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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武阿哥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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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娛樂塗鴉
如果有天我收到了TA的喜帖,那麼我會去TA的婚禮,我要看著TA幸福,哪怕他的幸福不是我給的。
我現在還是單身的話我就會去祝福她,希望她嫁給了一個比我還愛她的好男人。期望她以後的婚姻生活是幸福的。我要是已經有了新任,我會帶著自己的現任一起去,去讓她知道不只是她能過得好,我現在沒有了她一樣可以更幸福,一樣可以過的很好活的很開心。我的世界並不是沒有了她就停滯不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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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胡鬧的馬男波傑克
必然要去啊!你敢發請帖我為什麼不敢去?我覺得女生無論最後愛與不愛,只要碰到這種場合都要硬起腰桿!你請我就來,你不請我必不會添亂。
所以一句話總結:好聚好散,再聚不難;你若不仁,我便不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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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無敵小廿廿
他有膽邀請,我必須會去,不僅要去,還要美美的去!被邀請了還不去,不是顯得太low了麼,還讓他以為自己心裡還有他,然而他都要結婚了,那不是要被他笑掉大牙了。我若有伴就攜伴盛裝出席,讓他知道,離開他是對的,我能找到更好的。若我還是單身一人,一定要搶足新娘的風頭,讓他以及所有男士印象深刻。真心愛過,傷過,痛過的人,有幾個能真心大度祝福,不給你老婆寄去一張我們過去的合影就不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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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山哥聊情感
個人覺得,去與不去,取決你自己的態度,如果你是個懂得自尊自愛的人,不去最好;如果你不怕揹負自我犯賤的標籤,那麼義無反顧,也是你自己的權利。很多時候,這種情況的話,不想自取其辱,不想別別人看輕你,還是在尊重對方的前提下表達你的拒絕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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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在夢裡
去吧。
該有的禮數一樣不落,該包的紅包也得包,該說什麼祝他幸福白頭偕老的話也不能少。
別說說不出口,分手就是分手,人家都結婚了你還放不下幹嘛?要真放不下在他沒結婚之前你早幹嘛去了?!
你最應該的就是把自己收拾的漂漂亮亮的,雖說不搶新娘的風頭但也要美美的啊。不是為了證明離了前任你過得更好,而是這是你的生活態度問題,這個世界離了誰都照樣好好的。自尊自強自愛的女人才最惹人愛的好伐?
有男朋友就帶著男朋友去,沒男朋友的就好好打扮打扮說不定在前任婚禮上能遇上下任呢?祝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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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女人我最大 5881719599
那看要是怎麼分手的,如果是和平分手的話,可以去,而且還穿的美美的去,沒男朋友都要找一個超級帥的男同志做護花使者;如果是不歡而散,那根本沒必要去,去了等於是自取其辱!怎麼說呢,分手就是分手了吧,沒啥好緬懷的,畢竟電影中的那種“我會深深祝福你”的狗血劇情在現實生活中很少出現的,還是那句話,珍惜生命,遠離前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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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小巫情感記
1、如果我們曾經深愛過,那我肯定不去了,這時候的我,去了前任的婚禮,那不管怎樣,我輸了呀,那麼本屬於我的人,成了人家的另一半,那場面要多辛酸有多辛酸啊。
如果我們沒有愛的那麼深,分手之後還是朋友,那麼,去啊,幹嘛不去呢,大方地去祝福他,反正他不是我的菜,。
如果前任是個渣,我們分手就撕破臉了,他現在邀請我參加婚禮,如果是和解的意思,那我就去參加,在這個世界上,少一個仇人的感覺挺好的,如果是挑釁的意思,那我不僅要去,還得帶上一個由內而外都比他優秀百倍的“另一半”去,把他再次秒成渣,打回原形,這才是王道。
3、如果前任請了很多我們曾經的共同朋友去,那為了避嫌,我覺得還是不去的好,否則同學們一起鬨說了不該說的話,沒準還能讓人家另一半對我虎視眈眈,甚至來一場始料未及的撕逼或者單挑呢。
4、如果前任請了很多前任去,我只是他諸多前任中的一員,那我就不去了,那個場合去,還單座一桌——前女友桌,我呸,我們坐一起交流啥,交流前任的床上功夫,還是交流當初怎麼看上他的?尷尬!
