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包哥愛美食

    2013年的時候我家就遇到了這件事,我就簡單描述一下吧。2013年大概九月份的一天早上,我媽在公路邊等公交車要去縣裡。因為車少等了好長時間也沒車,這時有個開超市的老闆騎著三輪車經過說他正好要去縣裡上貨,就說做他三輪車吧,正好順路,我媽就這樣上了他的三輪車。 途中出了事故,有個小孩過馬路,三輪車司機一個急剎車我媽從三輪上摔下來了。我媽當時就不能動了,去了醫院一檢查,盆骨摔碎了。後來換個人工盆骨花了幾萬塊錢。去醫院當天三輪車司機也跟著一塊去了,當他聽醫生說換盆骨大概要幾萬塊錢時他也蒙了。第二天早上三輪車司機和他老婆買了水果還帶來了一萬塊錢,當時我和我爸說什麼也不要他的錢,我說水果可以收下,錢是萬萬不能要。 出院後,三輪車司機聽說因為是第三方事故醫保不給報銷,我媽花了六萬多。他老婆送來二萬塊錢非要給,但是我爸沒要。我爸說這錢要是拿了良心會不安的(我父母都是很樸實的農民,從小父母就教育我們做人做事要有個德,不是你們錢財不能要)

  • 2 # 飄蕩的浮萍

    非盈利性,講良心不能要,別說搭的是好心,不能讓好人受傷,除非受傷的一家把良心一抹,黑心湧上心頭,不用調解,直接告上法庭,真的能拿幾萬塊,

    可是以後,也別說以後,現在有以前就有,反咬一口,把好心人告上法庭,

    其實這樣,我們的良心,講良心的人,越來越少了,誰還敢做好人!都向錢看,而我們的良心說句罵人的話,……讓狗吃了,可是這麼說,狗又惹了誰,

  • 3 # 家有兒女songwei

    如果是收費的你就起訴他。如果是村裡鄰居好心稍你一程的就不要訛人家了,這樣不好。以後在這村你沒法呆了,姑娘兒子都找不到物件。

  • 4 # 清風141854465

    看到你的問題。我再次的感到好人難做這個命題是多麼的現實和警示人。你姐搭載別人的車最後出了事故。這是誰都不願看到的。你們家有沒有想過那個三輪師傅一家人的感受?一個搭字說明了你姐不是付費乘坐,中國有句話說得好“受人點水之恩當湧泉相報”。如今出了事你們家卻恩將仇報。這還是人乾的事嗎?當然,你有權去討要醫療等費用,法律上也可能會支援你。但你這樣的行為也會把你的人設消失殆盡。人還是要將良心的。別做忘恩負義的狗。

  • 5 # 龐笑笑

    說個事,自己親戚,我堂叔,我們這叫二爸,農村住著,18年初八,閒來無事,到田地裡溜達,結果在田間地頭的水泉裡洗個手,不小心滑進去,結果人沒了,因為是過年,田裡沒有其他人,等發現已經沒人了。這個水泉原來是村裡引用水,以前就半米深,後來用上自來水,就荒廢了,後面有村民栽種櫻桃樹經濟作物等取水,私下用挖掘機挖深了也沒有提示,…

    一個村的,我弟弟也沒有找人家,一個村的多少都占親,找的話,以後在村裡就待不下去了,農村人都樸實。本來請好假給堂叔過三週年,結果適逢疫情,弟弟是不用回去了。藉此我悼念下我堂叔,

  • 6 # 原來如此912

    明明三輪車不許帶客也不安全,人家帶你你也敢坐?如果是熟人好心帶你你好意思找別人賠?反正自己負主要責任,別害人吧

  • 7 # 超級駿哥

    我們村裡就有這樣的案例,鄰居好心載他去工地幹活,結果出了車禍,載他的人成了植物人,媳婦改嫁,孩子就歸爺爺奶奶管,本來幸福的一家人,就這樣被這突如其來的車禍害的不像個家了。可是,後邊的這個人又像狗一樣翻臉了,把人家告上法庭,讓給拿補償金,依照法律,當然勝訴了,本來破碎的家又來雪上加霜,全村人那個罵啊!恨得牙癢癢的。所以啊!不能長這樣的好心!不出事咋都行,出了事就倒黴了

  • 8 # 雪姐樂悠悠789

    說自己家發生的事:

    我的奶奶,在我們湖北老家,我們去鎮上趕集大概需要5里路,村裡的年輕人基本都外出打工了,奶奶他們想買東西只能步行一段路再搭公交車,一次奶奶趕集遇上村裡一個騎三輪車的人好心稍一段路,結果遇到一個車超速三輪車翻進溝裡了,奶奶當場都昏迷了,情況挺不好,治療也花了不少錢~公公他們在家伺候也耽誤了不少事!

