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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23-走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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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壞老頭56348678
哎!閨女建議你讀讀《婚姻法》,另外看清楚自己。對大部分中國人而言,就是一普通老百姓,普通人要一個基本的心態,該是咱的就是咱的,不是咱的,不貪求,也不算計。對於婚後夫妻而言,不管寫誰的名字,那都是共同財產,是你的跑不掉。對於男方父母出的部分首付,應該說是有心機的,不過那畢竟是人家的,如果條件不錯,把錢還給他們就是,如果條件不好,那也沒什麼,他們的部分首付也只能主張那部分首付的權利,不影響你們出資部分以及還貸部分的權益,那都是你們的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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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屏裡掐
也可以,但你不跟還貸款,跟男方AA制,經濟,家務一律分清,你有能力時也可以叫你爸媽如法泡製,要算計大家算計,想好好的成家,大家好好過,首先定要把自己強大起來,經濟獨主,有手有腳不靠任丨何人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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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夢幻泡影0201
我有一個認識的人就是這樣的。如果房子需要你一起還貸款,那必須寫你的名字。如果是全款買的不寫就不寫。你以後再自己也買一個不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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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弱者代言人
你為什麼同意公婆出首付款?難道你不會向孃家求助?你的意思是說。公婆出的首付款房子不能寫男方名字嗎?你需要安全。老人也需要安全感!不是嗎?畢竟現在離婚率太高。尤其是女人,動不動就離婚,人家防著你也是可以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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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農村小馨
都已經是婚後買房了,不管寫誰的名字都應該是夫妻共同財產吧。
另外不得不說男方父母心機很重啊,執意把錢轉給開發商,是想要留下些證據嗎?好讓以後如果一旦離婚可以證明自己出的錢,是得多縝密的思考啊,在下很是佩服,這是防著兒子離婚還是盼著離婚。
最後,夫妻也沒必要處處計較吧,結婚誰都是奔著白頭偕老去的,中間出問題不可能是一個人的問題,所以本身就沒有對自己兒子的婚姻報希望,有祝福,怎麼可能會幸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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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海空律師
其實你想問的是該房產是不是夫妻共同財產吧。
1、如果首付及後期的貸款都是男方父母支付,那麼該房產登記為男方的姓名,就視為男方父母對男方的贈予,就屬於男方的個人財產。
2、如果男方父母僅僅出首付,房產登記在男方的名下,後續貸款由你們償還,那麼該房產是屬於夫妻的共同財產。那麼就涉及到男方父母出資的問題,有可能被認定為借款,也有可能被認定為對男方的個人贈予,也有可能被認定為對你們夫妻兩人的贈予。為了規避未來的問題,建議你們給男方父母寫個借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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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心若晴空1226
有關係,公婆這招很高明,真離婚你能分的會少很多,他們防著你呢,而且成功了。吵鬧沒用,自己長心,如果父母對你好,每個月以孝順父母名義存一些錢在父母那裡,萬一離婚不至於太悽慘。如果父母重男輕女而你又有兄弟,那就算了吧。買成黃金首飾,或者自己的保險,二十年後給付的那種,這兩種離婚對方分不走。別說我心眼兒多,看看每年過年有多少離婚女人只能住旅館,看看那個自己所有錢被父母給弟弟買房,只能坐馬路大哭的女孩,女人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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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上下一分錢
婚後買房,男方父母出了一部分首付,那能不能讓小兩口寫個借條給老人?房子還是寫小兩口的名字,既能讓女的踏實,也能讓父母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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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陳說保險
這是當下 最常見的問題 幾乎沒有之一
首先,現在房價高!一套房的首付都可能是農村兩個老人一輩子的積蓄。別人寫自己兒子名字,保障自己權益沒有任何問題。
畢竟你們剛結婚,加上現在離婚率實在太高了,並且,還不說你是哪種人。在錢的面前,先小人後君子,我認為沒有錯。
但是,從女性的角度看,可能也是全心全意為這個家,誰會剛結婚就想著離婚分房子啊!這種人有沒有?有,但是,很少是極品。
現在的婚姻法 從各個方面都對女性其實是不利的,那麼如何保障自己的權益呢?這就是真心需要你自己花心思做好規劃。
安全感 和 未來的經濟權益 完全可以經過自己的規劃而得來的。
比如,一份重疾險,可以保障終身,還不會因為婚姻變化,而被強制執行。
所以,如果你給自己規劃一份高額重疾險,有事賠錢上百萬,沒事錢存起來未來就是你的金融房產。記得是專屬你個人的金融房產。
只是需要你認真瞭解如何操作。
未來房子真不一定值錢,但是,金融房產 卻是實實在在的真金白銀。
所以,不要有問題就怎麼辦?
