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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馮鮮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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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lw在水一方
從法律上來說,既然辦了離婚手續,那兩人之間就沒有關係了,從此男婚女嫁各不相干。
有些夫妻考慮到孩子或者一方經濟困難,兩人協商後仍住在一起。也有些夫妻可能確實還存在感情,法律上是沒關係了,但是仍住在一起跟沒離差不多。
如果想徹底跟一個人劃清界限,那離婚後還是不要再住在一起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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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江湖一怪客
我感覺應該是一下沒地方去,是你內心情感的反映,每個人都是一個世界,要對自己負責,對自己的情感負責,如果對方不再愛你,不珍惜你了,那就及早放手,給愛一條生路,這世上的情感糾結,分分合合都是正常的,我們只能控制我們的心,別人的心我們無法掌控,但付出了真心,沒得到真愛,這也是無可奈何的事,所以不要強求別人的理解,也不要挽留一個不愛你的靈魂,我們要的是找到一個真正愛的人,同時也能愛我們的人,有愛才是幸福的。願你採納我的意見,從而找到真愛,活出自我,幸福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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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知予正能量影片
很多人離婚了卻在一起生活,只不過是有顧慮孩子的一方面因素,還有就是經濟條件不允許。
我的姑姑和姑父就是這樣的一對兩口子,他們在幾年之前就已經辦理了離婚,記得當時他們打的不可開交,姑父把姑姑的手都打骨折了,姑姑也把姑父的腿砍傷了,辦理了離婚,但是都在農村也沒有更好的去處,只能在家裡邊兒一起住,但是生活上都互不干涉,隨著這兩年的家庭條件好轉,兩個人竟然和好了,但也沒有去復婚。
離婚是真的離了,住在一起也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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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夢有個缺口
這是特有的社會現象。
當兩個人的感情破裂,無法修補時,離婚也不失為一種明智的選擇。
至於許多人離婚不離家,我認為是有原因的:一為了孩子,有的夫妻辦理了離婚手續,考慮到孩子年齡尚小,幼小的心靈承受不了打擊,就先不讓孩子知道離婚的事。二為了父母,為了親朋好友,為了所謂的臉面,外人看著還是一家人,實際上已解除了婚約。三房貸,車貸已把他們捆綁在一起,任何一方出去已無能力再購房,留下的一方也無能力支付對方的分割財產,只有暫時離婚不離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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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川江賈姐姐
問這個問題的人簡直就是沒事找事,別人離婚不離家和你有啥關係,又沒吃你飯?不排除你是排隊想結婚的人,你有問題可以直接問你的愛人,他會給你一個回答!因為離婚的人很多,當然原因不一樣,處理方式也不一樣!有些人是沒有多餘房子,只有佔時住一塊!有些雙方離婚了,為了孩子健康成長還是住在一個大房子裡面 ,只是各睡各的床!總之別人原因我不喜歡去問,也不想知道,對這些事也不幹興趣!我本人祝福天下夫妻都幸福,特別有孩子的夫妻為了孩子,把多餘愛別亂拋,都給家庭吧!別把家整丟了,否則可憐的是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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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思維創造未來
所謂“離婚”那是應付法律條文的,不離婚就是觸犯法律,不離家 那是他還愛著她,愛著孩子,他還想為她們付出,他們彼此還相互愛著。女的愛是專一的,但男的愛有一部分轉移了。
轉移愛的理由有很多種,比如,婆媳關係,由於婆婆不喜歡兒媳,婆婆非讓她兒子和女的離婚,男的迫於無奈,只能離婚,另娶她人。但男的絕不會離開前妻,時常回過去,加深感情。另一種就是,男的為了事業,尋找了另一半,但女的可以為男的提供事業上的幫助,譬如,資金、關係、渠道等。這時候男的依然會照顧前妻。
