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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稅問稅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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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智融聊管理
沒有發票的費用支出也需要進行會計處理,並記錄企業的真實發生的業務。
企業在進行會計處理時,一般會分別按照會計準則和稅法的規定進行處理,即按會計準則進行會計處理後,對應納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進行納稅調整。
一方面,站在會計核算的角度,企業按會計準則進行會計核算時,只要是企業實際發生的業務,即便是沒有取得發票,但取得了與實際業務相關的憑據來佐證業務發生的真實性,就可以進行相關的會計處理。
企業在實際的會計處理中,有些業務處理就是隻有內部憑單,而沒有外部發票,如員工薪酬和福利、企業各種統計憑單、產成品入庫單、產品成本計算單、內部物料出入庫單據、員工外出差旅費的各種補貼費用等都是企業內部自制的單據,並據此進行會計處理和會計核算。
另一方面,站在稅法的角度,如果沒有取得發票且不符合稅法規定的標準,那麼就需要進行納稅調整,不允許進項抵扣和所得稅稅前扣除。
1、增值稅。增值稅是以票控稅,企業沒有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是不允許進項抵扣的,那麼無疑會增加企業的稅收負擔。
2、所得稅。企業沒有取得發票是否可以在所得稅前扣除,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28號 《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憑證管理辦法》中有了明確規定。
內部憑證是指企業自制用於成本、費用、損失和其他支出核算的會計原始憑證。內部憑證的填制和使用應當符合國家會計法律、法規等相關規定。
外部憑證是指企業發生經營活動和其他事項時,從其他單位、個人取得的用於證明其支出發生的憑證,包括但不限於發票(包括紙質發票和電子發票)、財政票據、完稅憑證、收款憑證、分割單等。
第九條,對方為依法無需辦理稅務登記的單位或者從事小額零星經營業務的個人,其支出以稅務機關代開的發票或者收款憑證及內部憑證作為稅前扣除憑證,收款憑證應載明收款單位名稱、個人姓名及身份證號、支出專案、收款金額等相關資訊。
根據《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憑證管理辦法》第八條和第九條規定,則只要企業滿足第八條、第九條規定的條件,就可以依據載明收款單位、收款金額等相關資訊的憑證在應納稅所得額前扣除。另外符合內部憑證標準的內部憑證也可以在應納稅所得額前扣除。
而如果企業的內部憑證和外部憑證,以及小額零星費用未能滿足《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憑證管理辦法》第八條、第九條規定的條件,則企業需要在年度彙算清繳時進行納稅調整。
總之,企業沒有取得發票在履行內部審批程式後也需要據實進行會計處理,但是否對增值稅和所得稅產生影響,還需要按照稅法的規定進行分析後做納稅調整。
2020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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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金典財稅
依據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據實入賬。
企業只要是真實發生的費用支出,無論是否取得發票,都可以依據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據實入賬。
企業會計準則強調業務的真實性,並沒有規定必須取得發票。而業務真實性的依據,包括相關費用支出申請單、企業內部審批單、付款單據、收款單位或收款人開具的收據、企業內部驗收單等等,都可以作為費用支出真實發生的證明材料。財務憑相關單據,據實入賬即可。
很多企業,出於內部管理規範化的要求,規定凡是可以取得發票而未取得發票的費用支出,不得報銷。這屬於企業內部管理問題,與企業會計準則規定無關,企業會計準則並沒有類似要求。
還有一些財務人員,重稅務,輕核算,所以往往存在一個認知上的誤區,以稅法的相關規定代替企業會計準則。
即使從稅法的角度看,並不是說所有的費用支出都一定需要發票。有些費用支出按規定是不需要發票的,照樣可以稅前扣除。比如:
1、企業內部的。
發發工資、獎金、誤餐補助、出差補助、職工福利費等,可憑支付單據,轉款憑證據實入賬,不需要發票,也不需要進行納稅調整。
2、小額零星支出。
根據規定,支付給個人的零星支出,單次不超過500元的,如不能取得發票,取得註明收款單位名稱、個人姓名及身份證號、支出專案、收款金額等相關資訊的收據就可以企業所得稅前扣除,不需要發票,也不需要進行納稅調整。
