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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她是透過相親介紹的,我32她27,是透過朋友介紹的,一直相處的很好,我很喜歡她,可是,我們相處了4個多月,才告訴我,她離過婚,有兩個孩子,一個四歲,一個六歲,她說這事,她一直張不了口,還一直要我保證,離婚的事情,不要告訴我家裡人,也不要告訴媒人,還說以後不論兩人什麼樣,到時候我家人責問我時,我要保證說她的事情,我一開始就知道,我很氣憤,我真不知道這還要不要和她交往下去,她到底是什麼心理,都是相親,自己的情況為啥要瞞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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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行行小腳丫

    我的觀點是肯定不能交往。

    這不是小問題,兩人見面首先要介紹自己情況,都四個月了剛說,如果接受不了原來的感情不都白白付出了嗎,還要瞞著父母,這種事情怎麼可能瞞得住,可見這個人不但自私而且不坦誠。

  • 2 # LoVe慶

    愛情也許在我們生活中是美好的,她四個月以才告訴你有兩個孩子,證明她已經很信任你了,她不想欺騙,如果你愛她,你和你的家人可以接受她有兩孩子,那你們就可以考慮一直交往下去,如果你和你的家人不能接受,那你們的這段戀愛就可以結束了。

  • 3 # 留在記憶的芬芳

    01 她剛開始沒有選擇向你坦白,說明她不誠實,畢竟離過婚這是大事,應該要坦誠,沒有必要隱瞞。

    02 交往了幾個月,她才選擇告訴你,然後還要求你不能告訴家裡人,如果你們以後結婚呢?我覺得這件事真的也不可能一直瞞著你家人,萬一哪天真相大白了,你家人又怎麼看她,這件事就像埋下了一個炸彈,不知道什麼時候會爆炸。我覺得你不能答應她這件事。

    03 她有過婚史,你如果自己內心也不能接受的話,就不要再和她交往了,免得你日後的生活總想著這事,心裡跟她有隔閡,這樣過日子你自己也會覺得很累的。畢竟現在大家談戀愛都是奔著結婚去的,如果接受不了就選擇放棄吧。

  • 4 # 奔跑中的向日葵

    我認為既然是相親那就坦誠公佈,真誠最重要,她為何要隱瞞,可能也有她的原因,她以前可能也坦誠過,可能會發現一旦對方知道她的情況就疏遠她了,她可能看上你了怕失去這段感情,4個月才告訴你也可能她不是有意隱瞞你,我覺得兩個人要在一起,你要主動接受彼此的一切,如果覺得不適合那就直接告訴對方,千萬不能湊合在一起,婚姻不是兒戲,適合自己的就珍惜,不適合的也不能勉強自己,婚姻不是慈善機構,在結婚前都要考慮清楚,不能盲目的結婚,一切都在於自己。

  • 5 # 奮進吧少年

    當然可以交往呀

    我覺得女方在你們有一定感情基礎的時候才告訴你這些是有點不對的,前期可能她想先跟你培養感情磨合是否合適吧,當然這個事情在結婚之前告訴你,女方肯定也有想過你可能接受不了這個事情,所以她下定決心告訴你了,如果早早的說了估計你們不可能在一起4個月吧!

    現在的主動權在你手上,你覺得合適就在一起,介意的話這個事情就算了吧!

  • 6 # 那些年欠下的電影票

    你和女友交往4個月,她是主動告訴你的,個人觀點有兩點。

    第一她剛剛跟你交往,隱瞞事實是她不對,如果她當初直言不諱跟你交底了,也許你連交往的機會都不給吧!“婚姻”二字也許對她來說很敏感,本來她又離過婚,已經傷心過一次了,又對自己沒有自信甚至不敢去相信什麼愛情,所以才…

    第二在你們交往過程中她人品如何,素質教育怎樣,值不值的接納就看你如何去評判了。朋友!

  • 7 # 何懷兵冰

    這個問題一定要想清楚了,千萬不要魯莽草率做決定。

    因為你的決定涉及到2個孩子的一生是否幸福,涉及到你今後是否生孩子等等一系列問題,絕非談戀愛那麼簡單。

    此事一定要徵求你家裡人的意見。假如你結婚對孩子並不好,孩子心底的創傷會陪伴一生。

  • 8 # 二手惡魔

    坦誠是交往的先決條件,朋友你也不是小孩子,我們年齡相仿,我不相信你一點察覺都沒有,畢竟交往了四個月,現在可以理智的決定,如果是我(並不是給你什麼建議)要看大家是否相愛,如今社會誰敢說自己不是活在謊言中,相愛一切都不重要,如果一開始坦誠可能你們連認識的機會都沒有,灰姑娘參加舞會不也是要漂亮衣服水晶鞋嗎?人生就如此艱難,愛就原諒,不愛也不要互相傷害。

  • 9 # 雪雪的農村生活

    你好,我很高興回答你問題!第一點你說你們交往了四個月她才告訴你離過婚有兩個孩子了,我覺得她不坦誠,也不實在。第二點,如果你們結婚的話,你就要撫養她的兩個孩子,那對你來說是挺不公平的。第三點,雖然你們有感情,但是過日子是柴米油鹽的日子,以後難免會為了這事天天吵架也不是不可能的事,總而言之我說的這些只是我個人對你的建議啊!

