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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悝(kui)是夏商周時代第一個顛覆封建貴族制度的變法家,他為以商鞅、吳起為代表的各諸侯國變法拉開了序幕,為秦朝中央集權制度的建立奠定了思想基礎。個人認為歷史上對李悝變法評價較少的原因可能主要有兩點:一是魏國沒有像商鞅變法的秦國一樣走到最後;二是李悝是法家顛覆時代的代表人物,並不受“獨尊儒術”的歷代儒家所推崇。
李悝(BC.455—BC.395)是戰國初期三家分晉後的魏華人,是法家的代表人物,是開創鼎盛時代的魏文侯時期的魏國國相,他提出了著名的“為國之道,食有勞而祿有功,使有能而賞必行罰必當”思想主張。李悝變法從政治、經濟、軍事、文化上顛覆了封建貴族掌握國家實際權利的局面,為選賢任能、賞功罰失、激勵民眾、富國強兵奠定了基礎。從而使新興的魏國發展成為戰國時期一度領先的七雄霸主。
李悝變法的主要內容是廢除貴族權利,建立中央集權:
一、政治上主張剝奪貴族權利,統一國家政權。周朝時,諸侯國君主事實上與周天子類似,都是“貴族聯邦制”的總統,軍政和經濟的實際權利分散在各個貴族家族中,這也是三家分晉得以實現的根本原因。因此,廢除種種鉗制,建立統一的國家政權,才是國家發展壯大的正道。
二、經濟上主張廢除分封制度,有效開發利用資源。由於土地、人力等一切權利歸貴族,實際上形成了佔著茅坑不拉屎的局面。因此,李悝主張廢除世卿世祿的井田制,以“盡地力”,即把土地分給實際種田的農民,鼓勵土地開墾、買賣和多種經營;並且實行“平糴法”,即國家在糧食豐產時平價收購儲存,饑荒時平價賣給農民,以取有餘而補不足……從而為魏國的富國強兵創造了條件。
三、軍事上主張廢除擁兵自重,統一武裝力量。改變了原來按出身定軍職和待遇的世卿世祿制,而按照能力定軍職,按照功勞給獎賞,當兵可以減賦稅等措施;並且在民眾中推行以射箭能力裁定官司的奇葩制度,促進了軍民習武練箭之風,形成了全民皆兵的局面。
四、文化上主張獎勤罰懶、選賢任能、依法治國。制訂了《法經》,依法治國,嚴明賞罰,並主張“奪淫民(無功而食祿者)之祿以來四方之士”,廢除職位世襲制,廣開門路,招賢納士,選賢任能,促進了民主和競爭機制的發展,為富國富民、強軍強國奠定了基礎。
李悝的法治、民主、競爭思想依然是我們今天努力追求的社會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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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諸子百家中,對李悝的評價是很高的。司馬遷說:“魏用李克盡地力,為強君。”班固說李悝“富國強兵”。李悝在魏國的變法,是中國實行變法的開端,在中國歷史上影響深遠。尤其"重農”,“重法"思想,後來的商鞅變法,吳起變法都受其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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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悝(音魁)又名李克,在中國歷史上是一個不常被提見的人。收書食貨志)有段記載:
陝夷至於戰國,貴詐力而賤仁誼,先富有面後禮讓。是時,李俚為魏文侯作盡地力之教,以為地方百里,提封九萬頃,除山澤邑居參分去一,為田六百萬降,治田勤謹則嗨益三升,不勤則損亦如之。地方百里之增減,輒為粟百八十萬石矣。又日餘甚貴傷民,甚賤傷農,民傷則高散,農傷則國貧。故甚貴與甚賤,其傷一也。善為國者,使民毋傷而農益勸。今一夫按五口,治田百晦,為果百五十石,除十一之稅十五石,餘百三十五石。食,人月一石半,五人歲終為粟九十石、餘有四十五石。石三十,為錢千三百五十,除社間嘗新春秋之祠,用錢三百,餘千五十。衣,人事用錢三百,五人終歲用千五百,不足四百五十。不幸疾病死喪之費,及上賦斂,又未與此。
魏文侯在位於公元前424至前387年,所以李惺是孔子和孟子間的人物,他的政策也表現著中國封建制度業已崩潰,各地城間的諸侯組織全民,發動生產的情形,雙書.食貨志)裡這一段提到以小自耕農作納稅人,主重高度精密耕作(intensive faming),各農家僅有極少的收人,甚或不足,政府切身感到它的命運與上述小自耕農的生存有密切的關係。這些因素,一經透過歷史,成為中國以後兩千四百年立國的經常狀態。
李悝的設施,也創造了-種計劃經濟(plarned economy)的原始風格。社會的發展,不由它自身做主摸索而成:乃是由政治家以鳥瞰的態度裁奪。為什麼中國的歷史,在先秦就有這樣的特色?我們追究當日背景,至少可以提出片面的解答。
