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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色調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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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一隻小白狼
陳奕迅唱的歌,總是能撥動人的心絃,總是能夠感同身受。尤其是《十年》也是經典的情歌之一。
歌詞中如果那兩個字沒有顫抖,很多人都想知道是哪兩個字,下面就帶大家分析下:
首先,我認為這兩個字應該是不會出現在歌詞裡面的,《十年》作詞家“林夕”的詞總是另有玄機。
而且,顫抖地說出這兩個字,應該是最後一個決定性的動作,是結束語,而不是要去闡明一件事情。因此,我覺得“分手”這兩個字不恰當,而且“也不過是分手”歌詞都隱含了“分手”,不可能重複,所以再次確實不是“分手”。
歌詞中表現出主人公十分難受,應該不是他主動提出分手。可能是女方提出來,那麼“再見”在這兩個放在當中是合情合理的。
陳奕迅不但唱歌好,而且是個性格開朗的老好人,下面我就舉例說幾點:
他是一個好歌手(這麼多年來堅持做音樂,並且熱衷於創新,做不同的音樂,去年出的新專輯突破了他一貫的風格)
是一個好兒子(當年為他父親的事情默默付出了很多)
他是一個好老公(不管世人如何詬病他的妻子,他始終愛她寵她,今年為陳太太慶祝生日上了好幾次熱搜)
他是一個好爸爸(他很愛包包,為她寫歌,讓她當MV主角,帶著她開演唱會。當年在演唱會上那一句“你眼訓可以翻去先伽”簡直甜到入心哇~~一眨眼包包都長成大姑娘啦)
他還是一個好偶像(經常給粉絲帶來很多正能量呀~記得有一場演唱會他說 以後遇到什麼事,要記得有陳奕迅跟你們說加油~) -
3 # 彬林五木
我覺得應該是分手。
這首歌表達了一個心裡上的變化,就是在提出分手的時候,因為還有些不捨,而在身體上產生的微妙變化,“顫抖”。而當他說出分手的時候心裡卻難受的起來,然後自我安慰的說道,這只不過是個分手而已。然後就是後面的歌詞,所表達的就是既然不能在一起啦,那就乾脆的離開,這樣誰都好受。十年只是個時間和想象的空間,
在我看來這首歌整體表達的意思是:兩個人彼此是相愛的,但是在眾多的世俗面前兩個人沒辦法繼續在一起啦,他們妥協啦。於是男的先提出的分手,雖然很難受,但是這也是最好的選擇,也許十年之前我們就該這樣,也許十年以後還會這樣,只不過故事的主人公換了而已。這就是我的理解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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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人間正道是滄桑阿賓
十年這首歌曲,陪伴了我人生十幾年之久。現在聽著都能感覺的中學時的往事。那兩個的涵義應該離開或者分手。
如果那兩個沒有顫抖我不會發現我難受,怎麼說出口。唱出了經歷。唱出了那個年代的人重情重義。十年之後我們朋友。既然做不了男女朋友。我們就做普通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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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法拉麗
說起陳奕迅,相信大家,都特別的熟悉,自2004年,釋出十年這首歌以來,一醒就一直背,大陸的觀眾們所接受並十分喜愛。因為她的嗓音10分的不錯,並且在作詞和作曲方面都有著自己獨特的一面,而他本人所創造的這麼多經典的歌曲,最主要是大家喜歡的原因還是因為他的歌,傳唱度10分的高,能讓每一個聽他的歌的人總能夠感同身受。
他的那首10年曾經讓他獲得第4屆百事音樂風雲榜10大金曲之一,並且還讓他負責了月,叱吒樂壇最受歡迎男歌手獎,就是這樣的一首歌,使得陳奕迅走進了千家萬戶,並且它的傳唱度特別的高,作為陳奕迅最經典的歌曲之一,這首歌的歌詞寫得也是10分的不錯,低沉的嗓音,配上有些憂鬱的曲子,讓聽到的人,不贏的,要感嘆的,究竟是10年前和10年之後,再次相遇的兩人,相遇之後會是什麼樣的一個心態。從歌曲的開頭第1句就是,那一句,如果那兩個字沒有顫抖,不少人也紛紛的好奇,究竟那兩個字是哪兩個字呢?感情這事只有自己體會了,才能夠細細的體會到其中裡面內含的感情,俗話說:經歷過方知情深意濃,亦有世事無奈之感。感情上的事不可強求,因為強扭的瓜不甜,現在我也能做到了,就是,作為10年未見的曾經的戀人,在10年之後相見,還是隻能當做朋友一般的問候,在問候過後,只能相忘於江湖,而對彼此之間的那份愛,只能深深的埋藏在心裡。
正是因為10年這首歌的真情流露。讓許多的人都找到了共鳴。也正是因為這種共鳴,所以才成就了陳奕迅。從他的歌聲裡,我們不難能聽出,曾經的他也是被感情所困擾。也正是因為一個有故事的人,才能夠真正體會到這首歌中的感情。才能自然地從歌聲中流露出對待這份感情的一個體會吧。正如一句話所說:少年不知曲中情。如今已是曲中人。
不知道大家對陳奕迅的“那兩個字”究竟是什麼字呢,請告訴我你們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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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小叮噹的神奇口袋
如果那兩個字沒有顫抖
我不會發現我難受
怎麼說出口
也不過是
分手
分手!
