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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熊貓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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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胖胖的老公
黔首,黔字從黑從今。“黑”指“黑色頭巾”,“今”意為“當面的”。“黑”與“今”合起來表示“戴黑色頭巾出門見人”,即以黑色頭巾作為出門的行頭。
黔首在戰國時期應用很廣泛。《戰國策·魏惠王死》有提到黔首,“先王必欲少留而扶社稷、安黔首也”。而應用最廣的可以說是《呂氏春秋》,從《仲夏紀第五》的“樂君 臣,和遠近,說黔首,合宗親”,“疏三江五湖,注之東海,以利黔首”,“功名大成,黔首安寧”;到《孟秋紀第七》中的“故亂天下、害黔首者,若論為大”,“故說義而王公大人益好理矣,士民黔首益行義矣”,“故兵入於敵之境,則民知 所庇矣,黔首知不死矣”;再到《仲秋紀第八》“桀既奔走,於是行大仁慈,以恤黔首”,等等許多文章都提到了黔首,其含義與民並無不同,完全可並用、混用。
而秦朝統一後,“更名民曰黔首”,這是因為秦始皇採用鄒衍的五德學說,認為周屬火,那麼秦屬水,崇尚黑色,而黔首正合此意。更名並無其他含義,只是為秦國的統治更好服務的一種手段。
至於後人提的因為黔通黎,而上古黎民指的是戰敗的蚩尤的九黎山的民眾,有奴隸之意,但因上古資料短缺,並無實證或佐證,可做一種說法。
綜上,或許於上古時期有貶義之嫌,然在戰國及秦朝時期,已經與民通用,並無其他特殊指向,因此我認為,黔首在戰國與秦朝的時候為中性詞,沒有褒貶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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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小漢字見大歷史「黔首」這個歷史問題變成政治問題,與WG時代的「srb、梁效羅思鼎寫作組」有關,文章是《論黔首》(《紅旗》雜誌1974年第10期)。不談郭嘉大事,我也不喜歡談,我只提供線索,想了解的自己去找資料。結論:「黔首」應該說是中性稱謂,表示「政治身份」或者說「社會階層身份」,並沒有貶義成分。跟「蒼生、黎民、百姓」的意思差不多。「草民、賤民」才是貶義詞。在秦國,「黔首」則相當於今天「人民」這個詞,甚至還有褒義成分。
在今天的漢語語境中,「公民」是一個法律意義上的中性稱謂,但「人民」這個詞則有褒義,有政治含義,比如「人民萬歲」。
依據和理由:從「黔首」文物、文獻的用法,詞源等幾個方面綜合考察,基本上可以下這樣的結論。-------------------------------------------
第一,出土文獻和傳世文獻方面的考察戰國以前很多諸侯國都有「黔首」的稱謂,秦國一直以「黔首」表示「平民階層」。比如:
《呂氏春秋·慎人》:事利黔首,水潦山澤之湛滯壅塞可通者,禹盡為之。很顯然,這裡的意思是說大禹治水,造福於民,這裡肯定沒有半點貶義。
《史記·秦始皇本紀·二十六年》記載,嬴政統一中國後,改變的一系列稱謂,「皇帝、朕、詔」成為天子專稱,「民」更改叫做「黔首」。
那司馬遷搞錯了?
