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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為見伊人

    真心跟你在一起,其實儀式感什麼的個人感覺沒什麼,所謂滿眼都是你,哪裡還看得進啥儀式!不過往往,儀式感也就是安全感!看人!

  • 2 # 祥哥372

    很重要的,過去我們日子過的苦,所以日子過的糙,現在和諧社會,物質豐富了,精神需要更為重要,有趣的日子需要儀式感。

  • 3 # 普羅旺斯的情感人兒

    儀式感很重要,但最重要的還是相處的舒服!

    世上所有的久處不厭,都是因為一直用心。

    人和人,還是剛認識的時候最好。

    時間如大浪淘沙,會留下最真的人。

    我想和你分享一個小故事:

    戰時,一位鐵匠給結婚30年的妻子發電報。

    可他錢不夠,發報員說,最少也得刪3個字。

    男人毫不猶豫地說:把最後那句“我愛你”刪了吧。

    發報員抬頭看了他一眼:先生,可我認為這三個字,是這封信裡最重要的話。

    感情這回事,最初有多慷慨,最後就有多吝嗇。

    “想你”變成了“嗯”,“愛你”變成了“哦”;

    “再聊會”變成了“早睡吧”,“我錯了”變成了“別鬧了”。

    我問朋友,兩個人相處什麼時候最好?

    他毫不猶豫地回答:

    剛認識的時候。就像愛情,相識即是熱戀,日後每天,都走下坡路。

    兩個人,從無話不說到無話可說,竟想不起發生了什麼。

    “我們能不能重新認識一次,從你叫什麼名字開始?”

    我想,這才是先說“再見”那個人的心裡話。

    若我愛你的方式,已不同開始,不如我們變換下位置,看一看原來它的樣子。找回曾經的儀式感,或許我們能走得更遠。

    我認識一對結婚多年的夫妻,兩人開的花店就在離我們公司不遠的地方。

    朋友聚會,偶爾會去他們的店裡小坐,有人問起:

    “你們都結婚這麼久了,怎麼看起來還跟剛戀愛那會兒一樣啊?”

    女人擺弄著新到的康乃馨,沒說話。

    她老公把咖啡端上桌,笑笑說了一句:“就倆字,舒服。”

    她老婆回頭衝他笑了一笑,那一刻,我真覺得,這大概就是“歲月靜好”的現實版吧。

    我不再為年輕人轟轟烈烈的愛情感動,我知道“太美的承諾因為太年輕”。

    我更羨慕那些執手相看,滿臉皺紋的老夫妻,不常說永遠,卻已經攜手一生。

    老爸說,現在年輕人總是剛遇見就談餘生,在他和我媽的愛情中,是先過完了餘生,然後感謝遇見。

    老爸一生只有我媽一個女人,他說我媽離開的那天,他的餘生也畫上了一個休止符。

    每個人心裡都有一口井,可不是誰都能在那舀水喝。

    我大學畢業後選擇創業,問過我爸:

    為什麼我做什麼事,都有人在我背後議論、自以為是地指教?

    我爸笑了笑:“那是因為,你走在他們前面。”

    其實在感情裡,也是如此。

    《那些年》中的一句臺詞就說的很深刻:

    成長最殘酷的部分就是,女孩永遠比同齡的男孩成熟。

    很多姑娘在感情裡都有這種經歷:

    你想要愛的時候,他想玩,說女孩別太矯情;

    你想要家的時候,他剛懂愛,說女孩別那麼物質;

    你要很遠很遠的未來,他只給得起現在,說做人不要那麼好高騖遠。

    可愛情的保質期常是太短,今天海誓山盟,明天就給你臉色看。單方面的有恃無恐,只會換來兩個人的漸行漸遠。

    但最可怕的是,分開的時候,你已經找不到最初的自己。

    其實,你本早該說出那句:抱歉打擾,我的餘生不需要你指教。

    或許,人和人的相處,應該像看海:

    離近了,只是又苦又鹹的水;離遠點,才是波光粼粼的海面;

    離近了,只是一堆無用的沙子;離遠點,才是金光閃閃的海灘。

    太多感情,始於相遇,終於相知;

    終其一生去追求擁有,後來才發現,最美不過相思。

    為什麼有些感情認識就夠了,餘生就算了?

    因為這世界上,相處舒服容易,久處不厭太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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