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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LSYD雲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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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祝大仙談情
男人離婚後重新追求前妻。那至少說明這個男人離開了前妻混的不好了。不管是生活上還是經濟上都出現了一定的問題。
個人男人離婚之後找前妻復婚可能就是以下幾個原因。第一,看前妻過得好,心生嫉妒。第二,自己過得並不好。第三,想讓孩子有一個完整的家。第四,離婚之後才發現前妻的好。當然,可能還有很多種原因……
無論男人是以何種心態,什麼理由去找前妻復婚,都希望是在認真考慮之後在做決定去或者不去。不論當初因為什麼原因離婚,都對彼此造成了傷害,如果不能改變彼此的狀態或者性格,那麼在復婚以後,生活還是會一地雞毛,過得不幸福。
身邊就有這麼一個例子,小李和小東兩個人畢業之後就領證在一起了。婚後幸福而又甜蜜,可是愛情始終抵不過柴米油鹽,就在第一年兩個人應該過不下去分道揚鑣,離婚了。離婚後,兩個人都鬆了口氣,可是好日子沒過過久,因為兩個人是偷偷辦的離婚證,所以雙方父母都不知道。就這樣兩個人在譴責聲中度過了半年,可能是實在受不了這種聲音,於是兩個人考慮復婚。於是在離婚一年後選擇復婚了。可是,這樣得婚姻只不過是為了雙方父母而復婚的,而不是真正兩個人的意願。兩個人慢慢的又變回了以前的模樣,爭吵不斷……於是,最終不得不結束這段荒唐的復婚……
事實證明,沒有想好的復婚是草率不負責任的。婚姻不是兒戲,要認真負責的考慮到底適不適合復婚,復婚之後能不能彼此改變,能不能過得更好。
最後,祝福你們,祝你們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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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塔雲
男人離婚後又重新追求前妻,這是一件正常的事,情況也比較複雜,且沒有統一答案可循,要說是什麼梗,可以這樣說,他們都是出於自己的私利而重新追求前妻的。
我身邊就有幾件這樣的案例,有追成功了的,也有沒有追成功的。
第一對是同學關係,雙方都在事業單位工作,也算是青梅竹馬 、門當戶對,結婚後夫妻感情很好,可以用舉案齊眉、相敬如賓來形容 ,同事們都很羨慕這對夫妻的幸福生活。可是天有不測風雲,在1991兒子3歲時,男方與漂亮的打工妹勾搭在一塊兒了,不久又有了身孕,妻子知道後,並沒有憤怒,而是接受了男方提出的離婚要求。很快男方與打工妹結了婚,孩子由其母撫養,男方每月要付給孩子月工資20%的生活費和探望小孩,哪知男方的第二任妻子就不是個善茬,純粹是母老虎式的管理丈夫,特別是男方探望小孩和付小孩生活費方面,第二任妻子更是哭天鬧地,男方臉上經常出現像刺蝟劃過的痕跡,也怪第二任妻子肚子不爭氣,或許她們之間沒有緣分,在一次回家時女方跌了一跤,孩子竟然流產了 ,半年過後,二人直接到民政局辦理了離婚手續,接著男方多次到前妻家懺悔 ,一年後雙方順利復婚,復婚後男方像變了個人似的,在家勤勤懇懇,再沒有在妻子面前說過重話了,現在雙方已經退休,天天在家帶著孫子,安度晚年。
第二對夫妻,屬於同鄉,都有比較好的固定工作,只是分居兩地,其實相隔也不太遠,坐公交也就是半小時的車程,但男方變了心,與另一個比較有錢的二婚女滾到一塊兒了,後來向法院起訴,要求與妻子離婚,妻子好言相勸道:“你看,我們都是同鄉走出來的人,兒子已經7歲了,儘管沒有買車 ,但買了房,我們共同把孩子撫養成人,也算是給父母盡了孝。”但丈夫堅決不同意和好,並且還編造些不實之詞,當庭侮辱妻子,妻子在憤怒之下,不要孩子不要房,當庭簽字離婚,隻身離開了家。
離婚當月,男方與二婚女高高興興的、大張旗鼓地舉辦了婚禮,時隔一年,不湊巧,男方得了腦溢血,幸虧搶救的及時,住了一個月院出來,連一點後遺症都沒有落下,哪知,他的運氣太差了,時隔半年,尿毒症又發生在他身上,第二任妻子不幹了,以他婚前隱瞞其嚴重病症為由,起訴到法院離婚,也怪他臉皮太厚,與第二任妻子離婚後 ,竟然又找到第一任妻子,以雙方有共同小孩為由,請求復婚,哪知前妻義無反顧的推開了他,不久就與另一個公務員結了婚。他現在腎臟透析已達三年,由原來每星期透析兩次,發展到現在隔天一次,還好,他的父母雖然已是七十歲的老人了,但身體還硬朗,天天全靠其父母護理。
與前妻復婚能有什麼梗?各自情況不同,各是各的梗,只有自己知道,外人只能透過表象來分析,基本都是從自私利益出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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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隨唐知心話
這麼說吧,離婚後,必然的雙方完全地進入了“情感和生活”的隔斷期.
