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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瑜瑒似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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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詩酒墨染江湖
如今的合夥人做生意方式日益流行起來。什麼購物APP合夥人;什麼參與合資入股合夥人等等方式大行其道,很多都深入到人們生活中方方面面。這些合夥方式往往及其簡單和寬鬆,沒有嚴謹性規範雙方應遵守,享受的各種義務和權利,更別說得到法律法規認可合同條款了。這樣的合夥,註定了極大風險和埋下未來引起糾紛的導火索。個人稍不慎,陷入進去,不但浪費自己時間,大機率還會受到經濟上一定損失。得不償失。
所以,人窮時要懂,與人合夥不能碰,即使富裕時,與人合夥也得要三思而後行,謹慎慎重再慎重,只有在法律法規認可保護下,規定了彼此義務和權利情形下,雙方合夥受到法律保護保障下,可以考慮合夥。對於別的一切所謂合夥做生意堅決不要碰,碰了也許好的時候有錢賺時大家樂呵呵,一旦遇到危機和風險時必定扯皮和使另一方蒙受損失收場,這樣的例子現實中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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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趙國峰zhaoguofeng
人窮時要懂,與人合夥的生意不能碰。合夥就意味著斷交,更不能和朋友做生意合夥人,否則最後會成仇人,大多數的合夥生意最後的結局都是這樣,所以不要和朋友合夥做生意,生意不可能都是自己做,避免不了合夥,但是合夥要有完善的制度,一切靠制度和規範做,不摻加人情。這些南方人做得比較好。人情生意分的非常清楚。
我們既然是做生意,就避免不了合夥,合夥要找內行的合夥人,不要找朋友,不要找自己身邊的人合夥。這樣的才是最好的合夥,因為合夥人只是生意上的合夥人,而不是朋友,中間沒有人情可講,一切都按著正規的管理系統運作,這樣就不會發生不愉快,用規範做事。這是我們很多人忽略的問題,我們一般選擇合夥人除了親戚就是朋友,還沒有正規的管理系統,都是用人情做生意。所以會產生很多的矛盾,導致最後的分手變成敵人。如果我們按著規矩做事,就不會出現這些問題,賠就是賠,賺就是賺,清清楚楚,沒有抱怨,亂來規矩就是抱怨,就是相互的埋怨。沒有規矩就不成方圓,所以選擇合夥人是有一定的要求的。也不要找對心情的人做合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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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楊大少的vlog
做生意和做專案其實就是與人合作!人靠譜,專案經過考察和市場調研,值得你去操作,和窮與富沒有關係!無非就是看你自己對這個朋友和專案的評估!當然做生意沒有百分百掙錢,或者百分百盈利!這個都需要靠你自己一步步的堅持和探索!合夥生意的前提是人和專案把控!如果自己感覺不放心就不要操作了!否則會把彼此之間的關係搞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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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林文開
人窮最適合合夥做生意,為什麼呢?現在都提倡共享經濟,但實際上合夥就是解決你的不足問題,比如經濟問題,人脈問題,生意圈問題,但是合夥又不是每個人都適合合夥,有的人適合做朋友但不適合合夥做生意,所以在合夥的用時你又要看清了解夥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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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香山紅葉汪邦年
與人合夥的生意能不能做,與窮沒有關係。窮時與人合夥的生意不能碰,富時與人合夥的生意就能碰嗎?單說這與人合夥的生意吧,我認為有的能做,有的不能做。這要從兩個方面來看,一是合夥的專案靠譜不靠譜,要先調查研究,瞭解市場行情,有的放矢,不能盲目投資。二是看合夥的人,即生意夥伴靠不靠譜,為人處事是否誠實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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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泊頭佳仔
