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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時光漫漫車馬遠

    我的觀點,如果婚姻遇到危機,不想再繼續下去了,那就不要勉強自己,而應該果斷分開。

    我的理由主要有三點:

    一:繼續在一起,對雙方都是折磨

    一段出現危機的婚姻,不管過錯方是誰,那勢必是感情出現了裂痕,如果一方不想繼續下去了,那昔日婚姻裡的溫存和體貼也就不復存在了。

    我們說建立在愛情基礎上的婚姻為什麼讓人嚮往,就是因為兩個人在一起是快樂的,是幸福的,彼此照顧,互相分享,這是婚姻存在的意義。

    而沒有了繼續維持婚姻的意願,繼續因為現實的各種因素而不是愛情,把兩個人捆綁在一起,對雙方都只會是一種折磨。

    二、分開是成全對方,成全自己,也對孩子成長有利

    如其兩個人在一起互相折磨,那麼不如分開,分開在我看來,是對對方的成全,也是對自己的成全,這意味著兩個人都可以重新開始,去追求自己希望的愛情和婚姻,而不是苦守著已經沒有了感情的婚姻互相消耗。

    分開對孩子的成長有利很多人可能不太容易理解,但是在我看來,與其沒有了感情的兩個人天天在一起互相嫌棄,吵鬧,在孩子面前偽裝,還不如把真實的情況告訴孩子,告訴他父母已經沒有了感情,決定分開,但是父母依然是愛他的。因為孩子是很敏感的,父母的偽裝他一定能夠察覺到,這反而會導致他對感情產生懷疑,對他的成長是不利的。

    三、人生要有一種豁達和勇氣

    我一直覺得,人生應該有一種豁達和勇氣,失去了一段愛情,就去追求下一段愛情。不想再一段婚姻裡繼續下去了,那就結束這段婚姻。

    不要委屈自己,也不要折磨對方,每個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每個人都是為自己而活的,有限的時間應該消耗在快樂的事情上,消耗在美好的愛情裡,而不是囚禁在沒有感情的牢籠中。

    以上就是我的觀點,希望您能採納。

  • 2 # 百特CAN

    關鍵讓自己冷靜下來想想什麼屬於婚姻危機?是原則問題嗎?我是一個男人,只能談一下站在男人的角度的看法:1、女方有婚外情,還不是偶然性的行為;2、女人總喜歡在眾人面前出男人的短處,以顯自身的優勢;3、再三提醒的惡習(如:不關心家人生活,一天到晚只關注自身生活質量),無法改變時。如果出現這三者之一,憑男方的性格又是無法接受的,在適當的時候可以結束婚姻了。

  • 3 # 李淑傑

    如果說這日過很認你痛苦,那就是離婚。但是離婚之後要多多和孩子溝通。我就是有這親身經歷,我結婚之前沒有什麼愛情,我和我前夫認識半個月結婚了,大家別笑話。我呢那年齡很小父親去世母親改嫁了,家裡就我和姐姐在家,她成家了我在家就是多餘的人了,那時條件很苦。我被婚的他比我家條件好,但是他騙了我,他二婚還有個孩子。我從結了婚之後在家他就開始受氣,我忍著,可我這一忍就是幾年,最後讓我忍不了的是他媽竟然在我不知道的情況下說不讓他的孩子唸書,說就不讓我孩子唸書,我連孩子考那都不知道多少錢也不知道,再說我從來就沒有說過不孩子唸書,他的孩子上學一直是從我手裡拿錢。他是一個很自私的人,他喜歡吃就讓孩子少吃,他自己沒有本事還看不起我孃家人,我因姐姐家蓋房借一千他不借,和我吵架弟天早上趁我不睡覺時掐我的勃子,大家說這樣的還能和他過嗎?我這輩子做的最後悔的就是當時沒有帶走我的兒子,他現在特別的恨我。當時我實在沒有辦法孩子還讀書,如果我把他帶走孩子跟要受好多罪,還不能上學。每當我看我兒子照片時我的心裡不是滋味。所以離婚後一定要多找時間多陪孩子多和孩子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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