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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清水空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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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全言
道爾是創始人級別,奠定了很多基本推理套路,在他之前推理小說根本未成型,只能在恐怖小說、冒險小說等題材間遊走,不成體系,這點他在《血字研究》中就借福爾摩斯之口有吐槽。
誠然,作為鼻祖級作品,《福爾摩斯》的瑕疵還是很多的。比如很多文章也陷入了推理-探險倆主題傻傻分不清的境地(事實上《福爾摩斯》本來就叫adventure,應翻譯為“探險記”),比如許多套路在重複使用(《紅髮會》和《三個同姓人》)等。
但我們不得不承認,後來的推理小說幾乎都是在《福爾摩斯》的大框架內進行的深化創作:
設定推理主角,發現案件,引入破案組合,推理線索,演繹法邏輯,探討案情背後令人深思的真相等。
另外還有一些小細節,比如事出突然以確定案件的起始時間(《駝揹人》),自己家的狗遇見熟人不叫(《銀色馬》)等。
當然,以上的許多東西,我們也可以在《福爾摩斯》之前的文學作品裡找出。但還是那句話:沒成套路。這就好比牛和羊都有角,有蹄,有毛,可是按不同的方法組合,新增新的一些元素,就成了不同的生物。乒乓球源自網球,但沒人會說發明網球的人就是發明了乒乓球的。
至於與後來者比較的話,道爾就像是前人畫樹,描出了根莖,再隨便添加了一些枝葉。而後人有的選擇加上垂柳畫成柳樹,有的選擇加上了桃花畫成桃樹。你說隨隨便便畫的樹和紅綠鮮豔的柳樹桃樹比誰好看呢?但是第一個畫出樹幹來、而且整體畫得還非常不錯的那個人當然地位更高。
今天任何一個物理學家的知識都比牛頓淵博,可是其地位又能和牛頓比嗎?
以上純屬個人之見,僅供交流。不當之處,請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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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剪不斷理還亂哈
波羅破案的巧合因素太多,缺少必然性,很多時候都是耳邊飄過的別人的私語,成為線索。福爾摩斯的案子都是推論,並結合各種經驗。阿加沙的文筆反映了女性的細膩,但缺少男性的邏輯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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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抱甕一笑
都是宗師級別,如果非要分個高下,或許說福爾摩斯的時代背景更適合推理懸疑的氣氛,時代背景應該在1880到十九世紀末,馬車、髒亂的街道、黑沉沉的霧都,大號的左輪手槍,和現代人基本脫節的怪里怪氣的壞人,~波羅最早出現應該是在第一次世界大戰左右,很多事物基本接近現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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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泥紋紀
先問是不是,再問對不對,阿加莎作品廣度遠超柯南道爾,改編量也是柯南道爾不能比的,阿加莎的作品更豐富,也更適合各種電影電視和舞臺劇的改編。這兩個人名氣可以說不相上下,高手之間不用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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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delubii
阿婆的同樣很牛叉,像當年尼羅河上的慘案上映的時候,轟動一時啊,中國觀眾習慣了公案似的破案電影,乍看這個實在腦洞太大,東方列車謀殺案、陽光下的罪惡,都是牛的不行。不過很多人不清楚是阿婆寫的而已。柯南道爾知道的也未必多,大家記住的只是福爾摩斯,其實波洛也有很多擁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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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TT135010753
偵探小說的開山之作大概是愛倫坡的《毛格街兇殺案》,而柯南道爾是第一個真正讓世界認可和喜愛的。因此,說柯南道爾是這一型別文學的開山宗匠亦無不可。