這時,男人女人都感覺到了徹底的失戀失去對方了,特別是男人,感到了一切的不適應。
這也就是“為什麼失戀後反而感覺更愛對方”了,這從心理學上來看,叫做【心理失衡】現象。這種心理失衡的現象,別說男人了,女人也可能會或多或少的心軟和回到開始的愛戀感覺。為什麼會如此呢?
大部分的女人在失戀失婚之後,會沉浸在失戀的感情中無法自拔,有時候明明是女方先提出的離婚分手,但在真正分開之後就會控制不住地想起之前最初在一起時候的快樂生活,會感覺到一種莫名的失落感,甚至會有一種比以前更愛的錯覺。
而被分手的男方呢,(這裡只是舉例男方被分手,其實被分手方無論男女,都可能有我如下說的感覺)——首先會表現出抗拒感,總相信是自己也有錯,做錯了什麼才會導致對方不再愛自己而分手,於是會用盡各種方法去挽回,讓愛人回到自己身邊,甚至會採用一些令人極端反感的手段。 經過很長時間的折騰,這種想要追回愛的感覺並不會因為對方的冷漠而減少,反而表現出越挫越勇的行為。
那麼,難道分手離婚之後,真的就更愛對方了嘛?我們來舉個栗子,我們剛剛洗完頭,在用吹頭髮吹頭髮的時候,我們都有過這種感覺——很多吹風機是具有一定噪聲的。在剛開啟風機的時候我們可能會感覺到非常吵,吵著有點心不在焉,煩,想趕緊吹完,早點了事。但是呢,等到頭髮吹乾的時候,我們卻已經適應了這種噪聲了。就在吹風機“咔”的一聲關上的一剎那,卻好像整個世界都變得安靜了。這種奇妙的感覺 ,很多人都曾體會過。
愛情也是一樣的。相愛的兩個人在一起的時候體會到的是一種持續不斷的刺激,剛開始我們也會因為牽手、接吻而感覺臉紅心跳,但是時間長了以後,我們就會對這種刺激視而不見,充耳不聞了。可是如果兩個人之間突然分開,又會感覺到一種強烈的不適應感,就好像吹風機突然關掉之後,整個世界突然都安靜了一樣。
愛是可以給人以力量的。當一個人長期被追求的時候,互相喜歡的時候,不自覺的就容易產生一種自我中心的感覺。
因為彼此的崇拜和“情人眼裡出西施”甚至認為自己是特別最出色的人,變得越來越自信。人們常常陶醉於這種讓人快樂無比的狀態之中,久而久之,這種狀態會逐漸穩定下來,變得十分不容易打破。如果是在婚姻狀態中,也會有一種持續的安全感。互相之間就會故態復萌,一些壞習慣小毛病也不愛隱藏了,無縫暴露給對方,甚至覺得對方容忍自己理所當然。但是當其中一方移情別戀或者忍受不了爆發而分手離婚之後,這種“自信感,自我中心滿足感”便也隨之消失了。變得自輕自賤,認為自己一錢不值。懷疑自己,懷念對方,美化對方,甚至回憶曾經種種美好。
同時,分手後的失落和抑鬱,自然就更需要來自愛人的關懷。(俗稱空窗期,最需要感情滿足的時候)。這就是越來越感覺自己還很愛對方,甚至更愛對方了。這其實就是失去自我中心點的強烈不適應感造成的心理失衡。
肯定很多人因為彷彿找到了曾經相愛的感覺,復婚了,但是在一起之後,之前的矛盾衝突依然存在。短暫分手後的心理失衡又會消失,不會再感覺更愛對方。
可見,這些感覺只不過是心理失衡之後產生的錯覺。(這是真話,估計愛聽的人並不多。哈哈)
另外,因為婚姻中,很多習慣是磨合之後的默契,彼此相處已經如左手握右手,柴米油鹽醬醋茶的煙火日子過久了,突然要去吃外賣或者一個人飲盡悲涼,寂寞和失落感就更甚。所以,題主問的,男人離婚後又重新追前妻,並不是什麼梗,是很多人都可能會有的感覺。除非,雙方各自都已經移情別戀,投入新的感情熱潮中了。
