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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愛狗人士下你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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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李淑蒙
古時《二十四孝》臥冰求鯉,黃香溫衾,恣蚊飽血,扼虎救父,現以罕見!見母慘狀,非親不忍睹,況親兒,兒有懦弱不憚聲,面對惡霸 放他一命罷!民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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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薰衣草250431401
因果迴圈造成的,但是張扣扣不明白的是現在是法制社會,不是你可以用野蠻行徑妄為的,應拿起法律的武器保護自己和家人,無論什麼原因都不能成為你殺人的理由,這件事情驚醒大家與人為善,寬容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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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言行觀照
這件事,也到臨了了。我們再怎麼製造言論,也不是法庭和張扣扣本人的發聲。張扣扣本人對此事的表態已經非常清楚了,這種態度,也告誡了廣大吃瓜群眾,自己做的事心裡有數,負得起後果,不怨天不怨地,不帶唧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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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靚倩1
俗話冤冤相報何時了 衝動是魔鬼 冤家路窄 二家兩敗俱傷 殺人償命 天經地義 為了鄰里矛盾這樣的結局 大家都是不願意看到的 望大家以後冷靜處理一切 生命不可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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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啟飛2
應該受到法律的制裁,殺過人的人,心裡就早就無視法律了,以後不管在社會上做什麼事,都會對周邊的人構成威脅。相信法律是公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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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甜嘟爸爸觀察
張扣扣案二審結果已上報高院等待批覆。不出意外,張扣扣被判死刑已無迴旋餘地。幾天來,網上各種聲音對撞激烈。有嫌對張量刑太重的,有深表婉惜同情的,有對22年前弒殺張母案提出質疑的,有與武松殺嫂相比的,等等。各種聲音不絕於耳,各種意見相互碰撞,讓人眼花繚亂,目不暇接。關於張扣扣案二審結果,我們應該如何看,怎樣理性地看,恐怕是我們這個社會,每個人都應當深思的問題。
一,對張扣扣應該表示同情。一個13歲的花季少年,親眼目睹母親被殺,幼小的心買必留下終生難忘的記憶。這是張扣扣從小到大,再從當兵入伍、到在外打工多年,一直找機會復仇的主要原因。可以講,張扣扣的少年是不幸的,他的人生也是不幸的。我們這個社會也是不幸的。作為一個正常人,都應對他有一顆同情之心,婉惜之情。畢竟,這種事放在誰的身上,都很難過這道坎。
二,對當年張母案存有疑慮。96年發生的張王兩家的案件,其來龍去脈、前因後果已經非常清楚,不需過多贅述。網上討論的焦點就是法院當時對王家量刑太輕。當時張父也進行了上訴。但漢中中院透過審查認為,當初判決事實清楚,量刑標準,程式規範,駁回申訴。但至於是否存在偏袒行為,那就交給時間去驗證吧!
透過這個案件,我們應該反思什麼呢?一是杜絕類似悲劇再次重演是重中之重。二是在法制國家,理智處事,和諧相處才應是共生雙贏之道。三是保持法律天平不受傾斜,確保司法公正是執法人員必須做好的工作。
幾點不成熟的看法,望批評指正。同時告誡噴子勿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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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網際網路的放大鏡
對於這樣一個關注度極高的案件,我們表示尊重法院的判決,其實在現行的法律體系下可能張扣扣的這種行為你算得上是影響極為惡劣,也就是說這樣的判罰,可能從法律上來說並沒有什麼過分之處。
首先其實我們要了解的是,現代法律體系其實就是為了防止可能個人執法的一個行為,也就是說,國家將把錢收到自己手上,也就是說,普通民眾是不能不太過激的行為。
假如在做了這些過激行為之後就要做好承受法律制裁的準備,其實張扣扣在法庭上已經表示在殺人之前就已經做好了,可能會被判死刑的準備。
所以其實從法律上來說,判處張扣扣的行為,並沒有太大的異議,只是為中國的法治提了一個行,在任何案件的判罰上都不能輕易的下結論!
