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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閒情偶記

    歷史上沒有上封寶劍,尚方寶劍則是有的。尚方寶劍.用現在話說,是一種有限的自由裁量權,並非無限。這種自由裁量權較之於聖旨,後者是絕對的,當然以聖旨為準。

  • 2 # 趙歷男

    聖旨是皇帝的具體指示,內容很寬泛。既有一些官員的任免獎賞,也有一些制度的制定,以及皇帝發表的言論。而尚方寶劍其實本來是皇帝用的劍,彰顯皇權。後來被賜給被信任的大臣來行使皇帝的權威。但歷史上這樣的事情不多。

  • 3 # 羅盤高人

    尚方寶劍究竟是什麼來頭?它真的像電影裡面說的那樣,可以上斬昏君,下斬讒臣嗎?

    古代掌管皇宮庶務的官職很多都有個“尚”字。尚方是皇家工藝研究所,其生產的東西,“莫不精工堅密”,代表著皇帝授權的“尚方寶劍”,其實就是皇家工廠製造的高質量長劍。

    漢代後,負責同一種工作的官署,雖不見得都以尚方為正式名稱,但讀書人好古,還是會用尚方這個名字來稱呼它,而皇帝所賜的劍,也仍時常被稱作是尚方劍。皇帝所賜的尚方寶劍到底為什麼會被古代文人看成是向皇帝請命、鏟奸除惡的指定道具呢?從既存的文獻當中,可以很清楚地看到:真正附帶著“先斬後奏”權力的御賜尚方劍,全是頒給軍事將領的。像包青天那樣一個地方父母官,成天帶著尚方劍辦刑案、砍壞蛋,是不太可能發生的事情。

    皇帝給出徵的將領賜劍,並賦予其生殺大權,可以有效地震懾人心。尚方寶劍只是代表奉皇帝旨意做事,雖權利很大,但不可亂用,亂用可以被收回。被授予尚方寶劍的大臣,可以先斬後奏,代表了皇帝的意願,是非常的信任,至高無上的榮譽,回京述職的時候也就還回去了。

    聖旨是指古代皇帝下的命令或發表的言論。是古代帝王權力的展示和象徵,尚方寶劍通常是賜給欽差大臣的,履行皇帝的權利,但沒有聖旨大,實際效果也沒有聖旨大。所以說,如同時出現的話,聖旨比尚方寶劍要大,肯定是聽聖旨的,但真實歷史中的尚方劍故事鮮為人知,相比之下,電影、電視所創造出來的尚方寶劍,對人們或許還更為真實一點。

  • 4 # 勵志不懼失敗

    個人認為聽聖旨的,尚方寶劍是指中國古代皇帝收藏在“尚方”的劍,在漢代稱“尚方斬馬劍”,至明代稱尚方劍,即皇帝御用的寶劍,持有尚方寶劍的大臣,具有先斬後奏等代表皇權的權力。在戲劇、小說中以及民間一般俗稱其為“尚方寶劍”。成語尚方比喻上級特許的權力。這是一種權利的象徵,而聖旨是皇帝根據實際情況得出的政策性結論,具有很好地實踐性,可以更好的解決實際中出現地問題。如果相比較來說,尚方寶劍是一個作為簡簡單單的面子來出現的,而聖旨才是真正的代表了統治者的思想,意志,所以如果同時遇到兩個,我們當然是聽有聖旨的。

  • 5 # 鴿子大

    哎呀 簡單!就比如交通規則和現場交警指揮聽誰的?沒有矛盾的時候以燈為準,有矛盾的時候,當然以現場指揮為準,依次類推以聖旨為準!

  • 6 # 匆匆來去加慢點

    尚方寶劍是代表皇帝的權威象徵物品,皇帝賜給去處理問題的官員,目的是用皇帝的權威,壓住那些等待處理的地方相關人員的氣焰,處理結果也要上奏皇帝,只是有按皇帝意願處理事務的權力,而聖旨是皇帝的直接處理結果,君無戲言,一切人和物都不能改變旨意,旨帶的匕首才是萬道霞光。

  • 7 # 淺談流年

    當二者同時出現的時候,一般聖旨為主導者,因為聖旨都是由當時的皇上下令發蓋有玉璽釋出出來的指令,相反尚方寶劍則不一樣;尚方寶劍是皇帝御用的寶劍,持有尚方寶劍的大臣,具有先斬後奏等代表皇權的權力。