還有一種是親情。我以前的一個朋友,結婚後,和老婆關係很好,生了孩子後,由於他做生意很忙,孩子老婆不能照顧。和老婆商量後,讓小姨子過來幫忙,時間久了姐夫和小姨子好上了,且有了孩子,姐姐沒有辦法只能離婚,讓他們結婚生活,但男的一直對前妻很好,妹妹也不反對,就這樣他們生活在了一起。這就是離婚不離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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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豈無酒
很多離婚不離家的,大多數都是因為有孩子的緣故,這一點在女性面前體現的比較多,因為母愛是偉大的。
就好比我的父母,他們在我九歲那年離了婚,我被法院判給了我爸。雖然我媽離婚走了,可是對我的愛與關懷從來沒有因為離婚而減少過,反而愈來愈濃烈。
我媽對我爸恨之入骨,離婚全是因為我爸不務正業,吃喝嫖賭導致的。但是如今我媽為了我,又跟我一起與我爸生活在了一起。不管我爸曾經多麼對不起我媽,但母親對孩子的愛可以包容一切。
所以說,結婚需謹慎,離婚要趁早。
結婚前多擦亮眼,找到自己適合的那個,相處的時間長一點,多多瞭解對方再結婚,這樣會提高婚姻的質量。
離婚的時候要趁早,如果感覺這段婚姻走不下去了,趁著沒孩子,就趕緊離了吧,有孩子後就有了牽掛,對孩子也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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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小安達人
這麼做更多的是因為孩子比較小,考慮到要給孩子一個完整的愛,所以暫時沒有住在一個家裡,各自…過著各自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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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Secret3002
這個原因有很多,我就是個活生生的例子,我跟前夫雖然離婚了,但是還是住在一起,並且公公婆婆也在一起,不過現在不能叫公公婆婆了,說說我的原因吧,我前夫是做生意的,賣乾貨,婚後給我也開了一個店,等於是分店吧,我一直在照看,不在一個地方,我們有倆孩子,一個幼兒園中班,一個小學三年級。
因為我前夫店旁邊就是一個小區,他跟那裡面一喪偶的女性來往密切,我們離得遠,我也不知道,等我發現他倆孩子都流了兩個了。我突如晴天霹靂,一時間根本接受不了,好在公婆很明智,叫我前夫滾出去,也可能因為有倆孩子,公婆不忍心孩子分開,他倆也問過我,尊重我的選擇,無論離不離婚,這個家都有我一半,說是跟我過,都不要他兒子,前夫那天給我跪下了,叫我看著孩子的面上原諒他,我心已經死了,原諒是不可能的 ,過了半個月辦的離婚手續。
我的倆孩子還不知道我和他爸爸離婚了,因為孩子實在太可憐了,我不想帶走一個,讓他倆分開,而且孩子還那麼小,公婆真心對我也不錯,聽說我要帶孩子走,婆婆抱著我,哭著說說他們家對不起我,給我三萬塊錢讓我帶孩子好好過,我實在看不得老人受委屈,本身就不是他們的錯,孩子本來就是他倆一直在照看,我也能安心打理我的生意,完了我就沒走把錢也還給他了,,以後努力賺錢,至於前夫,見面也不會多說一個字。
總之為了孩子,也是為了自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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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老陳的漫步人生路
當然離了,還不都是高房價害的,那有那麼多錢再買一套房子,與其出去租房還不如住在家裡,輕車熟路,閉著眼睛也不會走錯,大不了多少交點房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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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使用者4054611841267884
大多數是因為孩子,不想讓孩子知道,還有的就是為了躲避債務問題,不離家,原因太多,有的因為假離,有的是一方不捨,還有的就是為了孩子!法律上是離了,也許雙方各有各的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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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創造多多的RMB
