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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山城奇奇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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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五峰果農1
那你要了解是什麼原因?如果有特殊情況,還是原諒她,認了也好,自己有人照顧,如果當時追求自己幸福,恨心拋棄你,不認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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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小佛女
瞭解一下母親拋棄孩子的原因,如果實屬無奈,孩子為了感激媽媽生育之恩,可以選擇原諒。再次,孩子要憑自己的感覺,如果還是心裡有媽媽,不必太糾結媽媽的拋棄,俗話說:血濃於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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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寒波微漾
媽媽拋棄女兒,應該認她嗎?如果情況簡單,就是小時候把女兒拋棄了,長大後又想認回去這種,我覺得沒必要相認了!如果女兒覺得不忍,心存猶豫,不防先弄清楚一些問題。
首先,這個媽媽是因為不喜歡女兒而主動拋棄她,還是迫於當時的家庭壓力拋棄女兒,因為有些天家庭會因為重男輕女而拋棄女兒,這種現象很多,而如果媽媽在家庭中人微言輕,當時的情況可能就超出她控制。如果媽媽出於不喜歡女兒而主動拋棄她,是我的話,毫無商量餘地,不認!糾結這個問題還不如好好想想怎麼報答對我好的人!如果她是被迫拋棄,當時確實沒辦法,那再另做考慮,至少不用馬上就決定不認她。
其次,如果媽媽被迫拋棄了女兒,那看她後面是對女兒盡了關心照顧的義務責任,還是根本不聞不問。如果她因為拋棄女兒,一直處於內疚,並單純的想要彌補給女兒帶來的傷害,應該還是可以互相走動的!如果她在女兒成長過程中不聞不問,只是等女兒長大後再想相認,我就覺得沒必要認了。一個小孩在失去母愛的情況下成長很艱難的,憑什麼艱難的時刻她不出現,等女兒長大了再想來享受現成的?對女兒和把女兒養大的人都不公平吧?
第三,如果這個母親既是被迫拋棄女兒,又對女兒關愛有加,還有個問題也要考慮到。認回來會不會對女兒以後的生活造成影響。作為剛趕上計劃生育的一代,其實我見過很多拋棄女兒的家庭,說實話,對於被拋棄和被抱養出去的女兒,這些生父母在情感上確實不如對待一直養在身邊的子女,那種生疏感很難改變,認回去,這個女兒可能會受到二次傷害。何況,有的生父母認回去的動機本來就不純,比如看見女兒長大了,事業發展很好,為了養老或為了讓被拋棄的女兒扶持她其他的子女,這種情況比比皆是,如果是這樣,就果斷遠離,一點都不應該心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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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安然1378302
媽媽即然不要女兒,就不要再認,這樣都好,這樣也沒有煩心,也沒有苦惱,養母恩情比海深,在苦在累我也高興,別無選擇,養母給了我第二次生命,我要記住養母,長大好好掙錢,抱答養父母滴水之恩,做個善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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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王家小妹
世間最神奇的就是母愛
女生到女人
差一個孩子的距離
沒有哪個媽媽真的忍心離開自己的孩子
如果真的離開了
怎麼會求你相認
為人母方知父母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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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沁水北岸
媽媽世界上最偉大的稱謂,我們每次都喊媽媽。如果媽媽拋棄有特定的原因,這個媽媽可以重新接納。如果她是重男輕女,這種母親不認也好。當兒女離開母親,缺少不禁禁是親情呵護和關愛。對於母親來說,那便是掏心掏肺徹骨的疼痛。媽媽拋棄女兒,得看情況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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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被叫作黃老師的1948
一般講:媽媽拋棄女兒會有多種原因。主觀的或客觀的,這樣的電視劇夠多。
常常說女兒是娘身上的掉下來的肉,拋棄能不心疼?所以如果判斷媽拋女的對錯,具體情況要具體分析。
媽媽老了,生活有問題了,誰來幫她?社會?她工作若干年、有貢獻,社會應當幫她,但這遠遠不夠的。
當年被拋棄的女兒?有人用法律解釋:不養育,不扶養,有道理?旁觀者說。
我想起來了四十年前的一部電影《葉賽妮亞》葉賽妮亞是個私生女,母親在她出生時被迫拋棄她。若干年後,母親知道她生活困難,想幫助她,又怕後來生的女兒怪媽媽有不光彩的過去。這個女兒對媽媽說:只要想到你給了我生命,其他的還重要嗎?
女兒如果都如此,問題的答案不就很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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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小鈴響噹噹
孩子永遠是媽媽的心頭肉,都是媽媽的牽掛,拋棄女兒她也是有苦衷的,誰都不想離開自己的孩子,所以女兒長大後要懂的感恩媽媽,是她帶我們到世界上,享受生活的美好,不管媽媽當時想法是怎樣,女兒都應該諒解她的苦衷,我認為女兒是應該認媽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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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康紀棟
哎,從個人層面來講應該是憤怒(你可以背對她盡情的發洩,發洩完了心情是否好點?)。但是不管怎樣,你還是她身上掉下來的一塊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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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起喬紅
一般都是為了生兒,就把女娃送人或者拋棄,勇氣好的棄嬰會被撿走,勇氣不好的連命都沒了,那樣的父母還有必要認嗎,我覺得還是好好孝敬養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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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jingyuan287
首先,你先要認有一個基本的態度。一要把感情先排除在外,依智不依情。二你要明白,母親的本分是什麼?重本分,輕血緣,以壓邪情。明倫理,曉是非,恩怨分清。所謂喝酒不語真君子,財上分明大丈夫。說的清楚,來去明白。就是我們所說的。生恩.養恩,教恩,責恩。三你要搞清楚起因在哪兒?如果母親處在不得已的苦衷,你得表示原諒。四。如果說他是重男輕女,或者說是出軌拋棄。你就沒有選擇的權利。因為,這些年母親的本分,都是別人在盡。只有這個人才有權利。說讓你認,或者不認。你自己說認不認,這都是越位。作為子女有子女的本分。你沒有權力,思考這個問題。和回答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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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艾瑪萌寵記
#資深瑜伽教練瑜伽師Amma#寵物領域媒體人#
不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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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高炮哥
應該呀!這是自己的生世,拋棄不等於自暴自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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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魚零零
要看是什麼原因拋棄你,如是重男輕女這種,當然不認了。
如果是因為養不起,還是可以原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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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好旺角
應該認,媽媽拋棄女兒一定是有難處,不然怎麼會忍心拋棄自己的女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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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執著的精靈X
女兒是媽媽的心頭肉。不是萬不得已誰會捨得。日思夜想的那種痛苦和牽掛有幾個人承受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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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孤獨終老210994160
不要相認為好,有恩也有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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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祺祺恆恆
我覺得應該認,當時肯定有不得已的苦衷沒有那個父母不愛自己孩子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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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吧,給你講個故事。古時候有個叫舜的人,他的母親去世的早,父親給他又娶了個後媽。後媽又生了個弟弟。他的後媽和他的弟弟害怕他和他們爭家產。就鼓動他的父親三番五次的想要把他給殺死。都被他成功地逃脫了。但是家裡有困難的時候,他隨時會出現在家裡,一點也不計較家人曾經害過他。後來他的孝心終於感動了上天。因為他的人品特別的好,被當時的堯帝看中,繼承了堯帝的天下而成為了舜帝。這就是二十四孝之中的第一孝,孝感動天!他就是中國三皇五帝中的五帝之一。舜 也是我最最佩服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