我想司馬遷沒有錯,他應該指的「黔首」成為官方正式叫法,或者法律意義上的稱謂。就跟朕一樣,以前誰都可以稱朕,但秦始皇以後,只有皇帝才能稱朕。
清代學者就王念孫認為:「蓋舊有此稱,而至秦遂以為定名,非始創為之也」。
(王念孫《廣雅疏證》,中華書局,1983 年,第 110 頁)。
王子今認為黔首的稱謂並不限於秦地,(《秦漢稱謂研究》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14 年, 頁17)
日本學者瀧川資言《史記會注考證》(卷6,頁28)都指出:「黔首」一詞在二十六年「遍及海內」,成為一種統一稱謂:
陶之甘在《秦始皇更名民曰黔首》一文指出:「黔首」就是秦始皇統一中國以後,原來各種不同背景、身份的「自由民」的統一稱謂:
引自:陶之甘. (1985). 秦始皇更名民曰黔首. 社會科學戰線(3), 262-262.原來,當時雖然有所謂「六國」,但是人口是可以自由流動,比如:蘇秦、張儀就是自由流動的說客,還牽扯到「跨國婚姻」,「雙重國籍」「歸化者」等跟今天一樣的問題。
所以,一統中國之後,秦帝國將這些自有平民統一稱為黔首,以便於管理。
最新出土的秦簡,可以驗證這種說法,比如:
今天出土的《裡耶秦簡》顯示,秦統一中國之後,原來楚國人、蠻族土著叫做「新黔首」。(見:遊逸飛·《從裡耶秦簡看秦始皇的天下秩序》)
《嶽麓秦簡·奏讞書》中的簡147、148、167三枚竹簡顯示,在秦始皇統一中國的那一年,將原來檔案中「民」用刀削颳去,改為「黔首」。
簡牘圖片引自:朱漢民,陳松長. 嶽麓書院藏秦簡( 叄) [M]. 上 海: 上海辭書出版社,2013.頁181、 182、190簡167的「民大害」,簡147將「民」字颳去,留下空位,可能忘記寫下「黔首」。簡牘148改為「黔首大害」,而且是在一個字的空位上寫下兩個字。(黑白照片看不出來,紅外線照片能看出刀削痕跡和原來的「民」字。)《嶽麓秦簡·為吏、治官及黔首》顯示「官、吏、黔首、徒隸」是四種人群,「黔首」是「自由民」,而「徒隸」是「鬼薪白粲」之輩。(見《從嶽麓簡“秦更名令”看秦統一對人名的影響》)。
「徒隸」不是罪犯,相當於今天「管制」一類的輕微刑罰,或者沒有土地的遊手好閒之輩,他們只能為大戶人家當奴,這種非自由民也可以叫「徒隸」。比如相傳發明隸書的程邈就是「徒隸」
還有一個文物證據,上面「黔首」的用法,也可以說明「黔首」非貶義。
cctv《國家寶藏》中的 「商鞅方升」, 是秦孝公十八年(公元前344年)商鞅變法時所造標準量器:
到秦始皇統一天下那一年(公元前221),又加刻了銘文,頒行全國,這是秦始皇統一中國,統一度量衡最最直接文物證據。
這件器物見證了兩個歷史大事件:商鞅變法和秦國一統天下,從中可見秦國政策之連貫性,「奮六世之餘烈」可見一斑。
銘文釋文:
廿六年皇帝盡併兼天下,諸侯黔首大安,立號為皇帝,乃詔丞相狀綰,法度量,則不壹,謙疑者,皆明壹之,銘文中的「諸侯黔首大安」意思就是「諸侯百姓人心安定」,如果是貶義詞,在官方最正式文書上,「黔首」會和「諸侯」一起並稱嗎?
「諸侯黔首大安」相當於今天說的「黨員和群眾情緒穩定」,如果在官方文書上說出「黨員和刁民情緒穩定」,顯然是不可能的。
馬克思說得好: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
你去想一想,官方會用一個貶義詞去稱呼這個對國家最有貢獻的群體嗎?古往今來統治者都極力安撫、籠絡的群體?
所以,秦始皇統一中國之後,將「諸侯」和「黔首」他們視為安撫物件,加以撫慰。
商鞅方升銘文就可見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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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黔首」的詞源意義「黔首」從字面意思上理解就是「黑頭」,「黔」是形聲字,「黑色」的意思,「黔首、黎民」同意詞:
《說文》:「黔,黎也。從黑,今聲。秦謂民為黔首,謂黑色也;周謂之黎民。《易》曰:『為黔喙。』」《書·堯典》:黎民於變時雍。孔傳:黎,眾也。漢儒孔安國將「黎」訓為「眾」,我覺得不是不對的,「黎」應通「黧」,表示黑色,如「黎明」之「黎」,就是表示「黑色」。《千字文》中「愛育黎首」一詞。
所以《說文》「黔」訓為「黎」,「黑」也。「黔首、黎首」一詞之二形也。
問題是:「黑首」為什麼可以表示「平民」?
很簡單,我們用常識都能想到。不論古今,「面朝黃土背朝天」的勞動人民,強烈的日曬,加上肉食較少,面部都是很粗糙、且黑黢黢的:
而室內工作的文職白領、古代養尊處優的諸侯貴族,面板都比較紅潤白皙:
為什麼中國人「以白為美」嗎?