從法律上來說只要領了離婚證就是已經離婚了。但是有一些夫妻因為一些現實原因比如孩子、父母、個人經濟等問題選擇了離婚不離家。
我個人是接受不了離婚不離家的,要麼溝通解決處理好所有事情後離婚要麼慎重思考先不離。
真的因為種種原因導致離婚不離家的情況,雙方能夠尊重彼此,不再有情感及身體糾葛,只是如同一般異性合租室友一般相處的,這種我認為男女雙方再擇偶時的伴侶心理上會更容易接受一些。
也有一些一時衝動離了婚,但是過後有悔意,但也不想就此復婚,就這麼不清不楚的離婚不離家,除了有了一張離婚證,其他和正常夫妻無異的;
更有一些離婚不離家是為了騎驢找馬,找著合適的就是單身狀態,沒找著,就彼此解決生理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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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田雪莉心理學工作者
離婚不離家的現象是不在乎以下原因:(1)經濟原因。
夫妻一方因工資收入不高,離婚後若單獨在外租房,扣除本人日常生活開支,還要按月支付孩子撫養費,承擔能力不夠。
(2)其他客觀原因。比如有的夫妻為了拆遷獲取高額的補償款辦理假離婚,這種夫妻通常感情是沒什麼問題,只是為了獲得自己利益最大化而採取的投機而已。還有的夫妻為規避個人經營經濟債務、賭博欠高利貸生怕連累妻子和孩子。
(3)離婚只是權宜之計。有些夫妻感情尚未真正徹底決裂,只不過是家庭矛盾積怨很深,一方不得不採用離婚方式來懲戒對方,給雙方都有一個緩衝,能夠有一個冷靜思考的時間和空間,在情感上也能得到舒緩 。
這種夫妻原來沒辦理離婚之前,有可能對彼此要求很高。比如妻子經常要求丈夫晚上早點回家,應酬少一點,或者在丈夫持續應酬不斷晚歸後,和丈夫吵翻天甚至大打出手。但是辦理離婚後,面對同樣的事件,這時候妻子的心態已經改變了,認為此時前夫已經和她沒有關係了,他做什麼她再也無權干涉了,這時候夫妻雙方反而更容易和平共處,相安無事。這樣的夫妻如果能和平共處一段時間,找到彼此關係新的平衡點,再因為孩子的關係,彼此復婚的機率會大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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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為了孩子努力的寶媽
離婚不離家,這應該是為了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畢竟父母離婚對於孩子來說傷害非常大。孩子有可能因為父母離婚而一蹶不振,成績下降,偏激,叛逆。辦了離婚證,從法律角度上看,是同居關係。不離家從道德上來說是沒有離婚,兩者之間是不一樣的。兩個已經辦了離婚證的人,還住在一起,已經沒有感情了,對孩子也是一種傷害。所以,生了孩子的要為孩子著想,生了就要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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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小昕與小慶
什麼叫“離婚不離家”?從字面意思就可以理解,大概意思是:夫妻之間因為感情不和,性格不合,出軌背叛等原因已經離婚了,但是又因為財產分配不均或者不忍心讓孩子受到傷害等原因而選擇繼續住在一起,這樣的夫妻就叫“離婚不離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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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四川資陽農村張妹
離婚了不離家是因為孩子還小不想傷害孩子,每天屋裡就像多了一個合租房的人一樣。不說話比陌生人還陌生,不說話不溝通吃飯各吃各的。這種離婚比沒離還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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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金色蟹爪蘭
據俺所知,正如你述,長期以來,確實有那麼一些人數不算很多,所佔比例也不算太大的離婚者(或男方,或女方)在辦完協議離婚手續後,或者在打完離婚官司且被法院終審判決離婚後,仍然住在前配偶家,從而形成了"離婚不離家“的社會現象,堪稱奇特!對其成因,簡析如下:
△正面來講,不論是協議離婚,還是訴訟離婚,其前提都須是法律所規定的“感情確已破裂"。如果真正走到了這一步,正如某位偉人所述(大意):"沒有愛情的婚姻乃是不道德的婚姻“,此時離婚應該是個理智的選擇!不論是對於雙方當事人本身而言,還是對於家人而言,亦或是對於社會而言,應該都不是一件壞事!
