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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遠卓股權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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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鞅論財經
搞經營辦企業一定要以性本惡的思維設定管理制度,而在合夥人之間卻要用性本善來對待。當合夥企業在經營中出現紕漏或不愉快的時候,要看問題的大小和帶來的後果再決定,多帶一些寬容和諒解,畢竟大家在合夥團隊中各有所長或較深的交情才走到一起。把眼光向前看一看,而後向後想一想,最後再決定。
首先,合夥人中的一人在投資資金中有空缺,無論的合夥資金沒有繳納,還是後來由於缺錢或貪婪把錢拿回去了。那都是一件不少的事情,必須要說。這種風氣一旦形成,那就不是少十萬元投資款的事,是誠信被打破了。那麼以後從中拿十萬元的款也不是事,另外,要是自己再搞些小動作也不是事。最後大家只想到往自己的兜裡裝,這樣的企業一定會沒有生命力,還不如一拍兩散、各走各的路!
怎麼公開說是一個關鍵!筆者認為既然另外一個合夥人目前還不知道,那你就必須先站出來,直接跟這個空缺資本金的合夥人溝通,讓他馬上(不能拖太久,或者一週之內等)把資金補上。而且,在資金補上之後,再建立一個公開透明、相互制約的財務管理制度,也算是亡羊補牢吧。也就無須再擴張出去,不要節外生枝。
可如果這個合夥人不願意或者沒有錢投入,那麼就需要三個人坐下來一起溝通。方法一,那就是重新計算參股比例,按照減少的額度同比例同框架調整;方法二,另外二個合夥人給予支援或擔保,借給或間接捐款給這個合夥人,彌補空缺;方法三,作為對合夥企業的欠款,按照一定的成本利率從利率或本金中扣除;方法四,每年要進行分紅,逐年從紅利中或工資收入中扣除。在處理問題上還是要採用人性化的處理方式,這樣的企業才可以走的更遠,但必須設定嚴格的管理制度,才不會每個人都想著往自己兜裡裝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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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價值之路
這個問題可以參考馬雲團隊股權分配方案,馬雲都十八羅漢都能把股權分配問題搞得清清楚楚,你們應該沒有問題,
三人分股權,那就那種三國的方式劃分吧,曹操拿大頭51%,劉備拿稍微少一些30%,孫權拿20%就可以了,一切大哥說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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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理財法顧
股權按約定分配,未足額出資人有補足義務。
如果協議有其他約定的,也可以按約定重新分配,確定新的股權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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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我要喝茅臺
A投資50萬,做為法人,佔股權50/110=45.45%。
B投資40萬,但有10萬未繳足,佔股權=40/110=36.36%。
C投資20萬,佔股權20/110=18.18%。
這是B未足額交繳納投資款,但C並未知曉。
投資做生意,要做到“親兄弟,明算賬”在未開展業務之前,B已經違反了誠信,瞞著C少繳了10萬。
這裡做為法人A,應該提醒B在短時間內補足投資資金,如果在限定時間內仍未繳足,應該三方同時對股權進行分配。
重新分配是這種情況:
A佔股權:50/100=50%。
B佔股權:30/100=30%。
C佔股權:20/100=20%。
重新分配後,我們看到A與C的股權都提高了,B降低了。
這說明未足額交納投資款的人,損害了其他投資者的利益,而強化了自己的利益,這明顯是不公平的。
如果在的投資之初做不到公平,那麼在經營獲利後,進行利潤分配時,必然會出現問題。
孔子有言“不患寡而患不均”,這在管理上,有著非常明確的指導意義,不能公平的進行分配,必然出現糾紛。
總結三人投資款,一定要以實繳金額進行股權分配。若未交齊的人員在進行催促後仍不能按時繳納,這時需要三人按實繳金額進行股權的重新分配。
只有以公平的原則作為開始,才會有愉快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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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股權灼見
建議如實告訴不知道的股東真實情況,再看是否要按照110萬作為股本,還是按照100萬作為股本。
先看下作為股東有哪些基礎權利:
其中很重要一條是,知情權,所以既然是三個人合夥,另外 一個股東是有必要有知情權的,免得為以後他知道了,留下扯皮的事情。
而且也不知道被隱瞞的那個股東在出資佔比多少,如果按照出資佔比來佔股份的話:
67%完全控制權51%相對控制權34%一票否決權(股份有限公司)10%申請零食會議召開,申請解散公司根據這個佔股比例來對應權益的話,如果那個出資比例最多的股東是被隱瞞的那個股東,最後知道了自己被隱瞞了,會有公司解散的隱患的。
自古以來,做生意要講究誠信,既然誠心想做生意,還是對自己的合夥人坦誠公佈吧。
兩個方案:
就分股東:ABC吧,假如B是少出10萬的那個。
方案一:還是按照B出資滿額算,但是必須簽訂個協議,規定在有限時間內補繳剩餘10萬,如果不補繳的話,就要接受一定的處罰,比如降低股份,降低表決權,甚至退出股東等。
方案二:3個合夥人坦誠,按照100萬股本來算。免得後面麻煩。
所謂合夥當股東,進入有條件,退出有機制,白紙黑紙有章程,清清楚楚,才能做大做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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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股權激勵實戰營
1、作為合夥人,各方都應該瞭解和知曉,儘快叫出資方不足方補齊。
股權怎麼分:
①絕對不能平方
②絕對不能僅僅按照出資比例來分
股權分配要考慮到:
①企業型別是什麼
②甲乙丙三人屬於什麼型別股東
(資源、資金、顧問、管理型)
④甲乙丙是否都在公司長期任職
等等……
溫馨提示:初創公司最好有一個有絕對話語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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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靠近幸福多一點
不知道你這個合夥做生意是什麼意思?合夥開有限責任公司嗎?認繳出資110萬元,但實踐100萬元,還有10萬未實踐?