    後來有人說可以去告三輪車司機,當場公公就急眼了,說那是缺德,人家好心帶咱們一段,咱們還去告人家這不是喪良心嗎?我們去給三輪車司機買了一些牛奶水果啥的,人家來給我們的錢我們也沒要!不能讓好心人心寒!

    如果說你這是收了錢的,我覺得告他可以!如果是好心帶路,我覺得不能讓好心人寒心!!錢什麼時候都可以再掙,但不能讓人家覺得咱們沒良心!!

  • 9 # 勿忘初心138288036

    搭別人三輪人跟你姐有仇故意把車開翻的嗎?還是你姐出了多少錢租人三輪車的?都這大個人了要是非分明,別恩將仇報載你姐的三輪車主,本來樂於助人是件好事,後來因此事把人推向被告席,以後社會冷漠,人更冷漠,都是因你們這種不知感的人造成的。

  • 10 # 窮途奮起666

    是人家請你搭車的嗎?你搭車花錢了嗎?好心拉了你還要被你們訛詐,出交通事故是誰也不願意發生的事情,雖然從法律的角度講可以索賠,但現實中也應該考慮實際情況,如果太過分的話就和被好心人扶起反碰瓷的老人沒有兩樣,做人要講良心啊!

  • 11 # 山東海哥

    看到這個問題我特別感慨,這又是一個做好事被訛詐的例子,搭別人的三輪車肯定不會收費,但是照樣需要承擔相應的責任,當然必須承擔責任,我們是不是應該更親情一點呢?堅決不要賠償,畢竟人家沒有所圖,就是純粹做好事,所以我們更應該親情一點,不要求對方賠償。

    前幾天看了一個新聞,基本上雷同,也是湊車,結果老人死在了車裡,對方家屬一分錢不要,直接說你們也是好意,也是行善,絕對不會有惡意,這個確實是,最後一分錢不向對方索賠,直接說就該這樣,確實也是,誰都不希望發生的事情,如果在向對方追償絕對說不過去,責任肯定是有的,但是我必須區分開孰重孰輕,關鍵對方是在行善,我們不能叫好人流淚。

    這樣的事情很多,所以大家必須理性客觀的處理,千萬不要把錢當做生命的一部分,在對方主觀沒有惡意的情形下,我們是不是應該大度一點呢?絕對不能叫好人傷心,更不能泯滅了善良。

    前幾天看到一個新聞,一個癌症晚期患者,一點希望都沒有,自己天天承受病痛折磨,絕對是忍無可忍,最後自己尋短見,直接鑽到半掛車下面壓死了,家屬當即表示不會為難司機,他們瞭解家人的情況,自己確實承受不了,才做出如此下策,最後向司機賠禮道歉,表達自己真誠的歉意,這絕對是皆大歡喜,但是反過來,如果家屬訛詐司機,司機肯定需要賠償,不管是不是故意都脫不了干係,但是家屬特別仁義和友善,應該給予家屬表揚 。

    如果對方沒有惡意給你造成的傷害,無論如何我們都應該給予諒解,特別是拼車,對方不收你一分錢,完全就是公益,我們是不是應該要求對方賠償呢?這個情理上說不過去,關鍵對方不是以盈利為目的的行為,所以我們不應該死皮賴臉的訛詐,儘量以協商的形式解決,儘量要保險之內的錢,其他的營養費,誤工費希望大家高抬貴手,畢竟這是公益,大家說對嗎?

  • 12 # 無煙

    真是千人千面。我姥姥搭同村三輪摔骨折那次,我們家擔心的是人家車主有心理負擔,畢竟捎載我姥姥人家是出於好心的,所以送姥姥去醫院後,家人特意跑了一趟跟人家把事說明了的。大家皆大歡喜,現在姥姥自己在家住,舅舅們和我媽我姨她們雖然隔三差五的回去,但平時姥姥走動轉悠,還是和那些老鄰居之間,來往方便也受照顧。挺好的。

  • 13 # 風捲殘雲64298426

    非法執行必須全賠 義務攜帶要看三輪車是不是存在故意 要是存在故意 也要全賠 如果屬於意外 按法律應該全賠 按鄉情不應該賠 你還應該賠三輪車損 因為你也是三輪車的受益人 所以總的來說按法律該賠 按情分不該賠 你自己看著辦吧

  • 14 # 美顏寶寶

    這個問題,我借用車險理賠員的方法,做出簡單的回答!

