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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物業可以阻攔業主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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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我愛我家214230147

    首先肯定一條:小區是小區業主的,不是在本小區進行物業管理服務的物業公司的物業公司是無權阻止也是無法阻止業主回家的。

    在本小區進行物業管理服務的物業公司,如是前期物業公司是開發商依據國務院頒發的《物業管理條例》僱傭的,一般是在本小區所有房產全部交由業主後,根據物業公司與業主簽訂的物業管理服務合同到期後終止物業管理與服務。後期物業公司是全體業主選舉產生的業主委員會代表全體業主僱傭來的。

    總之,小區的所有物業是本小區業主的財產,物業公司在本小區是被僱傭者。被僱傭者的“飯碗”是僱傭者給的。

    對於你說的為什麼物業公司可以阻攔業主回家,我想你這個說法具有片面性。首先物業公司是無權阻止也無法阻止業主回家的,只不過是在購水購電(雖然購水購電購氣購暖都是業主直對供水電氣暖的企業,但也有的小區是由物業公司代管的)和電梯刷卡乘坐等方面對不交物業費的業主加以限制(這個限制並不能阻制業主回家),絕不會阻止交了物業費的業主回家的。

  • 2 # 建聞君

    肯定的說小區是業主的,但並沒有明白您說的物業阻擋業主回家,是說沒帶門禁卡不讓進還是別的原因?

    首先,小區是有小區的所有業主組成的共同體,小區的主人肯定是廣大業主。物業公司是用來對小區的業主進行服務的,服務的範圍主要是對小區進行各方面的管理。

    問題中提到的物業阻攔業主回家,筆者認為多有該業主“沒事找事”的可能。小區物業為保障小區業主們的人身財產安全,需要在大門處設定門禁來甄別和篩選進入小區的是小區業主還是社會人員。試想要是任何人都可以自由出入小區,恐怕小區被偷被盜是常事,晚上還有醉漢唱歌甚至打架鬥毆等等尖銳的問題出現。恰恰由於門禁以及物業保安的管理阻攔,才能使小區業主更安全更放心的生活。

    阻擋業主回家,筆者猜測該業主沒有隨身攜帶門禁卡,恰恰保安可能新來的或者是不認識該業主,就不能主動為業主開門允許其進入,該業主恰恰覺得物業公司的保安反客為主,阻擋了業主回家。如果是這種情況,筆者認為恰恰是保安人員的負責任,我們更應該慶幸和理解他們。

  • 3 # 陳陣35

    小區是物業的,因為它們能橫著走。背後有靠山,前邊有打手,左邊吸血鬼,右邊吹鼓手。沒有它想不到的,也沒有它做不到的。純粹一惡魔。

  • 4 # 和睦230225880

    是啊 !小區是物業的還是業主的呢?

    業主自己花錢買了小區的房子,有產權證,物業赤手空拳先業主一步佔據了小區。然後呢?小區的一切事物都是物業做主,奴役業主,壓榨業主,你說說看,小區是物業的還是業主的呢?

  • 5 # 安平西橋

    小區當然是業主的。業主之所以被物業欺負,那是因為業主們不團結,沒有組織,各自為陣,讓物業鑽了空子。醒醒吧,業主們!

  • 6 # 麥吉的世界

    我也問一個問題:小區到底是誰的?為什麼小區安裝一個門,業主都不想出錢?

    小區當然是業主的家,但是每個人都有私心。他們不想出一分錢。無論物業做的好不好,他們都不想出物業費。無論這些人貧窮還是富貴,骨子裡貪小便宜的性格從未改變。哪怕是別墅區,物業費都收不上來。

    有人說,我不住家裡,為什麼交物業費?有人說,我住一樓為什麼交電梯費?有人說,我沒有享受任何物業服務,為什麼交費?

    我問他路燈亮不亮?他一臉疑惑的回答,亮。我問他小區髒不髒?他不耐煩了,問這幹嘛!我說路燈用電是物業費裡出的,路燈和樓道燈壞了是物業修的,小區衛生是物業打掃得。為什麼你會覺得自己沒有享受物業服務?他氣急敗壞的罵我,你就是物業費狗!

    一天三塊錢物業費,你自己合計一下,能幹什麼?你還想享受什麼待遇?我調查過,大部分物業是虧損的,少部分透過提高物業費和收取廣告費等方法勉強不虧。只有極少數的物業可以賺錢。有一個物業虧太多,把保安全去掉了,物業就一個人,維修工也是從別的地方調。總算收支平衡。

    為什麼會虧?就是因為上面那種人。一個小區,真的住進來的也就六成,這六成裡還有兩成不交。實際上只能收上來四成。每個月的電費、員工工資、小區公共設施損耗,這是主要開銷。保安一個月兩千,掃地的三千,物業費兩千多。收入低的可憐!

