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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她來了她來了她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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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雲捲雲舒221263481
誰繼承遺產誰照顧,既然父母已經先做出選擇了,好意思讓被放棄的一方盡孝心嗎?父母做不到一碗水端平,當初就不該把女兒帶到這個世上。被父母冷落的滋味不好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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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手機使用者50788200689
在咱們國家不都是這樣嗎?不然怎麼會有“娶媳婦“、”嫁閨女”的說法呢?老人理所當然地認為閨女已經是別人家的人了,財產當然應該留給兒子。但遇到事情需要用錢的時候,就會希望女兒多花錢,因為是“外人”的錢,所以花著不心疼,兒子的錢是自家的,花著心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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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我是漢中鳳兒
兒子該主要負責父母的生活,女兒嫁出去了,有自己的家,有空了可以來照顧一下父母,但是是次要的。
中國人嗎,兒子才是傳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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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小灰瓊灰瓊
很合理,孃家的財產不要窺探,畢竟是生你養你的地方,贍養父母和分配財產是兩回事,自己的父母應該毫不猶豫的去伺候,這是你的義務呀。沒有什麼比照顧父母更大的事了,你怎麼做你的子女都在看,要孝敬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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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江南美啊
無論兒子有沒有繼承財產,姑娘都有贍養老人的義務,我是姑娘,沒有繼承財產,但贍養父母責任最多,家裡繼承財產的那個兒子,反而從來沒有贍養過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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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泓靜
傳統就是誰繼承財產,誰負責對老人養老送終!父母不能自理,作為兒女,照顧是應盡義務的!但是負責接受老人財產的,應該出資的!說白了,老人活該沒人照顧[捂臉]畢竟女兒也是嫁人了,你這讓人家照顧,不給錢,光講義務,女兒一家也心裡不爽啊!照顧花錢應當應分,但是心裡難受,除非女兒家不缺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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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音尚教育
閩南地區也大部分是這樣的風俗,父母需要照顧,都是兒子媳婦輪流,女兒住在隔壁,也最多過來站一下,我現在大部分也會多少分些財產給女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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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北方說事兒
你好,贍養父母是我們的義務。就憑父母把我們帶到這個世界上,給了我們生命,我們就應該贍養他們,沒有什麼合不合理的。
兒子繼承財產,是我們中國大部分地區的習慣。我們對父母的贍養,和財產無關。
把財產給兒子,並不是不愛女兒
有好多人以為,父母把錢財都給了兒子,老了就應該讓兒子去贍養,但是她們忽略了父母對女兒的愛一點兒都不少。
從我們出生開始,就註定了我們成為他們的責任。在兒女的面前,他們的愛是平等的。
從小時候的衣食住行,到上學讀書,父母一直在為孩子努力著。每一個女孩子花的錢不一定比男孩子少。
把財產給兒子,這可能就是我們中國大部分的習慣吧!幾乎都是兒子繼承家產的。
贍養父母是我們應盡的義務
有句話說的好:你養我小,我養你老。
父母把我們從一個小小的嬰兒養到這麼大,其中有多少酸和淚,我們又能理解父母多少呢?女孩子就不應該贍養父母嗎?錯,記得有人說過一句話:
一個女孩子從出生到上學花的錢,和男孩子是一樣的。不一樣的是,女孩子大學畢業,該掙錢了,也該結婚了!所以說,在父母面前,父母的愛是一樣的,付出也是一樣的。
為了我們的成長,父母奉獻了自己的青春,把我們養大不容易,我們應該知道感恩。
我想對大家說的是願我們好好的對待我們的父母,因為他們是那個對我們無限好,而且不求回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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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萍風竹雨123
兒子繼承了財產,現在老母親生活不能自理,兒子卻要姑娘幫忙贍養,兒子的這種做法根本不合情不合理,也不合法。
按照法律,子女都有對老母親贍養的義務。因而許多人強調,老人的財產願給誰給誰,但是老人把子女養大了,都要盡養老的義務。其實這是對法律的一種誤讀。法律固然強調子女都有對父母贍養的義務。但是法律還主張義務與權利對等。也就是你得到了多少權利,你就要盡多少的義務。
作為兒子,既然繼承了財產,那麼對母親就具有了贍養老人的主要義務,盡主要的贍養責任。女兒沒有繼承財產,相應的,她要盡的贍養責任和義務要少一些。這也是許多地方主要是兒子承擔父母的醫療費,喪葬費等贍養義務,而女兒只不過是承擔一些照顧,陪伴等親情義務的原因。
養兒防老,老人在養兒子時,在把所有財產交付兒子時,心裡其實也在寄託著兒子為自己養老送終的希望。而兒子在繼承財產的同時,也意味著自己簽訂了一份契約,這份契約的內客就是盡父母的贍養義務。
在繼承時要權利,在贍養時不要義務,我們這個世上應該沒有這種好事。兒子,既然繼承了父母的遺產,就應該好好的儘自己贍養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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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使用者4074157106780
不管是誰繼承財產,都有責任贍養老人,大多數做女兒的不在乎財產,我就是做女兒的,我就是這麼想的,也是這麼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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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慢品流年
當初,兒子繼承財產,女兒放棄財產時,可能你們已經約定母親歸兒子贍養了。在母親能自理期間,兒子沒有找你女兒幫忙吧,女兒也沒有為贍養老母親操心吧,這是你們心裡達成的默契。彼此都找到了想要的平衡!
