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使用者1664305803530

    我想你有病吧她都4年沒有跟你在一起了,跟人吃喝玩樂把你望了,現在有病想起你,你頭腦被有病,這重女人還不給多少人玩過你給一本旦

  • 2 # 忠實流芳

    看在夫妻面上能照顧有什麼不可以,現在法律不是有規定嗎四年沒有一起,可單方離婚,手辦完離婚就可以不照頜顧的,

  • 3 # 小郭818

    首先你倆是夫妻,法律上承認的夫妻!與幾年沒在一起沒關係。吃喝玩樂是生活方式問題。得病要出錢是道德問題。

    應該出錢

  • 4 # 使用者語重不同

    應該的。

    道理很簡單,第一,夫妻之間有相互照顧的義務,財產共享。當妻子生病時,就應出錢治療。

    第二,四年不在一起,為什麼?你看不起對方,而不回家,還是妻子跑了。只要遲遲沒有離婚,就是夫妻。

    第三,妻子沒有丈夫疼愛,會鬱抑的,能吃喝玩樂也是一種解壓。

    遇到困難的時候,你要麼給她治病,要麼離婚給她補償。不能沒有一點干係。

  • 5 # 成成95685808

    謝謝邀請!俗話說有錢難買樂意,管不管就看這個丈夫的啦。管有管的理由,人們常說一日夫妻百日恩,儘管四年沒在一起,但是法律上還是夫妻,如果有共同的孩子,對孩子也是個交代。當然,真的可以不管,這四年你TMD上哪兒了跟誰去吃喝玩樂啦!但是,不難看出男士能容忍她四年還是有些不捨之意,那麼藉此機會出錢出力把媳婦兒病治好,夫妻重歸於好也是個挺好的結局。

  • 6 # 朱振伍

    應該必是夫妻一場嗎,

    沒有功勞還有苦勞呢,

    不管怎麼說沒有生病時給丈夫做飯洗衣服著,

  • 7 # 帶刺玫瑰8105

    這就是一個對家庭不負責任女人的悲哀,雖然沒有離婚但她的行為也應該讓人汗顏,作為女人相夫教子是一個善良女人的根本,四年的時間不和自己的丈夫在一起生活和別人鬼混有病了找自己的丈夫要錢你硬氣嗎?雖然有法律上的義務但你自己心裡就不虧心嗎?為什麼說娶個好女人幸福三代人啊?她今天的悲慘就是對家庭不負責任的結果應該不受同情。

  • 8 # 大掌櫃237

    按照《婚姻法》的規定,夫妻二人在婚姻存續期間。男女任何的一方有病,對方都有責任進行救治。任何人不可等閒視之坐視不管,這是法律賦於的義務。

    至於題主所說的四年沒有和妻子在一起共同生話,這不是你不給妻子治病的理由。不論你妻子犯了多大的錯誤。只要你沒有離婚,她仍然是你的妻子。你照樣應該給她治病,病好以後離不離婚那是你的權力。

    說幾句題外話,在我回答問題之餘,我不得不佩服你這個男子漢大丈夫的忍耐之心。你妻子都變成了這樣只知吃喝玩樂胡作非為的壞女人,還能夠堅持四年不離婚。和那些妻子本來就沒多大毛病,只因吵幾次架的就離婚的夫妻比起來。真讓我從心底裡佩服你,也真切的希望你的妻子能夠透過這次病好之後。改掉過去那些不良的壞毛病,重新迴歸你的身邊安心地過日子。

  • 9 # 雲隨風遠

    不說夫妻四年來的生活狀況,只要夫妻名分還在一天,丈夫就應盡到一天的夫妻之道,這點是起碼的。做丈夫的,在盡到自己應盡的責任、義務,待妻子恢復了健康後,再去處理自己想要處理的事;這樣於情於理,都可以交待的過去了。

  • 10 # 厚德載物160458131

    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畢竟是夫妻,有責任有擔當,就是外人有病了也該有同情心吧,愛悠悠恨悠悠,如果有條件就幫幫吧,再可恨也忘了吧,就當是善舉吧,你大人有大量必有後福,有情為重不是嗎?祝你幸福。

  • 11 # 張呂愛

    應該 因為他們是合法夫妻 受法律保護 假如一方去世 無論是否在一起生活 另一方接受遺產 如果不是合法夫妻 在一起住也沒份

  • 12 # 查金定

    婚姻法明文規定夫妻一方不履行撫養義務時,需要撫養的一方,有要求撫養對方付給撫養費權力。也就是說只要不解除婚姻關係,不管同居與否多長時間,她她都應該支付夫或妻的撫養費,這是法律斌於你的民事權力。

