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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月下迷獅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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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言西雜談
合同到期不再續簽為終止勞動合同。如果勞動者個人不願續簽,提前30天告知即可;如果企業不願續簽,還要支付你經濟補償金。若出現工資不結算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所以只需要自己不續簽就可以代表離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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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大嘴關注
勞務派遣工,在工廠做滿3個月試用期,到期不想幹了,應該怎麼離職?
勞務派遣員工離職和正式員工辦理離職其實是一樣的,和誰籤的勞動合同就找誰.
001 先理清楚自己的勞動關係
用人關係:也就是和你簽訂勞動合同的派遣公司,你們之間屬於是用人關係,也就是你的勞動合同的甲方.
用工關係:也就是你現在工作的工廠,實際上你們之間就是一種用工關係,在工廠上班,接受公司的安排與管理.
002 勞務派遣公司和工廠的關係?
實際上他們是一種業務關係,勞務派遣公司給工廠提供人力資源服務,雙方簽訂勞務派遣協議,由工廠(用工單位)提出人力資源服務需求,由勞務派遣公司派遣合適的人員去上班,從中賺取相應的服務費用.
003 勞務派遣公司負責什麼?
勞務派遣公司負責員工的招聘,入職手續辦理,簽訂勞動合同,員工培訓,社保/公積金辦理,員工工傷處理,員工薪資待遇發放,員工的離職辦理的等事務性的人事工作.
綜上,你如果要離職,就要找勞務派遣公司.
004 離職需要注意什麼?
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試用期員工離職,提前3天告知即可;正式員工辦理離職需提前30天告知企業
如果你已經轉正了,那麼建議你提前30天給勞務派遣公司提出離職,讓勞務派遣公司安排人員提前做好崗位工作接替,同時也最好告知一聲用工單位的上級
如果有急事需要提前立刻,也需要提前與勞務派遣公司協商溝通
總的來說,就是儘量完善自己的離職手續,不給他人和自己新增麻煩.
離職手續辦理完成後,記得找公司開一張離職證明,現在很多企業都很重視這塊,避免以後跑冤枉路,所以這些手續都準備周全點.
如果勞務公司以任何理由來不給你辦理離職手續,你只要按照上面說的時間週期提前提出,到時候就走人,如果勞務派遣公司不發工資,你就去勞動監察部門去投訴即可,所以如果你要離職問題都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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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曾慶文律師團隊
你應當提前30天書面向勞務派遣公司提交辭職申請或者辭職信,具體法律分析如下:
第一,勞務派遣中,勞動者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實際上勞動者與勞務派遣公司才是勞動關係,勞動者與工廠只是用工關係。所以,你應該向派遣公司提交辭職信,一般派遣公司會有專管人員再工廠的。
第二,鑑於你已過試用期,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你辭職需要提前30天書面向用人單位(派遣公司)提出,你提出辭職後滿30天,無論公司是否同意你都可以離開工作崗位另謀高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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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基層資深職場工作者
一、試用期和正式員工辭職的時限:
1.試用期辭職。當你在試用期期間辭職,需提前3天提出辭職申請;
2.轉正後辭職。當你轉正後辭職,需提前一個月提出辭職申請。
二、辭職需要辦理的手續:
1.提交辭職申請(報告),由工廠相關人員簽字同意。為什麼工廠方要簽字呢?第一、為了讓工廠知道你要離職,提前做好準備;第二、工廠方簽字會明確你在工廠工作期間,有沒有借款、低值易耗品之類的需要歸還的。第三、勞務派遣公司也會這樣要求。
2.將工廠簽完字後的辭職報告,拿到勞務派遣公司簽字同意。工廠和勞務派遣公司簽字完成後,才能代表你提出的辭職申請有效,也是計算辭職時限的依據。勞務派遣公司一般會在辭職報告上明確離職時間。
3.離職手續辦理。離職時限到了以後,到勞務派遣公司辦理離職手續,最後,由勞務派遣公司出具離職證明。同時,核實在崗期間的出勤和債權債務情況,並留底。防止出現勞資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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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職場路人
路人視角看職場,路人觀點聊職場,僅是路人讓職場難題簡單化!
