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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殘叟遇妙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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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魯拾叄十三
快刀斬亂麻,不合適的話就別讓他住了,好言勸說不聽的話,可以報警。
雖說兩個人在一起過,但他這種行為構成騷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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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小城節奏
首先給他講道理。倆人在一起不合適,耽誤彼此,又不愉快,強扭的瓜不甜,還是和平分手,在一起前各自的財物歸個人所有,互不相欠。
其次,讓他的親朋好友勸說他。曉之以理,動之以情,親朋好友不會害他的,大家會替他分析你倆不能在一起的原因,分開對彼此的好處。
最後就是報警。如果以上兩種辦法對他都不管用,說明他就是賴皮一個,只能依法辦事了,讓警察把他請出你的家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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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浮囂的塵埃
婚姻真的不是兒戲,你離婚了,曾經的過往一定是很痛苦的,你又相識了一位,匆匆的走進的你生活裡,仍覺不合適,這是你婚姻的又一次失敗,她居然住在你的房子不走,一是她對你充滿了依賴,失去你興許就會失去了一切,你要和她好好的溝通和交流,找出不合適的原因在哪?糾結在什麼地方?第二可能她就是耍潑橫蠻的之人,遇到這樣的人報警或起訴是最好的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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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王蘇惠
好好給他談談,要是沒有太大缺點就好好溝通,好的婚姻是有磨合期的,要是實在不行那就給他說清厲害關係,他不走就屬於非法行為,給他說清讓他自己掂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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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九九退休生活
如果是兩人感情不合適,那就沒話說,不要在一起,如果只是因為房子?好像沒關係,是你的婚前財產,他又拿不去的,對吧,沒關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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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默獨情感
這麼看來的確不合適,把該說的說明白了
情面什麼的你覺得分手之後還有嗎?
現在留著只能是自尋煩惱
懂點的人自己就走了
就怕你一直暗示,他又不懂,甚至他裝不懂你也沒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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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獅子座者
婚姻需慎重,沒了解磨合好別隨便請入住,二婚更要如此。現實這位既然不合適就理清楚後即刻分開,鳩佔鵲巢請派出所警察出手立杆見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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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一壺老酒品天下291
做事傖促,缺乏明智,結束前段婚姻,急需在感情生活上找到歸宿,這種情況大多數能理解,進入第二段應謹慎,草率帶來就是這樣糟糕的局面。房子歸屬權是你的,倆人這段時間共同生活開支沒有實行AA制,經濟分擔理清,請個律師或見證人當面解決,應當不是多困難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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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鼕鼕Alin
首先要搞清三個問題,第一,你們的感情還在不在?第二,他為什麼不走?第三,你們這是同居還是結婚了?如果你們是打仗了,爭一時之氣,最好不要攆走了,夫妻之間最傷感情的話就是離婚。如果真沒有感情了,他碰你一下都受不了,那就要考慮第二問題了,他不走是因為什麼?留戀的你的錢?留戀你的身體?還是對你餘情未了?如果前二種直接報警就行了,如果是是真愛你,那你就說說清楚,讓他對你死心或者你回心轉意。婚姻不是兒戲,如果是離婚,還要考慮財產分割等問題。你就要更加慎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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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萩風蘿葉
你就那麼耐不住寂寞麼?離婚幾個月又開始找了一個 還在一起住 現在又覺得不合適 隨隨便便就開始第二次感情 以後不合適的 多著呢!自身問題也要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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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馮老漢1
你這是引狼入室吧?俗話說得好請神容易送神難,你已經離過一次婚了,在找物件的事情上還不慎重,八字沒一撇呢你就讓他賴在你家不走了,怎麼辦?央他勸他,實在不行去找警察叔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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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婷裳爆點女裝
對第二次婚姻你一定要好好的想清楚,明白的確是不合適了就提早分開,不要拖拖拉拉的,這樣對誰都不好,至於他住著你的房子不走,這些都可以走合法渠道解決,不要感情用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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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愛笑村情感樹洞
問題:我離婚了後來又找一個,過幾個月感覺不合適,他住我的房子也不走怎麼辦?