3、違約金等。
企業因合同違約,支付給對方的違約金,也不需要提供發票。可以憑合同、違約金計算單、法院判決書或調解書、轉款憑證等據實入賬,不需要進行納稅調整。
類似的情況還有很多,在此就不一一列舉了。
總之,沒有發票的費用支出,只要是真實發生的,就可以據實入賬。 -
4 # 稅輝
樓主應明白一個概念:發票在稅前扣除和財務記賬上的作用是不一樣的。一般情況下,稅前扣除必須要以發票作為依據,而財務記賬卻未必如此。
絕大部分情況下,企業稅前扣除必須要以發票作為原始憑證。以發票作為稅前扣除的主要憑證,這是因為中國採取了“以票控稅”的徵管模式,這在企業所得稅和增值稅方面尤為明顯。
增值稅方面,沒有增值稅專用發票就不可能抵扣進項稅額,所以可以說“沒有發票是萬萬不能的”。
例如,某企業採購一臺生產裝置,假如沒有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就不能抵扣進項。可以說,在增值稅方面,“沒有發票一切免談”,幾乎沒有任何餘地。
在企業所得稅方面,發票也是最主要的稅前扣除原始憑證。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28號《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憑證管理辦法》:
企業在境內發生的支出專案,應當以發票作為稅前扣除憑證。對方為依法無需辦理稅務登記單位或者從事小額零星業務的個人,以稅務機關代開的發票或者收款憑證,以及內部憑證作為稅前扣除憑證。
由此可見,企業只要發生了支出,一般情況下必須要取得發票,否則就不能稅前扣除。除非對方是不需要辦理稅務登記單位或者從事小額零星業務的個人;或者企業發生的支出不是增值稅應稅行為。
例如,企業從自然人手中採購500元以下的水果,在這種情況下屬於小額零星業務,只需要憑藉內部憑證就可以稅前扣除,而不一定要取得發票。
又比如企業在合同履約過程當中,因為各種原因違約而支付的違約金。這種支付違約金的行為不屬於增值稅的應稅範圍,只需要提供相應的原始證據,就可以稅前扣除。
在目前的稅收徵管模式之下,發票對於企業來講是非常關鍵的原始憑證。沒有發票,在納稅過程當中,幾乎到了寸步難行的地步。
但是對於財務記賬而言,無票開支沒有那麼嚴重,在很多情況下無票也可以記賬。因為對於企業財務記賬而言,發生各類費用開支取得發票是內部要求。當然有發票更好,沒有發票也可以記賬,只要取得一些相關的原始憑證,例如收付款單據、合同、審批單等,仍然可以據實入賬。
不管是發票還是其他原始憑證,都是一種證明費用開支的憑據,兩者的作用本質上是沒有差別的。
只不過稅收上對費用開支既有實質上的,也有形式上的要求,所以對發票的要求更高,而財務上就不必如此。
總結所以沒有發票的費用開支,只需要按照企業會計準則據實入賬就可以了,但是需要謹記一點:無票開支在會計上可以據實列支,稅收上未必可以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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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財稅小青年
沒有發票的費用支出,就是白條唄,正常做賬,因為“白條”也是一種原始憑據!
在回答問題之前,先來普及一下常識:在實務中,每個企業都不可避免地發生沒有發票的支出,就是咱們常說的“白條”,至於“白條”的準確定義和包括哪些,誰也不能說清楚,大體上是指業務經辦人為企業發生了費用支出,但是未取得發票,就以個人或單位的名義,在白紙上寫出證明收支款項的收據,代替發票入賬。
在實務中,很多人受到“發票觀念”的影響,認為沒有發票就沒辦法稅前扣除,導致賬都不會做了,其實,這種觀念是錯誤的,因為做賬是按照會計準則來的,而能不能“稅前扣除”是稅收的規定,二者雖然有聯絡,但不是絕對的因果關係,下面,我從會計規定和稅收規定兩方面來回答問題:一、發生了“白條”問題支出,能不能入賬?1、按照會計法的規定,會計機構、會計人員必須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對原始憑證進行稽核,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有權不予接受,並向單位負責人報告。由此可見,對於費用支出的原始憑證,入賬的前提條件是真實性,對憑證的形式並沒有具體規定,所以,只要是真實的,白條也可以入賬。
2、按照稅收規定,對企業當年度實際發生的相關成本、費用,由於各種原因未能及時取得該成本、費用的有效憑證,允許在預繳季度所得稅時,可暫按賬面發生金額進行核算。看到沒有?按“賬面發生額”進行核算,也沒說按“發票”核算,所以,“白條”並不影響入賬。
根據上述規定,可以得出結論,對於不真實、虛假的白條,不允許入賬,真實的白條支出,允許入賬。
二、企業發生了白條支出,是入賬好還是不入賬好?我的答案是:及時入賬好。1、從會計角度看,會計核算的目的是為了真實反映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過程和結果,發生了“白條”支出,不入賬的話,就不能準確進行會計核算,不能滿足企業內部管理的需要。另外,作為同行,奉勸大家,白條一定要入賬,不然的話,虛增會計利潤,時間長了,對老闆說不清。