若是上述情況,首先建議聯絡不知情的那一方,說明具體情況,為何有個股東出資未到位,計劃到位時間,作為股東有知情權。其次,公司章程中對出資到位時間可有約定?在約定時間前實繳到位就行。
合夥人之間應該知道出資未到位的原因,根據合夥分工和需要,合理出資分配股權,避免後期決策流程存在障礙。
最後提醒,股東以認繳出資額為限承擔有限責任,以實繳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和可分配利潤分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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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西天蝸牛
合夥企業是典型的“人合”企業,有限責任公司則是“人合”+“資合”,雖然不確定合夥做生意究竟是採取合夥制還是公司制,但無論哪種組織形式都要基於對其他合夥人/股東的信任。
一、首先,必須要讓所有的合夥人有知悉實際情況
如果開端便是隱瞞,那麼則埋下了矛盾的種子,這顆雷什麼時候爆還未可知,至於造成什麼樣的損害更是難以預料。
相應的有兩種做法:(1)督促補齊10萬的出資款;(2)重新調整出資,按照100萬作為全部投資款。
二、合理分配合夥份額/股權
1、合夥企業
假設合夥做生意選擇的組織形式為合夥企業:
(1)普通合夥企業:普通合夥企業合夥人在行使表決權時按照一人一票的形式進行,在進行經營決策時可簡單的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為免出現三個不同的意見,可以在合夥協議中約定在出現決策僵局時由其中一位主導)。
(2)有限合夥企業:如果部分合夥人只出資但不參與企業經營,可以選擇設立有限合夥企業,該投資人作為有限合夥人,以其出資為限承擔責任。
普通合夥人作為執行事務合夥人負責管理合夥企業的運作,並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2、有限責任公司
如果組織形式選擇公司制,在分配股權方面有幾點需要注意:
(1)絕對不要平均主義
三三制的股權結構非常容易形成決策僵局,公司發展會遭遇停滯。
(2)保證核心股東的絕對控制權
建議核心股東持股比例在50%以上,必要的話,可以在2/3以上。
(3)必要的話可以留出一部分股權作為激勵
(4)可以設計退出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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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法律從業人員
可以根據三個股東實際認繳出資額來劃分股權佔比,但是公司實際運營過程中,最好有一個能最終決定公司發展方向的人員,因此,建議將股權佔比與表決權設定為不一致,比如根據人員作用及貢獻大小等將某個人表決權設定為67%以上,或者透過一致行動人條款保證公司有核心決定人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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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沁州胖哥
合夥做生意投資110萬 10萬的工作,我可以這樣告訴你,其實合夥的前期一定要把賈權一定要分配清楚,有的是同股不同,權同權不同股,這個你一定要理解清楚,所以說在合夥的過程中最容易導致,然後不是很和睦,最後是分道揚鑣,我呢是在6年以前開始創業三個,然後也是三個人合夥,但是最終我們是馮導要不要投資了80多萬全部賠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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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創公司股權如何搭建,最大限度發揮合夥人的優勢,集合和整合行業資源,資金,人才,在這個行業逐步壯大,這需要科學合理的搭建股權架構。按你表達的情況,初創公司三個人的股權結構是比較合理的,但三個人股權怎麼分,需要做深入探討。建議三人中有一個帶頭大哥,佔大股,公司經營管理主要由他來把控,股權建議大於67%,剩餘部分其他兩人根據出資比例,資源,貢獻度分拆。上述股權比例,不是隨便定的,要分開資金股,人身股,技術股,按每個人的具體情況予以分割。同事,大股權東的大股,應預留一部分為代持股,為後續融資和新的合夥人加入留有空間,設定股權動態平衡機制,根據公司發展情況,個人貢獻調整。最後,要設定好股東進入和退出機制,做到有進有退,不要因股權糾紛,把已做起來的事業荒廢,因股權糾紛,股東不和失敗的案例太多,真功夫,噹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