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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豆豆龍777

    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什麼時候都不要為了錢忘記公平正義,你可以為你的當事人爭取利益,但要有底線。能守住底線再去談專業,談專案,談社會責任。

  • 2 # 法眼掃描

    我認為:一個律師最重要的價值就是利用自己的專業知識,最大限度地維護委託人的合法利益!

    律師的職業是服務業

    律師是以自己的專業知識向客戶提供服務的人員,這個沒人否認,說白了,律師與足浴技師、搓澡技師、按摩技師等服務人員差不多,這些技師也是以自己的專業技術向客戶提供服務。

    律師就是用自己的法律專業知識給客戶提供服務,一點也不比其他服務行業的人高大上。

    律師想生存下來就必須有客戶、有業務、有案源

    律師作為一個職業,必須要生存下來,只有生存下來,才能談得上理想啥的。

    律師想生存下來,就必須有客戶、有案源、有業務才行,不論律師的學位多高、專業水平多高、理論水平多高,沒有案源、沒有業務都是白搭。

    那麼想拿到案源、業務就必須站在客戶的角度,為了客戶的利益著想,而不是想著“公平、正義”,比如一個案件,對方律師忘了做訴訟時效的抗辯,導致案件敗訴,這與“公平正義”有關嗎?

    維護法律尊嚴、案件處理應公平正義,是法官要做的

    人們希望每個案件都能公平正義,都能做到實事求是,但這是對法官的要求,不是對律師的要求。

    比如一個案件,一個當事人請律師了,一個沒請律師,沒請律師的一方不會收集對自己有利的證據,不知道在法庭上如何說對自己有利,導致案件敗訴,類似的情況比較常見吧。

    但這樣的案件也不見得就是褻瀆了法律尊嚴,而是業務水平的問題。有律師的一方當事人利用律師的專業水平贏得了案件,這才是體現了律師的價值。

    總之,律師的價值體現在當事人哪裡,當事人認為需要律師,就體現了律師的價值,如果當事人沒人請律師,律師的價值在哪裡?

  • 3 # 東莞程律師

    律師不是正義的化身,律師是維護正義的使者。律師要贏得法律人的尊重,必須要有正義、專業、職業道德。所謂正義,律師不能無底線,社會還是需要公平正義,也是中國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要求之一。律師接受案件之前,應當詳細瞭解案件,從當事人角度考慮,律師不是什麼案子都敢接,也不能什麼案件都能辦。是否是律師的專業,有無時間辦理都是首要考慮的情況。律師無法回答的律師問題會直接告知當事人,杜絕虛假承諾,依據當事人的陳述和提供的證據給出初步法律意見,作出初步判斷還會告知風險,才可能接受委託。接受委託後全力維護委託人利益,幫助當事人實現公平正義。訴訟無小事,一環扣一環,一著不慎全盤皆輸,在請律師前請認真與律師探討案情,充分論證再委託,律師的天職就是幫助當事人打贏官司。律師的職業道德的底線不能與對方當事人或者對方律師串通。

  • 4 # 律師Tamara

    受人之託,忠人之事,是每一個律師為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的基本態度。當事人找到律師,一定是遇到了問題;律師接受當事人的委託,一定是因為在法律上可以透過訴訟等方式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從法律上來說,每一個公民都有委託律師的權利,每一個犯罪嫌疑人都有獲得辯護的權利,接受委託的律師都可以按照合同約定為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律師的價值體現在是否透過法律途徑維護了當事人合法權益,保障了當事人的基本權利。如果當事人的要求本身就是超過法律範圍或者是違法的,律師往往也是不能辦到的。

    大眾似乎對律師的職業有一種誤解,似乎律師是有錢的委託人的武器,幫助其把違法行為合法化。例如辛普森殺妻案,辛普森透過自己高價請到的夢幻律師團,就逃避了殺人的法律責任。但是,實際情況是辦理辛普森案件的警察,確實是違反了法律程式取得的決定性證據。根據法律規定,透過違法程式取得的證據,是不被作為定罪證據認可的。能夠規避法律責任,一定是因為該行為有不符合法律的地方。

    最後,我想告訴大家,在法律相對完善的中國,如果遇到了法律問題,請律師是一個明智的選擇。專業的人做專業的事情,是未來發展的趨勢。

  • 5 # 庭立方

    我覺得一個律師,尤其是一名刑事律師,最重要的價值應該是維護當事人的合法利益。我們總是說刑辯律師的工作就是為人辯冤白謗。在三足鼎立的庭審中,公訴人代表國家提起控訴、律師為嫌疑人進行辯護、法官居中裁判,這樣才是一個穩定的庭審關係。由於被告生來在智力和其他方面都良莠不齊,他們在表達能力、思維邏輯和雄辯口才方面差別很大,為了讓被告人不會因為自己天生的劣勢而被不公平地對待,受過專門訓練的辯護律師就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我們華人說,受人之託、忠人之事,既然你接受了當事人的委託,自然要為其謀取最大的利益。我一直覺得辯護律師的存在就是給予犯罪嫌疑人一個公平的、表達自己的機會,最大限度地幫助犯罪嫌疑人爭取最公正、合理的審判。這是辯護律師存在的最大價值和意義。

    在這裡,我想另外說一些把律師作為職業選擇時應該考慮和堅持的一些東西。也許很多人在擇業的時候首先考慮的是現實問題,能不能獲得職業認可、能不能獲得滋潤的生活、能不能名利雙收,所謂“天下熙熙,皆為利來;天下壤壤,皆為利往”。我覺得只有不再為生活而煩惱的人,可能才會有精力去關注物質之外的精神追求吧。但是,人往往容易被眼前的生活矇蔽,所以眼睛看到的就只有為了生活而生活,自己不願意再去想生活之外的一些問題,於是久而久之也漸漸忘記了最初萌發過的也許只是潛意識裡的那份超脫的嚮往。作為一個剛剛畢業初入職場的新人,在感受到生活工作的雙重壓力之前,可能對於自己的職業選擇有著內心的堅持與嚮往。我相信每一個法律人在進入社會之前都有著對法律、對公平正義的一些激情與崇拜,於是我們眼高手低、只想接受光鮮亮麗的職業感,形而上地追求著心中的正義;但事實是,律師行業,尤其是刑辯律師並不是一個起點很高的職業,所以很多人在看到其低待遇的現實時就產生了退意,而能堅持下來的,也許是因為對於自己所學專業的不拋棄,也許是因為對於正義的一絲嚮往,無論什麼樣的原因,我更願意相信是因為自己內心對於自己、對於法律、對於正義的堅持與信仰,才會讓我毫不猶豫地走入這個行業並能一直堅持下去。所以我想說,作為一名刑辯律師,一定要在自己的心裡有一些堅持和信仰,這樣才能一直在律師這個行業堅持地走下去。

    法律需要被信仰,因為對法律的信仰比公正本身更重要。每個法律人都應該為信仰而努力,只有法律有力量,法律人才能真正地成為堅實的力量。作為一名律師,除了為當事人服務,維護其合法權益,履行自己的工作職責,更應該把信仰法律作為自己的價值取向。當然,良好的專業素養、洞明世事的觀察力、獨立思考的判斷力,以及追求正義的使命感,同樣是成為一名合格的刑辯律師所不可或缺的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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