2、從稅收規定看,《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憑證管理辦法》專門規定了不同情形下企業未取得發票的後續補救措施,這些補救措施都有一個前提,那就是真實的支出,雖然未取得發票,但是要先入賬,不然的話,後面想補救都沒辦法。另外,根據《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憑證管理辦法》的規定,企業以前年度應當取得而未取得發票、其他外部憑證,且相應支出在該年度沒有稅前扣除的,在以後年度取得符合規定的發票有不超過五年的追補期限。
雖然有5年的補救期,但是奉勸大家不要用這一條,因為要逐年進行相關的更正申報,麻煩死了。
所以,發生了白條費用支出,還是及時入賬好。
三、對於入賬的白條,怎麼去補救?打字打的手疼,關於這個問題,大家看一下下面的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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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紅太狼聊財稅
1.我覺得你把稅法上的要求與會計上的搞混了;
2.在會計上,只要是企業真實發生的業務,真實做賬即可;附上業務真實發生的相關憑證。
3.而在稅法上,如果能夠在稅前扣除,必須提供發票或者提供相應可以稅前扣除的憑證,否則每年彙算清繳的時候就需要納稅調整。4.需要關注的是,2018年6月6日,總局剛發了一個檔案:“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28號“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憑證管理辦法”這個檔案,對哪些是需要提供發票,哪些不需要提供發票而需要提供其他收據等資料就可以扣除的進行了明確,你可以具體參考一下。這個檔案明確表明了,發票並不是可以稅前扣除的唯一憑證。滿足相應的要求,提供其他憑證也是可以稅前扣除的。
5.其中28號檔案中,第九條中有一句話:"對方為依法無需辦理稅務登記的單位或者從事小額零星經營業務的個人,其支出以稅務機關代開的發票或者收款憑證及內部憑證作為稅前扣除憑證,收款憑證應載明收款單位名稱、個人姓名及身份證號、支出專案、收款金額等相關資訊"
這句話說明,若滿足條件(對方為依法無需辦理稅務登記的單位或者從事小額零星經營業務的個人)那麼可以不用發票作為稅前扣除憑證,而只需要提供收款憑證(需要載明上述要求的相關資訊)及相關內部憑證,也是可以稅前扣除的。
小額零星經營業務的判斷標準是個人從事應稅專案經營業務的銷售額不超過增值稅相關政策規定的起徵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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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焦點財稅
發票作為企業費用報銷的憑證,很多人還存在一些誤解,不管是“唯發票論”還是“無發票論”都是有失偏頗的謠言,尤其是近日釋出的《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憑證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28號)對於發票方面作出了明確,第一次正面、集中界定了所得稅扣除的憑證問題。
很多時候,存在著一些沒有發票或者發票不合規等情況,那這種情況下,企業發生的支出又該怎樣進行賬務處理?
企業應當取得而未取得發票、其他外部憑證或者取得不合規發票、不合規其他外部憑證的,若支出真實且已實際發生,應當在當年度彙算清繳期結束前,要求對方補開、換開發票、其他外部憑證。補開、換開後的發票、其他外部憑證符合規定的,可以作為稅前扣除憑證。
企業在補開、換開發票、其他外部憑證過程中,因對方登出、撤銷、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被稅務機關認定為非正常戶等特殊原因無法補開、換開發票、其他外部憑證的,可憑以下資料證實支出真實性後,其支出允許稅前扣除:
——無法補開、換開發票、其他外部憑證原因的證明資料(包括工商登出、機構撤銷、列入非正常經營戶、破產公告等證明資料);
——相關業務活動的合同或者協議;
——採用非現金方式支付的付款憑證;
——貨物運輸的證明資料;
——貨物入庫、出庫內部憑證;
——企業會計核算記錄以及其他資料。
前款第一項至第三項為必備資料。
總結:
1、稅前扣除憑證的總體原則是真實性、相關性和合理性,始終未變;
2、稅前扣除憑證分為內部憑證、外部憑證和特殊憑證三類,切不可唯發票論,但依然應該清楚發票是最重要的憑證。
精彩不迷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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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簡淨軒語
在企業經營的前期,企業主沒有聘請專業會計,都是自己記錄流水賬,所以,容易出現你說的這些問題。
一、
