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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睡夢心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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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上海灘張律師
就像這個問題一樣,提問者顯然是急需瞭解公檢法機關在辦理傷害案件的相關知識,可是有些答主為了優質、為了收益,喋喋不休、文不對題,囉囉嗦嗦說了一兩千字,配了一些毫不相關的爛圖,實在誤人子弟!!!
言歸正傳。
先報警,公安機關開具鑑定委託書,鑑定傷情。如果鑑定結果為輕傷及以上,會刑拘打人者。
根據我的經驗,股骨骨折大機率是輕傷,法定刑在三年以下,但一般以一年左右為量刑起點,再加上案件是由家庭矛盾引起的,量刑時會更加輕緩。
如果案件辦理過程中,打人者主動賠償了你母親的損失,取得了你母親的諒解,大機率會判處緩刑,即無需收監執行。
綜上,判刑大概在一年左右,若你母親能夠諒解打人者,極有可能判處緩刑。
就這麼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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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執劍笑西山
老人葬禮中發生這種事情現實中挺多多,一般都發生在農村弟兄之間。嫁出去的女兒,只要按照當地葬禮習俗做好自己該做的事情就好,稍微有一點智商,都不會參與孃家的糾紛。這種事情你要真要報警,抓人,我只能說一句,智商,情商都太低,人真要抓了,這仇恨這輩子都化解不了了。我曾經遇到過類似一件案例:出嫁的女兒和女婿指責兩個弟弟給老人辦的葬禮不風光,弟媳婦不願意了,吵了起來,拉扯中弟媳婦拿菸灰缸扔了出嫁女兒一下,頭上縫了十幾針,出嫁女兒報警,兄弟媳婦被拘留,並賠償了醫藥費。
最後的結局是兄妹老死不相往來,活著的老母親整天以淚洗面,老父親三週年的時候出嫁的女連弟弟家的門都沒能進去。成了方圓八鄉的笑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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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大哥就愛寫故事
不管是誰因何種原因傷害到我的父母,我都不會原諒他的,哪怕是他們的親兄弟姐妹。
其實這種事情在農村並不少見。我們老家村裡就有此案例。老人去世了,兩個兒子都不願意出錢來料理後事,兩個兒子兒媳吵起來了,(大兒子認為自己贍養了許多年,後事應該小兒子負責。而小兒子認為老人在的時候都在給大兒子帶孩子,後事自然是應該由大兒子負責。)越吵越兇,後來還動了手。兩個女兒女婿一邊也勸不住,最後,兩個兒子兒媳都掛了彩。
最後,在村幹部及很多親戚的阻止下,才草草辦理了後事。可憐的老人撒手人寰,兒女們卻鬧得如同仇人。唉!可憐的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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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亦嵐飄散
靈前爭端,無非那麼點事,如果不是什麼豪門恩怨,我建議不相往來就是了,後人還是忌諱點,小心以後自己百年了,靈前也是這番景象。正所謂天道有輪迴嘛,不敬天道者,會有輪迴報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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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阿寶212117426
都是親人之間的事,我認為不要報警為好,都是血親打斷骨頭還連著筋呢,誰打的誰真誠的道歉,賠償醫藥費就行了,以後的日子還長著呢,能保證老死不相往來嗎?再說了你報警只能是把打人者刑拘或判刑,再賠償醫藥費。你媽及你們家人願意看到親人被判刑嗎?理性處理不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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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龍忠華
這種問題在農村中很常見,原因很多。
俗話說:皇帝想長子,百姓想么兒。可能有的老人溺愛幼子女一些,平時資助的財產多一些,從而引起了弟兄姊妹之間的矛盾;
另外,弟兄多的,特別是"女人當家"的家庭,在贍養老人方面貢獻不均,也易引起家庭矛盾;
還有,就是整體的文化素質不高,相互間沒有尊重、心中沒有親情觀,導致小矛盾消化不了,最終成了大矛盾。
但不管怎麼樣,傷人,那就是法律層面的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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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春暖花開263253306
嫁出門的女潑出去的水,孃家的事有錢出錢無錢出力,其它事儘量少摻和。自己受傷了自己痛苦。醫藥費怎麼辦?那個來照顧?就說告施暴者吧,一是舉證麻煩,就算把施暴者繩之以法,打斷骨頭連著筋的人怎麼忍心?真的是損人不利己。骨肉親情從此就斷了。真的很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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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風燭草木皆兵