  • 10 # 小C楊

    換個角度,如果我是那個女孩。

    四個月前,我遇見一位追求我的男生,確認戀愛關係前,我也很為難,特別是晚上一個人的時候,倍感孤單。我也曾想勇敢一步,向他坦白我的過去,但又怕一張口就結束了,還是走一步算一步吧。

    愛情是美好的,他帶給我了安全和幸福感,我覺得自己又成了18歲熱戀中的姑娘,每天睜眼閉眼都想著他,他會是我下一個真命天子嗎?

    隨著感情的不斷升溫,我也終於想明白了,愛情中如果缺失了坦誠,那和流氓無疑,更何況我真的愛你。我不會將你至於尷尬境地,因為兩個答案我都能坦然接受了,感謝這段時間和你度過的美好時光,如果可以繼續的話,我相信我會依舊深愛著你。

    朋友,上面只是我的臆想,相信你本人能夠感觸的更深。

    當然核心問題並不僅僅是彼此深愛這麼簡單,離婚和孩子的問題才是你所面對的,因為這並不單單關係著你們人,還有雙方家人的態度,在中國傳統思想的薰陶下,娶個離異有孩子的媳婦總會被說三道四,你得有心理準備。另外今後孩子對你的稱呼,上學,落戶等一系列問題都需要考慮。

    給你的唯一建議就是深思,給自己的腦袋放個假,然後將與她結婚的利與弊一一列出來,此刻不是感情用事的時候,希望你能做出最理智的判斷。

  • 11 # 歡迎炮哥

    說明人家前四個月都是拿你當普通朋友的,在考察你,沒必要告訴你這些。四個月後告訴你了,說明人家也沒打算瞞你,基本認可你這個人,打算跟你繼續交往下去了。

    這時候你看開點。把問題集中在結過婚生活孩子上就好了。能接受就好好處,不接受就抓緊分。

  • 12 # 史海一粒沙

    筆者的直覺,是覺得需要慎重。

    如果說一開始她刻意隱瞞她的已婚歷史,是為了怕失去你,這一點情有可原,足以證明你在她的心目中是佔據了一席之地,她對你充滿了好感,不想因為她的過往使得你放棄她。

    四個月的時間,不長不短,你們由相識到相知,再到逐漸開始交心,彼此走進對方的內心世界,這個時候她坦誠她的過去,她其實做得並不過分。

    只是,她的附加條件讓人不可思議,不得不懷疑她的動機。

    起碼,她不夠磊落,或者說,不夠自信。

    但對於一個離婚了的女人來說,她還有什麼自信?

    不自信固然因為她的自身先決條件,可是,既然是奔著婚姻的目的,雙方是不能包藏太大的秘密,況且,還是如此一個天大的秘密。

    難道,她想對你的父母隱瞞她的過往一輩子嗎?

    再說,她在乎的是你,何以讓你替她對你的父母隱瞞?是因為她怕你的父母阻止你們的交往嗎?

    難道,在她的餘生中,她已經狠下決心,不再讓她的兩個女兒與你們新組建的家庭發生任何交集嗎?

    這是需要多大的一顆心啊!

    謊言,往往是婚姻最大的殺器,一個即使沒有善意的小謊言也許無關緊要,可隨著謊言的變本加厲,再牢固的婚姻也會變得千瘡百孔。

    鑑於她的不誠實,在未來的日子裡她極有可能將謊言演變為一種常態,故而筆者的意見是這樣的女人必須慎重交往,畢竟這是你的第一次婚姻,你的不諳世故或許會讓你受到毀滅性的傷害。

  • 13 # 淘寶淘樂

    分分分,說明這姑娘前一次婚姻刀扎的不夠深,痛的還不夠徹底!四個月期間有很多機會可以告訴你,換言之人家會說那之前是普通朋友呀有什麼好說的,但凡出現一點苗頭就可以和對方打招呼了,自己這麼個情況,還不能和你的家人告知,那更如同兒戲了,後面一大堆後續現實問題我就不說了,這人人品有問題,再結肯定後悔

