,再婚的丈夫也分不走遺產。
不建議你直接轉給女兒。你女兒也會長大成人,結婚成家生孩子,有了女婿的介入她以後會不會或者能不能孝順你沒辦法確定的,還是留遺囑靠譜,把主動權握在自己手裡,這是養老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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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下有二套樓房是前夫留下來的動遷房子,想把房子留給女兒,這裡網友提出的這個問題有些不明白。
要回答這個問題首先要搞明白一些問題。
①、前夫留下房子,這是不是說前夫已經離世了?
②、這女兒是否是和前夫共同的女兒?這女兒是否已經結婚?
這裡我們按照前夫離世了,這房子是夫妻共同努力掙錢修建(或者購買)來的房子動遷留下來的房產;女兒是前夫共同的女兒,女兒已經結婚來解釋這個問題。
首先確定哪些是前夫的遺產這裡說前夫留下兩套動遷房,這兩套是你和前夫共同努力賺錢修建的住房,後來由於某些原因被拆遷,拆遷換來了兩套住房,那麼,這種情況下,這兩套住房有一半是你的財產,你的這一半財產是不能繼承的,而是你自己獨自擁有。
兩套房中的另一半,才是前夫的財產,而前夫已經離世,這財產就轉化為遺產,合法繼承人應該繼承前夫的這一半遺產。
確定法定繼承人前夫留下來的房子是動遷房,在前夫離世後就轉變成前夫的遺產,這房產必須經過繼承手續才能合法擁有,自由的處置。
根據《繼承法》的規定,繼承的第一順序是配偶,父母、子女。
那麼,前夫的遺產就應該由其配偶、父母、子女來繼承,這裡前夫的父母是否還健在?如果都健在,都應該享有繼承的權;如果其中一人健在,這一人應該享有繼承權;這裡你和前夫有一位女兒,那麼就按照一位女兒的份額繼承,如果有二個孩子,就按照二個份額繼承,這裡就按照一個女兒來說明怎麼繼承。
上面也分析了,如果前夫這二套房是你夫妻共同賺錢修建的(或者購買)的,那麼你對這二套房擁有一半的產權,是不能繼承的;而繼承前夫的遺產,只能是另一半。
在這裡,前夫的遺產合法的繼承人包括配偶(就是你自己)、父母(二人)、子女(前面按照一個女兒來計算),那麼,合法的繼承人就有4位,前夫的遺產應該由4位來合法的繼承。
如果這兩套房是前夫婚前就有的動遷房,那麼這二套房都是前夫的,你作為配偶都沒有財產分割的權利,那麼,法定繼承人按照完整的二套房來繼承。
案例分析:
比如前夫名下的這二套房價值200萬,那麼有一半是你的財產,也就是100萬是你的財產,這100萬的財產是不能繼承的,是你自己的個人財產。
繼承人繼承的是前夫的遺產,也就是另一半價值100萬的財產,那麼這100萬的財產應該由4個人來繼承,包括你自己、女兒、前夫的父、母,4個人各佔有25%,也就是每個人可以分得價值25萬的遺產繼承權。
那麼,你本身有100萬的房產,這裡還有繼承前夫的遺產25萬,那這你就有價值125萬的財產。
想把房子留給女兒怎麼操作要把房子留個女兒,這女兒是否已經結婚或者未婚,如果結婚了,是留給女兒的家庭還是留給女兒個人,這在留給女兒的時候就要想清楚。
這裡我們按照留給女兒一個人來分析。
如果留給女兒一個人,那麼你只能把你繼承的那一部分和你的個人財產留給女兒,這是可以的;但前夫父母那一份,是不能留給女兒的。如果要留個女兒,就必須徵得前夫父母的同意。
如何辦理繼承手續?如果前夫的合法繼承人沒有分歧,也就是你自己、女兒、父母之間沒有意見分歧,那麼就可以在當地公證處辦理繼承手續;如果繼承人之間有不同意見,並且無法達成一致,那麼就要透過法庭訴訟的程式確定法定的繼承人和繼承份額,來辦理繼承手續。
公證繼承的時候,公證處會出具公證書;憑藉公證書到不動產登記中心辦理產權轉移。如果透過法院訴訟的方式來辦理繼承手續,法院會出具法律裁決書,透過裁決書到不動產登記中心辦理產權轉移。
從上面的分析來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