對於張扣扣來說確實是比較遺憾,如果沒有兒時的那場記憶,其實人生軌跡完全可以改變。我們知道兒時的一些記憶才是對一個人影響最大,所以在這場案件中確實是沒有勝訴方,大家都是受害者。
而對於社會包括普通民眾來說,還是在做任何事情前都要三思慎重又慎重。能夠用法律或者是正當途徑維護權益的,千萬不要衝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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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草開花704
張扣扣判死刑是非常正確的!一些人覺得張扣扣是為母報仇不應判處死刑,那些都是廢話!第一起因:張母是不是潑婦不說,但是喜歡鬥嘴其他村民可以做證,張母當年罵人吐口水被王家未成年的三兒子打傷(張母沒有去醫院治療)後死亡,不是王某當場把張母打死,事後法院對未成年的王某某傷人過重服刑七年並賠償一萬給張家的判決沒有不公正。第二:張扣扣不是完全為母報仇,是為自己生活不如意殺人。這一點張扣扣自己都說了如果生活好點他也不會殺人。已經非常明明確竟然會有那麼多人為一個殺人兇手同情他、幫他、把他的行為當英雄事蹟來說事!判張扣扣死刑合法合情合理!就算很多人噴我本人也堅持這個態度!不作解釋!兇手理應得到正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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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山東海哥
這隻能是咎由自取了,現在的張扣扣被人尊稱為英雄了,只能說我們無知的人太多,這不是在幫他,這是縱容犯罪,一個十惡不赦的人,怎麼就成了英雄呢?為母親報仇,自己不應該動手,因為我們沒有權利,這屬於草菅人命,蔑視法律。
現在很多人到張扣扣老家看望,居然有人說打官司錢不夠他出,還有人抱怨張扣扣不行,早應該動手了,所以無知的人太多,好像張扣扣做的非常對一樣,張扣扣現在儼然成了大家心目中的偶像。
稍微懂點法律的人都明白怎麼做,絕對不會動手殺害三名無辜,三條血淋淋的生命沒有了,這就是三個家庭,手段殘忍,令人髮指,所以不嚴懲絕對不行。
當兵的時候部隊問當兵的目的是什麼,為母親報仇,最後被領導開導了一個禮拜,那個時候的張扣扣已經非常明確了,就是要為母親報仇,竟然22年為母親報仇,雖然事情很好,但是他忽略了法律的存在,這是赤裸裸的蔑視法律。
張扣扣死刑難免,畢竟造成的傷害太大,這個是三條人命啊,大家不要把張扣扣當英雄尊崇了,畢竟這是刑事案件,涉嫌故意殺人,肯定是死刑,母親的仇算報了,自己也搭進去了,不值得,畢竟還有年邁的父親,希望父親挺住,無知、莽撞的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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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海納百川一顏建軍
從張扣扣為報母仇而殺死仇家一案!有很多人把張扣扣當成了俠義小說中的英雄!殘酷的現實!扭曲的人性!這種人相反是一個弱勢群體!在這個利益至上的社會!無論何地都有仗勢欺人的惡霸總是欺壓善良!希望這些黑惡勢力警醒!不要總是欺人太盛!得饒人處且饒人!給別人留活路就是給自己留生路!張扣扣雖然快意情仇,畢竟法不容情!相信張扣扣自己做下的事應該想到了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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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正義的力星
殺人償命、欠債還錢,天經地義。什麼英雄、什麼忠孝仁義,一派胡言。只能說明這些人一無知、二借題發揮,製造混亂,別有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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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歐陽菲菲6
沒有什麼恰當的語言回答這個問題。只能不恰當的說:這件事從開頭就是咎由自取,張的媽媽不是脾氣暴躁的話,不能導致鄰居的過分,以至於打死她。那麼,鄰居家若不是過分,張扣扣也不至於那麼多年後,殺他一家三口。那再換句話說:張扣扣若是懂法,就不該犯下這彌天大錯。所以我說,整件事所涉及到的關鍵人物,之所以有今天,只能用這句成語來概括:咎由自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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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使用者7621887795641
真正張某母的死因真相到底是怎麼回事?按理,按法,人命是要償的,只不過,對方在犯罪過程中的主觀原因而已,我國刑法的法理也早已考慮到了,而且已經立上了刑法了!關鍵探討的是,法理,也就是說,老百姓常說的民間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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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LIUDINGGUANG阿光210
報復殺人如果不判死刑,以後人人都報復殺人那這世界成什麼樣了呢!不管你有多大的理由都不是報復殺人的理由,可他殺的是三條人命啊!還有什麼理由不判死刑!大家不要噴我我只是實事求是,國家法律也不允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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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RONGJIE1248270780
情歸情,法歸法,法網無情!也就是說一個人在罪大惡極,除了法官,我們都沒有權利殺人報仇。假如可以自己解決的話,要公檢法還有何用?任何情況都不能作殺人合理的理由!否則會亂套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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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李先生love
怨怨相報何時了!我六歲父母分離,從記事那天起經常被人欺負,經常被人打的鼻青臉腫(懂事後才知道是因為叔叔和父親當書記計劃生育得罪人的原因)!回到家又遭母親趴光衣服毒打!沒人給我玩我就喜歡看各種書,十五歲以前我就讀完四大名著,三俠五儀,揚家將岳飛傳,西遊記等等繁體字古書。其中三國中的三十六計中的最後一計,《走》讓我一生牢記。無論遇到任何惡劣的人和事一走了之,不與人爭強好勝!因之我遇到很多好人!如今老了用同樣道理教育子孫!三十六計,走,為上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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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留億分
只能說不別妄下結論,殺有殺的理由,不犯傻有不犯傻的道理,一切以法律為準,殺人償命,中國的法律賦予每個人的,任何人無權剝奪他人的生命,我靜坐旁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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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保江1
鄰里之間的仇恨,家庭的仇恨,很難說清,也說不清。總之,觸犯法律,就得伏法。古話說:宰相肚裡能撐船,君子報仇十年不晚,這兩句話就跟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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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武墨軍
無所謂啦!只要為母親報了仇,支撐他生存下去的精神支柱已經沒有,活著的意義已經失去,與其行屍走肉的活著還不如痛痛快快的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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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句實話,當初看到說張扣扣為報仇殺人熱血澎湃,非常支援!後來仔細想想!大錯特錯!首先,別人與他母親爭執不是故意殺人,應該是失手!後來也接受了相應的處罰……對於孩子來說,是非常悽慘的,讓他親眼看到了!可能當時還小,無能為力,現在別人失手打死他母親也收到了處罰,如果故意殺人,絕不會活這麼久!注意,他的父親,還有很多親人也在!都是老百姓糾紛,所以說,他母親的事國家絕對給了合理的處理!否則他的家人也會鬧的!後來張扣扣成年工作失意,各方面原因,加上他生活各種不如意,姑且就說因為少了媽媽家庭拮据吧!再看到失手打死他媽媽的一家人是越過越好,心生嫉妒我想是有的,再加上生活不如意,才想到了報仇!可是在我看來,這裡不是報仇,而是宣洩情緒和報復!有一種心理扭曲的成分,作為正常人可以理解,但是在法律面前是不允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