建議你,根據手裡的收據,聯絡賣家,看能不能索要發票,只要業務是真實的,要發票正常,不過很多情況是,帶發票和不帶發票在產品售價上有所不同。
二、
如果實在不能取得發票,也不是不能入賬。我單位有一些零星的運輸需要,要找一些個人來運輸,價格也不多,要發票是很難的。即使如此,可以自己準備一份收據,在付款後要求對方填寫,寫明收款事由,價款,以及聯絡人和聯絡方式。這樣做的目的是證明業務的真實性,特別是牽扯專用發票的業務,稅局查的是業務真實有效,只要業務真實,沒有發票只不過會影響企業的成本費用。
三、
為什麼企業一定要儘量要發票呢?就是當企業正常經營後,收入大了,沒有足夠的成本費用會導致利潤過大,沒有發票的費用,在所得稅彙算清繳前是要調整的,不能在稅前扣除。
總結一下,根據手裡的收據和購買到的物品的價值,能索要發票的去索要發票,哪怕補貼一點差價。實在沒有發票的,那就用收據入賬吧,企業的前期基本都是投入大,是虧損的,用收據入賬不能說是假賬,不過不能在所得稅稅前扣除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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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楚輕狂
已經開票未收款: 借:應收賬款——A公司 貸:主營業務收入
借:銀行存款或現金 貸:應收賬款——A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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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康愉子
這個問題,要從會計核算和稅法規定兩個維度來看。
從會計核算角度,只要是企業真實發生的業務,按照實際真實記賬,以跟這個業務相關的一些憑據作為憑證附件即可。
常見的如用公司產品給員工發福利,有員工簽訂的領用明細單,以及產品出庫單,就可以記賬。再比如,員工的費用報銷,發票丟了或者沒取得發票,按照公司的規定,有相關領導簽字確定,財務也可以報銷記賬。
從稅法角度,沒有發票的費用支出,主要會涉及增值稅和所得稅稅前扣除兩種情形。
1、關於增值稅,沒有增值稅專用發票 ,毫無疑問,肯定是不能做進項稅抵扣的。
2、所得稅能否稅前扣除,則重點可以參考: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28號 關於釋出《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憑證管理辦法》的公告,有非常詳細的說明。
內部憑證是指企業自制用於成本、費用、損失和其他支出核算的會計原始憑證。內部憑證的填制和使用應當符合國家會計法律、法規等相關規定。
外部憑證是指企業發生經營活動和其他事項時,從其他單位、個人取得的用於證明其支出發生的憑證,包括但不限於發票(包括紙質發票和電子發票)、財政票據、完稅憑證、收款憑證、分割單等。
符合稅前扣除條件,就可以進行稅前扣除,否則,在所得稅彙算清繳時,要做納稅調整。
所以,沒有發票的費用支出,在實際做賬時,要從會計核算和稅法兩個角度考慮,如果是發票丟失或者對方沒開票,優先跟對方聯絡,補開或重開發票。如果是不能取得發票的業務 ,則要找出所得稅規定的允許稅前抵扣的憑證。
否則,費用發生了,但稅前不允許抵扣,還要交所得稅。
跟這個問題相關的,還有另一個典型的問題:以公司名義給公司股東支付費用。比如公司老闆裝修房子,相關的費用都開票給公司,從公司賬上支出。這種情況要是查出來了,即便是有發票,也會視同不真實的業務,不能做稅前扣除不說,股東還要補交個稅。
總之,涉及到稅的問題,都比較複雜啦,也非常考驗財務人員的財務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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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磚家財經
會計、賬目的作用,本身是為了記錄、核算、反映生產經營的成果,說白了,就是告訴老闆,生意做得咋樣,賺錢還是賠錢,錢是怎麼賺或者具體怎麼賠的。如果說高大上一點,這就是一種決策支援的工具。
但是,隨著財務賬目處理在社會上逐漸形成通行的體系,政府從穩定獲取稅收收入的角度考慮,也介入到財會工作中來,以法律法規檔案等,強制要求納稅人按照規定進行賬務處理,並據以計算相關稅款。其中,稅務機關有一個最重要的抓手,就是發票。
所以,發票,完全是稅務機關為了收稅而設計製作的。單就財務角度來說,本來是不需要發票的,但現在國家規定要用,就不得不使用。事實上,其他國家基本上是沒有稅務機關監製的發票存在,普遍採取由企業自行列印提供一個憑據,交給買方保管的辦法。當然,相關銷售資料還是需要給稅務機關提供的。
到這裡你應該就明白了,不管有沒有發票,賬務處理都應當正常進行,記錄好收支這是給老闆服務的。沒有發票,你就找相應的文書憑據貼上去,也是一種憑證。但是,這些支出能不能在計算稅收的時候被認可,就存在兩種不同的情況了。
第一類,可以被稅務機關認可的情況。有的情況下,你的確是不能取得發票的。
比如,行政事業單位給你開具財政專用收據,這就不是發票。
