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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周躋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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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kuk軒轅雅伯
收養人一定要在收養後及時辦理合法收養手續。
如果沒有辦理收養手續,法院會判你贍養親生父母。
法律規定:贍養不以是否撫養為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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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董江波
問主,你不需要贍養你的親生父母,只需要贍養養父母:
第一,在你的親生父母,把你送人的那一刻,並且被養父母收養後。你和你親生父母的法定贍養關係,就結束了。
不管是在法律上,還是道德上,都對親生父母不存在義務了。
第二,現在你的情況是,親生父母在騷擾打亂你原本很好的生活,這樣的親生父母,確實相對數量少,絕對數量大,相當無恥。
嚴重重男輕女,生了女兒送人養了,等自己老了,動不了了,卻找到親生女兒,要求贍養。面對這樣的無賴老頭老太太,千萬不要心軟,就算他們病死困死,也跟你沒關係,不要心軟。
你心軟,傷的是你養父母,把你養大的養父母。
這世上的可憐人多了,你不是上帝,你管不過來。
第三,你親生父母,再來騷擾,那就直接報警,或者言詞果斷的拒絕他們,讓他們滾,不要再來打擾你。
用最惡毒的話罵他們,讓他們滾,就可以了。對這種不要臉的人,只有這個辦法。
這樣的親生父母,死後,絕對是要下地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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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慧心無能
必須拒絕,他們犯了遺棄罪,在你和你養父母形成收養關係的同時,你和你的生身父母就沒有關係了。好好善待你的養父母,你的生身父母那涼快就讓他們那待著吧,不要搭理他們惹自己生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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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西區一隻貓
那要看是否辦理收養手續或者已經形成事實收養關係,如果已經認定收養關係,那就無需贍養親生父母,對親生父母無任何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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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關寶慶1
不知你與養父母之間是否有合法的收養手續?如果有按照我國的《收養法》規定,你親生父母將你送人那一刻起,你與他們之間的一切權利和義務,全部消失。你可以拒絕贍養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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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滷下水
當然可以,《收養法》上面有明文規定,法律上你要贍養的物件是養父母,親生父母與你沒有法律上的任何關係了。自收養關係一成立,被收養人與送養人之間的父母子女關係消滅,被收養人與收養人之間父母子女關係成立。
收養關係成立,意味著收養關係可以對血親關係進行抗辯!如果你的收養父母在收養時到民政局進行了收養登記,恭喜你,你的收養關係合法,你沒有義務贍養親生父母。如果沒有登記,形成事實收養,也可以抗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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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任重齊
你從小在養父母家長大。至於你有沒有贍養親生父母的義務這要看你的良心發現了。十年前,父母為了生個兒子就把兒子送養別人。不是父母心狠,是父母無奈。因為多胎生育是要罰款的。你說大人無奈不無奈!我不知你父母把你送養別人理由如何,相比也是無奈之舉。所以,你不要怨恨你的父母,大凡有良知的父母都不會把自己的親骨肉送養別人的。你的父母一定是有隱情的。我想,當你也為人父母后,這些事你就會明白的。謝謝邀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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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慧心理諮詢教育