不過,正如書名所寫的,《Adventures of Sherlock Holmes》更多是記敘他的探案經歷,讀者更多是從旁觀者的角度來觀看案情。而阿加莎則在此基礎上,更充分地展開案件偵破過程,讓讀者能夠從偵探的視角上參與推理,這種風格後來在日本得到發展,被稱為“本格派”。相對地,福爾摩斯系列中,讀者得到的資訊是不對稱的,故而無法與偵探一道展開推理。
順帶一提,松本清張之所以得與此二人齊名,是因為他開創了“社會派”,也就是以案件為引線,主要反映當下的社會現狀與社會話題。社會派通常更重文學描寫,推理過程卻不夠縝密,因為這不是小說的重點。
個人以為,只有聚焦於案件本身的“本格派”才是真正的推理小說,柯南的“探案派”和松本的“社會派”只能說是偵探小說。當然,這並沒有高下之分,只是文學型別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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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昆恩的靜默世界
誰告訴你的,誰給你講阿加莎克里斯蒂的名聲沒柯南道爾?那是讀推理小說少的人才這麼問。你知道約翰迪克森卡爾麼?知道埃勒裡奎因麼?你知道康奈利麼?你只有尤奈斯博麼?你知道動畫片柯南你知道金田一麼?你知道東野圭吾你知道土屋隆夫,夏樹靜子,連城三紀彥麼?知道日本的推理小說新人獎是什麼麼?知道中國唯一的推理小說協會在哪麼?不要問出這種白痴愚昧問題?就好像中國人一提到推理小說就只能想到福爾摩斯,想到東野圭吾,結果你問他東野圭吾筆下的偵探是誰?問知道不知道島田莊司?啊島田莊司是誰?那我問你們御手洗潔是誰?加賀恭一郎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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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各自遠揚的西城
在不看推理的人眼裡,柯南道爾的福爾摩斯絕對是比波洛出名的,這幾乎也給大眾樹立了一個偵探的經典形象,鴨舌帽,菸斗,柺杖,高大消瘦等等,而波洛拿出來很多不認識的人會覺得他的形象不像一個“名偵探”。但在推理小說迷眼裡,東方特快是和血字研究一個級別的作品,甚至更為經典,波洛這個角色則比福爾摩斯刻畫的更為真實,阿加莎作品眾多但唯獨不喜歡把手下的偵探描繪成一個更瀟灑的人,這也讓看多了名偵探柯南的外行人有一定的排斥。其實可以和柯南道爾拿來做比較的作家有很多,比如還有密室之王約翰 迪克森 卡爾,埃勒裡奎因,約翰柯林斯,甚至推理之父愛倫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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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點我壹下
在推理小說的黃金時期,有三個名字最為耀眼,他們就是推理女王阿加莎·克里斯蒂和邏輯之王埃勒裡·奎因以及密室之王約翰·迪克森·卡爾,由於他們在推理文學領域的貢獻突出,世人冠以黃金時期三巨頭之稱。
阿加莎的作品注重伏筆和兇手的意外性,奎因的創作著重於推理的嚴謹與邏輯的縝密,而卡爾則擅長不可能犯罪和氣氛的渲染。
在偵探推理小說史上,三巨頭成就了推理小說的黃金時期。
阿加莎·克里斯蒂(1890-1976)
英國著名女偵探小說家、劇作家,黃金時期三巨頭之一,被譽為“推理小說女王”。
推理女王阿加莎·克里斯蒂的作品型別豐富,在各種各樣型別的作品中,她都有著代表著最高水平的著作,比如開創了暴風雪山莊模式的《無人生還》,多重謀殺的《東方快車謀殺案》等等。
她的兩個偵探赫爾克里·波洛和馬普爾夫人則代表她內心的兩種東西——強大的思考能力和對社會的細膩關懷。
她所塑造的赫爾克里·波洛更是和福爾摩斯齊名的偉大偵探。
女王為後世留下了許多名作,其四大名著《東方快車謀殺案》、《尼羅河上的慘案》、《陽光下的罪惡》及《藍色列車之謎》屢屢被搬上熒幕,並全部成為電影史上不朽的經典之作。
女王在推理小說的創作上可謂貢獻良多,其中有四點不可不提,這便是推理小說史上的四大創舉。
其一,情節的設定。
黃金時期推理小說的最大特點就是人物眾多,情節曲折。在這一方面,至今無人可居女王其右。
從處女作《斯泰爾斯莊園奇案》開始,阿加莎就形成了這樣的創作特點:要麼嫌疑人有八到十二人,要麼謀殺案有三到五起,要麼兩者兼而有之。這樣的處理使得小說懸念感極強,情節由線狀變為網狀,讀者的解謎難度猛增,使得作品擁有無窮魅力。
隨著情節的複雜化,阿加莎根據創作需要發明了“敘述性詭計”,利用文字功力隱藏線索,誤導讀者,以造成巨大的心理落差,使作品昇華。
她的成名作《羅傑疑案》正是“敘述性詭計”的最好代表,女王開創的敘述性詭計至今仍在推理小說界大行其道,可見其影響之深。
阿加莎的作品通常有二十章,其中前十七章往往平淡無奇,最後三章卻突然掀起波瀾。
這種設定被稱為“17+3”模式,這是女王的標誌,也是女王給推理小說黃金時期烙上的標誌,這種經典的“17+3”模式更是為後世所模仿。
其二,心理的刻畫。阿加莎不僅是一位文學大師,更是一位心理專家。她對人物心理的刻畫極妙,就像是一位長者面對一群小孩,一切反應都盡在預料之中。
心理刻畫不僅應用於人物上,更被運用到推理中。