    因此事情的執行者不一樣,聖旨的發起人是當朝皇上,那是不能違抗的;相反尚方寶劍是由大臣執斷,所以他的執行必須承擔很大後果,你總不能拿的尚方寶劍違抗皇上的旨意吧。

  • 8 # 大可151753208

    所謂的“尚方寶劍"多出於演義故事和戲劇中,可在史料中雖有提及卻很少有更詳細的記述。

    尚方寶劍又稱為“尚方劍。“尚方"為製造之意,指專為皇家制造刀劍的工匠及工廠,史料中提及尚方劍最早在秦朝。

    尚方劍是皇帝賜給欽差大臣或者出征主帥的特殊權力,准許其在特定情況下行使生殺大權。這既是一種權力又是一種榮譽,也是皇帝的信任和倚重。同時也起到了震攝作用,也是給那些胡作非為,不聽號令的大人物敲個警鐘,警告他們別沒事找事。

    可在實際的運作中,尚方寶劍多供奉在文官大堂或武官大悵的正中位置,只做為一種威嚴之用,我想沒有不長眼的文官、武將會沒事找事去冒犯。

    尚方劍與聖旨同時出現誰的作用更大呢?我感覺還是聖旨的權力更大些,因為聖旨是皇帝直接的命令和指示,而尚方劍是皇帝給予主官或者主帥審時度事時所擁有的權力,雖說也具有皇帝事先應允的權力,但這個權力必竟是有所限制的,而聖旨才是皇帝真正的旨意,哪個又敢不聽呢?

    民間常說,尚方寶劍可以“上斬昏君,下斬奸臣"。這只是演義故事和戲劇中的情節罷了,試問一下,難不成皇帝把尚方劍賜與了別人,而讓別人把自己殺了不成?

    所以尚方劍的作用被誇大了,這只是皇帝的一種手段罷了,只有聖旨才是皇帝的真正意見,也是來不得半點馬虎的。

    真要把兩者放在一起比較誰的權力大?很顯然,聖旨的權力遠遠大於尚方寶劍。您說,是不是這個理兒?!

  • 9 # 風翼42

    這種白痴問題基本是政治盲人才會問嘛,這種比中雙色球還小機率的事就不可能出現。哪個皇帝會把尚方寶劍賜給不聽招呼不守規矩不講政治的大臣手上呢?拿到寶劍的大臣哪個不出於政治考慮,跟皇帝對著幹呢?你應該問,火星和水星同時撞地球,到底先躲哪個球?最終結果是蠢死了你這笨球

  • 10 # 數獨訓練營

    肯定是聖旨啊。

    聖旨是皇帝的旨意,真的聖旨不像電視裡演的那樣,動不動就奉天承運啥的,

    真正的聖旨,是要備案存檔的。而尚寶劍只能證明這話或這事是皇帝讓他去做的。

    小事情只是傳個口諭或者手諭,

    只有像科舉考試、冊封皇后、冊封大將軍、祭天等這些大事的時候,才發聖旨。

    可以想啊,尚方寶劍是賜給大臣的,那要是大臣不幹好事造反怎麼辦?那皇帝下旨不是一點用都沒有。再比如,皇帝賜給大臣尚方寶劍,然後皇帝死了,這個大臣造小皇帝的反,那小皇帝的聖旨能不能誅殺此人?肯定是聖旨大啊。

  • 11 # 使用者何生華

    這不是明擺著的事實嗎?尚方寶劍和聖旨這兩樣東西都是皇帝的辦事用的東西。只不過尚方寶劍先由皇帝發給那些有本事又有能力的官員,其深刻的寓意是,叫你在關鍵時刻,不要先給上級官員請示彙報,先辦事,等待問題解決好了以後,在逐級彙報。聖旨卻是皇帝,命令官員為皇帝辦事的急件,或者是為了處理某些事情的檔案。如果是尚方寶劍先到,則按照尚方寶劍的意思處理。如果是皇帝聖旨先到,就按照聖旨的意思辦理,如果要是碰巧同時出現,則應該按照皇帝的最新指示除了,這就是應該聽皇帝的,尚方寶劍應該服從聖旨的精神,這就是聖旨的力量。

