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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墨上雲端

    請問廠裡用了我的殘疾證,沒有發過殘疾補貼,該怎麼辦?

    這個問題可能是之前有過的事情了,也就是前幾年國家還沒有收緊保護殘疾人政策,給很多工廠,企業鑽了空子。其目的就是利用殘疾人不用上班就能拿到補貼或支付適當工資誘導殘疾人把殘疾證上交工廠或企業當作職工,騙取國家稅收,也就是殘疾員工達到一定數量就可以享受稅收退費政策,而支付給殘疾人的工資甚至少之又少。

    至於你所提到的沒有發過等同於上班的工資或補貼,實際上已經沒有這種待遇了,因為國家早前幾年前就已經明令禁止利用招收殘疾人上班為幌子,騙取國家全額退稅的內幕,因此就不會向你支付殘疾人應有的補貼。只是你沒有及時取回殘疾證而已。

    現在的政策是又能力讓殘疾人上班的企業或工廠必須保證殘疾人“五險一金”100%全額代繳,不然國家是不會批准給予全額退稅政策的,而且招收的殘疾人必須有一定名額配比。

    但是你之前廠裡用了你的殘疾證,要是沒有拿到適當的補貼或薪水,可以向當地民政部門或稅務機關反映問題,政府部門會根據你實際之前有過的情況作出處理的。

  • 2 # 低調的囂張6

    請問廠裡用了我的《殘疾人證》,沒有發過殘疾補貼,該怎麼辦?

    看到這個提問首先想到的就是:殘保金、殘疾人按比例就業等字眼兒。我先解釋一下何為殘保金,你就會知道為啥你“沒有發過殘疾人補貼”。

    首先,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是為了保障殘疾人權益,由未按規定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繳納的資金。

    殘保金徵收範圍:所屬市行政區域內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民辦非企業等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比例不得低於本單位在職職工總數的1.5%,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應當繳納保障金。【殘疾人證的用途】

    徵收標準:保障金年繳納額按上一年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未達到規定比例的差額人數和本單位在職職工平均工資之積計算【殘疾人證的用途】。

    1.按比例應安排殘疾人就業人數=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1.5%;

    2.應繳金額=(按比例應安排殘疾人就業人數-上年用人單位實際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

    3.實際應繳納金額=應繳納金額-減免金額。

    其次,殘保金是國家政府性基金,具有強制性,殘保金主要用於殘疾人康復、就業培訓等促進殘疾人就業事務。設立殘保金的初衷,不是為了讓企業增加更多的支出,而是促進企業更多地承擔社會責任,如果企業可以適當僱傭一部分殘疾人,可以幫助社會減輕負擔,促進社會和諧。瞭解了殘保金的設立初衷,我們就能過想到,根據企業情況,適當僱傭一些殘疾人,就可以大幅降低企業的成本。透過按比例僱傭殘疾人從而達到殘保金的支出降低甚至免除繳納【殘疾人用途】,既能幫助企業減輕壓力,又能夠為促進殘疾人就業出一份力,履行企業的社會責任。

    最後,回答你的問題。透過以上的敘述,如果你屬實與工廠簽訂了勞動合同並參加了工作,廠裡提供了五險並如月地發放了所屬地規定的最低工資且沒有在勞動合同註明滿勤補貼、加班補貼、提成補貼等。那麼,廠裡發放補貼是情分不給你是本分。

    題外:今年我市殘疾人聯合會對超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單位給予了補貼。非財政開支的用人單位對超過本單位職工總數1.6%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年齡)的單位給予資金補貼。目的,就是一個——鼓勵用人單位吸納更多的殘疾人就業。補貼的資金主要用於單位殘疾人職工的工資補貼、社會保險補貼、勞動保護用品、福利等方面的開支。補貼資金來源於上級殘聯下撥的就業保障金。

  • 3 # 山澗那眼清泉

    單位有一定比例的殘疾人在職,可免交殘保金,一年至少幾萬元。但是沒有規定必須給個人,除非你們之前雙方約定過。

  • 4 # 執君之手觀日落月升

    為了殘疾人士的就業,政府會鼓勵用人單位聘用殘疾人,聘用殘疾人員.達到比例時可以有減稅的補貼(聘用失業人員達到比例也一樣),如果這個減免的稅費是屬於殘疾人的,用人單位何必脫褲子放屁~~多此一舉?!為開拓殘疾人的就業渠道,只能用減免用人單位的稅費達到目的,否則用人單位他有正常務工者不招而招殘疾人士?!而且,也只有手工、輕工適合殘疾人就業的單位才聘用你,沒有適合工種的單位絕對不會聘用殘疾人員。

    可以說,任何企業沒有規定一定要聘用殘疾人員,但他聘用了你時,你也可以不用感激他,或許他有他的目的。除非你的工種和產量與正常健全的其它務工者一樣,工資薪酬才一樣。如果只借自己是殘疾人士(也和在本企業因工傷致殘的情況不同)而想多拿錢,單位辭退你(寧可不要稅費減免)也很正常,特別是民營企業更無人干涉。