阿加莎筆下的波洛、馬普爾等偵探都是心理專家,可以敏銳地發現嫌疑人的心理弱點並加以突破,現在的推理小說愈發注重心理因素,可以說都是受到了阿加莎的影響。
其三,舒適推理。舒適推理是黃金時期一種典型的創作模式,而阿加莎是其中最好的代表。阿加莎透過舒適推理的模式既製造出了複雜的情節和人物關係又烘托出了背景的神秘氣氛,這種安樂椅偵探模式不僅增加了作品的懸念,還突出了偵探的思維能力。
其四,挖掘犯罪模式。阿加莎首創或發展了許多經典的犯罪模式,比如暴風雪山莊、角色替換、密室、不在場證明、互相製造偽證和不可能真兇這些模式,雖被後世無數次使用,但其魅力依舊不減。
阿加莎·克里斯蒂,一個偉大的名字。她代表著黃金時期的榮耀,代表著推理小說的輝煌,她是當之無愧的“推理小說女王”。
而反觀柯南道爾爵士,除了奠定了偵探小說的基礎創造出福爾摩斯之外,就再無其他成就了,而且到了老年,更迷信至極,成了徹頭徹尾的神學愛好者,所以毫無疑問,阿婆比柯南道爾更勝一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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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琳琅智庫
柯南·道爾的故事是科學與技術力量的證明,這是福爾摩斯整個探案集的核心。只要強調理性、科學的現代主義沒有被廢棄,福爾摩斯的故事就永遠會有他的生命力。相比之下,波洛是個非常細膩、感性的存在,阿加莎的推理小說強調的更是對人性的觀察,這個主題或許更永恆,但在今天,被演繹的空間顯然小於依託在科學技術之上的福爾摩斯。 此外,福爾摩斯的非理性因素又被演繹成最近流行的網紅天才人設:話癆,嘴碎,強迫性神經質,雖然從人物形象而言,他的冷靜、理智、科學與他的躁鬱本身是相悖的,但是這種反差並未造成違和,反而倍加立體。而中國,作為一個崛起中的,熱衷於現代性討論、開始推崇科學理性的改革開放國家,自然會更覺得福爾摩斯的人氣更高,但具體在西方國家究竟是如何的,還要進一步深入研究才可以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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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大樹小樹265
誰說阿加莎.克里斯蒂不如柯南道爾啦?阿加莎寫了那麼多經典的推理小說,經歷了那麼多年仍然被不斷拿來拍電視電影,演話劇,我就是阿加莎.克里斯蒂的忠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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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ddj8113
柯南道爾的《福爾摩斯》探案系列在偵探小說的歷史上佔著早發的優勢,其文學性,邏輯合理性、懸疑性與愛倫坡、阿加莎相比,差距不少,想怎麼拔高就怎麼拔高,不過是新時代的《俠盜羅賓漢》式的傳奇故事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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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實在的,我個人認為,柯南道爾筆下的福爾摩斯真不如阿加莎筆下的波羅。阿加莎是英國女王親封的‘’偵探女王”的桂冠。1976年阿加莎去世。和柯南道爾是兩個時代的人。個人成就阿加莎也高於柯南道爾。尤其是在這個推理小說的冷門。一個女子有如此成就實在難得。
日本的松本清張,英國的柯南道爾和阿加莎三人並稱為世界推理小說三大宗師。而阿加莎作為唯一的女性最值得稱道的,這裡就拿柯南道爾與阿加莎相比較,我對阿加莎瞭解首先是從電影《尼羅河上的慘案》瞭解阿加莎的,當初還是小孩,就是覺得波羅很神,太牛X了。後來才知道作者是一個女子。但一女子能有如此縝密的思維,如此巧妙的佈局,簡直是讓人慾罷不能,引人入勝。而且奇峰迭起,出人意料之外,而又是意料之中,但如果不是最後解開謎底,但誰也不知道謎底是啥。如果說柯南道爾是古龍。阿加莎就是金庸。
和金庸一樣,阿加莎善於把故事鑲嵌在歷史真實事件裡,讓人信以為真,各種地理,歷史。科技融合在一起。尤其善於人物的心裡刻畫,把讀者的思維帶入書中人物當中,讀者可以把福爾摩斯當鄰居,身邊的朋友,一般人。僅僅是會破案而已,但阿加莎筆下的波羅不同,讀者可以把波羅當歷史人物,當大人物,各種技能無所不能。也許因為阿加莎當過護士,她筆下的人物善用毒藥(頗有西毒風格)。阿加莎學歷不高,完全是自學成才,尤其是長篇小說遠勝柯南道爾。阿加莎的小說也寫當地風土人情,可見阿加莎學識之豐富。
人物心理刻畫描寫是阿加莎最大特點和值得稱道的地方。在阿加莎看來,一個大偵探首先得是一個心理學家,所以刻畫內心描寫是阿加莎的所注重的。我認為阿加莎的成就遠勝柯南道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