  • 13 # 路遠心更遠1974

    我會以法律和道德兩個層面,來進行解讀。這樣,脈絡更清晰,法理更明確,該不該給,才會有個正確的判斷。

    法律上規定,夫妻不管分居多久,是不會自動離婚的。離婚的途徑,只有兩個。第一個,夫妻雙方協議離婚。第二個,由夫妻其中一方提起的民事訴訟離婚,法院依法裁決離婚。所以說,你們雖然四年沒在一起生活,但是,你們還是夫妻。既然是夫妻,就有義務履行婚姻法規定的一些相關條例。

    以上,就是法律層面上,你現在的狀況。

    接下來,我來說道德層面上的事。

    吃喝玩樂,誰不喜歡,美食,美景,人人都愛。一個成年人,如果有經濟實力,自己賺錢,自己花,這個我們無可厚非。如果是要把自己的個人喜好,強加在別人身上,讓別人來買單,這是不對的,也不道德的。法律上,我們也沒有這個義務。

    看病需要錢,而且價格不菲,沒錢了,醫院肯定不看,這就會威脅到生命的安全。所以說,看病的錢,屬於救命的錢。這種錢,從道德層面上來說,你應該盡力幫忙。從法律上來講,你們現在還沒有解除婚姻關係,也有義務履行這種責任。

    梳理完法律和道德層面上的問題,一切都變得很清楚。

    吃喝玩樂的,一毛也不要給,看病,儘自己的能力去幫忙。

    最後,我的建議是,如果夫妻雙方已經徹底的沒有了感情基礎,又失去了在一起生活下去的可能,你應該把婚離了。離婚的途徑有兩條,上面我也告訴你了。

    一旦離婚了,連看病的錢,也沒有這個義務幫她出了。

    最後祝你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 14 # 天方道人

    夫妻分居四年,妻子在外吃喝玩樂,得病了,丈夫應該出錢嗎,從法律層面上應該出錢,因為你們還是名義上的夫妻,從道德上這個錢可出可不出,不過當今是法律社會,這個錢必須出,如果真的沒感情了,等她的病治好了,可以申請離婚

  • 15 # 空調水電燈飾安裝與維修

    既然已經分開了四年沒有辦離婚手續。那肯定是因為有了孩子有了牽絆。絕對不會是因為有了財產。既然妻子吃喝玩樂,有別的男人養,病了幹嘛老實人自己出錢呢?給個紅包意思意思還是應該的。這些年我也相信他們雙方各自掙的錢肯定都藏藏起來了。只要男人不拿錢出來。醫院就會自己放他們走。這樣女人回家等死,這也就好解釋。反正男人就是一句話沒錢。不是不治而是沒錢。

  • 16 # 蔣子兮3413

    叫你妻子找別的男人要,主要看她態度,考慮到孩子,可以適當幫一下。

    不過說歸說,這種女人很難纏,之前我公司有一個天天和情人在一起,幾年沒回家,後來得了癌症,脖子上開了一刀,找老公要錢治療,然後到公司要賠償金,開始公司不願意給,給她鬧了兩次,給了。

  • 17 # 寇相謙

    不離婚就應該給治病,懶惰不會過日子的女人,讓人憤怒哀嘆,自私自利,有錢享受生活,不防備後路,不去掙錢,那來錢瀟灑?揮霍無度,坐吃山空,窮困潦倒,自作自受。出四年了沒互相理解相處,感情淡薄了。人命關天,有病就應該給治病救人,透過這事,希望她痛改前非,夫妻和睦相處。

  • 18 # 笑看人生169573736

    問題是她吃喝玩樂不顧家且分居四年為什麼沒選擇離婚?若離婚了就可以不管了,沒離婚法律上還是夫妻就該給錢治療。

  • 19 # 使用者78331233679

    老婆4年沒跟老公在一起並且只吃喝玩樂而且生病了都問老公要錢治,男人為什麼不跟她離婚呢?這種自私的女人還要幹什麼。

  • 20 # 同同1765

    按說她們夫妻四年都沒有在一起了妻子生病了可以不管,但她們還沒有離婚等於還是一家人,做丈夫的就有責任負責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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