“既然失戀,就必須死心,斷線而去的風箏是不可能追回來的。”——巴爾扎克如是說。對待離婚後的感情,每個人都應該有所鑑別。而後冷靜的認知自己,認知彼此。結婚離婚,離婚後又結婚,其實也是很累人的,和戀愛的分分合合關係還難處理。所以,慎重選擇,冷靜面對自己的情感和尊重內心,才是最該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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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表姐當了10年的家庭主婦,因為表姐夫說只要照顧好孩子就行。表姐在家跟姑媽一起過活,田裡地裡跟著幹,才三十歲的人,真的很粗糙。她從小愛漂亮,想去學美容,表姐夫說美容行業的基本都是雞窩,愛慕虛榮。表姐在家大女兒要吃肉,她去給人割稻子,一百塊錢全買了。回來她還沒吃幾口,老的小的吃得沒了。表姐夫給錢嗎,當然給,一個月8000,他給5000。他覺得夠了,可表姐5000塊錢是要照顧兩個老人(其中一個腎衰竭),兩個小孩。經常捉襟見肘,她在家包了很多茶葉,累死累活,一年下來也就夠換點兒生活用品,結餘不了啥。表姐說去學個一技之長,婚前她有個花店,會插花。但是現在又要照顧孩子老人,也沒有那麼多錢盤花店。她就去美容會所,每天騎個摩托車風裡雨裡上班,午飯從家裡帶。表姐夫又說,你那一個月2500塊,夠個啥,連摩托車油錢都顧不上。表姐眼淚在眼眶打轉。這樣過了一年,一個偶然機會,表姐說投資5萬塊錢可以開個美容店,她不想過那種手上餘錢1000都不到的日子,內褲都是破洞的日子。表姐夫死活不肯,後面有個同學借了表姐3萬塊錢,表姐夫咬定表姐跟那個男的有一腿,說他有3萬塊錢他都捨不得的人,怎麼你同學那麼好心一下子借你3萬,還到處說他被綠了。後來表姐也不敢要那3萬塊,在家裡鬱鬱寡歡的,我借了她四萬,她跟姑媽借了一萬,把店開起來了。表姐夫到店裡去說,表姐偷人,說幹美業不正經,他現在這麼落魄工作集中不了精神,是因為他腦袋裡全是表姐跟人上床的畫面。美容店一度關閉。表姐覺得還是應該給男人一個面子,不能猜疑。那麼問題來了,他經常疑心自己有病,渾身疼,今天胯骨疼,明天肋骨疼,後天頭疼,去醫院照什麼事都沒有。每一份工作做一兩個月就不做了,總覺得單位裡的那些人是小鬼,個個針對他。每一次辭職,都是別人的原因,自己一點原因都沒有。走就走吧,錢也不要了。後面就去雲南,安徽,河南,寺廟裡打工,用他的話說是叫佈施。嚴重的時候剃光頭髮,天天穿個和尚服,然後手上掛串佛珠。回家就強迫孩子跟他一起打坐,他可以靠幾粒生花生打坐一天,說是身心全部放空。孩子也跟著一起,還不許哭。房門口掛個觀音相,屋裡焚香。讓孩子承諾,不吃肉。這樣整整5年時間,表姐說孩子越來越大,以後花銷越多。不得已就在他蹲閨房時重操舊業,沒想到生意很好,忙得停不下來,請了幾個人都還說累。後來,表姐夫看到這樣,就叫表姐買房,說她現在是大老闆了,連個房都買不起,那真叫丟人。這事算了,後面他把結婚證藏起來,說是要離婚。表姐找遍都沒找到,他又說表姐作,做了事不承認。就這樣過了兩年,他徹底被魔化了,終於從皮箱中拿出結婚證,拉著表姐去離婚了。渣男又拿出一份協議,離婚不離家,不準再嫁,說是他不喜歡看野男人在眼前晃。兩個孩子,只出一個月1500的撫養費。他偶爾會買些肉啊什麼的,就從1500里扣。所有離婚案件完結是在2018年。疫情前藉著看孩子的藉口,賴在表姐家不走,又開始爆發戰爭了只要聽到有男人聲音的電話,必吵無疑。他想復婚,叫孩子們開口。他的言論是,他哪怕70歲了,照樣找18歲的,如果表姐不復婚,爛貨沒人要……後面不想寫了,之所以渣男可以一而再再而三的傷害,也是表姐沒有拿起法律武器,不懂法律條文,簽訂無用條約。現在表姐一個人帶兩個孩子和姑媽,她說,她不想再婚更不想復婚,怕了。今年34歲,所有的戲劇落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