  • 14 # 三更擷萃

    如果真的很喜歡,條件允許的話,可以繼續交往;否則,請謹慎交往。

    一、交往與否,喜歡才是先決條件

    你們已經交往4個月,一直相處很好,也很喜歡她。男女雙方是否相親相愛,步入婚姻的殿堂,那喜歡才是先決條件,只有喜歡了,從內心深處喜歡了,才能戀之深,愛之深,其它方面的條件都是次要的。

    二、條件允許,可以繼續交往下去

    如果繼續交往下去,將來結婚了,你的經濟條件能不能養活他們娘三個,或者女方有雄厚的財產基礎,不需要你過多的經濟付出,你們結合在一起就能過正常的日子,那關於兩個孩子的事情就不需要過多考慮。

    三、無力養活,就要謹慎繼續交往

    喜歡一個人,並與之結合,主要是能給他(她)帶來幸福,如果對方帶著兩個孩子,且孩子還小,將來上學、就業、購房、娶妻、生子,一系列的事情,就得需要物質基礎做保障。如果你們雙方都沒有這些物質基礎,或者你在今後不能、不想拼命地去打拼,創造條件去養活他們,那放棄繼續交往應該是明智的選擇——自己喜歡、心愛的人跟著自己受苦遭罪,於心能忍嗎。

  • 15 # 到老白楊樹背後去

    交往了四個月,往往說明女生很在乎你,一開始不想給你說,擔心剛接觸給你說你會拒絕,所以當相處時間長了,彼此產生感情了才告訴你,這個時候,往往給你是模稜兩可的選擇,不接受,多多少少有感情了,如果接受,必竟帶著孩子 ,從大眾角度看,往往是多而是讓人拒絕的,而且父母很大程度也是一時半會不會接受和麵對的,更何況還要承受輿論的壓力和外界的眼光,所以於情於理,心裡上衝撞性的矛盾不已,但是感情出現這種情況往往是因人而異的,只要你能承受一些壓力,不太在乎那麼多,男女真的相互真情真愛,完全是可以接受的,總之,分或不分就要看你自己的想法了。

  • 16 # 82580338

    不能再交往,對你不公平!到時養孩子的錢你也要出一份,何況有兩個孩子。至於離婚,和前夫是否還有來往,萬一重歸於好,對你打擊是很大的。還是找個未婚未有孩子的女子靠譜。

  • 17 # 歷史A我們有話說

    如果直接說不能交往,對女方是不公平的,那麼怎麼處理呢 ?

    首先,看你們交往的程度,如果你們拋開孩子和女方離婚的事實,雙方特別願意結婚,你可以考慮一下交往但是要注意以下事項。

    1、經濟問題:衡量女方的經濟能力和你自己的經濟能力,如果沒有影響,可以試著用時間去解決問題,隨著你們的感情逐漸升溫,這些因素或許就變得不再阻礙。

    2、子女問題:女方已經有兩個孩子,雖然沒說男女,但是在長大成人之前,可能需要你們共同撫養,按法律來講,女方孩子的生父是要按規定每月支付撫養費的在子女成人之前。你可以把這些情況搞清楚。而且你們如果結婚之後還會有孩子,那麼三個孩子的成長教育是筆不小的家庭支出。

    3、父母問題:如果你能把前兩項問題安排好,那麼就需要去說服家裡的老人。這是一個大問題。

    以上的回答只是我自己覺得的,但是生活是你覺得而不是我覺得。

    It"s up to you.

  • 18 # 我有一個小螺號

    跟你說句實話兄弟,按照你這個情況,這女人是人品問題,因為她離過婚,有兩個孩子,他深知自身的條件,如果剛見面就跟你說實話,條件不錯的男人都接受不了,就不會相處,她也想找個優質男,所以她故意隱瞞,等到你們感情穩定,她也有把握知道你是喜歡她的,這個時候她才選擇告知,也是想賭一把,心軟的男人可能會覺得感情都有了,就選擇了接受,相信四個月的時間,她也是喜歡你的,但是到底你心裡能不能接受,還是看你自己

  • 19 # 深夜故事秀

    你如果不在乎結婚就當爹的話,我覺得可以試試。但我感覺時間一長你可能受不了,一個孩子還好說,兩個孩子生活壓力太大了,我感覺你的生活膽子會重。

  • 20 # 辛辣莽撞人

    應該是不能繼續交往了,而且多數人都可能會選擇不繼續交往了,

    首先交往的基礎是互相坦誠互相尊重,要是打算和對方步入婚姻的都很在意這些的,也許有少數人還能繼續,那就是影響他繼續的可能是女方身外的東西了,還有可能男方的交往目地不純了……

    我們都不是聖人,我以普通老百姓的角度談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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