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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憑欄望海

    你憑你這樣稱呼就是不想給的意思咯,自己的奶奶怎麼就是大伯的母親了?難道不是你爸爸的母親麼?故意拉遠關係就找茬的

  • 2 # 滄桑歲月3

    首先題主的這個問題出得真有問題,乍一看,"我們的孫子,外孫,出嫁女"這都隔著好幾代呢,看了一些回答,才知這孫子原來就是你自己,雖然經你故意混淆含意但總算弄清了你的問題即你大伯的母親就是你奶奶,出嫁女就是你奶奶的女兒。要說瞻養你奶奶,根據中國的現行法律這"出嫁女"可是義不容辭的啊,你大伯只要求她(或她們)每月只出一百元肯定只是稍作幫襯或略盡義務,她有意見?良心沒被狗吃吧?作為你這孫子、外孫輩,肯定是業已成人了,你的父親已去世,叫你出 一百不多啊,法律的確有規定孫子女、外孫子女在一定的條件下有膽養爺爺、奶奶或外祖父母的義務,同樣也有繼承遺產的權利。像你,你的父親雖然先你奶奶去世,但你奶奶將來去世時,你及你的兄弟姐妹可以得到你父親應該從你奶奶遺產中繼承的部分,這叫"代位繼承"。當然,看樣子你奶奶可能無遺產可留,才導致你出一百錢給奶奶而牢騷滿腹。孩子請記住:你大伯的母親可能也是你爸爸的母親。你爸不在了,你代他略盡孝道是應該的,每月百把元錢,屆時閻王多讓你活幾個月,你就賺回來了。

  • 3 # 不喜勿Pen

    請看完樓主敘述的在評論!!!不說別的就贍養來說,那是兒子的責任,兒子已經去了留下妻兒女可以說是自生自滅,奶奶不管不顧沒給過孩子們一分一毫(就算再難一頓飯也是讓孩子吃的起的吧),而大伯家的條件很好倆孩子也是奶奶帶大的,這麼鮮明的對比,樓主跟老人除了血緣關係還有什麼關係,還談什麼贍養費,他大伯兒女是老人帶大的別說一百就算五百一千都說的過去那是半個養育之恩,而樓主在他們日子最苦最難的時候都吃不上奶奶一分一毫所以 不過是個有血緣的外人而已,憑的什麼要求樓主去贍養名義上的奶奶行事上的外人,最難的時候當他們是陌生人這位做大伯的難道看不見麼,在者借錢一事借是人情不借本分親戚朋友都一樣樓主看開些,你的家庭情況除了關係很鐵的人一般人確實不敢借錢給你親戚也一樣,人不遇事能看清楚裡外麼,沒有經歷過的人根本不懂在最難的時候一飯之恩是怎樣的難忘怎樣的心情怎樣的感動,那是會記一生的恩,而在你最難的時候踩你一腳的人是讓你怎樣的心痛怎樣的絕望怎樣的打擊,那是會記一生的痛恨,好好去努力加油奮鬥就算是貧也不會被小看,能活得硬氣!

  • 4 # 北國清雪

    如果你大伯經濟條件確實不錯,但是人格,人品確實如你所說有問題,那麼就讓他這種人有多遠滾多遠,不必理會。自己過好自己日子就行了。至於老人那一塊你們也可以在節假日買點食物去看一下。只買吃的,不要給錢。就你大伯這貨色,恐怕你們前腳給老太太錢,後腳就讓他給搜走了。這樣的親情不要也罷。

  • 5 # Sun76552621

    我家的情況跟你類似,我是我爺爺唯一的孫子,我爺爺有兩子一女,我爸爸老大,我叔叔和我姑姑,我叔叔未婚,我爺爺在我沒有出生前就去世了,我媽媽跟我奶奶關係不好,我之前一直以為是我媽媽的原因,知道後來發生的一些事情才知道全是我奶奶從中是壞,我就說說我16歲之後的事情,在我10歲的時候我媽找我外公借錢建三層樓房,之後在15年的時候村裡說要城中村改造,兄弟二人合夥建房,測量面積那天我父母不在家,她就把面積寫在我叔叔名下,之後多次要求歸還無果,並以此為要挾,要求把我自家的房子分給小兒子,從此我的世界觀就崩塌了,之前我奶奶對我多好,現在發生這種事情,合著之前對我的愛全是假的,這就我耿耿於懷不能原諒我奶奶的原因,之後我考上了大學,我就找我奶奶要錢,畢竟我是我爺爺唯一的孫子,我想著沒有一萬也有五千,我也想借此試一試我奶奶是真的愛我(有人可能說我是見錢眼開,我奶奶從小就說她窮沒有錢,我也體諒她,平時她給的錢我從來都不要,一年就只收個50,一百的,給200還是和我叔叔一起給的,我當時還高興的不得了,現在想想當時還真是沒心眼,也不知道我叔叔出沒出錢),後來她說給2000錢,我當時是真的沒想到給這麼少(我高考之前她說我上大學會給我錢,我就順著問他說會給多少,然後她就沒說話了),然後我說錢少了,之後她說給3500,但是她說1500是我叔叔和我姑姑還有一個本家奶奶給的,我當時就知道她玩的什麼把戲,自己的錢愣說是別人給的,好將來別人的情,當晚我就接受不了,大哭一場,自己有錢寧願說是別人給的都不願給自己的孫子用,寧願讓孫子背這情。她說沒有錢,兄弟合夥建房的錢是哪裡來的,編族譜捐了3000就為了留個名字,給小兒子買二手面包車跑生意(這最少沒有一萬買的下來),還老是讓我家裡趕情,等到我家裡出了事情,沒有一個人來看的。這個世上沒有無緣無故的愛,也沒有無緣無故的恨,我明確表態我和我媽不會照顧我奶奶,他的財產我也不會要,她死了我都不會去看她,我不會阻攔我爸爸進孝,但她不可能進我家的門,我也不會出一分錢,當初有多愛,現在就有多恨。

