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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沉澱姐姐

    我來說說我的看法。首先,我覺得既然兩個人談戀愛已經到了要結婚的地步,關於買房子的事情應該坐下來好好協商,畢竟是件大事。

    像樓主說的這種情況明顯是父母幫忙付首付,房貸需要以後夫妻倆一起還的。那這種情況的話,我認為最合適的解決方法是一人出一半首付,房子寫雙方的名字,以後共同還貸,這樣公平合理。

    作為女方也不要覺得有什麼委屈,畢竟一份付出一份收穫,你只有出了一半的首付,才有資格加名字,這是合情合理的。安全感是靠自己得來的,要想有絕對的安全感就讓你孃家父母婚前全款給你買套房子,你擁有所有的產權,和誰都不搭槓,這是最大的安全感!而不是硬要去霸佔別人男方家的房子,來獲得你所謂的安全感。那樣你倒是安全了,人家男方相當危險了,萬一哪天離婚了,別人辛苦買下來的房子一夜之間劈一半兒給你了,這公平嗎???

    婚姻本來就是你情我願的事情,不要摻雜那麼多私慾,是你的,你就要,不是你的,你也彆強佔,做人得有骨氣和底線!有房子給你住就行了,非要加上你的名字幹嘛?這不是算計和強佔,那什麼是算計和強佔???

    別噴,我養的也是女兒,我會在女兒婚前全款買套房子並且裝修好陪嫁她。至於男方買房的事,如果也是全款,我不過問。如果是貸款,我也會至少出一半首付款,兩家合起來買,房產證寫兩個人的名字,房貸讓她們小夫妻慢慢還,這才是公平合理的做法。

    做人,再窮也不能沒骨氣!做人,再窮也不能沒底線!

  • 2 # 平安幸福148194761

    什麼是安全感?就是自信讓人愛不捨手,只要自信有,無名全權在。財產是以付出現實為依據擁有才對。這女孩,如在自己與丈夫有了一段共同還貸實際付出時再提寫名會好的多。付出行沒到,名下一半有真的很不公平。男女都一樣,就是夫妻共同還完貸款作為兒媳也要對公婆有所安慰再記名為好。一家人不計較的前提是出心為事要公平,心公理不虧。自求底氣在。

  • 3 # 使用者6624991543908

    分期付款的房子,女人加名要求不過分,畢竟婚內要共同還房貸的。既然條件一般般,還想好好過日子的,就加名吧!如果全款買房,女方提要求就叫不要臉。

  • 4 # 樂呵

    既然你有這樣的焦慮,說明你是個有孝心的孩子,那就別讓你父母花錢唄。自己有多大能力,就辦多大的事,那樣才能心安~

  • 5 # 張洪連

    憑什麼說要寫上她的名字,告訴你堅決不同意,因為沒有出過一分錢,居然說要寫上名字,讓她做夢去吧。如果說最後沒有能夠走到最後結婚,分手的話你會付出慘痛的代價。這種女人一定不能要。

  • 6 # gaods20039祈福

    你現在是男女朋友關係,女方沒有權利加在房產證上自己的名字。如果沒有結婚前兩個人出資買房平等,共同還貸款,就分手或離婚房產比較好平分處理。

  • 7 # 使用者7039108258842

    只能說你傻,不能買了再說嗎?大嘴巴。

    已經知道了還能怎麼辦?直接的說不行,或者婚後自己掙錢付首付,父母的不要。

  • 8 # 星星星星893

    現在人真的可憐!不是為了結婚而結婚,而是為了預防離婚利益的分配而結婚!這不就是變相的出賣肉身的暗娼有什麼區別?華人?大家都怎麼啦?唯利是圖,哪裡還有什麼道德禮儀之邦!怎麼導致了人民差不多瘋了節奏?政府在這裡應該怎麼做?

  • 9 # 使用者1846067493388

    如果首付的錢是你父母出的,她的名字是絕對不能加的,婚後你們一起還貸部分和房屋增值部分是你們共同的,現在借婚姻名義騙婚的人也不在少數。股市中有句俗語“落袋為安,現金為王”,錢在你口袋裡,即便她走了,還會有其他女人跟你結婚,你依然可以成家,但錢被她騙走了,房子就沒了,房子沒了,哪個女人還願意跟你結婚?到那時,你就真的什麼都沒了。

  • 10 # 小蘇說情感

    提問者得主見很明顯不高,可能也是被愛情衝昏了頭腦了吧。

    按你說的情況,寫是絕對不合適的。就算結婚了,按這樣的情況你還敢寫嗎???很明顯感情方面你給不了女方安全感。

    你會問出這個問題,沒有方面直接拒接她,證明你還是比較疼愛她的。可以疼她愛她,也請別太過,很多嬌生慣養的女人就是父母或者愛人疼愛過頭,導致她們太過自私不懂得體會他人,覺得誰都得讓著她遷就她。

    這問題的根本在於得讓女孩不要把安全感放在房子這裡。(寫你父母名字也可以啊,她還會跟你父母搶嗎?後面買車子寫她名字不就可以)我自己沒經歷過這個問題,所以只能建議到這裡。

  • 11 # 常青似錦

    華人潛意識中都想有套屬於自己的房子,有自己的房子才能安身立命,於是哪怕累死累活省吃儉用也要得到。雖然現在房價不斷攀升,但是絲毫不減人們對房子的渴望,人們對房子的重視程度也提升到前所未有的地步。

    房子已是現實生活中的必需品,尤其年輕人要結婚,必須首先要有婚房,這已成當今生活不成文的規矩。於是父母為了兒子的婚姻大事,省吃儉用也要給孩子買房,有房有車,選擇的餘地也會更大,何愁沒人跟自己兒子結婚。

    隨著社會的發展,人們對婚姻的認知也發生改變,最近幾年離婚率直線攀升。作為弱性群體的女性在步入婚姻殿堂,為了有個保證或者以後萬一婚姻失敗不至於人財兩空,多會提出一些要求,可是這些要求卻讓人無語。

    房子首付是男方父母出的,如果未結婚女方要加上自己名字,就看你的選擇。如果這種做法直接挑戰你的極限,那就協商解決,若女方執意不同意,實在不行就分道揚鑣,天涯何處無芳草早晚會有和你志同道合的人。如果在可承受範圍內但心有不爽,雙方開誠佈公談談。如果女性還是執意如此,當然既要享受權利也要承擔義務,讓女方現在或者婚後也負擔還貸或者裝修時也出份力。當然也有不差錢的或者感情至深非她莫娶,她對你也是實心實意,你又何必如此計較,不就是給她個心安,只要以後好好過日子不必為此斤斤計較,自己的婚姻生活美滿幸福,你人生也賺到了想必父母也不會多加干涉。金錢畢竟是身外之物,生活幸福才是頭等大事。

  • 12 # 碧璽優雅366

    這女人心計太重了吧,證都沒有領就要求加名字?萬一分了好分錢?要這樣那叫女方出同樣多的錢一起買房好了,不然叫兒子分手。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計程車司機在市區開車見縫插車,開的好快,不過好像很少出事,我自己開車這樣開好沒安全感,司機是怎麼做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