中國的農業,開始於黃河中游的黃土地帶。黃土的土壤伯夠垂直的堆砌,內中保留著很多由下至上的細管,因之地下的水分能夠向上漢淫,不待灌溉,加以土質疏鬆,在農業初興的時候,即用最原始的工具,也能在這地區耕耘。在公元前一千多年, 同時在這地區出現無數的初期農業部落。將他們予以有系統的組織者,乃是周朝創業之主的文王之子,武王之弟的周公旦。他的設計,以“禮”為依歸。所以有部《周禮》的著作,至今仍傳說其作者為周公。
《周禮》的現今版本,在公元前後出現時即被斥為偽書。例如銅質貨幣出現於東周,較周公要遲好幾百年,而《周禮》已經提及鑄幣的衙門,還解說政府要經常巡視市場,以糾察物價是否公平,商品是否符合標準。這書裡也提及中央政府所直接控制的領土方千里,是調“王微千里”。 此外每五百里見方為一“服”,共有九服。各服內的請很因更王都的距離不同,他們向中央政府應盡的義務也有差別,其實周都鎮,在今日西安附近,並未向外每邊等距離的拓地五千裡。以當日技術之間陋,既不能在地圖上精密的確定其植界,電無從於實地童粗勒石。
(周和也提列井田制度,那更是中外學著爭論的問載。有些人說豔人家各有地一百由是為私田,其中一百由是為公田,有《詩能》為證。又有些人稱並田之併為長方形面不是正方形,有些人更說並田整個不可能,全部系杜撰,
我們今日以長時間遠距的要態觀測,(周禮)確在很多地方表現當時行政的精性,其實際作者是誰無關宏旨,倒是王曼千里外有九服的種觀念,卻只用書中一兩句話,就已解釋得明白。其癥結則是中國的中央權力,在技術尚未展開之際,就先要組織千萬軍民,所以只好先造成理想的數學公式,向下籠罩著過去,很多地方依賴理解能力。不待詳細的實地經驗。我自己曾考唐朝均田制度遺下的資料,也看過宋朝財政的數字,以及明朝的統計,回來對井田制度的結論,則是在平地分田割土如切豆腐乾,非不可能,如果確有此種機會,中國的官像就會按文字行事。可是實際上最理想的辦法,通常也不過將假設的幾何畫案遷就於實地,按情形打折扣,再次之,正方形之井妥協而成長方形,甚至百由變成七十畝五十畝,八家以七家六家頂著算數,都無不可。總之,有如王畿和九服,其用幾何圖案作理想的標準,不出“間架性的設計”(echarmatidsign), 這是立法的基點,不是實際考成的尺度。
周朝人之所謂“禮”,也有一種廣泛的解釋。傳統所謂“禮者理也又履也”,若以“背糴”(即鄰國有饑荒,吝不加以糧食接濟)一事就是所洲“非禮也”,不僅不禮貌,而且不合情理,違反處世的基本原則。
利用這些條件,更透過宗法社會的組織,周朝創造了中國的封建制度。它和歐洲中世紀的feudal system以及日本迄至近世紀的“恭著制”有告千相似的地方。 原則上王室不直接統制全民,財政收人也按一公食貢、大夫食色、土食田”的間接交納,層層節制,那土地當然不能買賣,要是土地易主,則根據遺傳的金字塔,如“諸侯立家,大夫有二宗,土有隸,子弟”的組織,就會整個垮臺了。
公元前6世紀以後,這種制度即無法維持,因為人口激增,貨幣通行,客卿活躍,戰事動員波及全民,魯國和鄭國開始“履畝” “作賦”,也就是逾越過去間接管制的辦法,國君開始向全民抽稅。鄭國和晉國又頒佈刑法,更是摒棄禮的成規,去普遍的管制全民。上述李悝的“計劃經濟”行於公元前5世紀和前4世紀之間,其“盡地力之教”,也就是不受封建的約束。商鞅在秦國變法,行於公元前350年,更是全面掃除封建,而整個的代之以“郡縣制”。此門一開,國君統制全民,土地可以買賣,官僚不再世襲。所以顧炎武說“封建之廢,自周衰之日,而不自於秦也”。
從李理的記算我們更可以看出一個重要的歷史環節。當日天災頓仍,食糧價格極不穩定。《史記貨殖列傳》 也說“夫果,二十病衣,九十病末”,上不過八+,下不成三十,則農末俱利”。因此可以看出米貴時石值制幣九十線,賤時低至石二十錢,相差四倍半,即算平價仍有兩借半以上的出人。因之政府的方針,總在“平準",也就是要做,
到“民毋傷而農益勸"。然則糧食生產,到底重要,所以種田的為“本業”,其他都為“末業”。傳統的重農政策以及低水準平等思想,由來如此。再則貨幣的流通,也以供食糧流通為第使命。彭信威作《中國貨幣史》,稱世界上歷史中的貨幣只有兩大系統,一是希臘羅馬以貴金屬作商人整批貿易的工具,一則是中國的賤金屬貨幣,最初即已普遍的行便於民間。又因食糧價格波動之大,商人不一定通有無,也可以“背糶居奇”,這樣又順便地解釋了傳統中國對商人歧視的由來。
從以上情形看來,中國立國最初即與西方迥異,其重點是技術上的著眼不同。先秦從封建到郡縣,政治家依賴人類的智力,造成龐大的組織,是以美國漢學家Herrlee G.Greel即堅稱中國在公元之前已擁有20世紀超級國家的姿態。可是那縣制也開官僚政治(bureaucratism)之先河。在公元之前即由皇帝遭派官僚向幾千萬人民徵兵抽稅受理訴訟及刑事案件,是超時代的政治早熟。因之更難放棄間架性的設計,以至於一般政令上面冠冕堂皇,下面有名無實,官僚間的邏輯被重視,其程度超過實際行政效能,又儀禮也可以代替行政,種種流弊,到二十世紀不止。而最大的毛病,則是西歐和日本都已以商業組織的精神一切按實情主持國政的時候,中國仍然是億萬軍民不能在數目字上管理。今日我們重讀李悝“盡地力之教”的一段,也只能說他的視界寬,不能說他的眼光深。其以簡單的數字,籠罩著大量農民,以現代眼光批判,雖早熟仍是原始式的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