兩個舅媽 是萬年死對頭 在外婆去世時已經大吵一次 平時也大吵 小吵從不斷 估計外公去世那天還會有一次惡吵 因為那個所謂的大舅媽說到時再來算賬 我叫我媽媽站遠遠的 讓她們去吵 去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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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花生常態
清官難斷家務事,舊社會縣官都頭疼的事兒,外人更不可胡言亂語。如果要說的話,只能按照與現在不太適應的過去的一些人文習俗來評說。
一個家庭有眾多成員,特別是五十歲以前的人們,兄弟姐妹都不少,人多了難免有些矛盾,因為都牽扯著直接利益。人的自私本性偏向利益。這是矛盾產生的根源。重男輕女的習俗看起來很不公平,但也有它的好處。封建家庭的男婚女嫁,男孩繼承父母的所有財產,但也履行贍養父母的所有義務,這才有了養兒防老的說法。女孩除出嫁時父母所要的彩禮和陪嫁外,基本上再沒有經濟往來。逢年過節回孃家走親戚捎帶禮物那是血脈親情,多與少處於自己的能力孝心。當父母年老或生病以及百年之後事宜主要靠兒子履行。算起來少了很多不必要的爭端。
嫁出的女潑出去的水,女孩出嫁後就是客人,已經不屬於原始家庭。就像客人般規規矩矩,出謀劃策的事少言語,數落批評的態度不可取,即便有十分看不慣,也要講究方式方法注意自己的身份。除非有大逆不道,喪失人倫的事發生,這樣方能贏得兄弟們一家老小的尊重。
題主說得情況不是個例,好多家庭出現這樣的事兒。到了大打出手的行為。足見大家庭中平常的關係多麼尷尬,父母屍骨未寒,親情灰飛煙滅,惡語相向,拉扯推搡,拳腳相加,相互傷害,這是父母的失敗與悲哀,家庭的悲劇。身體都粉碎性骨折。心傷的……
如果這一家的老人事後放下面子,拿出誠意,別再計較利益,姐姐因為自己受傷住院應該反省,主動請求原諒,適當的作出賠償,受傷的一方也不能見理不饒人,畢竟身體裡流動著相同的血液啊!最好不能對簿公堂,親情難歸啊!
如果執意打官司,撕破臉,諮詢律師,既然是敵人沒什麼顧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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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好奇121
清官難斷家務事,這是中國長久歷史留下的疑難雜案,連唐玄宗都沒有辦法,何況民乎,究其因是男尊女卑造成的,建國以來,為了提高婦女地位提倡男女平等,在法律的制訂上卻實是堤高了婦女的地位,規定男女在家庭的對父母膳養及遺產繼承享有共同的權力,但這雖然是法律規定,但一到現實,由於親情及傳統民俗的介入就變味了,人們就選擇與己有利而用之,於己不利則棄之,特別是農村更甚之,我選兩種例孑說明,①兄妹結婚,現在由於男多女少,高彩禮已成定型,由於男方因經濟困難,拿不出高額的彩禮,有些父母為了給兒子娶妻,往往採取子棄女保孑的辦法,利用姑娘的彩禮來添補兒孑的彩禮,結果女兒雖說要了高彩禮但最後也沒完全用在自己的婚姻上,這樣你看我,我看你,在農村這己成了一種預設的規距,造成了惡性的迴圈,所以說現在的高額彩禮俱高不下的原因就於此。②、人到了老年,老人的膳養男女平等,而媳婦不俱膳養義務,這樣以來又將姑娘推向了浪尖,因男孩善打外,不善家務,祀奉老人又成了女兒的事,而費用的開支又攤上法律規定,男女平等,平攤分配,而到了分配遺產的時候,男的明知法律,可裝啞不聲,而女的為了有孃家,還有那個敢吱聲,可是也有個別女的,覺得自己虧了,想爭個明白,這時媳婦又上陣了,一塲惡戰開始了,如果戰鬥不息,鬧上法庭,又是兩敗俱傷,雖說姑娘經濟上得到了一點彌補,但是血肉親情卻不存毫釐,使親情變成了仇敵,而家庭糾分還不如外人,外人是就事論事,而家庭是借一反三,連索反映惡性迴圈,同胞兄妹變成了世代深仇,悲哉`悲哉,同胞變深仇,誰人之過,認人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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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CARRIE流浪樓蘭
姥姥的葬禮上打架的人就是母親的兄弟姐妹,不會有其他人,打斷骨頭連著筋,建議如果私下協商,讓對方把治療費用出了就好,實在不出,我的建議還是算了,自認倒黴吧,以後大家離遠點。我父親的葬禮上,我三姐就和大姐就發生了爭吵,還要賭咒下跪,我告訴她們,今天是老爹的葬禮,不管誰對誰錯,都停住,誰再吵就回家去吧,都不吭聲了,至於以後的事,她們自己少見面就解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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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鄠邑狼騎
過事過事,過去咧,就算咧。。。審時度勢,如果,他家情況,比你家好。就先自己進醫院,留下費用證據,事後,找你舅舅,協商解決,費用問題。 如果,你家情況,比他家好。那就跟他家,老死不相往來!斷掉這門親戚!(免得你舅舅,以後從中協調,紅白喜事,找你家借錢)。 如果,是你的,某個舅舅,事情就太複雜了,千萬不要計較(以後,很多事情,可能還需要,老孃舅協調)! 做晚輩滴,搞不清楚,大人之間的事情。 以後,再有紅白喜事,你,代表,你母親,過去有個過場,就算逑了! 生活需要儀式感! 不到之處,敬請諒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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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rongmwh
這樣的事一般是親人才能幹的出來的事兒,別人一般都不會的,知道死者為大入土為安,自家為了一點蠅頭小利就開龜吵鱉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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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陳豪俊律師
律師答疑:股骨粉碎性骨折肯定構成輕傷了,輕傷就夠得上故意傷害罪的立案標準,至於怎麼判取決於以下幾個重要因素:一、你母親是因為什麼被打傷?
