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淨心居士3

    到這樣的歲數了,還要給她講三從四德,立貞潔牌坊嗎?眾所周知,很多老人其實是忍著活了大半輩子的,他們不能接受離婚,不能接受拋棄病中的配偶,不能接受放棄孩子的扶養,不能接受社群風氣的責難,所以會在喪偶之後表現出如釋重負、重獲新生的狀態,這無可非議,就放過這些追求幸福的日子屈指可數的人吧。

  • 2 # 淑敏1955

    過去聽說丈夫死了,要守三年的孝,寡婦的鞋都得穿白的,三從四德,立貞潔牌坊,過去有的寡婦也找人,丈夫死了,給她留下好幾個孩子,為了養家餬口,她就必須再找一個丈夫,現在跟從前不一樣,老人都有退休費了,大多數人喪了偶,不再找了,也有極個別的不堪寂寞,可是也不犯法,像你小區的那個大媽,也能正好遇見合適的了,如果她,慎一慎,機會失去,不再回來,理解萬歲,老年人,找個伴也是對的,兒女工作都忙,真有點病,有點災的,想孝順,沒時間,找個老伴,只要幸福,就應當為他們祝福

  • 3 # Anop

    鹹吃籮卜淡操心。如果男人死了老婆,轉身找新人你會有什麼反應?女人只不過想釋放一下長期受到壓抑的心理而已,你不會是看上大媽的美貌動心了吧!

  • 4 # 偉億達

    找老伴再婚無可非議,只是老伴屍骨未寒就這樣急不可待談情說愛實在是情理說不通,畢竟和駕鶴西去的老伴相濡以沫幾十年了,更何況應該不看僧面看佛面,也該顧及一下兒女的感受吧。

  • 5 # 使用者5591246907693

    要麼自家老頭活著時對老伴太無情,要麼是女方早就有關係的,一般情況不會這麼急,幾十年的情感哪這麼快就轉過彎呢。

  • 6 # 手機使用者88627318070

    老人喪偶再娶,再嫁無可厚非。但丈夫三七未過,百天未到。週年甚遠就急著再嫁,如果沒有特殊原因這從情理上說不過去。這樣的女人毫無人情可言!

  • 7 # 李澤勝

    這要看大媽照顧了她丈夫多少年,如果題主連這個前提條件都沒有,你的這個問題提得莫名其妙!非常反對題主的這個問題,你覺得大媽有什麼地方是違法的嗎?

  • 8 # 趙永恆595

    怎麼不可以找,法律又沒禁止,不管是精神上還是經濟上需要有個依賴,人的自由在法的框架內行使,不應有任何指責,那些喜歡說風涼話的人輪到自己時未必做的更好!

  • 9 # 水水茬善

    現在的人還用講什麼三從四德嗎?為什麼男人可以找,到了我們女人就這麼多人指手劃腳的瞎逼逼,現在是金錢社會,連鬼都愛錢,過去的老觀念己經跟不上社會的發展了,我們活在當下社會中就應該找,沒讓戴綠帽帽就偷著樂吧!

  • 10 # 美食療愈師

    又不是婚內出軌怎麼就不對了呢,逝者已矣,活著的人要好好的才能告慰亡靈,難不成自殺殉情才對嗎?痛到深處欲哭無淚,找另一段感情忘記傷痛也沒什麼不對的呀,外人不好去評價的。

  • 11 # 劍手58

    女人的忠貞度和男人的忠實比,簡直差太遠了,尤其是當今!原因很簡單:男人是付出,女人是吸納;男人是奉獻,女人是吸"金"!男人是站立雄起,剛直不阿!女人是站那吸風,坐那吸土!她怎麼可能是付出者?不付者會忠誠嗎?!

  • 12 # 78650313一九柱

    這件事情告訴我們一個很現實卻又很無奈的真理:現在無論是小青年、中壯年還是老年夫妻,大部分都是在一起湊合著過的夫妻,要講有真感情的夫妻,按照百分之幾的比例來算,恐怕只有百分之五左右了不得了。如提主所述的一個剛剛死了丈夫才17天的"大媽",就急著要找男人了,是生理需要寂寞難奈的因素急須,還是原來就有相好的了,又或者是想找個"小鮮肉"換換口味?這個答案恐怕只有這個"大媽"自己知道!筆者為什麼在大媽兩字加個引號?對這種浪蕩不羈的"花瘋"性慾強的中年女人不配人家叫她"大媽"!她有悖人倫道德,是個應遭人人譴責不守婦道不講夫妻情分的蕩婦。

  • 13 # 老兵

    水水茬善,你的人生觀就是金錢,只要有錢你什麼事都可以做得出來,什麼違法的事你都會做,賣兒賣女賣祖賣國賣身賣命你可能都會幹。什麼鬼都愛錢,請問你變了鬼錢對你還有用嗎?花心女人錢謎心竅可恥。

