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軍都督府,明代官署名。創設於元至正二十一年(1361年),起初為大都督府,朱元璋初置統軍大元帥府,後改為樞密院,又改之為大都督府,節制中外諸軍事。至洪武十三年(1380年),明太祖朱元璋以“權不專於一司,事不留於壅蔽。”為由將大都督府一分為五,自此之後成為定製直到明亡。
從其職能上看,由最初的掌天下兵馬大權,主導國家軍事建設的實權機構逐漸虛有其名;從任職人員上看,由功勳宿將位列其中,到掌府官員尸位素餐;從其與兵部的關係看,由以都督府為主,到兩者之間相互牽制,再到兵部凌駕於五府之上成為國家軍事的最高管理機構。
明末時期的大都督府是明朝中軍都督府、左軍都督府、右軍都督府、前軍都督府、後軍都督府五都督府的總稱,統領全國軍隊的最高軍事機構。
主要職責
領軍作戰
執行具體的軍事任務。作為最高武職官員,此為都督府都督最為基本的一項職能。在《高皇帝御製文集》“左右都督誥·同知與僉事同”中,朱元璋對任職都督官所提及的也大多為軍事征伐、戒備等事務,這些當為都督官主要職責。
特派任務
五軍都督府進行朝廷的特派任務。如軍隊訓練:洪武十九年(1386年)“命前軍都督府都督僉事商翯,往河南、山東二都司訓練軍馬。”軍情彙報:洪武二十二年(1389年)“命前軍都督僉事楊春,往靖州五開二衛訓練將士且令以其道里遠近、山川險易,繪圖以進。”巡檢部隊:洪武二十七年(1394年)“命中軍都督府都督僉事劉德,前軍都督府都督僉事商翯,巡視兩浙城隍,簡閱軍士。” 作為太子東宮的輔官:洪武三年(1370年),朱元璋在選任東宮屬官時說到“令省、臺、都督府官兼東宮贊輔之職,父子一體,君臣一心庶幾無相構之患也。”其他諸如工程營建、地方屯田、募兵、軍糧調運等等事務,都督官均參與其中。
管理屯田
明成祖永樂時期“以五軍都督府,總攝天下屯政。”建文四年(1402年)九月,令五軍都督府給各個都司下達指令“令衛所屯田如舊制,衛指揮一人,所千戶一人專提調,都指揮督察之,歲終上其所入之數,以課勤怠。”永樂九年(1411年)九月,有衛所軍士因入京操練耽誤屯種,但五軍都督府“必欲追納”強徵屯糧,軍士只得擊登聞鼓訴狀。宣德三年(1428年)三月,在皇帝給五軍都督府的敕書中,指責“屯種徒擁虛名,兵食常不給足”,進而要求五軍都督府必須“務屯種”。
不過,屯田之事,隨著儲糧戶部郎中(或主事)的設立,在邊防等地逐漸形成了總督、巡撫、戶部郎中(或主事)和兵備的管理體制。具體開墾荒地、清理屯田等事由戶部郎中(或主事)和兵備負責。過去那種軍屯情況完全由都司、衛所報告給都督府,然後再轉行給戶部的程式,已被打破,兵備可直接向戶部報告清理屯田和撥軍屯種情況。五軍都督府管理屯田之職掌已大為削弱。
掌管軍籍
永樂二十二年(1424年)九月,平江伯陳道上奏,說到今軍伍自京師至外服,竄已者多,在役者少。”希望皇帝“敕都府、兵部及都司衛所時加清理。”十月,禮部左侍郎胡淡也上言到,“近各處軍伍缺人,守備無法……宜進五軍都督府及兵部之臣與計議斯事,早為處置,不可緩也。”宣德六年(1431年)七月,由於“軍伍不實”令“五府官同御史給事中,各二人”清理衛所。
除了參與對軍衛逃軍的處理外,五軍都督府對於軍籍的管理也十分精細。明英宗即位不久,五軍都督府便上奏“在京七十七衛官軍、士、校尉、總旗,二十五萬三千八百。除屯田守城外,其十一萬六千四百俱內府、各監局及在外差用,今各營操練僅五萬六千,選用不敷,況今工部人匠數多足任役使,乞將各監局役佔官軍退回各營操練。”