  • 12 # 風雨無阻128155263

    尚方寶劍是古代皇宮裡藏在“尚方”中的御用寶劍,皇帝賜給所信任的大臣,用以行施特殊的權力,可以先斬後奏,見者必須聽令,不可違抗。聖旨是皇帝親自頒佈的命令,任何人不得抗拒,違令者斬首,聖旨是至高的,必須無條件安旨執行,如果聖旨下令徹銷你的尚方寶劍,那你照樣安旨執行,否則就是抗旨抗皇,死罪難逃。所以,雖然尚方寶劍有先斬後奏的權力,但聖旨是皇帝的命令,皇帝是至高的,就算你持有尚方寶劍,也不能抗聖。就是說,如果聖旨和尚方寶劍同時出現,必須先聽聖旨的旨意。

  • 13 # 風去空留

    阿彌陀佛!尚方寶劍是像徵著皇帝本人正義公平的權威之義信物。不是各朝各代都有用,那是在特殊社會背影下產生的信物,古人最重信。信分兩種,一者囗信,二者物信。先用前者,因後出現假口信,便才有物信,再後還是有弊端,口物同用,到後來發展成為一門學問-----偽證學。皇帝委託受任人尚方寶劍有以下幾種情況才用:

    一,先皇臨終前託孤時,交給託孤大臣!

    二,中央出現政變或被外敵圍攻時,託人搬救兵時,交給身邊人作信物。

    三,地方有亂政時,但事情又不清楚時,託能幹人去查並當地處理時辦公排阻用。

    四,軍營有將叛變,託人接管鎮壓時用於解兵官之疑,減少不別的流血。

    總而言之,尚方寶劍用緊急特殊情況,若巧有兩者同時出現時,當聽受於持尚方寶劍人。因聖旨先,劍於後,肯定事有改變,以劍為準。阿彌陀佛!

  • 14 # 在野武將

    之前幾個回答是不對的。尚方寶劍雖然淵源自漢代的尚方令的寶劍,但實際使用,大體在明代。於是,我們來考慮兩個具體的問題吧。

    案例一:

    我是明朝的主帥,皇帝授予了我尚方寶劍。有一天,我認定手下小將某甲,貪贓枉法,我正要把他殺了。正在這時,突然聖旨到,說授予某甲除大逆外免一死。這個時候我是否可以一劍砍死他呢?

    案例二:

    我是明朝的主帥,皇帝授予了我尚方寶劍。有一天,我認定手下小將某乙,貪贓枉法,我正要把他殺了。正在這時,突然聖旨到,說已經瞭解某乙案情原委,認為某乙無罪。這個時候我是否可以堅持己見,一劍砍死他呢?

    ~·~·~

    要回答這兩道司考題,我們就要先了解一下明朝的死刑制度,和尚方寶劍的意義。

    理論上,從明太祖朱元璋開始,就強調死刑案件要仔細審查與反覆核實。謀反、大逆之罪,可以判斬立決,就是死刑立即執行,但是這樣刑部送大理寺,再送皇帝親自裁決。其餘的死刑案件,即使判了死刑,也是秋後問斬。為什麼要等秋後呢?明英宗開始,就建立了霜月以後,三法司會審的制度,重新評估死刑按案件,然後向皇帝彙報。確認應執行死刑的,再執行死刑。

    總之,在明代的法律框架下,即使定了某人死罪,也要先彙報皇帝,等皇帝批覆下來了,等三天,才可以處死。如果不等皇帝的批覆,直接把這人處決了,杖八十;皇帝批覆下來了,沒有等三天就處死了,杖六十。

    這樣一來,是比較慎重了,但一些情況下,就會出現問題。比如,打仗的時候,主將是否可以以軍法直接斬首逃兵呢?再比如,軍情緊迫的時候,後方有文官剋扣軍餉,這時候上級主管部門如果要以正常手續,辦理這樣的案件,則不能起到以儆效尤的作用。

    因此,尚方寶劍就是皇帝將專殺之權授予某位官員,這就是我們說的先斬後奏。

    這裡要注意的是,尚方寶劍的意義,只是讓持劍者,可以繞過三法司會審、不等皇帝批覆,預先執行死刑。也就是說,執行完了,還是要報備皇帝,皇帝還是可以讓三法司複核;如果最後調查下來,皇帝覺得你殺錯了,你還是有責任的。

