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聞象8

    最好的辦法,不要落井下石。一個是等。另一個是繼續支援他。讓他東山再起。就能還你了。他翻不了身,你就當支援災區了,做善事了

  • 2 # 土律師

    最好的建議:不要聽律師的起訴要錢!是要不回來的,搞得連最後一點還錢的希望都沒有!我有這方面的例子和經驗……

  • 3 # 上海哲航航務

    按照你的說法你已碰上老賴了,你必須讓他給你寫欠條,否則你無法打官司。光靠對方嘴上說承認是沒用的,必須要有白紙黑字寫的欠條才有用。

  • 4 # 宋律師康邦GD

    這種情況他就是在拖延時間不還款,你最好起訴到法院,同時申請法院查封,凍結其名下財產。限制其高消費,影響其小孩子上貴族學校。他沒有辦法就會還款,不然,錢都是這樣炸出來的。

  • 5 # 70後的嶽大叔

    第一、你自己是有責任的,說有專案,答應給你分成,有協議嗎?兩百多萬借出去了,你不關注他的專案嗎?

    現在懷疑了,那這幾年你不過問你的錢什麼時候還嗎?

    第二、想告他詐騙,把經濟糾紛變成刑事案件,建議你去諮詢專業律師。

  • 6 # 故事等於道理

    首先兩百萬對於普通人來說不是一個小數目。你當初能拿兩百萬出來借給他,說明你的經濟實力還是有的。而且你連是什麼專案都沒有搞清楚就直接拿錢,說明你很信任這個人吧。或者說他欺騙了你,但是這錢要不回來,你也是多少有點原因的。再好的朋友,一旦和錢,利益這方面掛鉤,就要十分謹慎了,最後很容易搞的人財兩空。以後還是多一些心眼兒吧,就當是買教訓了。 至於你說想讓他坐牢,我不太建議這樣做。因為坐牢你的錢肯定回不來了,但要是給他個機會也許人家能東山再起呢,凡事都說不好。 話說,我這樣的想法是不是有點站著說話不腰疼了啊?

  • 7 # 感悟每1刻

    你一心一意幫他,他卻借了你的錢不還,這不但但是誠信問題,更是個人品質問題。誰的錢都不是大風颳來的,欠債還錢,天經地義。這樣的人就應該受到懲罰。

    一、是不是涉嫌詐騙犯罪

    題主陳述的情況更符合民間借貸糾紛的特徵,到底是不是涉嫌詐騙犯罪,要重點把握手段和主觀目的。

    一是看對方借錢時是否編造了虛假的理由與款項用途,二人之間有無合同或借據,具體內容怎麼寫的。

    二是對方有無非法佔有的故意,比如具有借款用於揮霍或非法用途,逃避還款,聯絡不上,玩失蹤等情形。

    如果對方具有上述行為,你可以到公安機關提出控告,具體是否附合立案條件以公安機關答覆為準。

    一是公安機關立案的,由公安機關偵查的涉嫌何種罪名,你可以提出讓對方退賠贓款的請求。

    二是公安機關不立案的,如果你對不立案的理由不服,可以複議,也可以請求檢察院監督。

    二、不構成詐騙的情況下可以進行民事訴訟

    如果對方的行為確實不構成詐騙等刑事犯罪,你可以到法院進行民事訴訟,以民間借貸糾紛起訴對方償還借款。

    法院判決對方還款後,如果仍不還款,你可以持生效的民事判決書申請法院依法強制執行。在強制執行中,對方如果仍不還款,將面臨拘留、罰款等處罰,甚至是追究其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的刑事責任。

  • 8 # 我不想長大16890

    我們國家做的不夠狠。這種就應該讓老賴子女繼續還錢直到還清為止!不然老賴都是能騙一個是一個。工資什麼的直接划走抵債。搞個聯網。老賴統一哪裡為國家上班。和勞改那樣最好。不然永遠不會消失。借錢容易。要債都像大爺。很多都是有錢也不還還轉移掉

  • 9 # 法官教你打官司

    首先,對方認賬就讓對方出具借條,儲存好轉帳記錄或其它資金往來的證據,不想起訴的話,讓對方在還款期限屆滿後3年內重新出具借條。防止將來打官司證據不足或訴訟時效經過而敗訴。

    其次,如果對方債務較多,建議及時起訴,及時進入執行程式,防止其它債權人在先對其採取執行措拖,即使以後勝訴也無財產執行。

    最後,也可以讓對方提供抵押或連帶保證,減少執行風險。

  • 10 # 十一分

    如果自己能過得去,對方確實沒錢還,且對方還款意願高,態度好!可以寫個協議,每個月還多少,這樣最好。起訴是最壞的選擇!一般只有對方有錢不給,或根本不想還才走到這步的!