而且對於軍籍的管轄權,此時期仍然以五軍都督府為主。一個典型的例證就是正統時兵部尚書鄺埜,向掌五府事務的恭順侯吳克忠“取五軍軍數”,吳克忠回覆說需要“聞於上”才可,而鄺埜知道自己越權而連忙“走謝”。
推選將領
宣德六年(1431年)十二月,由於“兵部奏外衛多缺官”,明宣宗令掌五軍都督府事務的成國公朱勇、新建伯李玉同行在五軍都督、六部尚書、侍郎共同選授。正統五年(1440年)十月,巡撫大同、宣府,右僉都御史羅亨信奏,萬全都司都指揮張義等人“年老不能領軍”,隨即令“兵部會公侯伯都督等官,擇其人代之。”正統六年(1441年)三月,英宗敕諭太師英國公張輔及五軍都督府、兵部若“京師操練官,自都指揮以下,其間有通曉兵法才堪駁眾者、知略優長能達權變者、經歷戰陣勇敢當先者、武藝熟閒膂力過人者,卿等具舉以聞。”
武官的世襲考核及任官比試,由兵部、五府共同主持。明成祖永樂六年(1408年)二月,朱棣諭兵部尚書金忠、掌中軍都督府事定國公徐景昌,嚴禁武官“驕奢淫酗”,且在武官比試過程中“初試不中式者,罰本衛所充軍三年,複試不中謫戍遠方。”正統八年(1443年)十月,“新建伯李玉等奉命推舉天下武臣堪為將領者三十四人,兵部請會成國公朱勇等於大教場內試馳射及策答。”正統十二年(1447年)四月“兵部及五軍都督府奏”直隸壽州衛指揮同知李素、錦衣衛指揮僉事牛循等人“舉試以弓馬智識頗優,上命俱升署職一級,隸成國公朱勇處操練。”
中軍都督府
官署名。明朝五軍都督府之一。初分領在京留守中衛、神策衛、廣洋衛、應天衛、和陽衛、牧馬千戶所。永樂(1403-1424)後改廣洋衛隸南京中軍都督府,增蕃牧千戶所。並領在外直隸揚州衛、和州衛、高郵衛、淮安衛、鎮海衛、滁州衛、太倉衛、泗州衛、壽州衛、邳州衛、大河衛、沂州衛、金山衛、新安衛、蘇州衛、儀真衛、徐州衛、安慶衛、宿州千戶所及中都留守司、河南都司所領衛所、歸德衛、武平衛、鎮江衛及廬州衛、六安衛、徐州左衛、建陽衛、汝寧後千戶所、松江中千戶所、青村中前千戶所、南匯中後千戶所、嘉興中左千戶所、吳淞江千戶所、寶山千戶所、通州千戶所、泰州千戶所、劃河堡千戶所、崇明沙千戶所、興化千戶所、鹽城千戶所、東海千戶所、海州千戶所、營州千戶所。洪武十三年,始改都督府為五軍都督府。
左軍都督府
洪武十三年(1380年),明太祖朱元璋廢大都督府,改為五軍都督府,包括前軍都督府、後軍都督府、左軍都督府、右軍都督府、中軍都督府。左軍都督府初分領在京留守左衛、鎮南衛、水軍左衛、驍騎右衛、龍虎衛、英武衛、瀋陽左衛、瀋陽右衛(永樂後改水軍左衛、英武衛隸南京左軍都督府),並領在外浙江都司、遼東都司、山東都司所領衛所及南京左軍都督府所領衛所。設左、右都督,正一品;都督同知,從一品;都督僉事,正二品;其屬下包括:經歷司、經歷,從五品;都事,從七品。
區劃(明初)
在京屬衛
留守左衛、鎮南衛、水軍左衛(後改隸南京左軍都督府)、驍騎右衛、龍虎衛、英武衛(後改隸南京左軍都督府)、瀋陽左衛、瀋陽右衛
浙江都司
杭州前衛、杭州右衛、台州衛、寧波衛、處州衛、紹興衛、海寧衛、昌國衛、溫州衛、臨山衛、松門衛、金鄉衛、定海衛、海門衛、磐石衛、觀海衛、海寧千戶所、衢州千戶所、嚴州千戶所、湖州千戶所
遼東都司
定遼左衛、定遼右衛、定遼中衛、定遼前衛、定遼後衛、鐵嶺衛、東寧衛、瀋陽中衛、海州衛、蓋州衛、金州衛、復州衛、義州衛、遼海衛、三萬衛、廣寧左屯衛、廣寧右屯衛、廣寧前屯衛、廣寧後屯衛、廣寧中護衛(後改為屯衛)
山東都司
青州左護衛(後為天津右衛)、青州護衛(革)、兗州護衛(革)、兗州左護衛(後為臨清衛)、登州衛、青州左衛、萊州衛、寧海衛、濟南衛、平山衛、德州衛(後改屬後軍都督府)、樂安千戶所(後改名武定,屬後軍都督府)、膠州千戶所、諸城千戶所、滕縣千戶所。