  • 6 # 老馬識途161413064

    奶奶就是奶奶,什麼大伯的母親,聽著不舒服。你的身上流著你大伯母親的血,能幫多少幫多少。從你的口氣裡有滿肚子的怨氣,那你想想你親奶奶為什麼不喜歡你,這不太合情理。你還可以問問你媽媽為什麼!

  • 7 # 手機使用者59210695366

    贍養老人是中華民族傳統美德,應該,而且一百元也不多,但前提是你奶奶就一孤寡老人,她兒子,女兒因病去世了沒人管她,當孫子的或者孫女的管下也無方,可是你大伯不是活著嗎,,等他死了再孝順也不遲。

  • 8 # 好生之德

    感謝邀請,對於問題,這麼說吧,凡事在法律上有繼承權的,都有贍養義務,對你問題所描述的問題,個人覺得,還是慎重一點比較好,成立什麼基金不是他說成立就能成立的,那是需要備案辦手續的,不說手續能不能辦的下來,就算是辦下來了,那錢也不是他說怎麼用就能怎麼用就能怎麼用的!如果這些程式都不走,那就是非法的了!其實,個人覺得他也不會走,那所謂的成立基金就是個藉口,目的還是為了弄點錢,個人認為呢,可以看看別的親戚的意見,大家交換下意見,對於農村來說,我估計他是弄不成的,所以,最好還是戒驕戒躁,從道理上說服他的做法不合理,不服眾的,儘量不要鬧得不愉快!我都是最後鬧得不愉快了,你把道理和意見都說過了,也不會輸了禮數,個人覺得,如果大家都同意了,也不在乎這點錢了,我知道,這不是錢的問題,但,有多少事是盡如人意的呢,就算為了你媽媽,她老人家不容易!

  • 9 # 浪淘沙1785

    謝謝你的邀請:標題挺有意思,差點讓你給繞蒙了。我認為這錢你們應該拿。從傳統文化上講孝敬自己互親的長輩是中國的傳統美德;從法律上講你們都是她的直樂親屬,有這個義務;從倫理道德上講,你們當孫子、孫女的詹養自己的奶奶是理所當然的。你要是覺得沒有義務拿這筆錢。假設,你奶奶老去,她有一筆鉅額錢財,你會不會動用繼承法去索要這筆錢哪?拿一百元的詹養費,不會影響你們的生活。我看還是拿出來為好。這樣你奶奶的困難解決了,你們的臉面也有了,為你們點讚的人會很多。

  • 10 # 359一陣風

    從法律上說沒有這樣子的規定,從人倫來說,出一百塊也可以,都自願講究一個孝道一個名氣一個家族的團結,名氣是可以保護人的也可以創造價值。

    從大伯的角度來說,孫子女外孫子女出錢了,假如都出了,看題主回覆說一個月有2千,那麼也說大伯已經把奶奶送到養老院了,那麼實際就是減輕了大伯的經濟負擔。題主心裡氣不過,奶奶以前對自己家不好,大伯家對題主家算平常,算普通,普通都是那樣子的,大伯不存在對不對得起題主家,只是奶奶過份了一點。大伯想外孫子女孫子女出錢的立足點是人倫,孝道,孝道不是要誰對誰好,誰才對誰好,而是她是誰奶奶,誰得孝敬,有點霸道。

