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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李小姐的成長日記

    美國耶魯大學兒童研究中心主任說:離婚是威脅兒童最嚴重和最複雜的精神危機之一。

    這句話給離婚的父母敲響了警鐘!我相信沒有誰想離婚,更沒有哪個父母願意看著自己的孩子為父母的錯誤去承擔本不應他們承受的傷害和痛苦。其實很多離婚的父母在一定程度上都覺得自己虧欠自己的孩子,那就需要離婚了和正在離婚的父母們及時止損,降低傷害。

    一、首先要明確離婚可能對孩子造成的影響:

    我為什麼用“可能”這個詞,其實,離婚不一定會對孩子帶來傷害嗎。

    王菲說:“感情生活是我自己的,但這並不影響我做一個好媽媽。”王菲雖然有兩段失敗的婚姻,但竇靖童和李嫣然卻沒有因為父母的離婚而受到傷害,這無疑不啟示我們,就算經歷不成功的婚姻,我們依舊可以成為好的父母,讓我們的孩子不受到傷害!

    對於離婚對孩子的傷害,90%的人都有著三大誤區,卻不自知。

    離婚與否是否會導致對孩子的傷害,關鍵在於如何解決這些問題。

    離婚本身不是傷害,離婚的過程是惡性的還是良性本身才是問題。

    我覺得這些問題,主要是心理上的,具體是哪些呢?我覺得是主要是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是安全感的缺失。

    第二是歸屬感的缺失。

    第三是對未來的迷茫,秩序感的混亂。

    那接下來就需要我們就對症下藥找避免離婚對孩子造成的傷害的或者是說把傷害降到最低!

    那我們該如何去做呢?下面針對階段性來分析:

    1、階段性,不同階段的孩子對愛的需求不同,

    據美國兒科學會研究,孩子在不同年齡階段,因父母離婚所受傷害的表現是不同的。那作為父母就需要根據孩子年齡階段來做出具適當的變化!

    針對兩個階段我會分別給出建議:

    一、正在離婚的:要及時預見到可能會出現的問題提早預防

    1、倘若在孩子0-3歲這個時期,夫妻之間不管是因為什麼原因而不得不離婚,那麼我建議

    第一、針對歸屬感缺失的問題,除非萬不得已,孩子最好跟隨母親,因為早期母嬰分離給孩子性格形成的嚴重不良影響早已經在精神分析學界達成共識。

    美國著名心理學家馬斯洛在1943 年提出“需要層次理論”,他認為,“ 歸屬和愛的需要” 是人的重要心理需要,只有滿足了這一需要,人們才有可能“ 自我實現”。

    近年來,心理學家對歸屬感問題進行了大量研究,現在認為,缺乏歸屬感的人會對自己從事的工作缺乏激情,責任感不強;社交圈子狹窄,朋友不多;業餘生活單調,缺乏興趣愛好。

    第二、針對安全感缺失的問題,如果3歲前的小孩問道“爸媽為什麼要離婚”類似的問題,建議你用孩子能理解的話語告訴她離婚的事實,但是記住一定要孩子理解三點:

    1、父母離婚是父母不再相愛了,但是父母都愛孩子。

    2、父母離婚不是孩子的錯誤,是父母之間自己的問題,與孩子無關。

    3、孩子是愛的結晶,無論父母是否在一起,對孩子的愛不會因為距離和離婚削減半分。

    獲得以上三點資訊的孩子,就會極大地減少“內疚”(因為之前孩子會自動認為是自己父母分開是因為自己的錯誤造成的),也會建立起對父母健康的心理概念:即使自己的父母彼此分開,但是他們都是愛自己的!