我到不這樣認為,我認為人在窮時更應該找人幫忙或者合夥做生意。1.之所以人們認為無論窮與富,都最好不要找合夥認做生意是因為合夥做生意到期候無論掙錢,賠錢到最後分家不好分,容易翻臉。這個問題我覺得只要在前期約定好行程規章制度。後期就不會出現這個情況,現在是法制社會。國家法律很完善,足可以為我們提供合夥做生意的一些規定。這樣就不會出現這種問題。2.就是因為我們窮,沒有實力,才要藉助合夥人的實力把我們的生意發現壯大。做生意有的時候沒有實力是導致最終的失敗根本原因。3.有的時候透過我們自己努力可能會有所發展。但一個人的實力畢竟有限況且還是窮時。4.有的人認為我們窮去和有錢有實力的人合夥,可能會說我們為了錢去巴結合夥人,兩個人可以合作到一起肯定是雙方都有付出的,比如我們有技術,我們有力氣等等,不要去理會外人的看法。只要我們真心的付出,不刷陰謀手段,生意肯定可以做的長遠。5.只要我們誠心誠意的去合夥做生意肯定能夠做好,努力拼搏生意一定可以紅紅火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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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緣來有道
現在的時代,就是要懂得與人合作,抱團打天下,才能賺到財富。
一個人的力量畢竟有限。獨木不成林。與人合作的關鍵是:懂得分錢。李嘉誠早年做生意的時候,就精通合作的秘訣。他說:與別人合作,假如你拿七分合理,八分也可以,那我們李家只拿六分。正是他這種懂得讓利於合作伙伴的胸懷,成就了他偉大的事業。
不論是開公司,做生意,要想做大就必須懂“捨得”。有道於:財散人聚。尤其你一無所有的時候,更要明白這個道理。
只有懂得合作,讓利於你的合作伙伴,他們才能跟隨你,一起把事業越做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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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迷茫的平凡人
我不認同這個觀點。
不是說“人窮時要懂,與人合夥的生意不能碰”,如果你選錯了人,那麼在富裕時,與人合夥的生意也不能碰。正如世上有好人壞人一樣,選錯了合作伙伴,比如選擇壞人作合夥人,那麼再富裕的底子也經不起折騰。不怕神一樣的對手,只怕豬一樣的隊友,即使選擇的合作伙伴有著一致的出發點與動力,但是如果對方能力不足,有心無力,那你的事業也是徒喚奈何,沒有起色。一個好的夥伴,往往比自身的努力更重要。
人窮時,與人合夥的生意要更謹慎。除了選擇好的合作伙伴,對於商機的把握、風險的預判尤為重要。在與他人合夥之前,應當對市場的需求量及風險係數進行市場調研。凡事預則立不預則廢,我們在合夥之前就需要對市場需求、勞動力是否充足、銷售渠道是否暢通作充分調研,不僅窮的時候應該謹慎,而且在富裕與人合作的時候,也應該有這種憂患意識。
無論窮富,在與人合夥之前我們都要強大自身。這裡的強大不僅僅指擁有強大的經濟實力與豐饒的物質基礎,而是包括自身的能力、專業的證書、熟練的技能、卓越的市場判斷力等精神方面的實力。從某方面來說,合作關係其實是一種互相利用關係,但是,不怕你被利用,只怕你沒用,我們要刻意提升自己的能力以擁有更大的交換價值,才能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擁有一席之地。
無論窮富,我們都應在市場打拼中磨礪自己的慧眼。擁有一雙識人識事的慧眼是市場弄潮兒必備的能力,當我們擁有這雙慧眼,才能在魚龍混雜的人員中找到優秀的合作伙伴;當我們擁有這雙慧眼,我們才能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把握時機的脈搏,找到銷售之道;當我們擁有這雙慧眼,我們才能在市場浪潮中超越自己,成就自身的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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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新希望能哥
人越困難的時候,越不要指望別人,能幫你的沒幾個,除了自己的親人,所以做事先要做每天可以看到錢的事,一天16小時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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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廣西阿才
人;總會有疑心,有猜測,在合夥做生意時,生意好時會有利潤的糾紛。生意不好時會有支出的猜疑。在人窮的時候合夥做生意,會帶來無端的猜測。搞得大家都把怨恨埋藏在心裡,整天過著像敵人的日子。在這種情況想分道揚鑣,也無力挽回了。希望我能幫到大家!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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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越南分享之家
