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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旗蒙古、八旗漢軍是獨立於八旗滿洲之外的,還是每個旗分成滿洲、蒙古和漢軍三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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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3D地理視覺

    滿族的八旗相信大家都知道,在明末時期他們憑藉著自己的努力,打敗了李自成,從而取得了山海關之戰的勝利,從那開始清軍就進入了中原,也是清朝正式在中原立足了,不過清軍入關後戰爭還是沒有結束,不過八旗旗主有一個權利,就連官員升官後也不敢不聽,究竟是什麼權力呢?

      清朝這個時候的制度可以說在封建社會中,算是最完善的官職制度了,那些官員們入關想要犯上作亂是幾乎沒可能的,因為官職制度非常的嚴格,正因為有這樣的制度,所以不管是何人,只要在朝廷中擔任任何官職,就連一品的官員也需要磕頭,只要你是朝廷命官,那麼見到旗主就一定要進行磕頭之禮,所以那時候的八旗旗主比起官職一品的官員來說還要高。

      八旗雖然讓人很難理解,但原本就是屬於八支隊伍,因為戰爭分軍指揮容易,所以才會被分開為八旗,而且每個旗中都會有相應的中層軍官,在努爾哈赤在世時,八旗一開始就是他指揮的,因為年紀大了,所以將八旗的指揮權交給了四個大兒子,也就是我們熟悉的四大貝勒。

      所以那時候除了天子皇帝以外,不管是誰見到本旗主都必須要請安,這也就是旗主最大的權力,所以很多官員最怕見到的就是旗主,在他們看來只有對皇帝才願意請安,對旗主請安他們並不是非常願意,不過八旗在戰爭上可以說是以一敵十的存在,八旗如此的強悍,那麼旗主可能也更不用說了。

  • 2 # 小明在山西

    你好,我是明哥日誌,我給您解答:

    清代八旗主要有三個組成部分,分別為八旗滿洲、八旗漢軍和八旗蒙古。八旗滿洲是八旗制度的核心,地位優於八旗蒙古和八旗漢軍,是八旗組織的主體。

    而八旗漢軍、蒙古則指八旗中的漢軍、蒙軍旗佐領,並非單獨有八個漢軍旗,部分誤稱為“漢軍八旗”和“蒙古八旗”。與八旗滿洲構成八旗軍的整體,皆以兵籍編制。

    八旗制度最初源於滿洲(女真)人的狩獵組織。結伴而行的狩獵活動因人數增多而需統一指揮,其指揮者稱為牛錄額真,這個多人集體即稱為牛錄。為便於統一指揮大規模的圍獵或作戰,需將若干個牛錄組成一個更大的單位,以旗幟為標誌,由此建立了八旗制度。

    顧名思義,八旗是由八種旗幟來區分的,分別是:正黃旗、鑲黃旗、正白旗、鑲白旗、正紅旗、鑲紅旗、正藍旗、鑲藍旗。各旗的最高領導人稱旗主。

    八旗中的成員平時皆民,戰時皆兵,因此具有很強的戰鬥力。

    隨著滿清地盤的不斷擴大,人口也在急劇增多。除了滿人外,還有許多投靠和俘虜過來的蒙古人、漢人。為了便於管理和減少內部矛盾。滿清皇帝皇太極對八旗制度進行了擴充。原來由滿人組成的八旗,稱為滿洲八旗。新增了由蒙古人組成的“蒙古八旗”,和由漢人組成的“漢軍八旗”。

    因此,清朝的八旗制度,同時包括了滿八旗、蒙八旗、漢八旗,共二十四旗。

    八旗之中,正黃旗、鑲黃旗、正白旗由皇帝直接統轄,屬於皇帝的親兵,待遇條件優厚,稱為“上三旗”。正紅旗、鑲紅旗、鑲白旗、正藍旗、鑲藍旗,由親王、郡王、貝勒、貝子分領,稱為“下五旗”。

  • 3 # 洪果果

    準確來說是二十四旗,從開始編制的四旗,一路發展壯大擴充到二十四旗。

    八旗最初源於滿洲(女真)人的狩獵組織,17世紀初清兵入關以前,清太祖努爾哈赤為方便編成和管理軍隊,按照七千五百人為一旗,分別以牛錄額真、甲喇額真、固山額真為首領。把滿洲軍隊分成了四旗,以黃、白、紅、藍四色旗幟為標誌,即後來的正黃、正紅、正白、正藍4旗。

    後來努爾哈赤在統一女真的過程中,因為人數一天天增加,萬曆四十三年(1615年)又由四旗擴充為八旗,組成鑲黃、鑲白、鑲紅、鑲藍、正黃、正白、正紅、正藍,這就是最早的滿洲八旗。