在職場上,不得不說對於勞務派遣工的不公平,工資與正式工相比差了許多,福利待遇也是如此。最有意思的是,公司內部的工會,勞務派遣工不能加入。在這樣的情況下,勞務派遣工與正式工在入職和離職時也有一些不同,但是隻要找對方法,其實也沒有那麼難!
勞務派遣工做滿了3個月試用期,想離職的話最長週期是一個月首先,如我剛才說的那樣,離職其實沒多難,方法找對也很快解決。我之所以說最長週期一個月,那是因為勞動合同法規定的員工提出離職的最長審批時間就是這麼長。一般說來,按照書面提起申請算起。當然,你也可以找公司的HR或者你的同事瞭解一下離職等待期是多久,每個公司有不同的規定,但是絕對都在30天以內。在這裡要提醒你,想要了解真實的離職審批週期,不要找你的上級,他會出於用工狀況考慮,對你的時間進行刻意延後。
不想幹了就提離職申請,哪怕是勞務工也應該是在用人單位辦理手續一般在工廠的勞務派遣工離職和正式工沒什麼兩樣,勞務派遣工只是企業為了解決用工壓力使用的一種手段罷了。既然要離職,那就找部門的文員瞭解情況,到什麼地方拿離職申請單,需要找誰簽字,離職需要帶什麼物品,全部打聽清楚以後,找你的上級領導溝通。大概也就是說說自己的決心和離職原因,只要上級簽字以後,這件事就成了,等到雙方約定的離職日期,主動辦理手續就可以。當然,你也有可能碰到對方拒絕簽字的情況,那麼為了保證自己的利益不受損失,可以書面提離職申請,交給人力資源部,放心大膽的告訴他們,我要一個月以後離職,領導不批准,現在書面通知你們一聲,請於30天后給我辦理手續。如果這個過程敢剋扣你工資,那麼請主動收集證據進行勞動仲裁,你拿到的絕對會比原來的多。
如果廠內推脫辦不了手續,聯絡推薦你的中介公司,一般廠裡不管勞務派遣工的話,一定有勞務公司專門安排業務人員駐紮筆者2016年被一家公司坑過,我們入職是跟勞務派遣簽訂的,雖然工資一分沒少,但是五險一金給我弄成了三險。當時我所服務的公司對HR薪酬這一塊的管理,統一交給了勞務派遣公司的辦事員處理,包括考勤、入職手續、離職手續都是這樣。所以,當你找不到幫你辦理業務的人時,可以找原來的中介公司解決。
總結我們在職場上做事情,確實要保持溝通為主的方式,儘量讓雙方都好看,不把事情做絕。但是,我們也要適當的應用職場套路和法律知識,在關鍵時刻捍衛自己的合法權益。對於離職,我從來不建議窩囊的走,我堂堂正正的入職,就應該挺直腰桿邁出大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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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王麗莉人力資源一體化
一、首先我們先了解一下什麼是勞務派遣
1、勞務派遣是一種新型的用工方式,勞務派遣的特點就是勞務派遣企業“招人不用人”,用工單位“不招人用人”。
2、勞務派遣公司【用人單位】與勞務派遣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係。
3、用工單位【接受單位】與勞務派遣人員形成用工關係。
二、如何離職:
1、向用工單位【接受單位】提出書面的離職,辦理工作交接。
2、跟用人單位【勞務派遣公司】提出解除勞動關係的申請。
3、因為你已經試用期幹滿了,所以屬於轉正員工了,因為要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如果你仍在試用期,那麼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友情提示:
1、如果需要離職,同時解除勞動合同,一定要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要求提出書面的離職申請,建議用工單位和用人單位都提交一份。同時做好工作交接,這也是勞動者的法定義務。避免工作交接不到位,面臨企業起訴或者要求索賠損失。
2、如果只是辭去目前的這份工作,就跟用工單位【接受單位】提出書面離職,他們會把你退回到用人單位【勞務派遣公司】,然後你們再協商繼續履行合同,給你換份新的工作?還是解除勞動合同?如果不想換新的工作,那麼也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申請書就行,根據《勞動合同法》36條,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四、麗莉老師一點通:
1、勞動者有辭職自主權,員工辭職公司不能不批。
2、勞動者根據自身情況或者個人發展需要,需要解除勞動合同的,只要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即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3、如果勞動者因個人原因解除勞動合同違反了勞動合同中的相關約定,構成違約,則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比如關於服務期的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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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孵君
你好!關於你的問題,與你交流如下幾點:
按照事先規定的程式走。在試用期間,有的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有的簽訂臨時勞動合同,有的簽訂了正式聘用合同。但是不管哪一種情況,事先關於辭職的問題,都有相關的約定。你這種屬於勞務派遣工,其中還有一個勞務單位摻雜進來,可能也會涉及到其利益或者義務的問題。所以你可以透過兩條線去諮詢,和提出自己的辭職要求,一個是向勞務派遣單位,一個就是向用人單位提出。用人單位的用工問題,屬於人力資源部門管,或者其他相關部門代管,到相應部門諮詢和提出自己的要求,一般對方會給你一個答覆呀。
如果是正規用人單位,和正規勞務派遣公司,一般會滿足你的要求,但會按照事先規定的程式走。
承擔應該的責任。做一個遵守合同及程式的人,工作者也應該要為用人單位考慮,如果合同中規定儘管試用期滿後,仍然需要一段時間的工作交接過程,那麼也需要堅持把工作交接完畢。做一個負責的人,不可能甩手就走人啊!相互理解相互支援。如果與勞務派遣公司有約定,需要賠償一定合理的違約金或其義務,也應該承擔。
遇到故意刁難怎麼辦?如果對方不按照事先約定辦,那麼自己也不能胡來哦!怎麼辦?向勞動主管部門投訴啦。當下中國政府,對用工方面管理較為嚴格,只要有人投訴,用人單位及勞務派遣公司,會“吃不完兜著走”,一般都不敢胡搞。
祝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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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法小苑
勞務派遣工與用工單位並不建立勞動關係,而與勞務派遣單位建立勞動關係。所以你如果要離職,要向勞務派遣單位申請。根據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有兩種離職方式:
協商解除勞動關係。你可以直接與勞務派遣單位協商,協商一致即可解除勞動合同。提前通知勞務派遣單位解除勞動關係。如果你還在3個月試用期內只要提前三天通知勞務派遣單位就可以解除勞動關係;如果過了3個月的試用期,就要提前三十天並以書面方式通知勞務派遣單位解除勞動關係。當然,如果你與勞務派遣單位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了離職的方式,你按照合同約定的內容辦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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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大言君聊勞動法
《勞務派遣暫行規定》第十四條規定, 被派遣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務派遣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被派遣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勞務派遣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務派遣單位應當將被派遣勞動者通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及時告知用工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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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刺客19971214
提前30天向廠區遞交辭職報告,到日期後拿到離職單,部門領導簽字,交還公司物品。拿離職單去派遣公司解除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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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煙雨松筱
不管是試用期還是正式員工,就根據用人單位的離職程式,按程式走就行了。一般都是提前30天提出書面申請,即使公司不同意不回覆,你也可以直接走人。當然了,如果是急著要走了,可以跟公司協商好就行,起碼要給人家時間招人來代替你吧。如果你是那種無關緊要的崗位,有可能提出申請離職就能很快放人走了。不要一聲不吭就直接走就好,你不尊重公司,公司也有可能不給好臉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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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努力的小牛vlog
法律上並沒有對人才派遣是否可以設定試用期做直接規定,根據相關法定條文,我們可以推定法律是允許用人單位對派遣工設定試用期的,其實對於對勞務派遣工的試用期,應當由派遣單位、用工單位、勞動者三方協商,根據勞動合同確定一個試用期。
依據《勞動合同法》37條,勞動者提前30天提出的書面離職,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就可以離職。其中,試用期提前3天書面提出,用人單位有義務結清工資辦理離職手續。
勞務派遣工怎麼辭職。