你發現沒有?總的來說,適合去的前任婚禮真的不多,甚至說,很少有時機去啊,絕大部分時候,還是相忘於江湖比較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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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丁徵宇
如果你和前任是友好分手,也可以去參加對方的婚禮。其實人生的情感有很多無奈,有時還真不是彼此的感情能夠決定的,在現實中,因為各種原因,如距離,如性格,如雙方的父母不同意等等,即使雙方曾經彼此都深愛著對方,但現實的問題註定你們不能走在一起,即使勉強走在一起,那雙方都是一種痛苦或很難幸福,這種情況下的分手,在分手時都會彼此祝福對方,現在,接到對方要結婚的訊息,應該向對方祝福,大方參加對方的婚禮。
如果你結婚時對方來參加了你的婚禮,現在他(她)結婚,你當然也應該參加對方的婚禮。既然在你結婚的時候,邀請了對方,對方也參加了你的婚禮,而且也送出了他(她)的祝福,現在,他(她)結婚,根據中國的禮尚往來,你也應該參加他(她)的婚禮,一方面對方確認你們不是夫妻但也可以做朋友,既然如此,你也應該有這樣友善的姿態;另一方面說明雙方都已放下過去的情感糾結,坦然面對雙方現在的情感。
一是對方曾經傷害你太深,你不能釋懷。其實,人生的每一段情感對於雙方來說都有或多或少的傷害,畢竟,雙方都曾真心付出過。如果在過去的情感經歷中,對方傷害你太深,他(她)現在結婚,你即使已經放下,但他(她)如果還有臉邀請你,說明這樣的人是人渣,沒有基本的廉恥,對於這樣的前任,你根本不要理他(她),讓對方徹底的離開你的視線。或者你不能確定自己到時會穩定情緒,有可能會受到現場的刺激而受不了,那就最好不要參加。
二是對方具有挑釁的味道,也不要前去參加。或許你們曾經的分手,對他(她)傷害比較深,你即使感到內疚,但他(她)現在結婚,他(她)往往會有某種挑釁的味道,如果你參加他(她)的婚禮,他(她)可能羞辱你,這樣到時不好收場,既然你能猜到或不能確定是否會有尷尬的局面,那就不要參加。
三是如果對方的另一半很在意,那堅決不能參加。一段情感既然分手了,那就要分得徹底,不能有情感方面的藕斷絲連,尤其是對方的另一半很在意你的出現,尤其是對方在後來的戀情中,你們因為某方面的原因有過接觸,讓對方的另一半反感,那就在以後的人生經歷中,要選擇退避三舍,即使對方邀請你參加他們的婚禮,那也不能前往,否則,有可能引起不必要的誤會。
但是,無論是你認為應該參加,還是認為不應該參加,現在的你,如果再次擁有新的戀情或者已經結婚,那都要徵求現任的意見,要在現任知道或同意或否定的前提下決定是否參加,而且最好是帶著現任參加,既消除現任的誤會,也消除對方現任的誤會,更是雙方都告訴對方,我們都有了新的歸屬,避免了一種藕斷絲連的假象,避免流言滿天飛。而且即使參加前任的婚禮,也要表現的大方得體,送上良好的祝福,不要表現出嫉妒的表情,或者還前去砸場子,畢竟,過去的已經過去,對方已經結婚,即使過去再美好,那都已經過去,必須坦然面對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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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豐木色子
豐木以為關於這個問題,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一、你們好久不聯絡了
如果兩人已經很久不聯絡了,也沒有共同的朋友,又沒有任何其他工作和生活上的交集,只是因為這件事情,你才在考慮去不去,那麼豐木以為沒有必要再去“揭傷疤”了,前任意味著過去的人和事,一切已經結束了。
二、你已經有新男友了
如果你現在已經有新的男友了,試想一下,倘若他知道你去參加前任的結婚儀式,心裡是肯定不舒服,哪怕 你只是出於禮貌,但他會以為你舊情難忘,何苦沒事找事呢?用往事去傷害身邊人呢?珍惜眼前人才是最重 要的。
三、 你只是他的前任之一
四、你們依然是好友
目前你還沒有男友,或者新男友也和他互相認識,或者新男友不介意你去參加他的婚禮,你們還是好朋友的話,時間和距離又允許的話,豐木會鼓勵你前往參加以示祝福送上紅包。也好,讓自己更加徹底死心,不再對他抱有任何幻想,從此以後將自己未來的生活過得更滋潤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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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小崔不抑鬱
玩笑歸玩笑,實際上這個問題的實質是在問你和前任的關係問題。首先要衡量我現在對她的態度:我恨她嗎(恨和愛是一體兩面,真正走出來的標誌是不再在乎)?我有憤怒嗎?我對她內疚嗎?其次考慮我和前任是怎麼分手的:和平分手?一方劈腿?父母不同意?這些情況不同答案也相異。
我們從社會角色理論來分析這個問題。當我們戀愛時,互相的社會角色是“男朋友”“女朋友”,這時候社會普遍規範(俗稱“套路”)告訴我這時候就應該約會、親暱、無話不談、;當我們分手時,這時候就出現了兩種常規套路:其一,老死不相往來;其二,保持疏遠的聯絡,一般來說不太可能再維護親密的朋友關係了。