    從奶奶的角度來說,她沒有要求要孫子女外孫子女出錢,這個鍋奶奶也不應該背,不應該怨恨奶奶,畢竟她也是利益受損的人。個人覺得吧,只是奶奶年輕的時候想老了靠著大伯就對大伯,大伯家人特別好,希望他們回報,一心覺得大伯特靠得住,只要大伯養老就可以了,也許她也沒有想過讓他人(比如題主家,比如孫子女外孫子女養她)照顧她,但是老了大伯讓她失望了,大伯甩鍋。很多老人年輕的時候,看見那個兒子特能幹,看好他能發財,也覺得對自己好,就一心想靠那個能幹的兒子,而忽視其他的孩子,這個是很平常的。豈不知的是,老了的時候,那個能幹的兒子會把照顧老人的工作轉交給媳婦,而有的媳婦會轉給兒媳婦,那麼媳婦和兒媳婦怎麼會同意,她們沒有在老人那裡得到好處,她們反對,反饋回去,能幹兒子就會不想擔責了,想讓他人分擔,因為傳統家務照顧家庭是女人做男人誰做,而且照顧老人限制了一個人的活動,跑不遠。而且題主大伯家情況複雜,大嬸不是原配大嬸,現在新來的大嬸誰會照顧一個老人。所以能幹大伯只能把奶奶送到養老院,養老院要錢,(我們這邊小縣城生活自理老人一個月一千五,有點糊塗2千)這大伯頭腦真很靈活。不能怨恨奶奶,她也得嘗自己種下的果。

    從題主的角度說,奶奶年輕的時候對你們不好,也許一句好聽的話關心的話都沒有,現在拿錢養她心裡氣不過,不平衡。那麼也將心比心想下,你十五歲的時候,你奶奶有什麼經濟來源,有錢嗎?有糧嗎?如果她沒有,或者只能自保,物質上也不能太過於怪她,情感上可以,奶奶太偏心了。說外孫子女孫子女給一百加起有兩千,那麼她有二十個孫輩,那麼偏心的也不會只有你們一家。可是能說她以前太偏心嗎?不能,前事不說。如果說給的立足點,對於自己的好處,第一讓所有人知道孫輩給了奶奶一百塊一個月,這是自己的名氣,得要,得要名氣就不要說怨恨奶奶的話,或者不願意給的話,那樣子得不到名氣。名氣是無聲資產,如果真做到打出好名聲,這一百塊花的值。第二給這個錢最少也得有個共識,奶奶在養老院一直住著,如果不在養老院住了,就不能硬性要求。如果說自己不願意給,立足點說奶奶年輕的時候偏心就可以了,但是國情而言,最好不要做出頭鳥,名氣損失太大也不好混,二十個人不可能各個願意的,由他人說吧,由矛盾不是那麼激化的人說比較好,題主隨大流就行了。個人覺得孫輩那麼多,降到五十一個月,就算大伯撿便宜他也得不到多少便宜,但是五十說出來好像不好聽,給了錢還沒有名氣,虧的慌。

    個人覺得,如果自己經濟獨立情況可以,一個月給一百,其他人都給了,而且奶奶一直在養老院住著,可以給。雖然心裡覺得委屈。為什麼?第一可以理解為,為父親盡孝。第二名氣。即是自己的名氣,也是媽媽的名氣。名氣可以保護你媽媽的。那裡沒有勾心鬥角?相互擠兌?第三個好處是這是一個平臺,那麼多孫輩,聯絡幾個,相互幫襯一下給個機會,這一千二百塊那都出來了。當然很多人借不到這樣子勢,而很多人能借到這樣子親戚的勢,一個資訊一個關係網,一個機會都是賺錢省錢。第四個好處是,一個女孩子好,還是男孩子也好,在農村,是需要一個家族來保護自己的,雖然說大伯對題主家不好,但是外面的人多少會看你大伯臉面不來欺負你們,要搞清楚內部矛盾和外部矛盾。兄弟間不團結,外面的人欺負弱小那比起大伯的讓人寒心的事情更糟糕。這個是一個村莊的社會地位的博弈,也是可以藉助大伯的影響力的。除非不回農村(我想題主最少以後題主媽媽百年得在農村辦吧),或者自己比大伯還搞得有錢,拿錢砸,人們看錢的面都會逢迎,另外一條路做個蠻橫的很暴力的,罵人能罵一天的,那樣子照樣能保護自己家人不受嘲諷擠兌,甚至打擊,甚至被有些人故意搞。看著題主媽媽顯然不是這樣子的人。這不是一個月一百塊錢的事情,而是博弈與大伯的關係,一個村莊地位的事情,顯然大伯不會因為題主一個月給了一百塊而和你家關係好,但是你大伯也不能在做什麼么蛾子,但是外面的人不知道,這個給外面的人假象。也許以後你大伯還得叫你們出奶奶的喪葬費,這個時候你說不出,你媽媽說不出,外面的輿論會支援你的。如果自己是男孩子,或者有哥哥弟弟,哥哥弟弟還得回村混,如果二十個孫輩都出了,不願意出也得出一個月一百塊。不服氣也得出。如果自己混不成功,或者超越或者與大伯差不多,還要回村就不要和大伯鬧的很僵,如果大伯是一個報復性記仇性很強自己又能幹能搞事情的,那麼對於你們來說損失的不止一年一千二百塊錢的事情。如果自己是一個能幹的人,有些場面,善於溝通,很多人更會利用大伯搭建的孫輩這個平臺,從孫輩來往中創造更多的價值。從第三方獲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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