    業主每天裝大爺。冬天屋裡21度,覺得冷,大晚上打私人電話罵物業。我查了一下國家標準,供暖在20±2度,18度就達標。這不是沒事兒找事兒嗎?怕小偷,要物業安裝監控,卻不出錢。怕火災,要求物業買滅火器,安裝滅火系統,卻不提錢。覺得升降杆不安全,要求弄刷卡的安全門,卻不給錢。覺得交了物業費三塊錢,就應該物業出錢買。這……

    我一個朋友,他們就這樣和小區物業鬧崩了,物業走了。剛走的幾個月,小區成了垃圾場。他們找居委會街道辦,要求居委會管衛生,不管就投訴!居委會就接了。上次我去他們那裡,樓道和小區都沒燈,誰也不願意出錢換。一樓的覺得你們都得過一樓,所以一樓的燈全樓應該分攤。但是二樓我不去,我一樓不該出二樓以上的錢。他一樓只出一份,其他樓層的不幹了,就開始吵吵。然後居委會也懶得管了。聽說十年了,小區一直這樣,鄰居跟仇人一樣。還有暖氣問題也是一樣,都想蹭暖,誰都不交。結果是不供暖了,都凍著。海!就這他們也不想交,怕鄰居蹭自己家暖氣!

    窮人,窮,是有原因的。

    你交物業費了,物業不可能找你麻煩。你不交物業費,說明你不要臉,你都不要臉了,正常手段找你能要到物業費嗎?但是如果不管你,其他業主也不交,最後不就跟上面那個例子一樣了?你就是小區裡的蛀蟲,最後可能害了全小區!就應該把你的房子原價退錢,讓你離開小區。愛去哪兒去哪兒!

  • 7 # 使用者97879175678

    小區是廣大住在小區的業主所有,不是單個業主所有,現在總有一些存心不良的個人總是認為物業保安阻攔業主進入小區,問一問,他們阻攔了誰?一個小區需要有人去管理,需要有人去維護秩序,你摳心自問你尊守了小區秩序嗎?你尊守了,誰會阻攔你?難道保安是吃了飯沒事做與你有仇有恨,有不共戴天之仇,故意違難你嗎?可以肯定的說都沒有,那為什麼?保安會不讓你進入呢?說一句不好聽的話就是你不把自己當人看,原因是你目中無人,目無組織紀律,狗眼看人低。為什麼我會這樣說呢?問題簡單又簡單,那就是其它業主都在尊紀,守規,難道你是例外嗎?大門是讓人通行,守規守紀的人都會去尊守進與出的規矩,都知道小區的大門有保安在執勤,他們為了小區的安全管理,對不認識的人都會盤問,詢查與要你登記才會讓你進出小區,這是保安的職責也是為了小區的安防工作,尋問你錯了嗎?不尋問這才是錯,小區大多數人都希望保安越嚴越好,特別是大門進出,沒有業主希望保安崗位形同虛設,不管事,讓小區象菜市場一樣隨隨便便進出,沒有規矩那來方圓。一個小區成千上萬的住戶,還不包括你三親四友,三班倒的保安能認識幾個業主,你拿著業主門禁卡,交著停車費,物業幫你辦理的車輛通行卡號,你順順利利的進出小區,物業阻攔你了嗎?,你不辦理說著什麼?小區是業主的,問一問,小區停車位是你的嗎?是大家的。你不去辦理物業怎麼知道小區有車業主有多少車,無車業主有多少?怎樣去合理安排,怎樣去合理分配與管理,消防通道隨時要保證通行,沒有合理的安排,出事後你哭都哭不出來。大多數有車交停車費的都知道,辦理停車的時侯,物業都會要求你登記你的電話號碼?便於有事極時通知你,這難道是對你對廣大業主不負責任嗎?你不去尊守反面說物業這樣那樣?你說說是誰對誰錯,一個小區就那麼二三十個保安而且還要分二班倒或者三班倒,他們能保證全部認識一個上千上萬的業主嗎?何況還有你的親朋好友,你算算有多少人?安裝門禁及監控措施與嚴格按規章管理是害業主嗎?是專門爭對業主嗎?反對者百分之八十可以說是目無組織紀律,我行我素者,百分之二十是小偷小摸同夥為了與這些不法分子分贓,才會反對物業服務管理。小區是廣大業主所有,不是個別業主所以只有大家都去維護它配合物業去服務管理,這樣才能把小區越做越好!自己不去尊守,你能要求物業做好了嗎?想一想吧!你能說是業主,難道強盜小偷就不能說嗎?一個小區上千上萬的人,再加你的親朋好友,誰能保證保安都認識,所以說只要你不尊守小區規定,保安阻攔這樣的保安應表揚,作為小區的業主應支援這樣的一個好保安。你說是嗎?

  • 8 # 建萍AB

    好一個房產領域的領導者,自身存在文理不通,那有資格自稱房產領域領導者喲。自說物業是用來對小區業主服務的,又自相矛盾的說服務的範圍主要是對小區進行各方面的管理。不可笑嗎?你物業到底是來小區服務的,還是來管理的?管理與服務誰主誰次呢?按你所說服務的範圍主要是對小區進行各方面管理,也就是服務為管理支撐,管理是目的。對吧?是不是也可認為物業是個以服務為假像(以羸利為目的,根本就沒有為小區業主服務之心)矇騙業主,來達到管理(欺壓業主,強權收費,佔山為山)之心呢?實話實說,業主們並不缺少管理者,有政府基層組織居委會可管理,有業委會可自理。至於服務,如果能認清自身的身份,很好的為業主服務,得到業主們認可,這樣的物業應該還是有生存空間的。

  • 9 # 說就直說

    物業是誰?物業就是開發商,你買的商品房,錢交了,產權證也有了,可房子仍然是開發商的,你只是一次性交了七十年的部分房租而已,剩下的部分分期每月交給物業,美名曰物業管理費!