1、勞動派遣工的辭職向派遣公司提出,正式工應當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派遣公司,如果你是試用期的人員那麼你提前三天通知勞務公司即可。
2、勞務公司應當及時通知用工企業,辦理派遣職工辦理辭職手續後,繼續工作。
3、三十日後勞務派遣工離職時,交接好所有的工作後,由派遣單位結清工資及相關費用、出具終止合同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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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使用者5843764056428
不想轉正離職先去廠裡辦理離職後,在去勞務公司辦理,放心,派遣工簡單的很,等到次月工資到賬怎麼扣錢勞務說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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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痞子蔡8721
正常提出離職就好了 勞務派遣與公司有籤派遣合同 到期之後與公司續簽正式工合同 或者正常離職 都是可以的 就是走個程式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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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律正看法
作為一個執業律師接觸過類似問題。根據中國《勞動合同法》第五十八條的規定,勞務派遣單位是本法所稱用人單位,應當履行用人單位對勞動者的義務。因此,被派遣勞動者與派遣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係。第六十五條規定,被派遣勞動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八條的規定與勞務派遣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被派遣勞動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情形的,用工單位可以將勞動者退回勞務派遣單位,勞務派遣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可以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勞務派遣暫行規定》第十四條規定,被派遣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務派遣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被派遣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勞務派遣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因此,員工可以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務派遣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或與勞動派遣單位協商解除勞動合同或以派遣單位存在過錯為由解除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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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華鵬機械
一般在勞務合同中都有關於離職的條款約定,因此你要離職就應該按照合同條款約定程式離職,至於離職原因,可以說翅膀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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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隔音未除
勞務派遣,意思就是勞動力租憑,就是勞務派遣公司與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合同內會註明試用期限和報酬的相關規定。
一,國家《勞動合同法》有明確規定“勞務派遣一般在臨時性、輔助性、以及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實施”,那麼就是說合同期限是短暫的,勞務派遣公司與第三方僱傭公司會達成協議,把勞動者“僱傭”給僱傭公司務工,也就說明勞務派遣工與僱傭公司的關係並不是正式的合同工,所以試用期滿,沒有違背合同裡的相關規定,完全可以解除合同。
二,勞務派遣,嚴重的講,極大的剝削了勞務工的權益。其享受不到與正式工的同等待遇,因為勞務工和僱傭公司沒有發生直接關係的合同,也就說明按勞動法裡應得的一些權益被剝奪,即使有勞動法保護,也會受到不公平的對待,正所謂同工不同酬。
