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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平安111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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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活在當下
給與不給是責任問題,看與不給看是態度問題!對方可以不給撫養費是對方缺乏責任和擔當問題,而我們沒有權利阻礙孩子見母親或者父親的權利,或者父親或者母親探望孩子的權利!人活著是為什麼?既然活著就完去承擔你或者該有的責任和義務!如果最基本的責任和義務你都不去承擔,那你覺得你還活著幹嘛!古話說:你養我小,我養你老!小的時候你都不養,還去探望幹嘛呢,真的鄙視那些不養他小而要他養他老的那群禽獸不如的傢伙!!!各位離異者請對號入座,孩子沒有責任和義務為你大人的事情買單!哪怕是夫妻真的過不下去!也請你們去承擔你的那份責任和義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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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紅裙有愛
現代的離婚率那麼高,已經打破了歷史以來的最高記錄!兩個人不愛了,說什麼都是無用的,面對清冷的家,面對不愛的人甚至是不愛自己的人,內心深處一定是一種煎熬,一種錐心的刺痛,心底的孤冷與寂寞可想而知。
當初愛得轟轟烈烈到現如今的互相傷害與疏遠,讓人感嘆時光的無情與冷漠!懷疑人生甚至質疑為何別人都幸福而自己卻是被命運無情拋棄?這樣的疑慮多了就會滿腹的怨恨,怨懟命運的不公平,憤怒人心的向背,因而性格會越來越極端,不放過別人也不放過自己;極端到認為既然命運不公平,那就報復命運讓自己對所有人都不公平,包心目中的至愛至寶的孩子。
不拿撫養費也是對曾經愛過的人的一種報復心理吧?曾經的擁有,現如今的自我欺騙式的抹煞一切都是想對自己有一個交代!當初的愛有多濃分裂後的恨就會有多深,世事的無常真的是讓人百感交集,因而心裡無法接受。
人生無奈處處有,誰的人生都會是在磕絆中度過而變得讓自己堅強!接受不想接受的現實,忍受不想忍受的痛苦,是每個不幸福不如意的人都逃避不了的轉變。
孩子是無辜的,受到傷害的也是孩子!“覆巢之下安有完卵?”說得大概就是解體的家庭悲慘的情景描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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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手機使用者50675887553
如果孩子一直是他媽媽帶,他媽媽又躲被不給看到,還挑拔孩子憎恨父親,想給撫養費她不要。知道在學校讀書遠遠看見是可以,要是孩子看到你來了,孩子聽他媽媽的話,不跟爸爸說話馬上跑走。這才叫做無可仍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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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萌萌1579524
我們分手孩子三歲,一直沒給扶養費。到孩子七歲上學才給孩子五百元。可是他一直沒有看過孩子。孩子現在已經十一歲。前提是我不是不讓看孩子,是他不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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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薑是老的辣171296694
可以,兩個離婚了孩子仍然是父母的孩子,這也是改變不了的事實,沒有撫養費也有探視權,本來離婚就給孩子的傷害不小,孩子不能缺少父愛和母愛,離婚是兩個人的夫妻之間的關係短了,但是孩子和父母的關係永遠斷不了的,這是血緣關係改變不了的,夫妻雙方都有探視權,無論任何原因沒有剝奪他人的探視權,否則是犯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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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永遠遠不遠
儘管離婚了,給孩子撫養費是父母必須的義務和責任,這種責任和義務,不會隨著婚姻關係的終止而終止。同樣的,離婚的一方,儘管不直接撫養孩子,當然也有探視孩子的權利。但是,一個連孩子的撫養費都不給的人,不管你是出於什麼原因,你都沒有理由不付孩子的撫養費。沒有直接陪伴,教育,呵護孩子成長,都已經是最大的失職了,竟然連撫養費都不給,那你還好意思當孩子的父母嗎?你還怎麼好意思去見孩子?人家別人辛辛苦苦種好的桃子,憑什麼讓你來摘?只要是負責任的父母,不會捨得放棄孩子,更不會不管孩子 。既然連責任都不想負了,那你還來看孩子,打擾孩子幹什麼呢?按我的,既然不管孩子了 就不要再來打擾孩子了,天大地大,自個兒滾一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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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湘女媛媛
如果你是無能為力,或其它原因沒辦法給不起撫養費,那你可以去探望孩子。