本人因公司搬遷越南就隨公司到越南工作,當時也是想看到了越南有沒有機會做點生意,必究越南落後中國十年左右,各種資源及產品都依靠進口,剛好我有個同村老鄉在東莞做燈具店,也願意資源共享教我,因為我從來沒有做過生意沒有經驗,加之我還在公司暫時無法抽身,就跟同村同學一起合夥找了一個當地越南人做法人三人共同出資開了一個貿易公司(實則為店具燈),開店過程中各種問題,但是我們三個人剛開始還是很有信心做好也沒有什麼矛盾,但是事實正好相反,開業三個月營業額不到3萬,然後各種矛盾,各種懷疑,每個人都有自己想法自己做主,相互猜疑,現在都沒有信心做好,剛好我跟越南合夥人還在公司上班,也沒時間打理店裡面的生意,同村老鄉一個人也沒有信心也不是很情願一個人去打理店面,但是大家又不甘心剛搞起來的店就這樣放棄倒閉,必究投了30W,現在就這樣耗著,看開了年生意會不會好點,所以合夥生意不好做,如果能一個人做盡量自己做,可以從小點慢慢做大,減少投資風險,這樣比較好操作,可以照自己想法做,也不會一心兩用,熊掌不能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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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行風財經
合夥做生意常遇到的幾點問題。
一、經營、管理觀念不一致。
創業最好是找志同道合的朋友,思想觀念差距太大,在經營與管理過程中容易發生衝突,解決合夥人內部矛盾可能會浪費過多時間跟精力。這是在找創業合夥人之前就應該注意的一點。
二、職責不分明。
職責不分清,合夥人什麼事都要管,反而都管不好。萬一出了事,還可能出現互相扯皮、推卸責任的行為。
三、權力、利益分配不合理。
這點比較複雜,權力分配方面,有的按出資比例,有的按個人能力等,這也決定了後期利益分配原則。一般來說,在初創時期,按出資比例進行權力與利益分配的比較多,但隨著公司的發展,不同人的貢獻是不同的,因此,在不同階段適當調整利益分配是十分必要的。
那麼,人們和朋友合夥做生意要注意什麼呢?
合夥就是兩個人或者兩人以上,共同合作,發揮各自的優勢,共同謀取經濟利益的組織形式。因此,和朋友合夥做生意要注意樹立共同承擔風險以及共享收益的觀念,如果大家都有異心,還談何收益。
第一,和朋友合夥做生意要注意要建立一套合適的合作規則。雖然,與朋友們之間是有感情的。但是,無以規矩不成方圓。凡是屬於合夥的事務,都需要按照制定好的規則辦事。這樣才能夠讓合夥順利運營下去。
第二,和朋友合夥做生意要注意財務要透明。親兄弟明算賬,即使再親密的關係,一旦涉及金錢問題,就難以說得清了。因而,做好財務透明,可以避免不必要糾紛。
和朋友合夥做生意要注意形成共擔風險、共享收益的觀念、建立合作規則以及財務透明,上文值得大家學習與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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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他山一石
這個觀點有一定道理,的確,與人合夥的生意確實容易出問題。
然而,必須要搞清楚,為什麼合夥的生意容易出問題?
一般來說,初創階段合夥,很容易出問題。主要原因是這樣幾個方面:
1.創業者不懂相關知識,不懂得合夥企業應該是以怎樣的方式進行合作。
2.不懂得各自的身份,缺乏契約精神,分不清企業所有權和經營權之間的關係。
3.初創企業規模小,不具備多人合夥的前提條件。
4.缺少藉助外部力量來解決合夥關係的途徑。
基於以上原因,初創階段的確不建議合夥。等企業成熟後,具備了各種相關素質,再根據需求考慮合夥倒是更為務實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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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赭紅
股份制、合夥人制從來都是很好的經營形式,與窮富無關。
與人能力素質有關。
或許因能力素質低才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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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施州阿峰
什麼是生意?
生意是把你所擁有的東西拿去賣給需要你的東西的人,恰好他沒有你正好有他所需,在古代的時候人們就已經在生活中開始了以物換物各取所需的貿易,到後來隨著時代的不停發展,故而出現了更便於流通的貨幣,商人便從中做起了貿易,把商品從一地拿到另一地去售賣,賺取中間的差價,這就是商人所做的生意,生意人所做的事都是以利益為中心,沒有利益的事他們怎麼會輕易的去做呢?