那麼,問題就來了,如果我們是套路一,那我幹嘛要去?如果我們是套路二,就看自己的選擇了。因為分手(無論關係親疏)在心理上都是一次創傷體驗,憤怒(朝向外部的是攻擊與恨、朝向內部的是內疚與自責)是必然的。當然了,如果這樣的憤怒已經消解了很多,而且我不在紅色炸彈,也不在意被她的婚禮上被虐,那去參加一下也無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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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江湖一哥008
還是不去為好!你去幹嘛啊?人家在幸福歡樂,你若去,心裡會不舒服的,哪怕是在家待著,也別去。也不知道你是男士還是美女。如果你真的愛他,就託人送去一束玫瑰花即可,不過,他要知道是你送的,心裡也會難受的。那麼,既然你們分手了,就各自過好自己的日子吧。遇到這樣的事,反正就是用轎抬我,我都不會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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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黎艾文
答:“不會去。因為,雙方已經斷絕了男、女朋友關係了,就不會在別人辦喜事的日子裡露面了。也是自重自愛不惹麻煩。
在這裡我可以給大家談談我耳熟能詳的經驗。
我的一個男同學L ,即將舉行婚禮了。他發請帖給所有的同學,也發給了他曾經戀愛過的女友W(其實這女友W已經結婚了)。
這W出於同學情,也是出於捧場之心;去參加了L的婚禮。
由於三個人彼此又都認識。所以,在婚禮上,當W好心好意在現場跟所有同學一起為L祝福的時候,L的新婚妻子O一眼認出W在場。她突然變臉,說:“W,這裡不歡迎你。你如果還想舊情復燃的話,那你就錯了;我是他的合法妻子。請你離開這裡,不要影響我的心情。”
W一聽掉頭就走,沒有聽她曾經的戀人的任何挽留。走在路上,W想:“我給他們面子,而且還隨了禮金;再說,我已經結婚了。沒想到,她如此心胸狹窄;看來我今天就不應該來。”
想到這裡,W還掉了幾滴眼淚。
這裡筆者想說的是,L&W的關係非常好,就是因為W的母親不同意把女兒嫁給L。所以,兩個人才分開的。
這次L娶了O。並且在婚禮上,O顯出極度不自信,所以出口傷害了W。
同學A說:“一看O長相(個子矮)談吐和家境就不如W。所以她嫉妒心膨脹,不顧男人的面子,趕走了W是正常的。也顯示出O缺乏起碼的人格修養。
後來,W跟L失去了聯絡。直到L的妻子O在五十六歲那年去世了,她自己命短才沒有辦法再嫉妒和無理了。
在四十五年同學會上,L&W才得以彼此相見。
筆者想說的是,既然說:再見了;就不要去參加曾經戀人的婚禮了。避免彼此不快。這也只是我的觀點,僅供參考。
我的回答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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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FrIendShIp春天
說傻也不傻,不傻又有點傻,還是有點小激動,心裡的滋味唯有他自己知道,不由自主的就去了,也是情字還潛在心裡吧,完全理解。
人是感情動物,有思維有思想的,雖然分手了,從前愛的死去活來的,今天的場合,從前的一幕幕都浮現在眼前,心裡翻起千層浪,是人都會這樣的,說明他很正常,喝醉了躺了三天,說起來心裡有些酸,說明人在<情感>面前都不會鎮定自若,倘若就不是人了。
最起碼我是理解,也感同身受的。人看醉是表面的,心醉才是真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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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清請情感
前任邀請,要有信心,比如有了心儀的物件了,而是比前任更加優秀漂亮,去的開心,回的光榮。如果還是耿耿於懷的喜歡著前任,那去了,徒增煩惱而已,隨了禮,又受了氣,窩火,想想和別人的老婆相處了2年,氣消了,心情愉悅了,如果想不開,覺得前妻,沒有找我複合,還嫁人了,那麼就鑽牛角尖了。
總之一句話,退一步海闊天空,進一步萬丈深淵。把前任當別人的老婆,就參加,認為是自己的前妻,就不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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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一眉彎彎
我是絕對不會去的
要分手就分得徹底,不要再說什麼“做朋友”,或者“愛情不在,情義在”的鬼話,都是自欺欺人的把戲。朋友之間有矛盾,解決了,還可以重新做回朋友。但戀人之間不可以,斷了就是斷了,別藕斷絲連。
所以,要是我,我就不會去。在這段戀情中,雖然失敗了,但也要悲壯些,精神不能倒,骨氣不能丟。
