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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年6月份買了房。交了部分房款。因對方違約,協議退款。已逾期了,經追討已退還一部分本金以及違約金。剩下的一部分違約金該怎麼算?是按協議總價計算違約金還是以剩下的未付金額計算違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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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未雨綢繆180973058

    生活中確實有這種清況,有借貸,且借貸方向債權人交有保證按時還款保證金。但到了還款時間,欠債人卻不能100%將款還清,僅僅還了部分欠款,那麼所交還款保證金應如何處理呢?我認為,所交還款保證金,應是到了還款時間時,全部將欠款還清。而現在欠債人達不到全部還款,己說明他己違約,所交違約保證金應,債權人有權沒收。所欠餘款,債權人可以重新協議還款時間,並重新收取違約保證金。

    當然,現實生活中,有名種各樣的複雜情況,也不能完全按步就班去走。這裡講的是按法律程式而言,真正辦起來,還是以防止欠賬變死賬為好。如欠債人不長時間能將剩餘欠款還清,最後也可部分退回保證金。

  • 2 # 羊先生的團團

    嚴格講應該按合同的約定支付違約金,計算的時候按合同總金額計算,除非合同另外特殊約定,按支付餘額計算。

    雖然這樣,但是在履約過程中,你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適當收取部分補償也就可以了,得饒人處且饒人!

  • 3 # 關注生活關注民生

    在合同法的約定中,有一個30%的規定。即合同雙方約定的違約金不能超過所造成損失的30%。甲乙雙方在解決違約金的問題時,可以以30%為基準進行雙方之間的一種協調。

  • 4 # 吉林省律師陳維國

    如果雙方的合同已經約定了違約金的計算方法,應該按合同約定的方法計算,如果沒有約定,對方已經支付了一部分款,應該對未償還的部分計算違約金,違約金法律規定最多不超過合同價款的30%。

  • 5 # 吉林生活資訊

    這種問題生活中有很多這種情況,有各種各樣複雜情況,必須按法律程式定,

    合同法約定,30%的規定。雙方合同違約金不能超過造成損失的30% 在解決違約金問題,可以為30%違約金雙方協商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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