謝邀答題!情感的回饋是相互的!出生就被父母嫌棄送走的你的感受一定很不好!拒絕贍養親生父母是你選擇的權利!你可以拒絕,但如果說你與自己的內在溝通,拒絕是因為被拋棄的恨意?還是經濟條件不允許?或許嘗試瞭解下父母當時行為背後的苦衷,嘗試與父母和解,適當的贍養給予你生命的親生父母會不會更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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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荊塬布衣
首先,拒絕贍養。你出生後,你的父母親因為嫌棄你是女孩,把你送給別人收養是他們有錯在先,生而不養妄為人父,人常說生父沒有養父親,你可以直接拒絕贍養你的親生父母。其次,可以贍養。避開法律說人情,你自己已經證實了他們是你的親生父母,況且,你親生父母也知錯醒悟,人非聖賢孰能無過,你應該從人道主義觀點出發,本著烏鴉反哺的原則,根據你親生父母目前的狀況而定,他們還有沒有子女,或者特殊情況老來無靠,你就應該妥善安排你親生父母和你養父母的養老問題,讓他們都能夠有一個幸福的晚年!回答完畢,不足點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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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哇哇蘿蔔
可以,只要你堅持住,不在乎人言可畏,不在乎周遭的眼光,當然可以
身邊總會有一些不停的為你著想的人,他只是從他旁觀者的角度來看,覺得你應該去贍養,因為人言可畏,可是他們不知道你小時候經歷過什麼的創傷,堅持住自己的立場是很難的,因為你不知道你能不能不被周遭的環境所影響
你如果想要拒絕,首先你要想好,你拒絕之後周遭會因為你的拒絕而產生一連鎖的反應,這個反應是否你能承受得住?如果你承受不住,你是否還會選擇在你現在所居住的地方繼續居住
最好的辦法就是決定了那就離他們遠一些,遠離他們的住所,遠離他們的生活
養父母會因為他們所處的位置不會給你什麼建議,因為說多說少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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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飛雨細如絲
法律法規先放一邊,你的親生父母好意思提出來讓你贍養他們嗎?不管當初有多少艱難的理由不得不把你送人,最終結果是你被拋棄了。自從知道自己身世之後內心不斷積聚的無法訴說的傷害誰替你分擔過!我沒有體會,只是設身處地的想了一下就覺的冰寒徹骨。如果你在這個問題上糾結,或多或少會讓養父母傷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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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南方鳥人
《收養法》第二十三條規定,自收養關係成立之日起,養父母與養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係,適用法律關於父母子女關係的規定。養子女與生父母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係,因收養關係的成立而消除。雖然是這樣規定,但要履行法律手續,才合法。
同時.,在中國還有道德問題,也許親生父母當時遺棄你有難言之隱,比如:躲避計生、經濟問題、家庭問題,如今要看看你如今的經濟能力,和心裡承受能力,不能用道德來綁架,你看著辦吧,希望你能自我解開心中的疙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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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行業通影視
以下只代表我個人看法,不喜勿噴:
1、人都不是憑空來到這個世上,都是父母生的,你帶我來,我送你走,所以從法律的角度來說,你有贍養父母的義務
2、從人情的角度來說,你可以不贍養,因為他們沒有做到盡父母的責任,如同只管生不管養這種讓人痛心的局面。
3、需要多方面的查證核實,比如和你養父養母溝通,找律師諮詢,找親生父母那邊的人多打聽多瞭解,瞭解遺棄之前的相關事情。如果,我說的是如果,如果當初並不是遺棄而是販賣,那麼養父養母及親生父母可能面臨法律制裁,如果都沒有,那麼決定最後是否需要贍養,自己拿不定注意可以走相關的法律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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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忠於祖國的包先生
因為有養父母,按法律,你不必贍養親生父母,前提是你與養父母有合法的收養關係。當然你若想贍養親生父母,法律也不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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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零點心
若是單純以初生被“嫌棄”的角度來看,客觀地講,沒有必要。可能也有人會反駁,但是旁觀者又怎麼能體會到當事人的親身感受呢?不能一味地被道德綁架。
俗語講:“生而未養,斷指可還。生而養之,斷頭可還。未生而養,百世難還!”從字面上我們也能看出,古人就對生、養關係做了很好的詮釋,這種道德教育延續至今。