這麼通順的一段話為什麼能腦補出感情大戲啊......
這麼通順一段詞稍微讀一下就明白了,就差寫成大白話了吧:我說分手的時候發現我聲音在顫抖,然後我才意識到自己其實也是很難受的......
聽者有自己的二次創作很正常,我也相當欣賞,但是就詞說詞這肯定是“分手”啊......在這個答案裡我想將“作者想表達的”和“聽眾所聽到的”兩個概念區分好。
不接受反駁,我膨脹。
我重申一下,任何“分手”以外的回答我都認為屬於“聽者的二次創作”,林夕有意在《明年今日》裡專門寫了《十年》的伏筆,有點過度解讀的嫌疑。有很多答主的其他想法很精彩,但是我堅持歌詞本意就是“分手”,其他內容都是聽歌的人腦補的。
依然不接受反駁。
看到過很多人都在說的說法,說“分手”不是一句完整的話,所以不是“分手”,但是為啥必須是“一句完整的話”啊.......這是歌詞又不是演戲說臺詞,“分手”才是關鍵字吧?就算你blabla唱了一整句“當我工作睡覺禱告娛樂那麼刻意過好每天”,真正讓人聲音顫抖的也還是“分手”二字吧?這兩個字才是戀人最不忍,最不敢說出口的,說出來最絕望的,所以才會最容易讓人“顫抖”啊,就算按其他答主的意思,說分手應該說的是一句完整的“我們分手吧”之類的,那設身處地想一下,你開口說“我們”的時候也不會“顫抖”啊,真正讓我相信令人顫抖的只有“分手”兩個字了。說個“再見”太輕鬆了,反正要是我,只說一句“再見”應該是不會抖......
繼續不接受反駁並且愈加理直氣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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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小厚說事
問題1:分手,它有說到”也不過是分手“。
問題2:我很喜歡的一句歌詞,很有深意我也想了很久~應該是說:和你相處的時候,我以為我只會愛你一個人,只會為你一個人流淚,直到我們分開後,我才明白我以後還會有自己的愛人。在和相處十年的女友分手後,再也找不到更合適的人選,結果都會是分手。更說明了他對和前女友分手的惋惜。 我個人很認同這種解釋~我剛剛專門去聽了兩遍,應該沒有錯的!
問題3:兩個曾經相愛的人,最終還是變回了陌生人。十年前和十年後是一樣的關係。如果兩個人愛不到最後,情人最後難免只能變成朋友。
問題4:十年前彼此不認識不會有什麼感受,十年之後兩個人即使再見,也只是狠普通的朋友。這歌是為了祭奠逝去的愛情。陳奕迅唱的這首歌幾乎是所有人的寫照,時間並不一定真是10年,但幾乎每個人都有那樣的經歷吧。
問題5:“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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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西出陽關007
詞作者林夕自己說的,那兩個字是:“好的”
女朋友和他說分手
他說:好的
說出這兩個字的時候,聲音在顫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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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推薦君愛分享
陳奕迅的《十年》,“如果那兩個字沒有顫抖”,到底是哪兩個字?
“如果那兩個字沒有顫抖”,每當這句歌詞響起的時候,總能觸動人們柔軟的心絃,腦海中浮現出無數的畫面,溫存曾經最懵懂的歲月還有甜蜜的時光。只不過,這首歌傳唱了一個又一個年輪,幾乎陪伴了無數人的成長,更是成為了KTV裡的必點歌曲,那麼陳奕迅的《十年》,“如果那兩個字沒有顫抖”,到底是哪兩個字?