    (在這個早期建立自我核心概念關鍵時期,孩子無形中會把“愛”這個重要的概念植入其內心,成為將來成人後建立健康婚姻的重要基礎。)

    第三,在孩子生命早期,父愛如同母愛一樣,都不可缺少。所以父親要經常去陪伴,讓孩子感受到父愛。

    在生命的早期,孩子透過與父母的互動感知到自己的存在,並由此建立對這個世界的最初認知,良好的缺失陪伴的成長,容易讓孩子對現實感知產生偏差,尤其在情緒管理方面,缺少必要的互動與交流,遇到應激事件產生情緒障礙的機率會遠高於不缺失陪伴的孩子。

    美國著名的婚姻與子女教育研究專家麥道衛先生早就為我們敲響了警鐘:“缺乏父愛的男孩會成長為危險男人”。

    2、三歲以後的這個時期,這個階段孩子從懵懂逐步開始有自己的思考和認知,那麼我建議:

    第一、尊重孩子對離婚這件事情的知情權和決定權。

    一定要統一口徑,共同跟孩子解釋自己為什麼選擇離婚。很多不能好聚好散的夫妻在向孩子解釋離婚原因時,在一定程度上會隱瞞一些事實和會破壞自己在孩子心目中形象的一些事情,有時候會把自己的主觀情緒強加在孩子身上,希望孩子站在自己這邊,從而達到毀壞對方在孩子心中的人設,無形中把孩子當成了一種報復的“武器”。孩子終究會自己長大,孰是孰非他們會自己判斷,而不應該由我們來說太多,甚至是誤導他們。其實我覺得只用解釋一句話就行“性格不合適,在一起相處會不快樂!”

    及時、耐心的告訴孩子家庭發生的變故、提醒孩子,雖然爸爸媽媽分開了,但是對孩子的愛依然不變。

    早在2003年心理學家凱利和艾莫里就發現,孩子小的時候如果能夠正確理解父母離婚的事實。等孩子長大,不但不會受到離婚的影響,反而會更加註重自己高質量的親密關係,成為更好的父母。

    第二離婚雙方要根據雙方的條件以及遵從孩子的意願來決定監護權屬於誰!

    多數父母都有一個誤區,會根據經濟狀來決定孩子的監護權不能想當然的認為孩子需要什麼,其實很多時候我們並不懂孩子。比起物質孩子可能更需要精神。物質是可以透過協商來解決的!不能不根據實際情況來決定,不能誰都不理,將孩子交給老人撫養,會讓孩子有一種被拋棄的感覺。

    第三、不要讓孩子捲入自己的戰爭中。

    好聚好散,不攻擊對方,不要讓孩子加入雙方之間的“鬥爭”成為夾心餅乾。

    如果你們一定要爭吵,最好不要讓孩子聽見,避免孩子在你們的戰場中承擔任何角色。

    心理學家海靈格發現,離婚後互相埋怨、攻擊的父母,獲得的僅僅只是孩子的表面支援。

    不要當著孩子的面互相指責,“炮火”中長大的孩子,性格會偏內向,甚至會造成自卑、抑鬱。

    第四、保持孩子的常規生活。

    不管孩子跟著誰,都不要因為離婚而讓孩子原本的生活被打亂,很多夫妻往往在離婚時期間和離婚後長期沉浸在悲傷的情緒中,被離婚的瑣事纏繞而無暇顧及孩子的生活和情緒,對孩子來說無異於雪上加霜,讓孩子產生強烈的失落感和迷茫感。所以無論怎樣都要把孩子放在首位,保證孩子正常的衣食住行,減少孩子的不良情緒!