既然已經做滿了試用期,也履行了你在合同裡的義務,可以按照勞動法向勞務派遣公司或第三方僱傭公司提出離職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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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陪娃樂趣多
勞務派遣工的用工性質有些特殊,那麼在離職手續上也會有所不同。正常或者正規的離職,相應的法律法規中都有明確規定,這兒就不再重複,如果公司要求嚴格按照正規流程走,那也沒任何問題,員工就按照要求做即可。
凡事都有例外,這裡的例外其實就是用工單位的態度,這個非常的重要。
當然,由於勞務派遣工是在用工單位工作,那還會涉及到一個離場的問題,這和用工單位有很大的關聯。
向誰提出辭職?第一種情況,勞務派遣公司無自己的管理人員。如果你是唯一一個勞務派遣公司派遣到用工單位的員工,或者說勞務派遣公司派遣到用工單位的員工數量不是很多,屈指可數。這種情況下,勞務派遣公司會讓用工單位代為管理。
你可以向用工單位的你的直接主管領導提出辭職即可,當然你也可以向勞務派遣公司當初和你對接的相關行政人員提出辭職。
第二種情況,勞務派遣公司有自己的管理人員。如果你們的勞務派遣公司在用工單位派遣的員工數量比較多,那正常來說,勞務派遣公司會有一個專門對接這些員工的管理人員,當然這個管理人員可以從你們勞務派遣員工當中選擇,也可以由勞務派遣公司從公司內指定一個,也就是說這個管理人員是屬於你們自己人,是和你同屬於同一家勞務派遣公司的。
你要辭職的話,直接和你們勞務派遣公司指定的管理人員提出即可。
離場退場流程怎麼走?第一種情況,試用期當中。試用期當中離職其實很簡單,只要提前三天,甚至當天提出,第二天就可以不用來了。
不過由於派遣員工牽扯到一個入場手續,因為派遣員工都在具體的用工單位工作,如果用工單位已經給你辦好了入場手續,包括考勤、門禁,或者已經領取了各種辦公裝置,開通了對應的賬號,許可權等,那這些處理起來還是需要一個過程,建議按照用工單位的離場退場流程走就行了。
當然,如果你的入場手續還沒辦,那就簡單很多了,也沒什麼流程可走。
第二種情況,試用期已經結束,正在辦理轉正手續,或者已經轉正。提問者就屬於這種情況。
其實和第一種情況有點類似,但區別在你已經開始做具體的工作,並且承擔具體工作已經有一段時間。
這種情況下,無論你是向用工單位負責你的主管領導直接取出,還是向你們勞務派遣公司的管理人員直接提出,這個都不是重點,重點是要看用工單位這邊對你的態度,因為你已經工作數月,那麼用工單位有可能已經讓你獨立承擔某些工作,這個時候你提出辭職,相信用工單位會有所考量,如果你表現足夠優秀,那可能用工單位會盡力挽留你,甚至會給勞務派遣公司施加壓力來挽留你。
當然,如果你想走,那沒人能阻擋得了你。離場手續和前面一種情況相同,唯一多的一點是你可能要做具體的工作交接。
離場與離職不管是哪種情況,我前面提到過,用工單位的態度很重要。如果用工單位想要為難你,或者說想要為難你所在的勞務派遣公司,那可能會在你離場手續上有很多溝溝坎坎,剋剋扣扣。如果用工單位還行,也沒有刁難你的跡象,那麼你離場會一切順利。
當然此離職非彼離職,在用工單位這兒更多的應該叫離場或者叫退場,因為你的勞動合同是與勞務派遣公司所簽訂的,所以你最終的離職手續,還有可能需要你回到勞務派遣公司當中去辦理,這才是真正的辦理離職。
因為你已經從用工單位退出,那麼勞務派遣公司如果正規的話,離職手續也很簡單,就和其他公司一樣。如果勞務派遣公司不正規的話,那你要小心點,有可能剋扣你的工資,甚至刁難你。
離職工作交接如何做?如果你還沒有做具體的工作,那其實就沒有工作交接的相關事項。而你已經做了三個月,那說明你必定會有相應的工作交接要做。
工作交接的內容其實沒什麼太多說的,這裡面需要注意的一點是交接人選,可能用工單位或者勞務派遣公司要選派對應接替你的人選,這個可能需要時間,你要注意。
總之,勞務派遣員工的離職牽扯到用工單位,牽扯到勞務派遣公司,既有離場流程,也有離職流程,所以不要馬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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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阿咘
請問是不喜歡這個工作嗎?在不想幹之前,得好好問下自己,是不是真的要這麼做,當下能不能找到一份更適合的工作,畢竟三個月換一家公司,對其他用人單位來說,壓力還是比較大的,會自然覺得你不夠穩定。
當然,如果想清楚了決定了,那就勇敢地去執行。
至於怎麼走流程,我的建議是:
1、先查閱僱傭單位員工手冊,看是否有寫明辭職的流程和條件,有的話按照流程走;
2、第一條走不通,直接找你的直屬上司或者人事,說明自己的想法,他們會告訴你怎麼做;
夠簡單吧,法律法規是有必要了解的,但操作的時候儘量簡單。當公司知曉你的意願之後,一般會:a、盡最大努力挽留你;
b、或根據協商上交接事宜。
積極溝通,祝你順利。
回覆列表
你好,本人在勞務派遣公司幹了6年了,去年離職。勞務派遣工的離職,離職的最好做法是跟勞務公司和合作公司都溝通離職事情。
跟勞務公司溝通離職,是因為你合同是跟勞務公司簽訂的,離職必須通知勞務公司主管,後續離職手續、離職證明都是找勞務公司辦理。
跟合作公司溝通離職,是保持一個職場人的專業素質;如果對合作公司不告而別,合作公司會對勞務公司的專業度提出疑問,同時可能會對勞務公司進行處罰,這樣可能會影響到你走勞務公司的離職程式。為了不必要的麻煩,同時做的有禮有節,跟合作公司溝通離職事項也是很有必要的。
祝離職順利,新工作也前途似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