如果你有能力撫養,而是自己不願負責,那你沒權去看孩子,孩子也不會認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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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凌風-瑾
如不給撫養費,我個人覺得不是可不可問題,這是一個男人的責任與基本當擔!因前妻性格和心裡問題,我2015年被離無過錯,做皮革生意,品質出啦點問題,離婚時,自願選擇淨身負債出戶的,離婚兩年半,還是我全方位照顧著倆孩所有,甚至翻備給到,母親節,每年還給啦三佰元/次前妻,心傷到如此,感情已無,即便如此,還拿寶貝女兒控制我,冤!(知我特愛女兒,前妻怨恨我找啦新女友,無論年齡,外表,過日子女人),雖因為兒女,我放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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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相扶到老真不易
權力肯定是有,每個人在婚姻裡面我相信都有過付出,在生孩子的過程裡母親的付出是最大的,那種撕心裂肺的痛我相信我們男人這輩子是體會不了的,即使在過後有過背叛,出軌還是某某原因。但是這些都不可能磨滅以前她對家庭對孩子所做出的一切,至於別的都該是大人之間的問題,而不是剝奪孩子該有的父親母親的那種愛!我也是個離婚男,這也只是我個人的觀點!至於生了孩子連最起碼的撫養費的不給的人,那他(她)應該也不配叫做人,這連最起碼的責任感都沒有了,那他(她)也只配孤獨終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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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有法365
劉剛(化名)和李梅(化名)原本是一對恩愛的夫妻,兩人於2011年生育一子,然而,孩子的出生並沒有給這個家庭帶來美滿與幸福,孩子出生後,劉剛性情大變,常常因一點小事發脾氣,摔東西,李梅開始覺得丈夫可能是因為在創業階段,諸事不順,所以一忍再忍,她認為,為了孩子,為了家,還是要多多體諒自己的丈夫。然而,李梅的隱忍並沒有換來丈夫的尊重,劉剛幾次動手傷害到了李梅。
終於,兩人於2015年經法院判決離婚。獨生子由李梅直接撫養。考慮到劉剛因做生意賠了很多錢,所以暫不支付撫養費。
離婚後,夫妻雙方對孩子的探視問題產生很大分歧,劉剛便向法院起訴,申請每月把兒子帶回自己住處共同生活7天;過年,清明節,中秋節,生日等各大節日,自己享有與孩子共同相處一半時間的權利;孩子的寒暑假,自己同樣享有與孩子共同相處一半時間的權利。
李梅認為,前夫未付給孩子分文撫養費,憑什麼有權利與孩子相處,而且在夫妻存續期間根本沒有給孩子足夠的父愛,綜上所述,李梅對劉剛的一切訴求完全駁回。兩人的婚後關係降至冰點。
法院會支援劉剛的請求麼?沒給孩子撫養費也有權利探望孩子嗎?
法律分析:
我國法律認為: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行使探望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商,協商不成時,由法院判決。
本案中,劉剛為孩子親生父親,有探望孩子的權利,所以按照法律規定,應予支援。此外,為了給孩子一個相對穩定的生活環境,劉剛不宜探望的過於頻繁,法院綜合實際情況,確定劉剛可每週探視孩子一次,具體時間為週六,李梅應予以協助。
有法君認為,生活是一場無休止的博弈,婚姻也如此。當婚姻畫上終止符,因一方拒絕或不合理限制對方探視子女而引起探視權糾紛就成了離異夫妻間的另一場博弈。在這場博弈中孩子是最大的受害者。孩子是無辜的,當父母不能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時,請尊重探視權,給孩子完整的父愛和母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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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真的好想你4899001
這麼說有錢人就可以買斷孩子了,兩人賭氣說你要撫養權,我就不交撫養費,給我撫養權,也不需要你給撫養費,你可以來探視孩子,要上法律規定你必須給撫養費,而你又沒有給,那肯定就不給你看孩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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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鄒佩玲
你連承擔撫養的責任都不願意啦!還談什麼說愛,如果真正是愛,最好是別去打擾孩子幼小的心靈,畢竟我們每個人的愛都無法分的太亂,會讓幼小的心壓力增加,只要他過的好,真正得到了另一份家庭的愛,就讓孩子完美成長擁有更好的心情不是更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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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清溪132935539
前夫說小三他現任的老婆和前夫所生的兒子都不用給,所以也不會給一分給我兒子作撫養費,免得便宜了我一分一毛!然而我現在等於幫他養便宜兒子,等過幾年兒子十八歲了等打官司跟我搶!世界上一等一的渣被我遇上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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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玉石128812277