因為「膚色」能反應你所處「階層」,面板較白意味著不用從事室外的體力活動,社會地位較高。
就是今天,在大多數情況下,我們憑著臉部膚色,也能輕而易舉的分辨一個辦公室工作的白領,和一個經常從事室外體力工作的民工。
所以,「臉龐黝黑」正是從事農業生產的平民的特徵,故以「黔首」表示「沒有官位、非統治階層的普通民眾」。
宋代經學家蔡沈在註解《書經·堯典》「黎民於變時雍」時候解釋「黎民」一詞說:
「黎,黑也,民首皆黑,故曰黎民」。「黔首、黎首、黎民」就是「臉龐很黑的農民」,有辛苦勞動的人民的含義在內。
我看到網上有些答案說,「黔首」是「黑頭巾」的意思,因為秦人尚黑,老百姓都戴的黑頭巾。
「黔首」跟「五德始終,秦人尚黑」沒有什麼關係。「秦人尚黑」不是什麼都要搞成黑色,而是抽象意義上「黑色」,「五色五行」都是抽象概念,不是具象的。
比如電視劇《大秦帝國》中,秦國軍隊都是穿的黑衣服,黑壓壓的一大片,但兵馬俑剛出土的時候,卻是非常俗氣的大紅大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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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以上諸多文物和文獻證據,無一不說明:1、前221年,秦始皇統一中國,「黔首」成為一個政治、法律意義標準稱謂,完全沒有貶義。「黔首」就跟今天一樣「人民」這個詞彙,某種語境下是有褒義成分的。2、「黔首」詞源意義也沒有貶義,指的是「日曬雨淋、辛苦勞作,面龐黝黑的農民」,跟「黎民蒼生」一樣,「黔首」這個詞有「同情、愛護」之物件的意思。就連「人民」的「民」詞源意義都有貶義,低賤的意思:「民、氓、盲」一字分化,從甲骨文來看,本義是指地位地下的戰俘,為了奴役防止其逃跑,商人會刺瞎他們眼睛。
「民」的甲骨文從「針」從「目」,會意不言自明。前面說過「黔首、黎首」同義詞。《千字文》有「愛育黎首, 臣伏戎羌。遐邇一體, 率賓歸王」之句:古代有德君王愛護人民(黎首),甚至讓野蠻人都心悅誠服;聞名遐邇,遠處的蠻族都來歸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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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識小錄
沒有貶義。黔首就是百姓的代稱而已。
《禮記•祭義》載:“明命鬼神,以為黔首則。”鄭玄注云:“黔首,謂民也。”孔穎達疏則說:“黔首,謂萬民也。黔,謂黑也。凡人以黑巾覆頭,故謂之黔首。”同樣的稱呼,也見於《戰國策》《韓非子》《呂氏春秋》等戰國時期的作品中。
也就是說,黔是黑的意思。古代的庶民是沒有資格戴冠的,只能以黑色的頭巾包住頭髮,所以庶民百姓就是黑色的頭。戰國時代就普遍以黔首作為庶民的代稱。
到了秦始皇統一六國,開始統一名號,《史記·秦始皇本紀》載:“更名民曰‘黔首’。”正式將庶民百姓的稱呼統一為黔首了。
所以綜上,黔首這個稱呼,其實就是很簡單的一個代稱,後來被官方定為正式的稱呼。當然,也有的人認為,之所以用“黔首”這個稱呼,是因為秦為水德、水德尚黑,因此秦人才用黔首這個與黑有關的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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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先秦時期,並沒有貶義,“黔首”指的就是百姓,也就是平民,《戰國策》、《韓非子》等一批先秦典籍皆有出現,均是“平民”的意思
到了秦朝,規定“黔首”為平民法定稱謂,《史記》在“秦始皇本紀”中就多次應用秦朝歌頌秦始皇的石碑的“黔首”來稱謂平民,可見其專有性;1968年在陝西發現的歷史文物《秦詔版》,這是一個秦朝的法律檔案,上面也有說明。
秦始皇統一六國後,把稱謂全部統一,規定什麼名字只能指什麼東西,他規定有些只有皇帝能用比如稱“我”為“朕”,
稱“印”成“璽”,
稱“命”為“制”,
稱“令”為“詔”
改這些稱謂為自己的專屬的意義就像現在一樣,什麼地方給你一個專屬稱號就是彰顯尊貴,秦始皇也是這麼想的,那稱“平民”為“黔首”又什麼意思呢?無非是貴族更貴,賤民更賤而已。
也就是說本來無特殊含義的“黔首”被秦始皇一特定,意味就完全變了,當時有個刑法叫“黥刑”,也與“黔首”這稱呼有關。
這感覺有點像近代把“中國”叫成“支那”一樣,在日本人沒侵略中國之前,“支那”並沒有什麼貶義,很多學者文人也拿來稱呼呢,但是日本一來,他們一叫,“支那”就變成貶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