【愛笑答】從問題看你們並沒有結婚,只是同居關係,那你完全有權利讓他離開你的房子。現在他不走的情況,不知道是你沒把你的想法表達清楚,還是對方硬賴著不走。
如果是你沒有表明立場,我覺得你應該心平氣和的和他談談,把你為什麼覺得你們不合適說清楚,如果對方不走只是為了挽回你,你一定要態度堅決,不要讓對方覺得你有猶豫,有緩和的餘地。
如果對方硬賴著不走,你可能就有些麻煩了,這個時候首先一定要保護自己,找幾位親人朋友到家裡做客,並告訴他你的朋友要留宿幾天,藉此機會讓他搬出去吧。
不管哪種情況,既然不合適,就不要有任何的糾纏,一定要果斷乾脆,不要拖泥帶水,讓對方知道你心意已決,不用吵架翻臉,但是絕對不能讓對方覺得還有機會,要立場堅定、好聚好散。
下次再選擇伴侶時,你應該謹慎一些了,不能還沒完全瞭解就早早的同居,別因為離過婚就把感情看的過於隨便,請神容易送神難,別因為草率給自己帶來大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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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暖暖的阿恆
首先表明立場:你既然感覺不合適,就明確地提出分手,請他搬出你的家。
其次如果男方賴著不走,你倆沒結婚,房子是你的私人財產,你可以報警,讓警察請他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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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荒野獨行
他可能還愛你捨不得走吧,如果那樣你跟他說清楚你想分手的想法請他搬出去,如果他再不走只有報警好了。
再找男朋友最好互相瞭解了,奔著結婚的目標去發展,別輕易把男人領自己家來,請神容易送神難的,自找煩惱,也是一次深刻的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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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使用者1759813344617
這是你以氣用事,你因為結婚太過隨便,所以就覺得戀愛和婚姻是兩回事,這個誰也幫不了你,因為請佛用易,送佛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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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阿杜43272997
從你說的來看,這男的還真的不咋滴。這種情況可以直接報警,因為你們又沒登記結婚,僅僅只是同居而已。不想報警的話,可以把門鎖上,他要強行進入,那警察就好處理了。要不然來了也只是勸說一番,力度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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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為你流盡最後一滴淚
如果感覺不合適,那就先早點分手……找他好好的談談的,房子不用擔心的……他拿不走的,一起加油吧!一起都會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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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常姐學舞
可見,做事不該這麼盲目。幾個月後,證明你先讓他住到你家。問,幾個月能瞭解一個人什麼,何況你已經離過一次,對婚姻有更清晰的認知。這是你的錯,你不可能,一個不行住幾個月再換一個吧?這不合適。首先,反省下自己,是否自己有錯,不合適感覺你已經不愛他,這是根本,幾個月就不愛一個人,誰的過?勸你,多溝通,多理解,多寬容,你想就是再換一個,也不可能一定很合適,愛是前提,寬容是必須的。這還沒生病,如若,是否更不合適?
人家不走?說明你厭惡他已刻不容緩。明理人,不是他的房產,他無權不走。他有沒有去處也與你無關。和他好好談談,再不走的話,也沒什麼臉面可給,好說,是仁在先,實不行,介入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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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竟相處過一段,看在當初走到一起的份上,給一個全身而退的機會。為人方便,自己方便,更何況一日夫妻百日恩。
其實,當給別人的機會時,也給自己留了機會,藉此時間反醒一下,找出問題的所在,是蒼促造成的?還是出現了不能接受的事?是性格差異太大?還是飲食有所不同?等等等等,好好沉澱一下,思考一下,相信解決的方法總大於問題。把握好這個緩和期,選擇一個正確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