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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多給1600元,儲戶拒退錢稱遵守“離櫃概不負責”】浙江慈溪秦小姐在某銀行取22400元,銀行卻給了24000元。事後,銀行向秦小姐討要多給的1600元,遭秦小姐拒絕。銀行以"不當得利"為由將秦小姐告上法庭。對此秦小姐堅稱,銀行規定儲戶錢"離櫃概不負責",她也"離櫃概不負責"。假如反過來,我們是否可以起訴銀行不當得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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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晟閒先生

    首先,一定不能起訴,因為銀行有專門的法務,有職業律師團隊,明白如何正確打一官司,並且評估勝算率,作為老百姓,一不認識律師、二不懂流程、三不願先花成本。這官司你怎麼打。

    其次,假如銀行少給你錢,可能銀行會主動找你,因為銀行有一項動作叫—碰庫,就是將賬面和現金箱中金額比對,假如多了,他是沒辦法下班的,除非他私自拿走;但是他又是在監控下工作的,假如你回去找,可能因為你這點錢丟了工作;所以銀行把多出來的錢私自佔有是不現實的。

    最後,假如真是你丟了錢,找到銀行時候,銀行一定會出現領帶進行攻關並化解矛盾,也就是說,基本上不會鬧太僵。

    總之呢,想要找麻煩也需要有理有據,假如別人肯還你,你也是無可奈何抱怨幾句,畢竟長手不打笑臉人嘛!

  • 2 # 七尺褲衩

    不知道大家有幾個人真遇見過會員辦錯業務,我曾經當過櫃員,其實我們是最不想辦錯業務,但人能免出錯,不光是多給客戶錢,也有很多少給的時候。櫃員至少每天關門後要結一次帳,像我每天白天還要結一至兩次,就是怕錯帳,多錢和少錢對櫃員來說,性質是一樣的。如果發現錢多了,一樣要找到這錢是誰的,並聯系客戶退還。決不會多錢自己私自拿走的,因為晚上點錢的不是櫃員本人,而且是有人看錄影的。像我們行專門有個部門是查錄影的,雖然不能100%的看,但晚上互點絕對是重點。我們行就有過這麼一個事,有一年頭春節,有個人來我們這裡存錢,說存4萬,但實際給了5萬。晚上發現不對,ATM也都點過,大庫也都點過一遍,看了好幾遍錄影,最終確定人員了,發現他開戶沒留電話。然後大家就找關係看看這個人在別的銀行留沒留過電話,也沒有!然後就是找派出所幫忙,最終只找到暫住地址,手機沒人接,但他回家過年去了,出租房裡沒人。然後從初八上班起,這個櫃員每天晚上都會去出租房看看這個人回來沒有,一直等了10多天那個人才回來。透過這件事,我想告訴大家,櫃員絕對是最不想辦錯業務的,多的錢絕對會給客戶的,沒有離櫃檯不認這麼一說。這件事發生的時候我剛到支行,我覺得把多的一萬直接存在摺子裡就可以,但主任不讓,因為客戶在錄影裡說存四萬,就不能存五萬。在銀行的角度想,很多事是非常較真的,不光對客戶,對員工也一樣。因為銀行要考慮很多客戶想不到的各種問題,如果有一點考慮不到,就有可能要賠錢的,這些都是經辦人賠,銀行不會出錢的。

  • 3 # 博文微金融

    之所以出現這樣的情況,我認為並不是客戶愛貪便宜,也不是客戶太在乎這1600元錢,客戶之所以拒絕歸還這1600元,很可能是因為氣不過銀行說的“離櫃概不負責”這句話。

    關於“離櫃概不負責”這句話,相信很多人都在銀行見過。不過,現在有的銀行已經不再掛出這樣的提示牌了。

    這樣的提示內容在法律上沒有意義,很多人已經解釋過了,我也不必再多說。

    在我的印象裡,“現金請當面點清,離櫃概不負責”這樣的提示牌,應該是很久之前就有的。那時,銀行的櫃面業務還沒有實施監控,銀行為了避免差賬,說不清楚,寫了提示牌掛在櫃檯前,目的就是要客戶當面點清現金。

    在沒有監控的情況下,發生業務差錯,確實是很頭疼的一件事。在銀行晚上軋賬發現錯帳的時候,回憶是很痛苦的,要一筆一筆地查,從頭理清思路,確定最可能是哪個客戶,差在哪筆錢上。