不去參加前任的婚禮,讓她炫耀的目的達不到,反而會讓她失落——這才是對她最好的報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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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藍風情感解答
前任邀請參加婚禮無非是以下情況;第一種兩個人曾經沒有感情,沒有愛意就沒有恨意,從而沒有傷害;第二種兩個人哥們式戀愛,來的快,去的快,搭夥過日子,遇到一方真愛就分開。這種有一半的機會,一方會可能真的愛上,參加婚禮找自虐,還裝著幸福的樣子;第三種就是炫耀、羞辱對方,第三種是變端狀況比較多,最難受,最精彩,這種情節,電視劇或電影演繹比較多,現實版我還沒見過或聽說過,畢竟痴情的人是真的少;第四種情況搶婚搗亂的來者(不想掛的,就來吧),這裡面有新娘自願,和被自願;第五種兩個人本身就是在一個圈子裡的人,並分開很長的時間,短的時間真愛誰受的了,這種情況懷著什麼複雜的心情去參加婚禮,只有他自己能體會。
『你有沒有參加前任的婚禮?屬於那種情況?去的時候一定要姿勢要帥…』
我活了這麼大年紀,還真沒有去過。你可能會認為不信,不過我有類似的經歷。
我朋友一個曾經無心傻缺┐(─__─)┌,一個前任結婚,非要讓我去參加她婚禮,順便帶著他…
我是真心無語他呀,每次支開這個話題,他又扯回來…
我去參加她的婚禮,我拿什麼身份去,前任嗎?他現任還不認為我是搗亂的,然後…我就…被……既然已經分手了,還要給彼此添堵嗎?曾加傷心的難度嘛!請帖就沒有給我,我去毛線。我知道她不會邀請我的,她只告訴了我一個朋友一聲,我知道她是賭氣嫁的,一個不開心的婚禮,我去了,她還不偷偷的哭呀!既然分開已經不再打擾彼此,就不要再去纏綿舊情,激情彼此傷心淚!
你會不會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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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倪培榮1
謝邀請,在這裡應該先看一下是什麼原因分手的,是她的原因還是自己的原因,如果是自己的原因就別去了,人家結婚大喜的曰子你去了會讓人家添堵的,而且人家也不定原諒你了,所以還是別去了。如果是她的原因那就去給她祝福,證明你已經原諒了她已經冰釋前嫌,這樣顯的你也大度,也算一個圓滿的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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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小雨小閒成長曆險記
4年的感情,當他要結婚了,困擾你的是曾經有過的愛情。愛過之後,分開之後,無關對錯,無關是非,曾經的快樂和悲傷也會伴隨著你和他直至生命完結。
不管你和他為什麼分開,此刻的你是否心中憤恨不平,恨他要結婚了;怨他離開未到一年有了新人;悲他沒有通知你;哀他在你心中還有些許位置。
可是你是否有想過重逢那一刻?是在他的婚禮上你和他狼狽相見?還是在一個未知的日子裡偶然相見然後相視一笑?
世間上的愛,本就無對錯可言。無需發誓永不見他;無需猜測他是否愚弄了你;無需幻想你和他是否還有可能;無需憤怒他在最美好的日子裡忘記了你。
愛曾經有過,又無疾而終,說不清道不明,更無需計較得失。所有的擁有與放棄、熱戀與分離都是曾經的美好。聚散隨緣,一切恩怨都將隨時光的流逝漸漸淡去,過去的就讓它過去好了,該放手時就放手,切勿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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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吃飽了再減肥766
我想我是不會去的。喜歡一個人很容易,愛一個人很難。青春期的時候有過兩段懵懂的感情,那個時候天真的以為那就是愛,其實也就是好感罷了,最多算是喜歡。
假如這兩段可以算前任,說真的,真沒有什麼心思去參加。該了的都了了,也多年不聯絡,比熟悉的陌生人關係還要淡了,所以不會去的。
如果有年輕的讀者看到我寫的文,我想對你們說:遇到一個美好的初戀太難了,不如把這份美好留存,等到自己成熟一些,更有能力一些,去把它送給最對的那個人,那個時候你就會明白,辛苦的等待都是值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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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手過去,坦然面對現在,是每個男人和女人成熟的標誌。
附上蔡康永經典語錄:戀愛最珍貴的紀念品,從來不是那些,你送我的手錶和項鍊,甚至也不是那些甜蜜的簡訊和合照,是你留在我身上的,如同河流留給山川的,那些你對我,造成的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