但是,現在情況不同了!老母親已經不能自理了,僅靠兒子一個人夜以繼日的熬,鐵打的身體也吃不消。這時候,兒子要你女兒來幫幫忙是人之常情。就是兒子不說,你做女兒的不想多陪陪老母親嗎?何況你的兄弟和你有剪不斷的血緣,看他憔悴不堪你不心疼嗎?
如果做女兒的這時候還糾結老人的那點兒財產歸屬,而不想盡孝順的義務,這樣的冰冷,會讓老人帶著遺憾離開。
拋開法律,撇開道德,我只想談談養育之恩。有人說:一個母親能養10個孩子,而10個孩子養不了一個母親。這不是危言聳聽,是真實存在的。在母親心裡,十指連心,在她能力許可的前提下,她想保護好每一個子女。之所以最後要做出財產分配選擇,是人老了之後的無奈之舉。她不想風雨飄搖,她想葉落歸根。她總要有個歸宿。
作為女兒,是媽的貼身小棉襖,老母親的難處你看得最清楚,此時此刻,老母親最需要你的照顧,什麼財產,恩怨還重要嗎?當老母親撒手人寰,你想照顧都沒有了!那可真是:子欲養而親不待!
總之,我認為,做女兒的應該無條件的去侍候老母親。幫兒子的忙也好,儘自己的義務也好,都不該置身事外!老媽只有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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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2019廣告設計
這個問題問的好!千萬別用道德觀來衡量這個問題!
父母偏心將財產給了自己喜愛的孩子,其他孩子也只能是乾瞪眼!但是,為了老人晚年生活更有質量減少因財產分割不公引起的摩擦,還是和自己喜愛的孩子一起生活好!
做父母的要從小教育子女們要相互關心幫助,千萬不要為了控制慾望埋下禍根離間子女之間的感情,為了今後自己晚年生活更有質量,家庭和睦,在家庭財產分割上更要做到公平不偏心,以德服人,相信這樣的老人晚年不孤單,都會受到子女們的愛戴和照顧。反之,也許會自討苦吃,子女反目,晚年悽慘。
祝福所有老人晚年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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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樂happy
所以根本不建議父母還健在就把財產給分掉了。父母財產不管多少優先滿足他們自己的生活開支需要!待老來不夠子女們分攤,去世有結餘再分配給子女。幹嘛要早早的就把財產給某一個或幾個或全部子女,老了沒勞動力了再可憐吧啦的求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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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佟星
兒子繼承了父母的財產,女兒卻沒有?所以在贍養方面當然兒子佔主要的責任和義務,兒子沒有權利要求姐妹怎樣!因為父母既然把東西都給了兒子,這就是希望兒子為自己養老送終,他們沒指望女兒贍養他們!所以,作為兒子,這個時候要有耐心,愛心的照顧父母,對得起你在他們心裡的位置,他們無私的愛你,你更要無私的對待他們啊!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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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三姑娘的美好一天
當然不合理,自己的母親都不管,而要去幫助別人,當然管自己的姑姑也沒錯,但是前提是先把自己的母親安頓好,百善孝為先。所以不要過早的把家產都給了孩子,最後自己一點保障都沒有,遇到有良心的孩子還好,如果遇到沒有良心的,真的是欲哭無淚。實在不應就法院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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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12345劍寧
不合理。但合法。不論你是否繼承了財產,只要法定義意上你們是母女關係就有義務贍養母親。