    試問一下提問者,如果是賊船,提問者要不要搭乘能?肯定不會搭乘!為什麼不會搭呢?因為傻子都明白:搭乘了賊船,後果自負,輕者重傷,觸犯法律,重者,把命都搭上了!

    拒絕搭乘賊船,說明提問者已經把搭乘賊船的風險,進行了現場評估,評估結果是:提問者,不願意接受和承擔風險責任!

    我再試問一下提問者:如果搭乘了旅行團的免費大巴車,如果出現交通事故,提問者害不害怕?當然害怕,那既然害怕,為什麼還要搭乘旅行團的免費大巴車能?為什麼不自己開車,跟隨旅行團的大巴車呢?旅行團的大巴車,真的出現了交通事故,旅行團真的會賠償嗎?當然不會賠償,這個賠償由保險公司進行賠償,因為加入旅行團時,旅行團都為大家購買了必要的人身安全保險!這些搭車之前的風險合同,大家已經和旅行團事先簽好了合同,願意接受和承擔上述可能存在的風險!

    試問提問者,在搭乘三輪車之前,有沒有簽上述和旅行團同等效力的協議合同呢?肯定沒有籤!三輪車的風險比起旅行團的免費大巴車,風險更大:可能是無證駕駛,可能車輛年久失修沒有年檢,三輪車側翻發生交通事故的風險性,相比旅行團的免費大巴車,風險性更大!現在發生了交通事故,提問者如果搪塞大家:“我上車前,忘記考慮以上的風險了,所以自願上車了!”在上車之前,是誰的過錯?當然是提問者自己的過錯了,因為提問者“忘記考慮風險了!”

    那麼我再問一下提問者:“你上車之後,仍然放棄考慮搭乘三輪車的風險問題嗎?”明明知道搭乘三輪車,可能是火坑,可能無法保障人身安全,可能存在巨大安全隱患,那麼提問者為什麼不下車呢?上車前,提問者不考慮搭乘三輪車的巨大風險就上車了,上車之後,仍然不去考慮,拒絕下車,這些表現都可以直接表明:提問者已經接受“自行承擔可能會發生意外交通事故的風險”這一個“客觀事實”!這樣的預設,在法律上,等同於“簽下生死狀”、等同於“願意接受後果自負的法定協議”!畢竟不是三輪車司機強迫脅迫你上車的!保險公司在發生車輛事故理賠流程中,其判定標準:“駕駛員必須在人和車,都合法執行的情況下,發生意外交通事故,才進行理賠!”所以保險公司不會為三輪車上的坐乘人員理賠的!三輪車主無證駕駛,危險駕駛(車輛年久失修未過年檢)存在“駕駛過錯”發生交通事故,是必然結果!保險公司必然拒絕為三輪車坐乘人員理賠,因為這不是意外,是必然結果!即使三輪車車主購買了第三方責任險,因為上述原因,保險公司同樣會拒賠!

    責任判定,三輪車車主,存在駕駛過錯,責任為次要責任,主要責任,就是:提問者自己,明明知道是賊船,明明知道三輪車存在重大安全隱患,還要堅持乘坐,並且拒絕下車,是典型的:自己放棄自己“安穩”的過錯行為,犯有主要過錯,付主要責任!自己都放棄了“自己的安危”三輪車主,又怎麼會去刻意保護提問者的安全呢?更何況,三輪車車主,只是處於好心,才冒著巨大風險(無證駕駛,危險駕駛,車子年久失修未過年檢)讓你搭乘!三輪車主,完全是“在”做出犧牲性,接受了本來不該自己“擔責任的事情,勉強讓提問者乘坐”!從道德上講:他應該是無責任的(責任豁免)

    或許有人要反駁我:不管怎麼樣,無論如何,三輪車車主必須賠償!