父母嫌棄出生的是女孩,不負責任的就將親生骨肉遺棄給別人家養。待遲暮年邁的時候,才想起送養的孩子了。我覺得那樣的生父母是可恥的。身邊也有聽聞類似的例子,尤其是打聽到孩子的條件好了,更加不顧一切地想維繫起來。遇到好一點的養父母,還是會同意相認,但其實無形中也戳痛了他們的心。還有句話叫做“生的不如養的親”,我想作為孩子來說,應該能理解養父母的養育之恩已經完全大過生育之恩,真正應該報答的是養父母。
可憐天下父母心,說的是大愛,如題則是另外一層概念,如若有足夠的能力先照顧好養父母,再兼顧生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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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笑看人生120525436
依照巜收養法》規定你同親生父母己解除了監護人與被監護的關係。這個關係已轉為養父母同你的關係。你沒有義務贍養親生父母。有義務贍養養父母。從情理上說生養不如現養。養父母把你從小拉扯大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他們含辛茹苦把溫暖和愛給了你,視如親生女兒。你獲得的幸福感要超過許多孩子。我講一個真實的故事。有一個男孩過繼給伯父,伯父母待他很好。吃穿不愁,讀書用功。養父母對他寄予很大希望。期盼將來有出息。後來家裡又添了一個妹妹。一兒一女,養父母樂不可支。每逢節假日全家人出去遊玩,那個高興勁別提了。後來男孩發現了秘密,知道了親生父母在外地。他抱著好奇心也經不住誘惑到了父母身邊。他沒有想到父母待他遠不如弟妹們好。家裡人嫌棄他,這看不慣那討厭。他和父母沒有親切感,體會不到父愛與母愛。弟妹同他吵架。他是家裡多餘的一個人。他呆不下去了,買了火車票徑直回到養父母身邊。從此他同父母親切斷關係。他在養父母家又重新得到人間大愛。養父母年老了,他盡力孝順老人。老人心裡非常溫暖。在鄰右舍誇獎男孩,說老人沒有白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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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淑敏1955
我認為不可以拒絕贍養親生父母的義務,雖然是養父養母,給你養大,但是親生父母生了你,你應該感恩,有那麼一句老話不說嗎?吃水不忘挖井人,他為什麼給你拋棄呢?,因為他有他的難處,在八幾年,大家都知道一對夫婦只能生一個好,他們可能為了要兒子,為第一胎你是個女孩兒,為了要兒子把你送人,這都可能,只能說他們重男輕女,其實壞事你可以看成好事, 你比別人多一個父母,應該感到自豪,有一個朋友,他的兒媳婦是河南的,這位兒媳婦就有兩個父母,結婚的時候養父和親生父母都來了,而且對她都特別好,都給他不少的嫁妝和錢財,凡事不能極端了,都是恩人,有的人找到了親生父母,就把養父忘了,也有的人對養父好,對自己的親生父母不好,這都是不可以的。別忘了,都是你的恩人,這是做人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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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兩寶媽的vlog
我有一個姨妹,同你也是一樣的。她的親身父母因為家裡的女孩多就把她送給我姨媽,姨媽家裡有兩個兒子一直渴望有個女孩就收養了姨妹。姨妹是在關愛和幸福的包圍下長大的,姨媽對她無微不至,父親對她寵愛有佳,兩個哥哥更是不在話下。姨妹長大後做了護士,有了一位帥氣多金的男朋友,不知道她的親身父母怎麼知道了她工作地址,找到她的單位要求認回她。那段時間對姨妹來說是煎熬的,一方是生她卻沒有盡到義務的親生父母,一方是沒有生她卻對他關愛有加的養父母,經過幾天的考慮,姨妹最終還是沒有認回她的親身父母,我始終記得她說的一句話,既然生了就應該把她養大,前面的幾個孩子都能餵養為什麼到她這就不行,既然送了就當死了,了斷牽掛對兩個家庭來說都是解脫。
我想我是理解姨妹的畢竟生母沒有盡到義務,如今看到孩子成才了才來相認,任誰的心裡也過不去,所以希望你遵從自己的內心,做出選擇,無論對錯相信也沒有任何人會怪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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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陽光下玲瓏心
這種事情,往往法律是法律,現實人情是現實人情。比如,法律上你們仍然是父母子女關係,那就有贍養義務。但是因為,實際上你是由養父母養大的,跟親生父母並無感情,所以又拒絕贍養。這種就得你自己處理好這個平衡,考慮自己的具體能力,還有是否有其他子女等,多方考慮,儘量兼顧,又要堅持自己的原則。相信一切都能處理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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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拒絕贍養生父母,權利和義務相輔相成,你未得到生父撫養培育,那麼生父也別想得到你的贍養,出生不能選擇,生父生了你是事實,這隻人類繁衍本能,代表不了什麼,而養父母的撫養恩重如山,應好好報答,如你生活條件寬裕,接濟一下也可,就當行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