而是,有問題解決問題,不爭表面上的東西,而爭取實實在在的真金白銀。
希望可以幫助到你,有問題,可以私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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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和孩子們一起
如果公婆出一部分首付,就想按比例來分割夫妻房產,有點過分。公婆要保障個人財產,可以啊,打借條可以退還,有保障了吧?可是,還想借此撈一筆,這叫什麼啊?兒媳婦生孩子就屁顛屁顛地跑來認領了,爭奪撫養權的時候就撒潑耍賴了。兒媳婦心愛產房賣命的時候,這筆賬怎麼算呢?不要覺得,仗著自己有兒子,就強勢欺負別人家閨女。因果是輪迴的。高價彩禮和女子不婚後面等著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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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wxl005
讓自己父母幫忙付個首付,招男方為上門女婿,寫女方自己的名字,婚後共同還貸,問男方同意不?問題的關鍵就是有些人總覺得別人不如自己聰明,別人都是傻子,看不上傻子吧,還想占人家便宜,得了便宜還賣乖。果斷閃人,自己不當傻子,誰愛當誰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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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人笙百態
你能提出這樣的問題,說明你已經瞭解到男方父母的用意。
雖然這樣做可能會有些傷人心,但是我覺得他們做法無可厚非,人家是保護自己利益很正常,再說你又不是他女兒。
這套房子是你們婚後購買,男方父母出的這部分錢,肯定是算男方父母親的。但其他部分即使寫男方名字,也算你們夫妻共同共有,難不成老人家的錢你還有什麼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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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April192917083
很簡單,讓你父母把剩下的房貸全部還了,把錢直接打給銀行。房貸還完就可以加你的名字了。這樣就很公平,你父母也乾和他父母同樣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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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彩虹茉莉
沒辦法,畢竟一套房子的價值,是普通百姓一輩子的心血,他們這樣做是完全可以理解的。換位思考,所以,只要是好好過日子,沒有什麼婚變的話,也不影響你婚後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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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呂律師民商
按照《婚姻法解釋(三)》的相關規定,夫妻雙方一方父母出資購買房產,登記於己方子女名下的,視為對己方子女的贈與。
男方父母這樣做,無非是想保障自己的財產權利,防止出現萬一子女離婚時,房產出資問題不清而導致的經濟糾紛。作為女方,如果未來的公婆和丈夫如此防範自己,難免會感到自己被當成了外人。但是畢竟雙方還沒有在一起共同生活過,房產在現代社會中,已經成為一個家庭的最大資產,防止資產流失,也是雙方都應當在結婚時考慮的一個問題。
對於男方父母出資留下憑證的問題,女方應該以平常心對待。如今購買房產,即使是隻交納首付,也動輒大幾十萬,甚至上百萬。在婚前男方父母一般和女方接觸的次數有限,很難真正掌握女方的人品,性格和家庭情況。此時男方父母選擇留下出資憑證,以防後續可能出現的一系列問題,是一種風險的自我防範,無需過度解讀。“先小人後君子”並不妨礙對方最終對女方以一種君子的態度處之。反而是婚前說的千好萬好,而不肯出一點真金白銀的男方父母更應該防範。
對於女方而言,在婚前買房過程中,應當小心的風險是男方出資首付,卻不肯把婚房的名字寫在兒子名下,而要求寫在父母名下或新增父母的名字。因為按照婚姻法的相關解釋,無論婚房登記是登記在夫妻二人共同名下,還是夫妻哪一方個人名下,夫妻共同還貸部分會被視為夫妻共同財產,還貸部分的增值收益同樣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但是如果婚房有了男方父母的名字,婚後夫妻雙方共同償還貸款,則意味著夫妻共同財產被用於償還公婆的一部分債務。這樣對女方是十分不利的,即使在最終離婚過程中能夠證實,房貸以夫妻共同財產用於償還,也頂多是由公婆償還給妻子部分還貸錢款,直接影響妻子對房屋增值部分的權益,何況這種情況下證實夫妻共同財產用於償還貸款的難度也十分巨大,可能最終女方的利益無法得到任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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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犀牛評宅