    那麼我再試問一下:如果三輪車駕駛員,突然在到達你家門口的那一瞬間,在車上摔下來,摔死在提問者家門口,那麼請問提問者:要不要賠償三輪車車主呢?他三輪車車主,是因為送提問者回家,才出交通事故,在摔死在提問者家門口的!提問者要求三輪車車主,賠償搭乘人員,那麼三輪車車主在提問者家門口出了交通事故,提問者要不要賠償呢?請做出正面回答……

    我最後問一次提問者:如果在去提問者家的路上,三輪車主突然在路邊泥土中,發現了一塊500多克的天然黃金,三輪車車主,停下車子,讓提問者代為撿起來,這時候,這塊黃金,提問者要不要分一般給三輪車車主呢?畢竟是他讓你代為撿起來,你撿起來之後,你會分嗎?估計,心甘情願去分的人可能幾乎沒有!有失有得,這裡的“失”就是,提問者讓三輪車車主賠償損失,這裡的“得”就是,你拒絕把黃金平分給三輪車車主(三輪車車主,如果不用提問者去撿,自己去撿了,那麼提問者可以平分一半嗎?傻子都知道答案)

    提問者,既要求三輪車車主賠償責任損失,又拒絕三輪車車主,獲取黃金!網友們會支援誰呢?答案我就不必公佈了,大家也應該明白!

  • 15 # 無法超越的足跡

    這個事情要從什麼樣的角度去看待問題,如果以普通大眾的角度去看,那看法自然和法律方面存在一定的區別,問題在於合不合理並不是我們普通人說得算,而是能使用法律的人說得算,法律不會自己去左右一些有爭議的問題,只有使用法律的人才會真正的去在這些事情上進行解釋,當然不可能做到人人滿意,只能做到自己滿意而已。

    同桌吃飯喝酒後造成死亡的只要存在有關係的都要承擔責任,走路在你家門口摔倒的你都要負責任的年代,就不用想搭車出事需不需要負責任的問題,從法律的角度來說肯定是要負責任的,因為有關聯性,只要存在關聯性那基本上都要承擔責任,沒有明顯的錯誤也要承擔人道主義的賠償,這是照顧受到傷害的弱者。

    正常人的角度來看,你坐別人的三輪車翻車導致受傷住院,區別在於你是付費搭車還是免費搭車,如果是付費搭車出事了當然車主必須要承擔責任,這是毋庸置疑的,畢竟付費搭車已經形成一種責任交易,在這中間出了事故車主負責是理所應當的,這個根本沒有什麼可以反駁的地方。

    如果是別人免費讓你搭車,是你主動要求搭別人的車,在搭車的過程中出了事故,那這個責任在普通大眾角度來看就有的說了,當然在現在出事就索賠的年代裡面,搭車出事故要求賠償其實也沒有什麼奇怪的,只是如果是你免費的不用付錢主動去要求搭別人的車,最後發生了事故,那在這個事情裡面爭論的焦點就多了,不過按照現在的環境來說索賠基本上是跑不了的,多多少少都會獲得賠償。

    但是你說坐別人的車出事要求別人賠償,用大眾的角度來看,別人並沒有要求你做,別人也沒有收你的錢,雙方並沒有成為交易流程,是你主動自願上車的,別人好心搭你一程,出於好心的目的,只不過出事了以後所有的好心好意其實就完全不起作用,剩下的就是利益什麼的恩怨情仇,這種事情如果是車主自己失誤造成的事故那車主估計要承擔的責任大一點,如果說事故是另外一方造成的,那車主的責任要小一點,在法律層面上看只看責任關係不看你是否是好心好意。

    車主賠償是跑不了的了,車主好心搭人順風車其實是好心好意,正常來說這是值得稱讚的,只是做好事不是隨便做能做的,做好事出好心好意做好了也許能得到一句謝謝,也有可能什麼也得不到,但是一旦在做好事好心的過程中出了事情,那基本上所謂的好心好意都一文不值,做好事是有非常大的風險代價的,這也是為什麼現在人很多人不願意做好事的原因。

    當然對於這個事情當事人坐熟人的順風車出事故受傷,在這上面來說車主原本的好意換來了事故和責任,從法律的角度來說,車子是車主的,在車主的車上出事故車主就有責任,所以賠償是肯定的,從人性方面來說大家只能同情這個車主倒黴,本來是好心好意,最後換來這樣的結果,只能說以後這種事情最好不要做,畢竟做好了沒有好處,做出問題了自己要承擔責任,對這個事情最好找中間人幫忙協商賠償,如果談不攏那就厚著臉皮走法律程式了,還能怎麼樣。

  • 16 # 太陽出自東方-

    免費坐順風車的沒臉要錢,收費的屬於交易,可以要錢。

    反正我騎車從不帶人,不是我薄情,世風日下,好人難當,只能嚴以律己,以求自保,周圍看了太多的例子了,不敢冒險。

    我一個叔叔在零幾年的時候,免費帶別人,翻車了後來可慘了,被人追著還命。

  • 17 # 山東漢子也柔情

    關於這個問題,個人覺的應該就事論事了,只有把事情真相徹底搞清楚了,才能下結論!

