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微塵陳
-
2 # 墨雅菲香
當然不合理了,這是重男輕女的封建傳統的思想在作祟,不管是女兒還是兒子,都是父母親生的,享受同等合法的權益,權利與義務相輔相成,同樣都有繼承權和撫養權。
-
3 # 方中良
天底下不合理的事情多了去了。要做到什麼事情都合理是不可能的。父母把房子和土地留給兒子,卻不給女兒,父母也有他們的打算:養兒防老,老有所依大概就是他們的出發點吧。女大不中留,女兒終歸要嫁出去。出去後就是外人了。肥水不留外人田,我想這也是他們考慮問題的一方面。不合理的事又能怎樣,明星的收入高得離譜,而戰鬥在一線的科學家就不多,合理嗎?事業單位的工資,退休費高出企業單位好幾倍,合理嗎?所以說嘛,要做到黃鱔魚鰍扯做一樣長是不能的……
-
4 # 村口小妹
不合理,為什麼老人的房產要留給兒女,不能留給自己養老嗎?如果要留給後人,為什麼只給兒子,不給女兒?
如果這個合理的話,那麼父母老了,兒子負責養老,女兒不需要承當任何也是合理的。反過來講,父母老了,養老都給兒子,女兒不需要贍養老人是不合理的,因此父母把房子和土地都留給兒子,卻一點都不給女兒這也是不合理的!
其實在封建社會,父母的財務最終都是兒子繼承,女兒是拿不到東西的,但是那個時候贍養老人的責任也都是給了兒子,我覺得沒有毛病,畢竟在一個有著三綱五常約束的社會,孝順是頭頂的大事,兒子幾乎都是孝順的。
但是現代社會,這種將房子和土地留給兒子的父母還有一大把,但是兒子不孝順老人,不贍養老人的新聞確時有發生,所以老人在分配財產的時候可以更多的考慮養老的問題,譬如把房子和土地當做養老的資本,誰也不給,兒女贍養老人是責任,不應該靠財產綁著來孝順吧!
-
5 # 陳乃石
1、家產的傳承。自古以來中國以姓氏傳承為主,而姓氏傳承又跟隨男兒性,因此子女的姓隨爸爸而不隨媽媽。同樣的傳承男兒娶媳婦,女兒出嫁,女兒嫁出去後變成了別人家的人,媳婦娶過來是自己家的人,而且大家都習慣於這樣的事實。所以父母把家產傳給兒子等於留在自己家,若傳給女兒等於送給別人家,這也許是比較好的解釋。因此體面一點的家庭女兒出嫁時最多把嫁裝辦好點,很少把房子或土地隨嫁出去。
2、養老的原因。兒子和女兒養老的義務在法律上是一樣的,《婚姻法》第21條規定:“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但目前老人養老仍然依託在兒子家,男兒養老天經地義,雖然女兒可能很孝順經常過去看望,但並未成為被依託養老的習慣。
3、新的《婚姻法》可能會改變這種習慣。舊《婚姻法》對房產的分割,不管取得途徑如何,都按照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所以女兒嫁出不必帶房產,從自私考慮大家都會這樣做。而新的《婚姻法》強調房產取得的來源,因此將來作為女兒會爭取自己父母家的房產,確保將來有個自己獨立的房產權利,而不會導致離婚後沒有歸宿的慘狀。
-
6 # 西西大王
沒有合理不合理的說法,父母的資產想給哪個兒女,就給哪個兒女。
但是,目前存在的重男輕女現象依舊很嚴重。
(圖片僅供參考,顏色越深代表越是重男輕女)
雖然進去了二十一世紀,由於很多地區依舊存在重男輕女的現象,生兒子滿家歡喜,生女兒不聞不問。
截至2017年,中國男性比女性多3400萬人,適婚年齡的男性比女性多2000萬,這意味著什麼呢?
有房才有家的傳統觀念,買車,彩禮,這些都是需要為兒子準備的,在生兒子高興的同時,不要忘了將來需要付出一筆鉅額資金。
-
7 # 別墅設計師向宇
感謝邀請!其實這個問題屬於家庭內部的問題,小編個人覺得把房子留給兒子,沒有合理不合理之分,女兒嫁出去了,老公這邊,要是有房子有車的肯定也是留給你老公的,不過也不排除父母把土地或房子給女兒的情況,除非是大富大貴的,不在乎這點的,正常的一般情況下,都會留給兒子,僅供參考
回覆列表
感謝邀請。不合理,但卻是客觀存在的。養兒防老,但隨著社會的發展這種觀念越來越淡薄。兩個例子一個是我舅舅家,早年舅舅舅媽一直沒孩子,就領養了我姐,過了十多年才有我弟的。但是感情都很好啊,現在拆遷了,雖然大多財產最終還是會留給我弟弟,但也給了我姐一套房,她買車的時候也掏了十幾萬,房子裝修也給了很多錢,當然我姐平時很孝順我舅舅舅媽和外婆的。後來我姐找回她親爸親媽,我舅舅他們也沒阻止她啊反而逢年過節時彼此都有走動。還一個老太太目前租房在我家,老房子被強拆了,後來鬧大了,獲賠四五套房子,老人家想留一套房子給小女兒(其實是在一套房上寫老人和小女兒的名字)其他的都給兒子(房本上寫老人和兒子不寫女兒名字)結果他兒子兒媳還不答應,結果老人一生氣,一個人出來租房住了。所以一家人關鍵是要感情好,身外之物有難處了可以彼此幫襯著,可以努力掙回來。感情壞了就不好了,“破鏡難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