  • 5 # Yifan5

    殘疾人已就業的就沒有個人補貼。工廠用了你的《殘疾證》,其用意有:一是招聘殘疾人員達到當地政府規定比例人數,並簽訂一年或以上有限期勞動合同或勞動協議,繳納社會保險費,月工資標準不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可免繳交殘疾人就業保障金;二是企業所得稅及增值稅可享受政府退稅政策,同時招聘殘疾人數超出職工總人數比例的1.5%(各地區規定的比例不同)的還可享受超出比例安排安置獎勵。所以,有了新的政策出臺,企業想方設法都在招聘殘疾人士,似乎好處都被企業佔了,但對於殘疾人士提供更多就業機會絕對是一件好事情。

  • 6 # 筆記簿杏豆

    搞清楚廠裡為什麼要使用你的殘疾證,所有問題都會迎刃而解了。

    如果單位按照相關規定僱傭殘疾人到達一定比例時可以減免一種稅收叫做: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簡稱“殘保金”),對於減免殘保金的細則是這樣的:

    1.僱傭原則

    與持有殘疾證的殘疾人簽訂一年或以上期限勞動合同,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發放工資月標準不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

    2.僱傭比例

    企業僱傭殘疾人也是有一定的比例要求的,只有達到該比例,企業才能完全減免殘保金,目前較多城市的比例都為1.5%,也就是說如果單位有200名員工的話,殘疾人為3名就可以減免殘保金,如果是重度殘疾人,只需要2名就可以減免殘保金。

    3.減免原則及金額

    假設A公司駐地北京,員工有200人,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為15萬/年,如果沒有僱傭殘疾人,那麼在次年A公司應該繳納的殘保金為200×(1.5%-0)×15萬=45萬元

    假設企業僱傭了兩名重度殘疾人,按照北京的相關待遇,企業僱傭殘疾人的最低成本為社保費1637元/月,工資為2200/月,每個月的僱傭3837元/月,所以僱傭兩人的總成本每年為3837×12×2=92088元

    和上面的45萬元對比一下,企業足足少花了將近36萬元,所以企業才會要求使用你的殘疾證。

    4.殘疾人必須享有的待遇

    減免殘保金並非簡單的掛靠殘疾證,企業必須真實僱傭殘疾人,並依法做到以下三點:

    與殘疾人簽訂勞動合同給殘疾人繳納社保給殘疾人按月發放工資

    只有上述條件都滿足後,企業才能在次年減免殘保金,而題主所說的單位沒有發放殘疾補貼,也就是沒有發工資,這種情況單位是不合法的可以與單位進行協商,如果協商不成的可以進行仲裁,然後與這種誠信有問題的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並拿回自己的殘疾證,否則長期下去利益受損的是自己。

  • 7 # 痴騎朽翁

    廠裡用你的殘疾證完完全全是為了造假,這樣可以減免他的稅收,你一定和他要補助,這是因為,他用你的證已經向上級民政部門審請了各種補助和各種稅費的減免,而且已經證明你已經在他的廠裡就業。如果他不給你補助,你完全可以到民政部門舉報他,使他的造假受到懲罰。

    國家有一個殘疾人就業補貼政策,他們就是鑽了法律空子,

  • 8 # 阿鼎AD

    廠裡有權使用你的殘疾證!因為他們用人必須使用一些殘疾人以減免一些稅收,殘疾補貼是由殘聯按年度發!你恐怕沒去殘聯登記過。

  • 9 # 使用者9772187883113

    我的證也放在朋友公司裡。當時不懂。我每個月自己還要交三百多的保險。剩下的朋友公司給交。也沒去朋友公司上班。現在明白了。朋友公司用我的證。他應該全部給我交保險。

  • 10 # 手機使用者身殘志不殘

    你要搞明白廠裡為什麼要你的殘疾證?你為什麼要給廠裡殘疾證?

    如果廠裡拿了你的殘疾證,並與你簽訂殘疾人就業勞動合同,而且你要去單位上班,國家就會少徵收殘保金。如果你把殘疾證給單位了,你又不去就業,那就相當於你和廠裡合夥騙取了國家殘保金。

    我是這樣理解的,當初廠裡給點小恩小惠你,然後,你把證借給廠裡,不然的話,怎麼可能拿走你的證呢?

    殘疾人證是殘疾人享受國家和社會救助,落實惠殘政的合法憑證,私下借給任何單位和個人使用,都是違法的。

    你講一毛沒有,沒有任何辦法。因為這種偷偷摸摸的事,廠裡諒你不敢找他,而且當地的管理也出了漏洞。

    最好是把殘疾人證要回來,以後任何和單位不借,只能自己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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