    說白了,是這樣的:譬如有個人,你定了死罪;如果你沒有尚方寶劍,你直接把他殺了,你得挨80下大板——差不多你就完了;如果有有尚方寶劍,這80下就免了。至於你殺得對不對,皇帝還可以複核。

    ~·~·~

    這樣一來,我們就會發現,案例一和案例二微妙的不同。

    案例二中,皇帝已經瞭解了某乙的罪行,進而判定某乙無罪。理論上說,這個案子已經由皇帝裁決完成了。我要是殺了某乙,之後皇帝複核,我可能就是重罪。當然,還有另一種可能:如果我堅信自己掌握了皇帝沒有掌握的重要證據,不怕皇帝複核,我也可以鋌而走險,先斬後奏。

    案例一就不同了,皇帝只是說,某甲除大逆外免一死。那麼某甲是不是犯了大逆罪呢?因為我持有尚方寶劍,當下我有權判定某甲大逆,並有權立即執行。因此,即使某甲抱著聖旨,我依然可以殺了他。當然,事後我要向皇帝說明,某甲有謀反大逆之罪,我殺了他,就是這樣。

  • 15 # 貓眼觀史

    剛才看了個網友的評論很形象,交警和紅綠燈聽誰的?毫無疑問,聖旨就相當於交警,聖旨和尚方寶劍同時出現的時候肯定是聽聖旨的,比如皇帝要是頒發一道聖旨下來要沒收大臣的尚方寶劍你給還是不給?不給就是抗旨。再舉個例子,如果有位大臣拿著尚方寶劍要斬殺一位官員,這是突然有人拿著聖旨說“刀下留人”,這位大臣是不是得停止行刑?再說尚方寶劍更多的是一種警示,而聖旨都已經下了決定了,不過話說回來,都是代表皇權本就不好比。

    在大家的印象中,尚方寶劍特別牛逼,尤其是小時候看包青天的電視劇,恨不得自己有一把,包青天動不動就拿尚方寶劍震懾其他官員,所以在民間的小說裡,尚方寶劍如同皇帝親臨,各級官員都要下跪參見。但是在真實的歷史當中真的如此嗎?

    尚方寶劍在漢代就有了,但僅僅是皇帝御用的寶劍而已,沒有過多的賦予權力;一直到了宋朝,才有了尚方寶劍發揮作用的時候,但是用的並不多,到了元朝皇帝才開始把自己的寶劍暫時交給大臣,賦予特權,到了明朝用的是最多的,尤其是京官對付地方官的時候,但並沒有像電視劇裡那麼厲害,可以斬殺官員,真正要斬殺還是需要稟告皇上,下達聖旨才能執行。

    如果你實在想不通,不妨看看它們的主人,尚方寶劍的持有者是大臣,大臣上面還有皇帝;反觀聖旨,聖旨賦予的命令是皇帝直接下達的,中間並沒有操作者,而且你只能聽從、謝主隆恩,反之就是抗旨,後果更嚴重。尚方寶劍如果一定要執行先斬後奏的權力,也不是不可以,萬一對方有什麼黃馬褂、丹書鐵券、打王鞭什麼的,還是會束手無策。這樣分析是不是清楚多了,不過同時出現的機率肯定低。

  • 16 # 隱語

    看到這個問題,就知道題主是將歷史上的尚方寶劍跟影視作品裡的尚方寶劍混為一談了。歷史上的尚方寶劍並沒有大家想像得那麼強大,甚至可以可以上斬昏君,下斬佞臣——尚方寶劍本來就是皇帝賜的,然後他讓臣子拿了寶劍斬自己?這豈不是開玩笑。

    既然尚方寶劍沒那麼厲害,那它到底有什麼用呢?歷史上給予尚方寶劍最大權力的是明朝。明朝的巡按御史“代天子狩”,持尚方寶劍可以對五品以下的官員先斬後奏,這已經是尚方寶劍最輝煌的時刻了。

    所以看到沒?尚方寶劍能先斬的只有五品以下的小官,而且斬了之後還要奏請皇帝,也就是說,皇帝不是無條件認可你斬殺行為的合法性,而是你可以將奏請皇帝的程式後置,一旦殺錯了人,一樣要受罰。而且,巡按御史們只是“代”皇帝“狩”,這只是代理關係;而聖旨出於皇帝本人的意思表示:委託人與代理人,聽誰的?這個問題顯而易見嘛。一句話:尚方寶劍不一定是尚方寶劍,但聖旨一定是聖旨。你拿免死金牌來比一比,那還差不多!