    這種差賬,有時候是長款(銀行多錢),有時候是短款(銀行少錢)。如果是銀行長款,這也許意味著更多的短款。就是差了好幾筆,而不是一筆賬。

    儘管有了這樣的告示牌,銀行如果發現是長款,就是多錢了,也不行,也是一定要徹查到底,看到底是差在哪裡,是少付給了哪個客戶。並不是想象中的多錢了可以自己留下。賬要保證是鐵賬,就必須實事求是。

    既然銀行長款也不行,短款也不行,說明這提示牌其實是沒有用處的。銀行少錢了,要找客戶要,銀行多錢了,要找客戶給人家補回去。

    現在有了監控,就更好辦了。不管提示牌上寫的是啥,咱要看業務的實際情況。

    如果銀行主張是他們多付給了客戶錢,銀行有證據,客戶還錢是正當的;如果是銀行少付給了客戶,只要有證據,銀行也要履行義務,還給客戶錢,也得認賬,這是銀行的義務,沒什麼好解釋的。

    現在公民的法律意識都很強,維權意識也高,銀行其實也不必依靠一張提示牌來安慰自己,一要練內功,把自己的業務練習好,少出差錯;二要相信客戶,相信法律,如果發生這樣的糾紛,銀行和客戶在法律面前的地位都是平等的,應該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

  • 4 # 看看就回

    這件事我真遇到,去年八月份我去存一萬活期,沒想到晚上7點左右來電話通知卡里多一萬,讓我來農行一趟,去了才知當天業務員卡里存了一萬活期又存了一萬定期多了一萬。因為銀行每天下班都盤帳,有出入當天就查到,去了直接退款。

  • 5 # 法眼觀察

    當然可以。

    不過不是不當得利,而且違約責任。因為儲戶與銀行之間是儲存合同關係,銀行應該根據儲戶的要求兌現存款,如果少給了,當然要補足,如果有假幣,要賠償。

    之所以出現很多銀行少給錢,而儲戶要不回來的情況是因為儲戶很難證明銀行少給錢了。如果儲戶能否透過影片錄影等證明的話,銀行的責任逃不掉。

  • 6 # 法重情深

    這個問題今天是個熱門,浙江慈溪那位女士多取走1600塊錢,拒不退還。法院已判決其敗訴,既應當退還。

    從法律層面上來講,此屬於不當得利,應予退還,因此法院判決該女士敗訴也是正確的。

    當然,不當得利並不一定專指從銀行裡面不當得利,如果有人買東西從商場裡面多取1600元的錢。只要有證據能夠證實,按照法律規定也應當返還。

    至於說銀行少給了客戶錢,那麼銀行應不應當返還呢?根據法律規定:也應當按不當得利予以返還。如果銀行不還,客戶可以起訴銀行。如果有證據能夠證明,法院照樣可以判決銀行敗訴。

    雖然銀行有“離櫃概不負責”的規定和告示,但這只是他的單方行為。一切與法律規定相牴觸的規定,都是無效的。

    所以我們不要糾結於“離櫃概不負責”的規定,我們要相信法律是公正無私的。

  • 7 # 李濛理財規劃師

    銀行的所有業務都是在攝像頭的嚴密監控之下,沒有死角,沒有漏洞!多了、少了都是重大差錯!多了會退還給客戶,少了也會及時找客戶溝通追回。掌握證據,有理行遍天下無理寸步難行!公平交易,相互信任。

  • 8 # 90皮沙發

    當然可以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銀行每天下班前要清點結算,櫃員遇到多了錢或少了錢的情況,都必須找到是什麼時間哪筆業務出錯了,多了錢要退回儲戶,少了錢要找儲戶要回來。

    所以遇到銀行少給錢的情況,先核對一下自己卡上是否有扣多錢,如果出現卡上扣了兩千,實際銀行只給一千的情況,帶上自己的卡和取款憑證,回到銀行跟銀行溝通,一般情況下,經銀行員工複核,能拿回自己的錢。

    遇上銀行不認帳的情況,可以先到人民行長或銀監會投訴,要求複核該筆業務。

    當然也可以選擇報警或直接找律師起訴銀行。

    沒有證據?

    先保留好自己的取款憑證,銀行的監控錄影你是無權看的,但警察和法院是可以去銀行調出錄影的,誰對誰錯多錢少錢一目瞭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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