為什麼要合夥做生意?合夥做生意無非就是兩人有共同的志向,或者是一人有資金沒資源正好你又有資源但是缺乏資金,所以你們就一拍即合做起了合夥人,但是不論是因為哪種目的走到一起,你們的最終目的都是為了使自己的利益能最大化才做起生意的。
合夥做生意真的好嗎?在前期你們都需要各取所需的時候可能相互之間配合的很好,但是慢慢的你們之間的心態會不會變?每個人都認為自己付出的比對方多,為什麼自己不能多分得一分利益或者自己認為自己完全一個人就能做好生意呢?又或者在公司的決策上你們都有自己的想法,各自都堅持自己的思路不妥協,這些在最終都會導致你們的決裂,又或者你們一開始就是在利用對方而已,等自己熟悉了流程或者自己資金成熟後就想拋開對方一個人單幹的,這個時候作為被利用的一方那都是極其不利的。
所以說在自己窮的時候一定要考慮清楚能不能與人合夥做生意,人家是看重你的什麼憑什麼人家就想要和你合作,會不會本身就是想要利用你身上的什麼有價值的地方,等利用完後就把你踢出局了,如果不是有十分的把握,我建議還是儘量不要合夥做生意,這世界上合夥做生意的基本上最後都是不歡而散,凡事三思而後行,做決定前一定要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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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曾慶學專注平臺合夥制
我覺得這個觀點是錯誤的。
首先,“合夥”的概念是可以很寬泛的,找投資人就是與資金合夥,那這種合夥為什麼不能要呢?這個世界上多的是有資金缺專案的人,他們想要把錢投資出去,投資給那些缺資金但是想創業,又特別優秀的人,這個時候資金和人才合夥,互相成就,豈不是兩全其美嗎?
再者,人窮的時候,缺的只是資金,但如果有過硬的技術,找到有資金,懂行,能夠長短互補,願意合夥的朋友共同來開創一份事業,也是一件好事。比如窮的一方投資的資金少,那可以算他欠公司一部分投資款,在公司賺到了再還。
也可以操作成他能拿出多少投資款就拿出多少,拿不出的部分不算他借公司的,直接給他免掉,但是他要全職來創辦這份事業,全力以赴,大家談好股權分配,剛開始少拿工資,待到一定的時候,再漲工資,等等,有很多靈活的方式來操作,前提就是暫時沒有錢不要緊,但是自己一定要是個靠譜的人,要是個潛力股,不能既沒錢又沒才華,那就太對不起自己的合夥人了。
第三,合夥本身就是取長補短,是用自己的長板去補對方的短板,這樣自己在跟對方合夥時,才是有價值貢獻的,這樣的合夥才能長久,也不會有所謂的不平等。
最後,匆匆合夥的結果一般都是匆匆散夥,合夥一定要建立規則,合夥人要謹慎選擇,在合夥之前多深談幾次,看看彼此的價值觀,為人處世的理念是不是同頻。自己是那塊料,合夥人也選的對,肯定是比自己單打獨鬥,孤軍奮戰,創業成功機率大的多。我是合夥制專家曾慶學,歡迎關注我,多多溝通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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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獨股的鷹
合夥做生意最重要的原則是你的搭檔這個人,你們是否信任和融合?信任是建立在實實在在的合作上,而並非單憑感覺就可以信任別人。 合夥有利就有弊,我們應該充分利用其利掩蓋其弊。 怕管帳的吞錢飛單,要帳目明細,雙方都要談好, 互相接受監督是基礎,不然到時候你去查他管的帳,好則引起不高興, 壞則日後必分家。 談明利益,你拿多少他拿多少,他為什麼拿得比你少,你為什麼拿得比他多,必須一開始就講明白,不然會產生,我做得多為什麼拿得比你少。這種情緒一旦產生, 糾紛必然形成。 明確職務責任,明確最終決策者。 這方面又引聲出一個問題,就是股份不必平攤,必須一高一底,不然日後出事。 能者上,庸者讓。合夥是智慧的結晶,一致對外。 過分強調過去的交情或友誼,不注意多溝通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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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窮的時候要懂與人合夥的生意,不能碰我認為人窮的時候人合夥的生意也是可以做的。主要還是看這個人做人怎麼樣?是不是講誠信?做責任原則有很大的關係。所以說,如果說你做人。比較講誠信。人比較實在。他跟你合作。是在幫助你。是能合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