    自此創立了八旗制度,是軍政合一的制度,兼有行政、軍事、生產等多方面職能。

    天命年間努爾哈赤又設蒙古旗,1635年皇太極將蒙古旗擴編成蒙古八旗。

    1631年皇太極設立漢軍旗,1642年漢軍旗擴編為漢軍八旗,合稱八旗,至此八旗的制度臻於完善。所以說八旗包括滿洲八旗、蒙古八旗、漢軍八旗共二十四旗。

  • 4 # 圖文繪歷史

    清代八旗制度分為滿洲八旗、蒙古八旗、漢軍八旗三部分,旗色均相同,每部分各八個旗,共有24個旗,建制都一樣,所以可以稱為,清代八旗制度下的編制共有24旗,地位最高是滿洲八旗,其次是蒙古,最後是漢軍八旗。

    圖為八旗軍人像。

    1615年努爾哈赤建立滿洲八旗,即正黃、正白、正紅、正藍、鑲黃、鑲白、鑲紅、鑲藍,每旗原則上是25個牛錄,每個牛錄300人,共7500人,隨著時間推移,每旗人數都在增加,並隨著皇帝的喜好不斷變更旗籍,比如努爾哈赤後期,正黃旗有45個牛錄,鑲藍旗有33個牛錄,鑲紅旗26個牛錄。

    八旗盔甲。

    當年努爾哈赤建立滿洲八旗時,已有76個蒙古牛錄編進了滿洲八旗,1635年滿洲八旗征服了漠南蒙古,皇太極將原有的蒙古牛錄和新納入的蒙古人,正式編為蒙古八旗,當時僅8000人,到雍正時蒙古八旗增至204個蒙古年錄。

    圖為八旗健銳營的演武廳舊址,為清代軍營古建築。

    同一情況,努爾哈赤和皇太極打下江山時,掠了很多漢人從事生產或奴僕,後來抽調壯丁為軍戶,慢慢的也有很多歸附的漢人,並在滿清征戰中立下功勳,隨著歸附的漢人日益增多,在1642年皇太極正式建立漢軍八旗,王世選為正紅、鑲紅兩旗主,石廷柱為正白、鑲白兩旗主,巴顏為正藍、鑲藍兩旗主,馬光遠為正黃、鑲黃旗主,這裡面的馬光遠、王世選、石廷柱均為明軍將領,帶兵投降滿清後建功立業,成立漢軍八旗時封為旗主。

    石廷柱,遼東漢人,明末為廣寧守備,降後金授遊擊,在伐明徵戰中立下功勳,是首任兩白旗主。

    八旗旗主是世襲的,滿洲八旗有3支是皇帝親掌,剩下5支由努爾哈赤的子侄掌握,然後延綿下去,皇太極創立蒙古和漢軍八旗時,旗主是由皇太極任命的,可隨時調換,所以蒙古八旗和漢軍八旗均掌握在皇帝手中,所以,一般聽到滿人即旗人之說是錯誤的,旗人並不都是滿人,也有蒙古人和漢人。

  • 5 # 世文先生說

    八旗分別是:正黃、正白、正紅、正藍、鑲黃、鑲白、鑲紅、鑲藍。清軍入關前,八旗中的正黃、鑲黃兩旗由皇帝直接統領,其它六旗分別由皇帝的子侄統領,之後多爾袞收歸的正白旗也順治皇帝統領。再之後又增加了蒙古八旗,漢八旗,在八旗中,都統為一旗滿洲、蒙古、漢軍的最高長官,既負責軍務,又負責一旗民政事務。所以八旗也可細分為二十四期,但都以滿洲旗為主。

  • 6 # 胡家小胡

    八旗是努爾哈赤在殺死其胞弟舒爾哈奇、長子褚英之後,意識到政權分裂的危險,更是為了脫離與明朝的隸屬關係,遂於1615年建立並慢慢衍化而來的一種加強中央集權的制度。 努爾哈赤以五牛錄編為甲喇(漢釋為隊),五甲喇為一固山,共八固山,約有六萬人。八固山各有不同的旗幟顏色,即黃、紅、藍、白、鑲黃、鑲紅、鑲藍、鑲白八種,是為八旗。

    皇太極繼位後,又增設了蒙古八旗和漢軍八旗,共二十四旗。皇太極削弱與他實力相當的三大貝勒,直接控制了上三旗,改變了八旗旗主平起平坐的慣例,加強了中央集權。順治七年(1650)底多爾袞死後,清世祖福臨為了加強對八旗的控制,對八旗的順序進行了調整。由皇帝控制的鑲黃、正黃、正白三旗,稱為上三旗;由諸王、貝勒統轄的正紅、鑲紅、正藍、鑲藍、鑲白五旗,稱為下五旗,此後終清未改。

  • 7 # 牛克思

    嚴格意義上說,是二十四旗。但是人們習慣於稱八旗,是有歷史緣由的。

    八旗制度是一種特殊的社會組織。入關前,它買行兵民合一,即出則為兵,入則為民,兼有軍事、行政和生產三方面的職能,對推動滿族社會經濟的發展,強化各族人民的統治起了積極的作用。

