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一樹梅家長教練

    我覺得這個應該各自承擔一半的責任。

    第一,放煙火的人有責任,放了自己應該杜絕後患,把垃圾打掃乾淨。或者在原地檢查一下有沒有安全隱患。把未燃放的煙花撿走。

    第二,作為自己的小孩,應該對他進行安全教育。別人放煙花要離得遠一點,不能去撿,不然會對身體造成傷害。特別是去春節期間的安全教育更重要。

    第三,父母不但要對孩子口頭上安全教育。平時對孩子的監管,陪伴更重要唉。孩子的平安健康成長,是父母的責任和義務。

  • 2 # 初夏的風

    現代的人大事小事都想訛下人,小孩子玩耍出事故不管什麼原因做父母的也有一半的責任!

    我們小時候經常被炮竹炸傷,長這麼大了也沒見有什麼事,也沒見父母訛過誰!

    從社會種種事件來看,人類社會的居住環境建設進步了,但是人類的素質和文明倒退的一踏糊塗!

  • 3 # 中華之飛躍

    主要責任在家長,沒監管好,教肓好自家子女,那鞭炮有部份未燃的是一種常見的,這也正象一般路邊沒欄杆一樣,難道你孩子掉路邊了,還去找修路的沒給你裝欄杆嗎?一個道理。

  • 4 # 鶴伴閒亭920

    劃分這個責任有點難。一是放炮的主人有責任,放什麼炮呀,還不清除啞炮?(請問有放炮後清除啞炮的嗎?)二是孩子家長監管不利,應負主責,三是孩子玩耍,幹嗎去檢啞炮玩?應該自負責任,四生產商有責,炮不合格,幹嗎有啞炮?五是銷售商有責,幹嗎賣不合格產品,等等一路追究下來,放炮人最多也就百分之五的責任了。

  • 5 # 育兒教主

    幾個孩子撿了鄰居未爆炸的煙花燃放,被炸傷了,如何劃分責任?當然是都有責任了,當然主要的責任還是在做家長這裡。

    不是鄰居燃放的時候炸傷,鄰居責任不大

    我們成年人都知道燃放煙花爆竹,是非常有危險性的,大人在燃放煙花爆竹的時候,一般都會叫孩子走開,而且鞭炮燃放的時候,本身對耳朵也是一種刺激,哪怕大人不叫孩子走開,那麼響的響聲,一般居於趨利避害的原則,孩子們害怕鞭炮的響聲也會自動跑開,除非這個孩子從來沒見過燃放煙花爆竹,或者這個孩子只有兩三歲,根本沒有民事行為能力,沒有分辨能力,只要稍微大一點的孩子,都是會自己跑開的。

    既然孩子已經知道自己去燃放煙花爆竹了,說明孩子可能怎麼說也得四五歲了,而且在燃放煙花爆竹的時候,不管鄰居有沒有讓孩子們走開,但是至少說當場沒有炸傷孩子,而且也不是因為正在放鞭炮或煙花的過程中,孩子撿到了還在燃馬上要爆炸的煙花然後炸傷了孩子,所以這個過程鄰居的責任是不大的。

    雙方沒有做到阻止和勸告,都有一定責任

    居然大人都知道燃放煙花爆竹有危險,我們也知道鞭炮之類的在燃燒的過程中,會有一些沒有爆炸,而且還有引信,可以再次人工燃放,鄰居可能沒有來得及打掃,也有可能是搞什麼慶祝活動,比如過生日,一般燃放煙花爆竹之後,馬上就進屋子吃飯,大多數人家都是這樣,不會燃放之後馬上收拾,這個幾乎是一種約定俗成。

    而且燃放煙花或者鞭炮之類的,一般要不在中午,要不在晚上,可能都有固定的時間段,這個時間段孩子們在哪裡監護人是有責任之道,並且把孩子置於監護之下,並且孩子還小,沒有民事行為能力,如果燃放鞭炮之後,鄰居看到孩子們去撿鞭炮沒有阻止,那麼鄰居是有責任的,而做父母的在家沒有告誡孩子,父母也是有責任的,並且我認為父母的責任是要大一點的,畢竟孩子不是對方當場炸傷的。

    如果受傷不是很重,最好就不要去麻煩鄰居了

    本身這個事情就不是別人害自己的孩子,而是自己的孩子調皮搗蛋去撿了別人的鞭炮來放,自己沒有看護好自己的孩子,從責任劃分來說,自己是佔了大部分的責任,我剛才已經說了,放鞭炮一般都在中午或者晚上,中午一般都是吃飯的時間,家長也應該在家,晚上不工作家長也應該在家,這個時候應該家長看護孩子,飯點時間,孩子不見了,難道你不找嗎?鄰居放鞭炮,你看到孩子去撿鞭炮,難道你不說嗎?孩子手上哪來的火機?