我國《婚姻法》第21條規定:“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實踐中,以下與子女履行贍養義務有關的六個問題需要明確:
1、父母無力撫養幼年時的子女的,子女獨立後應當履行贍養義務。
雖然《婚姻法》為父母子女間規定了互相扶養的對等的權利義務,但這並不是說這兩個權利是必須“等價交換”的,子女不能將父母是否對其履行了撫養教育義務作為自己履行贍養父母義務的前提。因此,子女對老年父母的贍養義務不得以此為由而解除。
2、因父母的錯誤行為給子女造成心靈、身體傷害的,子女是否有贍養老年父母的義務。
父母在撫養子女過程中,他們的一些一般性錯誤行為曾給子女造成心靈傷害的,子女成年之後,應當自覺履行贍養老年父母的義務。但是,父母犯有嚴重傷害子女感情和身心健康的罪行的,原則上喪失了要求被害子女贍養的權利。這些情形包括:父母犯有殺害子女的罪行的,父親姦汙女兒的,父母犯有虐待、遺棄子女罪行的等等。
3、沒有經濟收入的已嫁女兒有無贍養義務。
出嫁女兒本人沒有收入的,不能作為拒絕履行贍養老年父母義務的理由。因為她們從事的家務勞動與丈夫謀取生活資料的勞動具有同等價值,其丈夫勞動所得的收入屬夫妻共同財產,夫妻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分權,可從夫妻共同財產中支付贍養費。
4、贍養父母不能以“分家析產”為條件。
子女贍養父母是法定義務,不受父母有無財產、是否分過家以及分家是否公平的影響。
5、子女怎樣分擔贍養扶助義務。
父母有多個子女的,應當共同承擔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每位子女承擔義務的多少,應當根據各個子女的生活、經濟條件進行協商。子女不能以父母對其年幼時的關心、疼愛程度或者結婚時資助的多少作為砝碼來衡量贍養扶助義務的多少。
至於贍養扶助父母的方式,可視具體情況而定,對於不在父母身邊的子女,可定期支付一定數額的贍養費;與父母共同生活的子女還應當經常關心、照料父母的生活;當父母由於生病,生活不能自理時,子女除應分擔為其治病所需的醫藥費、手術費、住院費等外,還應承擔照顧、護理父母的義務。
6、兒子(女兒)去世後兒媳(女婿)是否有贍養公婆(岳父母)的義務。
兒媳(女婿)與公婆(岳父母)的關係是因婚姻而成立的姻親關係。兒子(女兒)去世後,因兒子(女兒)與媳婦(女婿)的婚姻關係消滅而使得兒媳(女婿)與公婆(岳父母)的姻親關係亦不復存在。
兒媳(女婿)是否承擔贍養公婆(岳父母)的義務,我國法律未作明確規定。因此,不能強令兒媳(女婿)承擔此項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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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樵語
就中國的傳統觀念,一般都是兒子繼承財產。即使現在2020年,一般也是兒子結婚,要幫忙買房付彩禮,辦酒席。而嫁女兒,多隻是彩禮讓女兒帶回婆家,家境好的,略略加個一兩萬元陪嫁。獨生女除外。
當然,養老也多是指望兒子。自古就有養兒防老之說。但現實往往並不能如願。最終耄耋之年,不能自理時,很想女兒照顧。因為女兒更會料理生活。此時若提出讓女兒幫忙照顧,即使女兒有心,只怕女婿也會很不樂意。
於理,是不應該要求女兒照顧的,畢竟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但於情,畢竟父母一把屎一把尿地將女兒養大成人,在出嫁前對女兒的疼愛也不少,往往因女兒乖巧,對女兒的愛護或許更甚於兒子。身為女兒,在母親晚年不能自理時,應該幫忙照顧,畢竟兄弟是男子,而嫂子或弟媳不如女兒貼心。看在母女一場的份上,還是幫助兄弟照顧一下母親吧,當然只是幫忙,主要養老還應由兒子負責。
家庭還是要以和為貴,互助互幫,讓父母在祥和的氣氛中安亨晚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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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育之恩當湧泉相報!父母給予我們生命,贍養他們天經地義。不論錢財留給誰,當孩子的都應該盡孝,有力的出力,有錢的出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