  • 14 # 黃山河50

    沒什麼大驚小怪,丈夫死了,女人找個伴,也應該,現代社會,有好多女人丈夫都健在,她們經常找男的,有的還找了幾個。

  • 15 # 疑義相與析l

    肯定原來夫妻二人感情不太好,而該大媽五十多歲肯定身體也比較好,這個年齡段的女性如身體好基本性慾也比較強,如果她本身就是性慾強的女人哪急予找異性也是正常的,旁人不應非議。

  • 16 # 小青菜5889

    我那裡就有一個這樣的女人,她第一個丈夫在時,就在外面掛一個朋友,他丈夫要拿刀殺外外面朋友;他把第一丈夫叫回四川去給四川的大兒子幫忙,結果在四川出車禍人死了;在四川處理完後事回陝西都沒回家、,住在我家天天去見面說沒錢吃飯;把錢留給四川的大兒子,找了十幾個好多嫌她作風有問題,二十天以找一個大20多歲有糖尿病的老頭,前年冬月第二任老頭死了;處理完後事,、還不到一星期又到處找老頭,每天回來還在我家吃飯;結果找了好多不是錢少就是兒女不同意,就這樣我爸媽就開始整天吵架,‘我們兄妹都在外地上班,過完年我媽高血壓頭昏住院,我爸就叫她幫忙照顧一、兩天管吃給護理的;病房是兩人間,零外一個病人吃飯去了;結果我媽要起來她扶我媽的時候把我媽掀一下,我媽就昏迷過去了,我回去後醫生都不叫搶救了;最後我哥回有百分之一的希望都盡力搶救,在銅川的醫院深度昏迷十六天、J最後奇蹟出現我媽爭開眼活了過來,後又轉到咸陽;由於時間過長現在不會走了,現在我媽腦孑想起來是別人把她掀倒的,你想不到的事在後面,我爸不到咸陽來照顧我媽,(我辭職在家照顧我媽)還要跟那女人結婚,他死後的錢也要留給那女人、關鍵我媽現在還活著,我就想不明白那爛女人不識一個字連名字都不會寫;是用什麼方法勾引男人的;我爸也八十歲對人家言聽近叢,可憐我老媽,想聽聽大家有什麼看法o

  • 17 # 家住嫩江

    十七天,多麼漫長的十七個夜晚啊,獨守空房的她是何等寂寞難耐,這樣的女人,不容易啊,能忍受十七個孤獨的夜晚,也算是對得起死去的丈夫了。

    趕緊讓她找吧,不然恐怕她會,因忍受不了寂寞而做出驚人之事,別攔著,千萬別攔著!

  • 18 # 王文才134

    至少說這位大媽所做決定有失公允,無法理解。怎麼向死去的丈夫交待,在子女和親友面前以及社會上不好交代吧。找個陪伴不是不可以,也要考慮方方面面吧

  • 19 # 雋書

    對於大媽的兒女來說,十七天就是十七天。可對於大媽來說,十七天可能就是十七個月,甚至更久。老年人的情愛,就像老房子失火,是不可收拾的。有道是:十七天太久,只爭朝夕。

  • 20 # 老俞177829369

    這種大媽還是很少見的,才十七天就著急相親了,聽了真讓人寒心呀,我都在替她那個死亡的老公感到不值,幾十年的夫妻關係,難道真的一點情份都沒有嗎?最起碼也要守個一年半載的吧,這樣才好掩人耳目的,對不對?也算對所有的人有個交代吧。古代的時候,死了父母還要守孝三年,不能結婚的,女子死了丈夫,那就要守一輩子的活寡了。要不然那來的那一句俗語:寡婦門前是非多呢?

    當然,現在時代不同了,要一個女人去為那個死亡的男人守一輩子活寡,那也幾乎是不可能的事情了,但是這才十七天,這也太著急了吧,要知道:“心急吃不了熱豆腐”。著急忙慌的就不怕出什麼差錯嗎?一天的空房都不能守嗎?這種行為讓人笑話不說,我要是那個需要相親的男人,遇到這樣的大媽,我是不是應該好好的去掂量掂量呢?與這樣的女人一起過日子,有沒有情義先不說,最起碼她也是一個沒心沒肺的人吧。都大媽了,年紀肯定也不小了,凡事都要三思而後行,這麼出格的事都敢做,難道真的一點都不怕遭人非議嗎?要知道人言可危,輿論有時候也像一把軟刀子,可以殺人於無形的。

    我要是那個男的,與這樣的女人相親,我是不會考慮的。對於這樣的大媽,我肯定會退避三舍的,惹不起,我躲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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