關於第一點,婚後買房,那麼這個房子是屬於你們夫妻二人所有的,因為已經屬於婚內的財產了,所以以後假設真的要分割的話,你們還是能夠對半分的,這點是沒有問題的。
第二點,只寫男方的名字,這個問題不大,因為都是婚內買的房子,寫誰的名字都無所謂,都是你們的,除非你們有特別的說明,這個房子以後是屬於男方的,如果沒有就不用擔心。
第三點,男方父母出資首付,如果沒有特別的書面證明或者其他的證明條件的話,就相當於是父母贈送給您們的財產,如果有特別說明的話,這一部分是屬於男方父母的,以後首付這部分不做分割的。
第四點,就有點耐人尋味了,為以後留了一手的意思,如果這個不出現爭執,又沒有其他的條件說明的話,這個首付還是屬於贈與的部分,所以要看看是否有其他的附加條件,如果沒有就不用怎麼的在意。
總而言之,這些涉及到財產的事情還是要留意一些會好些,因為他們這麼做,讓你覺得你是局外人一般,所以心裡有點芥蒂也是在所難免的,但是作為強大的女同胞們,我們要好好的研究新婚姻法,保障自己的合法權利,必要的時候動用權利保障自己也是可以的。
法院判了···姐姐出錢,房產在弟弟名下,房產屬於誰的?法院判了···姐姐出錢,房產在弟弟名下,房產屬於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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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夏天溫暖於心
看了這個問題,我想問問,首付男方父母出資,寫男方名字,請問,婚後兒子和媳婦的收入屬於共同財產,那麼他們用還還房貸嗎?還房貸就應該保障女方利益,寫上兒媳名字,男方父母出的首付可以告知女方,我是贈予還是借。不能因為出了首付,後面小夫妻二人共同還房貸只寫你兒子一個名字,再說了婚後買房即使是一個人名字,另一方也是有份的,屬於婚後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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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漫步蝸牛15
其實看到這種做法,感覺男方挺理智的,把將來最壞的打算都想好了。但是卻為女方感到不值,總感覺沒有把女方當做一家人。我不知道現在是什麼情況,但是我身邊的朋友,結婚都是為奔著這人去的,並不是奔著錢去的。結婚是為了好好的過日子的。我的一個閨蜜,結婚後三四年吧,人家公婆出錢給買了二套房,直接寫女方的名字,兒子的名字連提都不提。人家公婆對她說,你們結婚,夫妻一體,感謝這麼多年的付出,不為別的,就為你有安全感。錢人家一大家子,小日子過得真的不錯。和氣生財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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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雪島咖啡時間
我雖然不是律師,但是幹房地產營銷這麼多年,只要是婚後買的,男方父母又沒有以借款的方式出資,那就是贈與,所以在法律層面上是夫妻共同財產對女方是有保障的。
在這裡不做法律科普了,總之記住一句話,只要是結婚以後產生的家庭資產,全部是夫妻共同資產,很多人並不明白,我經手的很多房地產專案,很多家庭買房的時候,寫誰的名字基本上都能看出一家人的信任程度有多高,家庭是否和諧,做的比較過分的有父母幫襯一部分資金以後,要求房產證加上父母名字的,這個就不能全部作為夫妻共同財產了,而是還有老人的份,房子買了家庭矛盾也滋生了;還有的就是夫妻兩個人,男方堅決只寫自己名字的,美名其曰都是我賺的錢,憑什麼寫老婆的名字,說出去丟人,好吧,徒增老婆埋怨,殊不知改變不了什麼問題;還有一種是買完房寫雙方名字的,想要雙保險,雖然寫誰的都一樣,但雙方心理都算還舒服吧;最後一種最聰明,買房買車全寫老婆的名字,把老婆哄的好開心,可是財產結構一樣不會變,家庭和諧,老婆一高興頓頓有肉吃,他不香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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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後買房,文中公婆的做法沒錯,但我要是女方,公婆的這比首付錢讓他們自己留著養老,自己和老公存幾年錢首付寫夫妻倆的名字夫妻還貸,然後過自己的小日子,,苦是苦了點,好歹房子是自己的,若接受了公婆首付款,不對,應該叫接受公婆首付款買的房子,以後也是你們夫妻還貸,且這對公婆會覺得房子是他們買的,你出錢還貸也未必討好,雖然還貸部分也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他們已經在防著你,你何不識趣點,跟他們說二老年紀大了這錢就留著養老吧,,剛結婚那幾年沒有父母幫村下很苦,我就是這樣走過來的,熬過了最苦的那幾年,你會知道什麼叫風水輪流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