初次聽聞這首歌的時候,會發現是關於時間的,陳奕迅描繪了十年前與十年後的心路歷程。最初的時候,雙方互不認識,然後從陌生到熟悉,成為一對熱戀的情侶。只不過中間發生了太多的事情,十年之後早已經物是人非,雖然還保留著朋友的關係,還能夠相互去問候,只不過再也沒有了擁抱的理由,是時間改變了兩個人之間的關係,所以很多人會認為這兩個字是“十年”。
對於熟悉這首歌的人而言,這兩個字或許是“分手”。當初有過一段十分親密的過往,似乎是人生中最甜美的時光,兩個人可以攜手同行,共同陪伴剩下的光輝歲月,只不過後來情人還是淪為了朋友,而讓這一切改變的就是分手的決定,所以聽聞“分手”這兩個字的時候才會顫抖。
還有的人說是對方的愛稱,我們在戀愛的時候,都會給對方起一個小名,這包含了我們內心中最熾熱最真誠的愛意,會深深的烙印在腦海中。而當分手多年之後,無意間再想起對方的暱稱,難免會讓人神情一愣,並陷入美好的回憶當中,這種苦楚是不能夠用言語去表達的。
更有的人說這兩個字是“珍重”,在千帆過盡之後,情侶雙方的美好一去不復返了,面對著昔日最愛的人,卻只能夠保持著情人的身份,無法互訴衷腸,也沒有什麼理由去擁抱,只能夠望著對方遠去的背影,無奈的說上一句“珍重”。
對於“那兩個字”,想必不同的人會有不同的答案,每個人的經歷不同,那麼最後的感悟也不一樣。同樣,隨著人變得愈發成熟,這兩個字的含義也會改變。或許曾經有過一段甜美和美好,在經歷時間的磨礪之後,人們最初的情感難免會發生變化,回首望去,才發現一切都已經回不去了,所以,珍惜目前擁有的人,才是最正確的事情,不要在無法挽回的時候去彌補,也不要讓自己白頭時才發現,自己遺失了人生中最重要的那個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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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馮高峰666
林夕沒有給正確的答案,每個人有每個人的理解,我感覺是“保重”,再見感覺以後還能見,還有機會,不是每次說再見都意味著分手,保重基本上確定分開,而且以後有不打算再見的意思,保重帶有愧疚、祝福的含義,比再見更讓人感覺到心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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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逗逼繪圖猿
當年聽這歌在上高中。剛好和女友分手,對方提出的。我們倆是同年級不同班的校友,分手大概是因為她在外面認識個哥她覺得比我更合適。貌合神離了半個月,終於有天下晚自習她主動和我說“明天不要再給我帶早點了,我們不合適,分手吧”。我傻乎乎的回答“嗯,好”都不知道是回答不要帶早點還是答應分手。
以歌詞的意境不可能主動提分手,十年還不能釋懷,更不可能當時灑脫的說再見。
現在回想起來都都不止《十年》了,已經十五六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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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五班長
我是雪上長留馬行處,見字如同見面。
陳奕迅演唱的《十年》,是由香港著名作詞人林夕譜寫的歌詞。林夕創作的歌詞意境迷離朦朧,給人以很大的回味空間,他的很多作品往往都採取先聲奪人的方式,牢牢抓住聽眾的內心,這首《十年》也是如此。
歌曲開頭就唱,如果那兩個字沒有顫抖,我不會發現我難受。哪兩個字呢?會讓人如此難受?接下來是迴應前句,怎麼說出囗,也不過是分手。原來是說情侶間分手的事。
那麼整體的意思是說,我說出了那兩個字,我們就分手了,顯然是分手的意思,但不是分手兩字。因為要分手,需要一方提出來,另一方迴應才行。
比如,對方提出我們分手吧,並不能一下子達到分手的目的,需要回應,“好吧”、“去吧”、“我走了”、“同意”、“再見”、“保重”等等反過來也是如此。
還有那兩個字,不一定是定語。比如,我們請某某說兩句,某某也許說個十分鐘,比如說,這兩錢不夠花,也不是具體數目,只是說錢少而己,再比如,你這兩個字寫的不好,也不一定特指只有兩個字。
總結一下,說出讓自己都顫抖的兩個字,是屬於迴應之句,是答應就此分手的意思,但不是分手兩個`字,有可能是“你說分就分吧”、“就這樣吧”、“好吧”、“也好”“今後保重”等等,我們可以根據自己的想象或語言習慣自己構思。
回覆列表
分手------------------------如果那兩個字沒有顫抖我不會發現我難受怎麼說出口也不過是分手-----------------------如果說分手的時候很乾脆,沒有感覺,那就證明確實沒什麼感情了。而歌者尚存感情,所以說分手的時候顫抖了,也發現了自己對對方還是有感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