警察肯定也會查明這點,無緣無故的出手傷人跟積怨已久的傷人在犯罪主觀惡性上是不同的。你自己也說了,是由於長輩間多年的矛盾而爆發的,那麼警察會調查這個具體的原因,說白了,就是你母親本身有沒有過錯?很多時候,被打傷的人本身也是有過錯的,要麼就是出言不遜,罵人在先,要麼就是動手在先。
如果經過調查查明,你母親完全沒有過錯,就是對方單純的動手打人,那說明對方的主觀惡性大!
二、對方是否積極賠償,進行刑事和解?故意傷害罪致人輕傷案件屬於可進行刑事和解的案件:“因民間糾紛引起,涉嫌刑法分則第四章、第五章規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
如果能夠達成刑事和解協議,這類輕傷案件可不予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免除處罰。
三、如果你方拒絕接受賠償,拒絕接受刑事和解,則案件會移送至法院審判法院判決本案具體還是看有沒有其他酌定從輕或者減輕的情節,比如有沒有自首情節,有沒有坦白情節,是否為初犯?
如果上述情節都沒有,這類輕傷害案件一般在有期徒刑1至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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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明月清風天涯客
因為他打了你母親,所以你想讓行兇者伏法。根據你的描述,打你母親者應該不是外人,可能是你舅舅,可能是你的表親。但無論是誰,你母親事後肯定不希望讓行兇者坐牢。再報警之前,先徵求你母親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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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山東景哥
我覺得你家裡缺少一個明白事理,主持大局的人。前段時間我外婆去世了,我媽就阻止了一場家族之間的爭吵,我對我媽刮目相看!我外婆96歲,十幾年前就老年痴呆了,外婆三個女兒,三個兒子。大兒子從來沒有侍候過一天,平時都是我二舅,三舅一個月一個月的輪流照看。我媽也只能我孩子放假的時候把他接回我家照看兩三個月。我二姨從來沒有主動照看過我外婆,在他家的日子也屈指可數,三姨夫不幸意外去世,她最近幾年也很少照顧。平時就苦了二舅媽,三舅媽。外婆去年十一月份去世了,我們那裡都親人都要穿孝衣,而且兒子,孫子的孝衣和族人的孝衣是不一樣的。這就牽扯到到底該給我大舅穿什麼孝衣的問題。按平常的人思維應該是,他平時不贍養老人,就應該按平常族人的孝衣穿,特別是我三舅媽一直堅持要這樣辦。我媽後來勸她應該給他兒子的孝衣。不然葬禮上出現不愉快,場面很有可能產生。大家應該都知道,越是不孝順的人,在父母死了之後越想表現的孝順,我們那不倫理兒的大舅媽怎麼肯罷休!最後外婆的葬禮很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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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夏荷鳴蛙
這是事好解決啊!老大出來,直接壓住,反天了還,別管誰對誰錯,各大50大板,這種事情上還敢亂來,絕對老大把他們全乾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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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一杯思鄉愁
到了動手打骨折的程度,還用計較親情嗎?第1個報警處理,第2個索賠。走法律程式。有些東西不是說原諒就可以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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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蘇國亞
按照這種情況而言,長輩們的親情說明巳不復存在了,對於打人者應該走法律的層予神之以法。因為親情巳盡,他不仁,我不意。現在是法制社會,哪容得下這樣的下三爛胡作非為,讓打人者付出應有的代價,否則的話打人者更加目無法制,在此貴勸那些不認親情的法目們,遇事三思而後行,衝動是魔鬼,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回覆列表
構成故意傷害罪,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不管是誰,不管因為什麼,首先無端造成受害人的身體損傷,就必須擔責。
2、儘快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並提供現場目擊者人員名單,以便公安機關調查。
3、公安機關出具傷情鑑定委託書,儘快給受愛人做法醫鑑定,以確定傷情的嚴重性,中國法律對傷害分為:輕微傷、輕傷、重傷。其中輕傷以上是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從目前看,股骨粉碎性骨折,初步判斷為重傷,最次也應是輕傷二級。是應當立刑事案件,進行偵查。
4、從主觀方面看,因多年的矛盾致使發生傷害,只從字面上理解應該是故意,而非過失。
5、中國對故意傷害的量刑是3年以上10年以下尤其徒刑,具體年限得按照情節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