    如果對方超過三個月沒有按協議(每個月還你多少錢)來,那你還是起訴吧,強制執行,如果有財產,可以順利執行;如果沒財產,至少證明他沒有騙你,說明以後還有還你的可能性。如果有財產,但是轉移財產或者隱匿財產,到時候會直接轉到刑事案件,坐牢就可以實現了。

    所以,調查他財產就好了,從直系親屬開始調查,或者關係親近者開始調查,一般都可以調查得到,一般情況下,只要法院和執行局不怕麻煩,一查一個準。

    但是,你要做好浪費時間與金錢的準備,因為你打官司就要請律師吧,就要付錢吧,還要抽出時間來打官司。這種官司判了你贏也可能拿不回錢,因為對方沒可執行財產,你只能得到張判決書,花錢費神費力煩心,最後啥也得不到。不過你也說了,認栽了,拿不拿回來不重要了。

  • 11 # tu舊島聽風

    能協商最好,走法律程式也行,但是要有耐心,做好一場馬拉松式的長跑,耗時間,耗精力,本人正在經歷民間借貸官司,已經走到了強制執行程式了,到今天為止,起訴,律師各種費用一萬多了,到現在還沒拿到一分錢,人也找不到,法官說馬上要終結執行了,讓我本人去查詢財產及執行人的線索,我上哪裡去查詢,我現在想放棄了。

  • 12 # 智哥聊創業與風控

    突然看到這條問答,我覺得問主真了不起,沒有采取訴訟或者強力手段。

    我的建議是對他的財產和資金進行全面評估,如果還有任何的財產,那怕只有一套房子,那就趕緊起訴和查封。這一點,我與很多司法界人士的觀點是一樣。早起訴比晚起訴好,或許對對方也是一個解脫。幾年都還不了錢,說明他可能還在垂死掙錢,但這個公司可能已經不適合生存。你的起訴,可能讓他加速死亡。然後重生。

    其次,如果他已經破產,或基本停止經營,訴訟一大堆。那就算了。當投進水了。他已經死透了。自已還投入精力和費用是沒有任何意義的。在一條昏死的狗上再踢幾腳是沒有任何意義的。這點上我與某些公知大咖及債權人的做法是不一致的。所謂的大咖,就是打死狗。出一口惡氣,我覺得純粹愚蠢。今後幾年的"老賴"會越來越小。因商致貧的人,要麼不創業了,要麼就是小心翼翼做老鼠了。

    再次,某些法律公知的說法是老賴入刑,我想真搞老賴入刑,現在怎麼也有千把萬人吧,加上正在起訴未執行的,只會更多。那這樣老賴人數超過了很多大國了。這個各級監獄夠用麼?另外問題是,是那些帶有國字的單位和個人,是否應該一視同仁呢?

    總結一句話,是坦誠面對,智慧處理!

  • 13 # 懂法律帝

    目前有兩種方式解決你的問題,首先是民事程式請求法院判決對方償還債務,其次是刑事程式請求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對方可能涉嫌的合同詐騙罪,公安機關是否立案,具體由公安機關依據刑事訴訟法判斷。一看到你最後一句 ,我有點擔心,對方借你200多萬好幾年了,他說一直在想辦法認賬,但是沒有錢。首先站在你的角度上來看,其一要麼你想追回這筆欠款,要麼追不回來,讓他嚐嚐刑事懲罰的苦,讓他自由被限制或者被剝奪,享受牢獄之災,讓他人生有個汙點,其二從民事訴訟上來說債務人還不起錢,要麼把他列入失信被執行人,或者拿到勝訴的生效判決一旦發現有履行能力可以申請強制執行,問題的關鍵在於這只是你單純的想法而已。

    一,民事追債程式

    1.如果要走民事程式,首先你得證明他和你之間存在合法的借款關係,你得拿出借條轉賬憑證、催收記錄等等相關線索或者材料,即便你起訴到法院,法院支援了你的全部訴訟請求,但是對方一分錢也沒有,你申請執行執行個空氣。

    2.故此錢不需要隨便的借,借錢之前要麼對方有足夠的償付能力,要麼讓對方提供擔保人或者擔保物,不然這錢真的打水漂了。

    3.再者你提到對方現在已經有好幾年了,你為什麼不讓對方寫一份承諾還款書或者再續簽一下借條延長一下還款時間。訴訟時效過了,對方提出時效抗辯,法院一定不會支援你的訴訟請求。

    二、刑事程式

    從你提出的問題上來看,你這邊剛開始借他錢,是因為有專案的存在,基於善意的相信把大額的錢借給他,你們之間就存在合法的民間借貸關係,對方如果真的有專案存在,那肯定是受到法律保護的,你只能走民事程式民事程式,一旦對方花還了錢,那也沒辦法。買刑事程式,可以去公安局報案,如果公安局認為屬於民間糾紛或者簡單類的經濟糾紛,不屬於合同詐騙,那這種情況真的很難處理。

  • 14 # 文金髮律師

    你好,如果你想要他坐牢,那你就要對照一下他的行為是否符合詐騙罪的構成要件。

    什麼是詐騙罪?

    詐騙罪,規定在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我們來看看法律條文: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所謂詐騙,就是非法佔有為目的,故意捏造事實或者隱瞞真相,騙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

    詐騙罪的構成要件

    在主體方面,詐騙罪是一般主體,凡是年滿16週歲,沒有精神病的,都有可能成為詐騙罪的主體。

    在主觀方面,詐騙罪需要主觀上有非法佔有他人財物的目的。

    客體上,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所有權。

    在客觀方面,表現為故意隱瞞真相或者虛構事實,並且騙取財物的金額達到了數額較大。

    如果你想要對方坐牢,本案的關鍵是對方是否存在虛構事實?