    第五、從孩子得的健康成長的角度考慮,夫妻雙方協商解決孩子跟誰的問題時儘量不要讓他孩子離開熟悉的生活環境。

    創傷療愈中,有一個非常重要的概念就是社會支援系統。當我們經歷各種變故的時候,會產生很多亂七八糟莫名的情緒。

    情緒只有被正常地疏導了,我們才能夠從創傷中走出來,否則將嚴重影響我們的身心健康。

    父母離婚後,孩子內心必然產生許多衝突和情緒。這時他就需要從同學,老師,朋友那裡尋求支援。如果這時我們貿然搬離熟悉的環境,他將失去情緒的出口。

    第六、認真地制定一份共同養育計劃,內容越詳細越好,避免以後產生不必要的衝突。

    2、如果你已經離婚了:很多事情無法改變就只有盡力去彌補和及時解決孩子的問題。

    第一、要保證孩子與父母雙方足夠的相處時間。緊密融洽親子關係,給孩子以心靈上的歸宿。

    不要阻止其中一方來看望。在一些重要場合:生日、畢業典禮等等,父母雙方可以同時出席。讓孩子感受到父母永遠會在身邊支援自己。

    另外最好不要採取輪流監護的方法,在保障足夠與父母相處時間的情況下,讓孩子選擇一個常住地。

    第二、儘快轉移孩子注意力,多方開發他的興趣愛好,引導他發現學校裡的樂趣,在同學中建立好良好的同伴關係,好好學習,多交好朋友。總之,孩子只要過得愉快,這些問題很快就不是問題了。

    第三、本著對孩子負責的態度,不僅要好聚好散,離婚後也要好好的相處。我知道很難做到,到但為了孩子努力試試吧!不要讓孩子覺得父母像仇人,對孩子的以後婚戀觀會有不良影響!

    雙方無論因為何種原因離婚,如果能夠自主和解最好;如若不能,需要尋求專業支援,放下過去,立足未來,握手言和。天后王菲是這個問題行走的教科書。

    第四鼓勵孩子表達。

    父母離異後孩子可能會出現一些問題,這個時候我們就要鼓勵孩子勇於表達自的感受,這樣我們才能瞭解孩子在想什麼,我們要認真傾聽並給予安慰和適當的引導。不要讓孩子長期處於一種關閉內心的狀態,長此以往可能會出現自閉症等等問題!

    第五、沒有獲得撫養權的一方應接孩子小住,以彌補缺失的愛。

    美國心理學家布魯斯·費希爾和羅伯特·艾伯蒂寫的《分手後,成為更好的自己》一書裡,明確地警示人們:離婚不只是父母的事,家庭的另一個重要成員——孩子,也在經歷離婚後的創傷,他們也是應該受到關注的物件。

    第六、傾聽溝通,正面回答孩子的問題。孩子這樣的問題:“為什麼不能像其他孩子一樣,跟爸爸媽媽一起生活?為什麼離婚了不能再結回去(現在我跟他爸爸都有了新的家庭)?”告訴孩子,離婚為什麼不能再結回去,等你長大了我們再談。學校裡有不少父母離婚的孩子,他們都一樣過得好好的。父母離婚只是不在一起生活而已,不要把父母離婚的事掛在心上,現在,除了媽媽和爸爸不再是夫妻外,對於你,爸爸媽媽的身份角色,永遠不會改變,對於你的愛也同樣不會減少半分,你依然是我們共同的最愛的孩子。不要過多解釋,解釋越多越亂。

    第七、調整自我生活態度及對孩子態度。離婚後,撫養人自身的生活態度,會對孩子產生極大的影響。莫一直對離婚耿耿於懷,認為傷害了孩子,一直用虧欠和補償心理對待孩子,這會培養成孩子的受害者心理,導致孩子敏感、脆弱,擔心,不利於孩子的健康成長。

    第八、要保持教育方式,相處方式的一致性,否則將導致孩子內心規則系統的坍塌。教育方式的不同是很多夫妻離婚的原因,保持一致性對孩子的人格和行為,三觀有影響。

    世間所有父母都是愛孩子的,只是表達方式不同,而我們需要遵從“一致性”的原則,給孩子行為和心理上的規則感和安全感。

    唯有保持教育觀念的“一致性”才能給孩子一個可期的未來。

    第九、不建議離婚雙方儘早的開始另一段感情,要考慮到孩子的接受能力和感受!

    大多數孩子在父母離婚後還是抱有希望父母和好的想法,如果過快的進入一段感情,甚至讓孩子接受繼父或者繼母,孩子可能會產生逆反心理,甚至會影響孩子的愛情觀!

    第十、孩子跟著誰就要多花點時間陪伴,而另一方也要多陪伴,就算不能經常陪伴也要時常打電話,讓孩子知道自己該還愛著孩子,不要讓孩子覺得自己缺少一個完整的家庭而自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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