  • 10 # 196876937190

    業主花一輩子血汗錢買下小區房子來之不易,期盼過上好的日子,又被物業黑大爺盯上小區豐盛大蛋糕,增加老百姓生活壓力,所有事物業黑大爺說了算,物業大爺成為主人,管起業主限制業主的自由 ,業主如果不繳物業費,物業大爺用各種手段整治業主,業主苦不堪言,業主購買房子公攤面積,收入有電梯廣告費,戶外廣告費,聯通移動,電信,寬頻機房出租費,戶外停車場收費,蜂巢,格格,快遞櫃出租佔地費,等收入業主有知情權,但是物業賬目從不公開,都被物業暗暗吞沒,侵犯了業主們的利益,業主要團結起來,維護自身利益不受侵犯,對抗物業,拒絕繳納物業費,讓物業大爺早日離開小區,小區由街道社群統一收支非營利管理,多還少補原則,減輕業主們的支出壓力,幸福和諧小區由物業退出開始!

  • 11 # 溫壺老酒朱永華

    小區是業主的。物業是為業主服務的。如業主對該物業不滿意,有權隨時另聘。因為物業是業主的僱傭單位。千萬別本位倒置了。

  • 12 # 珠穆拉瑪8848

    理所當然是業主的,所謂的物業是無業遊民、閒散人員混飯吃的,它們沒有行政人員編制和財政定額,窮橫!有黑白之說。

  • 13 # 手機使用者50719357047

    小區應該是物業公司的,小區如同鳥籠子,業主雖然購得房產就如同買票可以進入鳥籠子

  • 14 # 甲子999

    小區的產業是業主的,就連物業的辦公用房也是全體業主共有產業。可是,業主顧來的物業管理者比業主對住宅戶內以外的產業處置權大多了。

  • 15 # 般般175042148

    小區是物業的還是業主的,這個問題很讓人抓腦殼。說是業主的有道理,因為小區是全體業主掏錢買下來的,而且國家還發了《產權證》,這是鐵訂的買賣,誰買就是誰的,這個道理走遍全世界都不會錯。但是,這個誰掏錢買就是誰的在小區裡面就變了,因為,儘管物業在小區裡面什麼都沒有,小區裡面沒有物業任何資產,它物業就可以在小區發號施令,可以為所欲為,業主稍有不聽話的業主就會被拳打腳踢,罰款背書。

    說到這裡,我都糊塗了,小區究竟是物業的還是業主的呢?

  • 16 # 使用者順天道合人性

    小區肯定是全體業主的,這是勿用質疑的真理!物業只是業主僱用的服務機構!可是現實中主人與服務者、是與非倒置了!業主花錢買上爺爺了,這個問題必須的糾正、還原過來才是正道!

  • 17 # 老兵九九

    小區肯定是業主的,業主與物業是服務關係,(物業的職責:保證小區內的環境衛生、治安管理、維修好小區內電、氣、水、路,正常執行。協調好業主間的矛盾糾紛。)物業與業主是朋友關係。但現時有當光一部分物業擺不正位置,他們錯把自己當成是領導關係。大錯特錯、(物業是企業行為、“私營範圍”、無權管理業主的生活行為。)業主的行政管理是行政編織,(居委會、政府直管單位,)(醫保、社保、黨政、優扶等。)綜上所述,業主與物業應例為朋友和服務關係最合適。[握手][心]

  • 18 # jhw2006lg

    我也是小區業委會委員,這個問題問的有點太幼稚了,《物權法》已經表述清楚,就不要再拿來討論了。通俗一點的說法:小區業主是主人(業委會是他們的代表),小區物業公司是主人請來的“保姆”管家,可以說是“主僕”關係,你出錢,它幹活!物業公司沒有按合同履職,主人就可以解僱它,這是法律賦予的權力。當然,前提是小區業主必須團結一致(雙過半,即表決人數和麵積過半),不能四分五裂,意見不統一,這樣是解僱不了“保姆”的。

  • 19 # 劉紹蓮154

    物業的工作人員不管是誰在幹都無所為,主要為業主辦實事,第一C區樓下的路要修好,每個業主家庭都要有一個車位,而且不能收費,第二物業管理人員不能亂收費,業主把物業費交給你們,你們必須保證業主的人和物的安全,第三必要的時候請物業人員把樓上樓下衛生搞好,讓樓裡的燈光通明,工公設施完好無損,

  • 20 # 經典灬輪迴

    讓我來告訴你 因為我做過物業 業主除了房產證及家用品 都是開發商旗下物業的 你只有配合 無權干涉 不交物業費 夠你受的 特別是分期貸款的房奴們 真悲哀 出錢買氣受的圈養動物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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