    首先要明白一點的是,三輪車是用來載物的,不允許拉人的,本身乘坐這個三輪車它就是違法的,所以如果路上一旦發生意外傷害,車主肯定是有責任的,嚴重的很可能會受到法律的懲處!

    其次,你姐如果事先給了車主一定的乘坐費用,儘管三輪車拉人本身已屬違法,可實際上你姐和車主之間已形成一種營運關係,既然車主收取了你姐的費用,那麼他就有責任確保你姐的安全,而今你姐因車主的原因發生了車禍,那麼你姐前期的醫療費用和後續康復治療自然可以向車主索要,如果協商不成那隻能靠走法律程式解決了,不過你姐在這當中也有一定的責任,也是要自己承擔一部分費用的!

    最後,如果是車主出於好意而讓你姐免費搭乘便車的話,那麼事情則就另當別論了!能讓你免費坐車的人肯定是熟人,平時也都是相處不錯的,而今人家好心辦了錯事,造成了你姐出意外受傷,這換作是誰肯定心裡會過意不去,再說了出現這樣的事情本身都是誰不願看到的,所以如果是你姐家經濟狀況尚可,那麼這些費用還是能不要就別要了,鄰里鄰居的且莫為這再傷了感情,到時別為了跟人要錢而讓人在背後戳脊梁骨,人要臉,樹要皮,人活一世說到底無非是為了一張臉而已!

    當然,如果你執意非找人要賠償,那也是很正常的很,畢竟人和人不同,有些事強求不得,你非要不把自己當人待,別人又能拿你怎樣?

  • 18 # 微情感小屋

    出了交通事故大家都很難過,特別是有人受傷更是說不清楚。

    你想向別人索賠這沒問題,但是索賠前你應該先弄明白幾個問題,不要最後贏得錢財,失了人心。

    第一,你姐認不認識三輪車駕駛員,你們是不是鄉里鄉親。如果是的話,你姐搭乘三輪車人家肯定沒有向你姐收錢,應該是好心捎帶你姐一段路,出發點是好心,只是最後出了意外。

    第二,如果是你姐主動讓人家捎帶一段,大家都是一個村的,低頭不見抬頭見的,人家也不好意思拒絕你姐,這樣的話你姐也是過錯方。

    以上這兩種情況你真的要去法院最終應該也能拿到索賠的,但是大家鄉里鄉親的在情理上很說不過去,你們家人在村子裡也會被別人私下議論,你家在村子裡名聲也會變臭,以後沒人敢和你們來往。

    如果不是上述情況,而且你姐搭乘的是農村那種私自運營並向你姐收費的三輪車,出了事故肯定要向當事人索賠的,不過不要私下去索賠,最好透過派出所或者法院進行索賠,因為國家不允許私自營運的,你應該拿起法律的武器來保護自己。

  • 19 # 唐大嘟嘟看民生

    幾句話我就說明白了吧。

    你姐搭別人的三輪車,是免費的還是花錢的;如果花錢坐別人的三輪車,就形成了事實上的運輸安全合同,三輪車主有義務將你姐運送到目的地,中途出現事故,三輪車主必須承擔全部或部分責任。三輪車主承擔全部責任,是三輪車主有合法的營運手續,不屬於黑車,所以承擔責任是必須的;而三輪車主為黑車,則你姐也需要承擔一部分責任,因為你選擇了非法營運車輛乘坐,變相地支援了非法營運的行為,這是對國家正常安全運輸管理秩序的干擾和破壞。

    你姐搭別人的三輪車,是免費的,白拉的。要是三輪車主條件好,家裡能拿得出錢來,能給多少你就接多少;要是條件不好,家裡吃喝都費勁呢,你呢,就別要錢了。畢竟人家當初連錢都沒有要,好心做成了壞事,這是大家都不願看到的結果。做人呢,要善良點,日行一善,積德一生。

  • 20 # 繁哥619

    我們村前些年。一騎摩托的,經常要走一家的門前過。那天那家老太太要搭順風車,礙於情面順上了。後來出了事故。老太太家人要摩托車全賠,摩托車家裡沒錢,結果摩托被騎跑了,警醒了全村的人。現在一般開車騎車的不會順帶路上的,路上走路的懂點禮的也不會要求別人帶。我現在開車在村上都是窗子全升起來……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過年,三十歲到四十還是單身的人,請問是怎麼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