  • 17 # 勇戰王聊歷史

    尚方寶劍又叫上方寶劍,這裡的尚方(上方)指的是掌管制造供應御用器物的官署。從字面理解,尚方寶劍就是皇帝的御用寶劍,是皇帝的象徵。

    提起尚方寶劍,首先想到的是包青天手裡那把“上斬昏君、下斬佞臣”的尚方寶劍。不過,這都是戲劇中杜撰出來的。宋朝時候,尚方寶劍專殺的權利只存在軍事領域,而且,還限定了只能殺什麼級別以下的官員。

    例如:《宋史·陳執中傳》中,太祖趙匡胤賜給曹彬尚方寶劍,命他:“副將以下,不聽命令的可以殺。”

    所以,包青天手拿尚方寶劍“上斬昏君、下斬佞臣”,只是民間的美好願望,是老百姓對正義和忠良的寄託與期待。真實歷史上的尚方寶劍更多的是皇帝給予官員的一種殊榮,就算是在軍隊裡,很少有人拿著尚方寶劍殺人。

    明朝時期,朝廷也有規定,就算是擁有尚方寶劍,殺三品以上官員也必須經過朝廷附議。不過,袁崇煥就拿著尚方寶劍殺了一品大員毛文龍,真是膽子大。

    總之,文官拿著尚方寶劍殺人,那是做夢。尚方寶劍殺人,一般只能是在軍隊中。這是為了保證將領行軍打仗時,能代表皇權控制好軍隊。而且,就算是沒有尚方寶劍,一般將領也有權殺死某些貽誤軍機的官兵,整肅軍紀。

    迴歸正題,上面說了尚方寶劍其實更偏向於“殊榮”。而聖旨就不一樣了,聖旨是皇帝的直接命令,必須執行。

    官員出去辦差時,皇帝給他一個尚方寶劍,讓他代表皇帝行使權力。但是,官員在辦差遇到攔阻時,也會考慮各種矛盾關係,琢磨是否“強硬辦差”。此時,尚方寶劍能否現實出皇帝的權威,還不一定。

    但是,聖旨就不一樣了。只要是在皇權至上的時候,聖旨說的就是死命令,誰都不能更改。如果,聖旨內容和手持尚方寶劍的欽差意見不同,依然要按照聖旨辦事。畢竟,聖旨上白紙黑紙寫明瞭皇帝的意思,而尚方寶劍只是一把劍,沒有寫明皇帝意思。

  • 18 # 謀士說

    這個不用說,肯定是聽聖旨的。“尚方寶劍”即皇帝御用的寶劍,持有尚方寶劍的大臣,具有先斬後奏代表皇權的權力。尚方寶劍雖然有先斬後奏的權力,但在聖旨面前,他也不是萬能的。為什麼這麼說呢?比如,某個人持有尚方寶劍,當他要拔劍斬人的時候,這時聖旨到了。聖旨內容是免去這個人的死罪,那麼,持有尚方寶劍的人,肯定不敢砍。

    見了聖旨得馬上跪下,聽聖旨的意思。如果,持有尚方寶劍的人不聽,雖說有先斬後奏的權力,即便當時有權力殺人,但是殺人之後絕對是吃不完兜著走。

    所以,尚方寶劍不是免死金牌,也不能對抗皇帝的聖旨。曾經在《包青天》裡面也看到過這樣的劇情:比如宰相的兒子是個將軍,犯了法,包拯判其斬首。宰相就出來阻擾,把皇帝搬出來,說包拯沒有資格,必須要稟報皇帝定奪。包拯知道皇帝審理也是死罪,但是宰相的權力很大,怎麼辦?這時,包拯就可以把尚方寶劍拿出來。宰相也不敢阻擾,如果宰相敢阻擾,連宰相都可以殺,所以宰相不敢再阻擾。假如,此時聖旨到了,免去了宰相兒子死罪,那麼包拯也是不敢斬殺的。所以。尚方寶劍和聖旨同時出現的時候,必須聽聖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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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的名字超級土,身為00後的我很自卑,父母又不同意改名,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