沒給孩子撫養費,去看孩子覺得臉上無光。我鄰居離後做生意老失敗,多年未去看孩子。別人勸:去看吧孩子媽不會怪你的,可他:我無臉見,我連給孩子買玩具的錢都拿不出...以後吧,掙錢後我先背一書包百元大鈔放在孩子手裡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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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沙7042
這就看各人品德和責任問題了吧。我離婚14年前夫沒給撫養費,在這麼多年期間難得給點可憐的幾百塊加起來沒有5千吧,他覺得已經很不錯了。如今女兒17歲了,見面都陌生不會叫他爸爸,女兒說他不配。把我現任老公叫得可親熱了,因為一直是老公在管,孩子肯定感恩咯。至於見面一說吧,前夫一家本來就重男輕女所以當初離的,人家嘴上到處說女兒不去他家,其實心裡就是不想女兒過去打擾,倒打一爬給我。是人家從來不接女兒去。這麼多年女兒生日,過年,人家也從來沒有表示,不過我們一家現在非常幸福啦,也不想女兒和這種家庭有任何接觸和牽扯。如果說不給撫養費當然也可以看望孩子,當然,孩子要不要你看是兩碼事。你對孩子好,一如既往,孩子肯定會見你,反之,自己去審視自己的不足,別怪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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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上海南市大叔
夫妻離婚了,孩子和父母有割不斷的血緣關係,離婚後任何一方都有權利探望孩子。但是,現實生活中狠心的母親到處都是,她們平時不來探望孩子,連電話都不打一個,認為孩子是多餘的,有的狠心女人不認自己的兒子,把自己兒子說成“隔壁鄰居的兒子”,這種女人活在世上是在作孽。我認為,,離婚後任何一方有能力就給孩子生活費,大病、慢性病需要治療,沒錢給孩子生活費,請別忘了多看看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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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吃貨也能瘦
話說權利是有的,但是人家沒你,一樣把孩子養的好好的,你又何必去打擾別人的生活!
在孩子的成長過程中,你沒有出一點力就算了,經濟上都沒有給予孩子,你又有什麼臉去見孩子呢?
我知道很多人會吐槽,怎麼說我也是孩子的爸爸媽媽,我的孩子我還不能看了嗎?
但是,不出撫養費就能看出來,你在錢和孩子之間已經做出了選擇,你的內心深處還是錢重要!
有些人會說自己經濟不給力,說真的,這只是一種辯解與藉口,你要不是半身不遂,最起碼得工作能力還是有的,最起碼得工資還是有的吧?
有人會說,我那點工資,我還要生活!真心在意孩子,每個月少買一件衣服,少抽幾包煙,錢擠擠還是有的!
我想,又有人要說,這能省下多少?也許一個月下來,也只能省了一兩百,能有什麼用!還不如不給!拿出去丟人!
但是,你的經濟條件就是如此,一個月賺2000,卻想著給孩子2500,那隻能是天方夜譚!一個月2000,為了孩子省下了200,雖然不多,但至少你努力了!
200是不多,但這兩百可以讓孩子在這個月多幾包零食,多一個玩具!這不就是孩子童年裡最快樂的事嗎?孩子的快樂成長不就是父母最希望的嗎!
不給撫養費,是一種態度問題!
在你們離婚後的那天起,生活上,你沒有照顧到他,經濟上,你又不給予!孩子的快樂都不是你給你!孩子生病了,需要的照顧,關心,也沒有你的存在!你只是掛了個父母的頭銜,卻沒做到這個頭銜的重大責任!
看了他,你會欣慰他又長高了,懂事了,但這都不是你給的,這都是監護人的努力得來的!對於他,你來了一會兒又走了,只有失望!等他長大懂事理了,對你只會是更多的失望!你又何必呢!又有什麼臉面對孩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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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重頭再來130528697
如果連幾百塊一個月都撫養費都不願意給,你還有必要去探望孩子嗎,還有臉去探望孩子嗎?現在的社會,只要紮實幹活,誰會缺那幾百塊錢,只是你想不想給的問題,其實建議政府立法,如果不給付小孩撫養費,那麼老了以後可以拒付贍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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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笑看雲水天地間
當然有權利探視孩子了。法律法規,雙方離婚後,孩子隨一方生活的,另一方有探視的權利,這個權利不是附條件的,支付撫養費和探視權是兩個法律關係,不能牽扯到一起的。
回覆列表
父母均有看孩子的權利,當然也有承擔撫養費的義務。但如果當初離婚時協議說明某一方不需要支付孩子的撫養費,也沒規定不可以看孩子,但如果協議規定你需支付孩子撫養費而你不支付,那對方有權利拒絕你看孩子!直到孩子成年滿18歲,孩子自行決定要不要見你了!個人覺得父母有義務撫養自己的孩子,你不出撫養費你還好意思去見孩子嗎?估計孩子也不會見你,離婚本來就很傷害孩子了,你撫養費都不想出還是別打擾孩子了。為了孩子的健康成長,剋制自己吧!不喜勿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