    入關以後,八旗官兵又被派往各地駐防,成為單純的職業軍人,他們為鞏固邊疆、抗擊外來侵略、促進民族問的大融合作出了巨大的貢獻。隨著清朝由盛及衰的轉變,八旗官兵驕奢淫逸的弱點充分顯現出來。最後,八旗制度在清朝的消亡中走向解體。

    這裡,對八旗制度做一簡要介紹。

    清太祖努爾哈赤以13副遺甲起兵,拉開了征伐諸部統一全國的序幕。經過60多年的戰爭,在順治元年(1644)統一了全國,建立大清王朝。

    八旗制度建立之初,實質上是一種軍政合一的社會組織形式,兼有軍事、行政和生產三方面的職能。

    努爾哈赤把從戰爭中俘獲的人統一起來,規定每300人編一牛錄,每牛錄置一牛錄額真(佐領);每5個牛錄立一甲喇額真(參領);每5個甲喇組成一個固山(旗),固山是滿洲戶口編制的最大單位。每一個固山,各有一個專用的顏色做旗幟。由於人口的增加,打破了5個甲喇編一固山的限制,所以清朝只有八旗。

    八旗戶口每三年調查一次,不許旗外的人假冒入冊,也不許旗下人遠離本人所屬的牛錄居住。

    隨著吞併漸廣,糾合漸眾,除女真諸部統一外,大量的漢人、蒙古人和其他少數民族紛紛歸降,從1615年清太祖努爾哈赤建立八旗制度,到1635年清太宗皇太極編設八旗蒙古,1642年編八旗漢軍。

    八旗實為二十四旗,即八旗滿洲、八旗蒙古、八旗漢軍。八旗的旗色分別為正黃旗、鑲黃旗、正白旗、鑲白旗、正紅旗、鑲紅旗、正藍旗、鑲藍旗。八旗成為清朝入關和統治人民的支柱。

    八旗的旗主是努爾哈赤,其子侄宗親分領八旗,稱“和碩貝勒”或“固山貝勒”(貝勒,意為旗之王,是宗臣貴族的統稱)。滿洲的各階級都包括在八旗之中,“以旗統人,即以旗統兵”。而封爵有親王之名,即仿明制,定為十四等,等級較明為多,而待遇較明為薄。清皇子封王,除開國八王外,例不世襲,封王無國,皇子受封,或僅稱公。

    清代八旗有上三旗,下五旗之分,是皇帝與諸王旗主權力鬥爭的產物。

    上三旗為天子自領,包括正黃、鑲黃、正白旗;下五旗為諸王貝勒貝子公分封之地,按爵位大小分給領地及屬人,下五旗王公的權力實際掌握在皇帝手中,各旗旗主與旗內屬人隸屬關係加強,分別是正紅、鑲白、鑲紅、正藍、鑲藍旗。

    清軍入關後,八旗的攻戰職能削弱,防禦職能加強,以後佐領增加,各旗也分設前鋒、護軍、火器營、親軍、步軍等營伍。章制日趨完備,兵數也不斷增加,清朝統一全國後,八旗兵分為禁衛營和駐防兩類。

    禁衛營又分為郎衛和兵衛。郎衛侍御帝室,在上三旗中選拔,歸領侍衛內大臣統率。兵衛守衛紫禁宮闕、皇陵、皇家林苑等,以護軍統領、參領、前鋒統領統率。兵衛包括驍騎營、前鋒營、護軍營、火器營、步軍營等。駐防兵分駐各省要衝地點、重鎮及軍事關隘,八旗駐防兵有四類:即畿輔駐防兵、東三省駐防兵、各省駐防兵、新疆駐防兵等,分由各地將領統率。

    八旗制度在清朝統一全國後,逐漸演變為單純的軍事組織,八旗軍變成了職業軍。清政府為了保證兵源,加強八旗制度的軍事職能,對八旗兵丁的人身自由有著嚴格的限制。規定守衛北京城和駐防旗人不得擅自離開駐地,因事出境,必須去衙門告假領票,否則依法懲辦。禁止旗民交產、不許旗民通婚、不許旗人經商、做工,只許做官、當兵、當差。從而把北京和駐防旗人束縛在狹小的空間裡,切斷了他們對自由生活的選擇,成為皇權鞏固其江山的御用工具。

    清朝定都北京後,確定了八旗常備兵制,固定兵額,加強訓練。八旗兵每月練習弓馬6次,春秋兩季則集中操練馬步騎射和火器。入關以前實行“挑補”旗兵的辦法是三丁一兵,康熙年間是五丁一兵,乾隆年間八丁一兵,以後兵的比例逐漸縮小。北京八旗兵的任務是:對內,平時守衛首都,宿衛扈從;遇事則派往各地鎮壓各族人民的反抗。對外,維護國家統一,抵禦外國侵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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