    本案涉案金額200萬,如果構成詐騙,屬於數額特別巨大,會在十年以上量刑。因此,本案的涉案金額早已超出詐騙罪的刑事追訴標準,如果要追究對方詐騙罪,關鍵就是要證明對方有虛構事實的行為。

    具體到本案中,要證明對方有虛構事實的行為,你首先要證明對方當時是以投資專案的名義向你借款,然後還要證明他所稱的專案是虛假的。

    當然,刑事案件屬於公訴案件,如果確實有犯罪嫌疑,你一下收集不了充分的證據,也可以提供證據的線索,由公安機關展開偵查。比如,你證明對方借錢的時候是以某某專案名義,那麼公安可以循著這個線索去調查這個專案是否存在,以及對方是否參與了這個專案。

    你的二百萬元還能要回嗎?

    雖然,從口氣上來看,你應該是一個不差錢的主,但是我們還是要來看看,在法律上你這200萬元還有沒有可能要回來?

    如果刑事詐騙罪成立,司法機關在追究對方刑事責任的同時,也會進行追贓,將其名下的贓款贓物追繳,返還給被害人;有時候被告人為了取得被害人諒解,以減輕處罰,往往會主動退賠被害人損失。

    如果經過公安機關偵查,認為本案不構成犯罪的,你也可以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對方按照約定清償債務。

    如果法院判你勝訴,對方沒有履行義務,你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這幾年來,法院的執行手段越來越多,執行的力度也越來越大,不履行法院生效判決的老賴的日子也越來越難過,權利人透過民事訴訟的方式實現自己的權利的機率也是越來越大的。

    因此,透過刑事或者民事法律手段,追回你的200萬還是有可能的。

    以上意見,供參考。

  • 15 # 山無稜84873474

    世界上最討厭最可惡的動物就是借錢不還的混帳王八蛋。像山無稜一樣的半乞丐似的傢伙,你借我一百塊不還我就得勒緊腰帶餓得半死。誓死主張:借錢不還判秋後腰斬。

  • 16 # 哥哥123

    這個有時候別人確實困難,還不出。我爸九十年代初自己開廠做生意那會兒,他的好朋友借了30萬,一直到我爸97年亞洲金融危機,培的一塌糊塗,問他要錢,他也是一分都拿不出,後來我爸重新做批發,開酒店,這樣到了2000年,我父母都已經放棄了,到最後乾脆把這30萬忘了,沒想到2006年,他來我家,直接還了50萬,還給我爸賠禮道歉,說那個時候真的沒錢,現在已經走上正軌,有錢了,趕緊過來還錢,20萬算利息,我們沒要,但他堅決要給,最後收下35萬,給我老婆換了一輛本田Accord,剩下的錢給我老婆隨便花了,那時我老婆就喜歡我媽的那款藍色第一款馬六

  • 17 # 律師高歌

    先去做個司法確權,防止出現訴訟時效的問題,然後透過強制執行程式來解決債務問題,從你的說的情況看,構成詐騙有點牽強!解決債務問題,靠的是運氣,耐心和正確的方法,不要意氣用事!

  • 18 # 胖虎動漫社

    第一:與欠債人協商解決;如一再託辭 建議保留相關證據到司法機關訴訟解決,透過法律的武器來保護我們合法的權力。

    第二:再者可以透過媒體曝光;有了媒體的曝光讓周圍朋友熟人看清他的嘴臉;避免好友二次上當;

    第三:如今國家對於無誠信的"老賴"有了相應的法律法規用來制裁約束這類人 。我們完全可以做到有法可依 有法必依。

  • 19 # 白馬日記

    去年我賣了一輛車,買家是一對南京小夫妻,手續當天未及時辦理,小夫妻要求把車先開回去,先付一部分,餘款8000打欠條,我覺得買家看著人不壞,而且8000也不多,買一份信任也說得過去,就答應了。結果我把剩下的手續快遞給他之後,餘款遲遲未打,現在一年了,總共給了2500,我讓他做個計劃還,他說每個月還一點,結果還是食言,錢是小事,就是受不了一次次被欺騙,你說不給了我反而心裡過得去,他承認欠錢的事實,也願意還,但就是不給,一次次食言,讓人覺得很不舒服,以後再也不敢相信陌生人了。

  • 20 # perfect23297853

    首先對方接你電話回你資訊你可以找得到這個人,公安局就不能立案,也就是說勾不上詐騙,這個不算刑事案件,算民事案件,建議你去法院起訴他,凍結他名下有的不動產。你最好去找個律師,諮詢一下什麼叫詐騙,自己懂法才可以捍衛到自身利益保護自己,才可以制約別人。不要自己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觸犯到法律,得不償失。這事不是你想讓他坐牢就去坐的。你這個朋友應該也是諮詢律師了,有人給他支招,所以他才敢接你電話,堂而皇之找各種藉口搪塞你。至少他知道他沒消失公安機關就不能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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