那麼,為什麼會出現“離婚不離家"的現象呢?分析起來,無非是因為房子、孩子或者票子。
先說房子問題:如果離婚後,其中一方(或男或女)對於房屋分割結果不滿意;或者是過錯一方壓根兒沒有分到房子,面臨"淨身出戶“,居無定所;或者是該地面臨拆遷,須按家庭戶籍人口的多寡來計算還建安置面積,等等等等,不一而足。在這些情形下,就會出現“離婚不離家“的現象。
再說孩子問題:在男女雙方的離婚問題上,未成年子女的撫養教育,或者說是隨哪一方生活的問題,必須遵循有利於子女身心健康、有利於子女幸福成長的基本原則,結合家庭具體情況加以考慮。如若某一方(或父或母)沒有得到孩子的撫養權,出於洩憤原因,就可能“賴"在家裡,從而形成"離婚不離家“的"冏態。
至於票子問題,基本上也和房子問題差不多,當某一方在離婚時的財產分割問題上認為自己分的太少,吃虧太大,出於報復心理,也有可能繼續“賴“在家裡,客觀上形成“離婚不離家"。
△負面來看,假離婚的現象也是不能忽視的。媒體時有報道,或是為了多獲房產,或是為了“丟卒保車",或是為了出國便利,或是為了轉移財產,或是為了“二套房"購買資格,等等等等,都有可能在感情尚未破裂的情況下辦理離婚,以矇蔽世人和有關機關,但實際上卻是“離婚不離家“。
說的夠多了,提此問題者,你應該明白了吧?!
最後說一句:“離婚不離家",終究是不受法律保護的!有時甚至是要受到社會道德譴責的!好自為之,福禍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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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使用者3079092297954
我相信,很多夫妻在日常生活中曾動過離婚的念頭,但是每每想到現實處境時候,卻會望而卻步,重要的孩子是個難以割捨的話題,尤其當下多數獨生子女,要完全放下,卻真的難以做到,還有就是多數夫妻,日子久了,雖然激情不在,但是對方的存在已然成為了一種習慣。即便對方眼裡有這樣那樣的毛病,還有就是住房問題,反正離婚了,對方也沒有新的感情,所以就將就著住唄,以上種種,就是離婚不離家的多數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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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洛水清風
過去離婚是一件極不光彩的事,女人離婚後,都會帶上判給她的孩子遠走他鄉,從此再也 不回來。現在,時代變了,離婚不再是丟人現眼的事,更有一些女人選擇離婚不離家。她們為啥這樣做呢?是這些女人與前夫藕斷絲連,還是等待和好如初的那一天!
其實,兩者都不是。既然走到離婚的地步,肯定是傷透了心,這輩子彼此不會再走到一塊了。那他們為啥還要在一個屋簷下過活呢?這也有不得已的原因。
其一是撇不下孩子。都說孩子是母親身上掉下肉,天下沒有一個母親願意和孩子忍受離別之痛。與其再嫁人後 ,飽受思子之苦,還不如選擇離婚不離家,日夜守在孩子身邊。另外,一些離婚的女人總擔心自己走了,孩子會受到後媽的虐待,為了孩子健康成長,她們寧願放棄再婚 ,也要親眼看著孩子長大成人 ,這就是常說的慈母心。
其二是捨不得房子,捨不得村裡的福利。近些年,各地都在搞大開發,郊區許多農村都拆遷了,農民也住上樓房,小日子過的和市民沒有兩樣。女人一旦離婚改嫁,不僅村裡的福利沒有了,更關鍵是房子也沒法搬走。回遷房雖沒有商品房那麼值錢,咋說一平米也得幾千元呢!賣有不好賣,留給前夫又不甘心,索性就來個離婚不離家了。
離婚不離家其實也很尷尬,整天和自己不喜歡的人低頭不見抬頭見,心裡也憋屈。如果有兩套房子或兩個院子還好說,如果只有一套房子,那就是鍋碗瓢盆之聲相聞,老死不相往來,一套房子,兩個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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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很多還沒找到下家,所以雖然離婚了,但是一時之間沒有別的去處。加上可能兩個人的感情可能沒那麼鬧僵,所以可以住在一起,誰也不願意說複合,所以也是觀察期。這樣的關係很微妙,有可能因此在一起了,有可能這樣將就一段日子就分開了。這個誰也說不準,很微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