    所以這個事情認真說來,家長是有不可推卸的責任,除非孩子的火機也是鄰居給的,如果你自己家的火機,你自己沒放好,你自己家的孩子,你自己沒看好,孩子撿鞭炮你沒有阻止,這些責任你是要承擔一大半的,如果孩子受傷不重,最好是自己承擔,能夠做鄰居其實也是很大的緣分,不要因為這些事情把雙方搞得不愉快,特別是有些人還會主動承擔一部分責任,這個時候你再去找別人麻煩就更說不過去了。

  • 6 # 緣似緣

    兒時炮竹炸牛屎的情景又重現,點著了火跑得快就沒有事,如果跑慢點周身衣服都有牛屎,最慘就當點著了火炮引假熄火,等了一會再去看看,慘立即炸了,頭髮,臉上,衣服全部都是……

  • 7 # 惟願安康

    你好,不知道是否是我的想法有問題哈!這種事情我覺得完全是自己的責任,為什麼家長沒有給小孩灌輸危險的概念呢?

    像我們小時候,放火炮經常有,我們也經常撿了去玩,這是很正常的事情呀!為什麼要怪別人,而不是找自身問題。

    看過一個新聞,小偷偷別人的東西,自己爬樓摔死了,結果家屬卻要告失主,有這樣的家人,難怪會教育出偷東西的人,現在的人只是一味的怪別人,弄得現在都沒人情味了,我們小時候讀書回家坐車,手一招,幾個孩子就爬上貨車,好心的叔叔就把我們帶到山腳下,我們就少走兩個小時的路了,還不收錢,現在給錢別人都不敢帶,都怕出事。有時不是好人沒啦,而是怕了。

  • 8 # 輪迴刺青

    可以找鄰居賠個幾十萬,再找花炮廠賠個幾十萬,再把火機廠一併告了,放心,你孩子下輩子養老的錢夠了,告得好,你養老的錢也都回來了!頂你,快去請個好律師告去!

  • 9 # 飛鷹尋雁0124

    孩子燃放鄰居放的啞炮受傷,想讓鄰居負部分責任,出點治療費用,我覺得要看鄰居是否有責任,也就是現行的法律法規有沒有相關規定,要求燃放鞭炮的人如何檢查未爆鞭炮,如何處理未爆鞭炮之規定,以鄰居有沒有違反相關規定來確定他有沒有責任。

  • 10 # yiny508

    這裡有兩個先決問題必須搞清楚,一是當地是否有禁放令(或限制範圍),二是這個未響的鞭炮是否能確定就是鄰居放的。最後想說的是,受傷孩子的家長,對孩子的教育是不到位的,否則這類事是不應該發生的。

  • 11 # 荷角停蜓

    有責任,爆竹是危險品,燃放者有義務保障周圍人的安全並不能留下隱患,燃放者與傷者是因果關係,責任是推不掉的。但孩子家長有管理孩子的義務,沒及時發現危險也應承擔一點責任。最好是雙方當事人座下來協商,以承擔醫藥費並給予賠償為準(個人認為責任劃分肇事者七傷者三),協商不成訴諸法院。假如是禁止燃放區域那就自認倒黴吧,本來就違法不受法律保護,花錢免災吧,弄不好得進去。現在文盲很少,大家多少懂點法,真出了事農村人情面子那一套漸漸行不通了。

  • 12 # 請用普通話叫我渣男

    媽的,那個路人瞅了我兩眼,害得我心情緊張,造成情緒低落,我要告他,賠償我精神損失費,不然就華山論劍。反正社會這麼野蠻,不講道理了,賴得就賴,拳頭出真理,誰怕誰

  • 13 # 獨自00等待

    要是在以前,沒法想象竟然可以告別人。就是自己家長看管不利。有些常識性的東西不應該再特意告知管理。比如水能淹死人,爆仗能炸傷人。

  • 14 # 風吹落葉舞蹁躚

    都有樣學樣,孩子生了不管教,讓他熊,受到傷害了就挨個的找麻煩要賠償,從來不覺得自己有責任,好像孩子就是為社會生的,一切社會負責,這樣的父母沒有責任心,最好還是別生孩子了,以免給社會造成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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