右軍都督府
右軍都督府官署名。明朝五軍都督府之一。初分領在京虎賁右衛、留守右衛、水軍右衛、武德衛、廣武衛。
永樂後改水軍右衛、廣武衛隸南京右軍都督府。並領在外雲南都司、貴州都司、四川都司、陝西都司、廣西都司及其所領衛所。永樂後增直隸宣州衛、陝西行都司所領衛所,四川都司所領土官天全六番招討司等,四川行都司所領衛所與土官昌州長官司等及雲南都司、貴州都司所領土官茶山升官司、新添長官司等。設左、右都督,正一品,都督同知,從一品,都督僉事,正二品,及經歷司經歷等。
前軍都督府
前軍都督府,官署名,明朝五軍都督府之一。
官署名。明朝五軍都督府之一。分領在京留守前衛、龍驤衛、豹韜衛,在外湖廣都司、福建都司、福建行都司、江西都司、廣東都司、湖廣行都司、興都留守司、直隸九江衛,有南京前軍都督府所屬各衛。俱只有統兵權,發兵之令總於兵部。設左、右都督,正一品,都督同知,從一品,都督僉事,正二品,及經歷司經歷等職。
後軍都督府
官署名。明朝五軍都督府之一。初分領在京橫海衛、鷹揚衛、興武衛、江陰衛。永樂(1403-1424)遷都後改橫海衛、江陰衛隸南京後軍都督府,增留守後衛、大寧中衛、大寧前衛、會州衛、富峪衛、寬河衛、神武左衛、神武后衛、忠義左衛、忠義右衛、忠義前衛、忠義後衛、義勇中衛、義勇左衛、義勇右衛、義勇前衛、武威中衛、蔚州左衛。
並領在外北平都司、北平行都司、山西都司、山西行都司、北平三護衛、山西三護衛。永樂後罷北平都司,改所領衛所為直隸衛所。改北平都司為大寧都司,並增萬全都司。設左、右都督,正一品,都督同知,從一品,都督僉事,正二品,及經歷司經歷等。參見“五軍都督府”。 清 袁賦誠《睢陽尚書袁氏家譜》:“九世樞(袁可立子),由官生初授詹事府錄事,次任南京都督府後軍都事。”
五軍都督府,明代官署名。創設於元至正二十一年(1361年),起初為大都督府,朱元璋初置統軍大元帥府,後改為樞密院,又改之為大都督府,節制中外諸軍事。至洪武十三年(1380年),明太祖朱元璋以“權不專於一司,事不留於壅蔽。”為由將大都督府一分為五,自此之後成為定製直到明亡。
從其職能上看,由最初的掌天下兵馬大權,主導國家軍事建設的實權機構逐漸虛有其名;從任職人員上看,由功勳宿將位列其中,到掌府官員尸位素餐;從其與兵部的關係看,由以都督府為主,到兩者之間相互牽制,再到兵部凌駕於五府之上成為國家軍事的最高管理機構。
明末時期的大都督府是明朝中軍都督府、左軍都督府、右軍都督府、前軍都督府、後軍都督府五都督府的總稱,統領全國軍隊的最高軍事機構。
主要職責
領軍作戰
執行具體的軍事任務。作為最高武職官員,此為都督府都督最為基本的一項職能。在《高皇帝御製文集》“左右都督誥·同知與僉事同”中,朱元璋對任職都督官所提及的也大多為軍事征伐、戒備等事務,這些當為都督官主要職責。
特派任務
五軍都督府進行朝廷的特派任務。如軍隊訓練:洪武十九年(1386年)“命前軍都督府都督僉事商翯,往河南、山東二都司訓練軍馬。”軍情彙報:洪武二十二年(1389年)“命前軍都督僉事楊春,往靖州五開二衛訓練將士且令以其道里遠近、山川險易,繪圖以進。”巡檢部隊:洪武二十七年(1394年)“命中軍都督府都督僉事劉德,前軍都督府都督僉事商翯,巡視兩浙城隍,簡閱軍士。” 作為太子東宮的輔官:洪武三年(1370年),朱元璋在選任東宮屬官時說到“令省、臺、都督府官兼東宮贊輔之職,父子一體,君臣一心庶幾無相構之患也。”其他諸如工程營建、地方屯田、募兵、軍糧調運等等事務,都督官均參與其中。
管理屯田
明成祖永樂時期“以五軍都督府,總攝天下屯政。”建文四年(1402年)九月,令五軍都督府給各個都司下達指令“令衛所屯田如舊制,衛指揮一人,所千戶一人專提調,都指揮督察之,歲終上其所入之數,以課勤怠。”永樂九年(1411年)九月,有衛所軍士因入京操練耽誤屯種,但五軍都督府“必欲追納”強徵屯糧,軍士只得擊登聞鼓訴狀。宣德三年(1428年)三月,在皇帝給五軍都督府的敕書中,指責“屯種徒擁虛名,兵食常不給足”,進而要求五軍都督府必須“務屯種”。
不過,屯田之事,隨著儲糧戶部郎中(或主事)的設立,在邊防等地逐漸形成了總督、巡撫、戶部郎中(或主事)和兵備的管理體制。具體開墾荒地、清理屯田等事由戶部郎中(或主事)和兵備負責。過去那種軍屯情況完全由都司、衛所報告給都督府,然後再轉行給戶部的程式,已被打破,兵備可直接向戶部報告清理屯田和撥軍屯種情況。五軍都督府管理屯田之職掌已大為削弱。
掌管軍籍
永樂二十二年(1424年)九月,平江伯陳道上奏,說到今軍伍自京師至外服,竄已者多,在役者少。”希望皇帝“敕都府、兵部及都司衛所時加清理。”十月,禮部左侍郎胡淡也上言到,“近各處軍伍缺人,守備無法……宜進五軍都督府及兵部之臣與計議斯事,早為處置,不可緩也。”宣德六年(1431年)七月,由於“軍伍不實”令“五府官同御史給事中,各二人”清理衛所。
除了參與對軍衛逃軍的處理外,五軍都督府對於軍籍的管理也十分精細。明英宗即位不久,五軍都督府便上奏“在京七十七衛官軍、士、校尉、總旗,二十五萬三千八百。除屯田守城外,其十一萬六千四百俱內府、各監局及在外差用,今各營操練僅五萬六千,選用不敷,況今工部人匠數多足任役使,乞將各監局役佔官軍退回各營操練。”
而且對於軍籍的管轄權,此時期仍然以五軍都督府為主。一個典型的例證就是正統時兵部尚書鄺埜,向掌五府事務的恭順侯吳克忠“取五軍軍數”,吳克忠回覆說需要“聞於上”才可,而鄺埜知道自己越權而連忙“走謝”。
推選將領
宣德六年(1431年)十二月,由於“兵部奏外衛多缺官”,明宣宗令掌五軍都督府事務的成國公朱勇、新建伯李玉同行在五軍都督、六部尚書、侍郎共同選授。正統五年(1440年)十月,巡撫大同、宣府,右僉都御史羅亨信奏,萬全都司都指揮張義等人“年老不能領軍”,隨即令“兵部會公侯伯都督等官,擇其人代之。”正統六年(1441年)三月,英宗敕諭太師英國公張輔及五軍都督府、兵部若“京師操練官,自都指揮以下,其間有通曉兵法才堪駁眾者、知略優長能達權變者、經歷戰陣勇敢當先者、武藝熟閒膂力過人者,卿等具舉以聞。”
武官的世襲考核及任官比試,由兵部、五府共同主持。明成祖永樂六年(1408年)二月,朱棣諭兵部尚書金忠、掌中軍都督府事定國公徐景昌,嚴禁武官“驕奢淫酗”,且在武官比試過程中“初試不中式者,罰本衛所充軍三年,複試不中謫戍遠方。”正統八年(1443年)十月,“新建伯李玉等奉命推舉天下武臣堪為將領者三十四人,兵部請會成國公朱勇等於大教場內試馳射及策答。”正統十二年(1447年)四月“兵部及五軍都督府奏”直隸壽州衛指揮同知李素、錦衣衛指揮僉事牛循等人“舉試以弓馬智識頗優,上命俱升署職一級,隸成國公朱勇處操練。”
中軍都督府
官署名。明朝五軍都督府之一。初分領在京留守中衛、神策衛、廣洋衛、應天衛、和陽衛、牧馬千戶所。永樂(1403-1424)後改廣洋衛隸南京中軍都督府,增蕃牧千戶所。並領在外直隸揚州衛、和州衛、高郵衛、淮安衛、鎮海衛、滁州衛、太倉衛、泗州衛、壽州衛、邳州衛、大河衛、沂州衛、金山衛、新安衛、蘇州衛、儀真衛、徐州衛、安慶衛、宿州千戶所及中都留守司、河南都司所領衛所、歸德衛、武平衛、鎮江衛及廬州衛、六安衛、徐州左衛、建陽衛、汝寧後千戶所、松江中千戶所、青村中前千戶所、南匯中後千戶所、嘉興中左千戶所、吳淞江千戶所、寶山千戶所、通州千戶所、泰州千戶所、劃河堡千戶所、崇明沙千戶所、興化千戶所、鹽城千戶所、東海千戶所、海州千戶所、營州千戶所。洪武十三年,始改都督府為五軍都督府。
左軍都督府
洪武十三年(1380年),明太祖朱元璋廢大都督府,改為五軍都督府,包括前軍都督府、後軍都督府、左軍都督府、右軍都督府、中軍都督府。左軍都督府初分領在京留守左衛、鎮南衛、水軍左衛、驍騎右衛、龍虎衛、英武衛、瀋陽左衛、瀋陽右衛(永樂後改水軍左衛、英武衛隸南京左軍都督府),並領在外浙江都司、遼東都司、山東都司所領衛所及南京左軍都督府所領衛所。設左、右都督,正一品;都督同知,從一品;都督僉事,正二品;其屬下包括:經歷司、經歷,從五品;都事,從七品。
區劃(明初)
在京屬衛
留守左衛、鎮南衛、水軍左衛(後改隸南京左軍都督府)、驍騎右衛、龍虎衛、英武衛(後改隸南京左軍都督府)、瀋陽左衛、瀋陽右衛
浙江都司
杭州前衛、杭州右衛、台州衛、寧波衛、處州衛、紹興衛、海寧衛、昌國衛、溫州衛、臨山衛、松門衛、金鄉衛、定海衛、海門衛、磐石衛、觀海衛、海寧千戶所、衢州千戶所、嚴州千戶所、湖州千戶所
遼東都司
定遼左衛、定遼右衛、定遼中衛、定遼前衛、定遼後衛、鐵嶺衛、東寧衛、瀋陽中衛、海州衛、蓋州衛、金州衛、復州衛、義州衛、遼海衛、三萬衛、廣寧左屯衛、廣寧右屯衛、廣寧前屯衛、廣寧後屯衛、廣寧中護衛(後改為屯衛)
山東都司
青州左護衛(後為天津右衛)、青州護衛(革)、兗州護衛(革)、兗州左護衛(後為臨清衛)、登州衛、青州左衛、萊州衛、寧海衛、濟南衛、平山衛、德州衛(後改屬後軍都督府)、樂安千戶所(後改名武定,屬後軍都督府)、膠州千戶所、諸城千戶所、滕縣千戶所。
右軍都督府
右軍都督府官署名。明朝五軍都督府之一。初分領在京虎賁右衛、留守右衛、水軍右衛、武德衛、廣武衛。
永樂後改水軍右衛、廣武衛隸南京右軍都督府。並領在外雲南都司、貴州都司、四川都司、陝西都司、廣西都司及其所領衛所。永樂後增直隸宣州衛、陝西行都司所領衛所,四川都司所領土官天全六番招討司等,四川行都司所領衛所與土官昌州長官司等及雲南都司、貴州都司所領土官茶山升官司、新添長官司等。設左、右都督,正一品,都督同知,從一品,都督僉事,正二品,及經歷司經歷等。
前軍都督府
前軍都督府,官署名,明朝五軍都督府之一。
官署名。明朝五軍都督府之一。分領在京留守前衛、龍驤衛、豹韜衛,在外湖廣都司、福建都司、福建行都司、江西都司、廣東都司、湖廣行都司、興都留守司、直隸九江衛,有南京前軍都督府所屬各衛。俱只有統兵權,發兵之令總於兵部。設左、右都督,正一品,都督同知,從一品,都督僉事,正二品,及經歷司經歷等職。
後軍都督府
官署名。明朝五軍都督府之一。初分領在京橫海衛、鷹揚衛、興武衛、江陰衛。永樂(1403-1424)遷都後改橫海衛、江陰衛隸南京後軍都督府,增留守後衛、大寧中衛、大寧前衛、會州衛、富峪衛、寬河衛、神武左衛、神武后衛、忠義左衛、忠義右衛、忠義前衛、忠義後衛、義勇中衛、義勇左衛、義勇右衛、義勇前衛、武威中衛、蔚州左衛。
並領在外北平都司、北平行都司、山西都司、山西行都司、北平三護衛、山西三護衛。永樂後罷北平都司,改所領衛所為直隸衛所。改北平都司為大寧都司,並增萬全都司。設左、右都督,正一品,都督同知,從一品,都督僉事,正二品,及經歷司經歷等。參見“五軍都督府”。 清 袁賦誠《睢陽尚書袁氏家譜》:“九世樞(袁可立子),由官生初授詹事府錄事,次任南京都督府後軍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