再比如,交易對方登出、撤銷、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被稅務機關認定為非正常戶等特殊原因無法開發票的,你也沒有辦法,《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憑證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28號)規定,可以憑證實的資料作為附件,其支出允許在企業所得稅的稅前扣除。
另外,還有的情況屬於內部事務,也不會出現發票。比如,企業的財產損失,只會有內部的管理憑證作為依據,也不需要發票,但可以按規定在稅前扣除。
第二類,不被稅務機關認可的情況。如果是按照規定應當取得發票而未取得發票的,此類開支你可以做賬,但在計算稅款是會被剔除。
在營改增完成後,營業稅發票已經消亡,現在只有增值稅發票了。增值稅發票又分為專用發票和普通發票兩種。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作為抵扣增值稅的憑據,而增值稅普通發票通常只能作為所得稅等其他稅收計算時的依據。
發票裡面還有一個特殊情況。通常發票由賣方開具給買方,或者說是收款方開具給付款方,但農產品收購發票為特例,農產品收購發票是收購企業開具的。
最後要注意,發票入賬還要考慮真偽問題,一旦使用假髮票入賬,會帶來很多麻煩。具體的真偽查詢,可以透過國家稅務總局網站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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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財會小童
1. 常見沒有發票可以稅前扣除的情形:
有些情況下,稅前扣除的依據不是發票,這個要記好(雖然不要發票,但需要相應的其他資料,具體資訊可以看我以前的文章)。
(1) 給員工的支出:工資薪金、現金福利、向家屬支付的賠償費等。
(2) 各項稅、行政性收費、政府性基金等
(3) 違約金支出,或法院判決、調解、仲裁等發生的支出
(4) 稅法上加計扣除的情形
2. 看起來不是發票,可以扣除的情形:
員工出差等去了國外,很多時候拿回來的是形形色色的票據。這個時候,一般就是以結算的單據作為憑據入賬,其實在國外,人家這個就是正正經經的發票了。
3. 特殊的沒有發票的情形:
(1)28號檔案中的小額零星。
“對方為依法無需辦理稅務登記的單位或者從事小額零星經營業務的個人,其支出以稅務機關代開的發票或者收款憑證及內部憑證作為稅前扣除憑證,收款憑證應載明收款單位名稱、個人姓名及身份證號、支出專案、收款金額等相關資訊”
小額零星經營業務的判斷標準是個人從事應稅專案經營業務的銷售額不超過增值稅相關政策規定的起徵點。
這就是說,在滿足條件的情況下,是可以載明相關資訊的憑證來作為稅前扣除的。
但是,這種情形肯定不會是高頻發生。如果經常發生這樣的業務,可以跟稅務專管員確認下。
(2) 對方企業出問題。
對方登出、撤銷、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被稅務機關認定為非正常戶等,沒法開票了,那麼就用真實交易的資料作為附件,進行稅前扣除。
一年一度的彙算清繳又要來了,所以需要對發票進行一波清理,對於之前存在疑慮的問題,及時與專管員取得聯絡和溝通,作為會計人員,不僅要保證經濟記錄的真實準確,還要把控好票據關,不讓企業多交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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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財稅加油站
講真,很多財務人員都比較頭疼這種問題,但是,在企業的生產經營過程中,這樣的情況又在所難免,應該怎麼辦呢?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28號《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憑證管理辦法》第四條和第七條明確規定:稅前扣除憑證在管理中遵循真實性、合法性、關聯性原則;企業應將與稅前扣除憑證相關的資料,包括合同協議、支出依據、付款憑證等留存備查,以證實稅前扣除憑證的真實性。
也就是說,在稅法上,費用支出首先必須是真實發生的、合法的,且與企業經營相關的,相關的資料還要留存備查以證實其真實性。在這個前提現下,《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憑證管理辦法》第八條進一步規定了可稅前扣除憑證的範圍:
內部憑證是指企業自制用於成本、費用、損失和其他支出核算的會計原始憑證。內部憑證的填制和使用應當符合國家會計法律、法規等相關規定。
比如,如支付給員工的工資,以工資表為稅前扣除依據。
外部憑證是指企業發生經營活動和其他事項時,從其他單位、個人取得的用於證明其支出發生的憑證,包括但不限於發票(包括紙質發票和電子發票)、財政票據、完稅憑證、收款憑證、分割單等。
也就是說,可以作為稅前扣除的外部憑證的,除了發票,還包括其他真實合法的憑證,可將其總結為以下五類:
第一類,屬於增值稅應稅專案的,必須取得發票。“營改增”以後,增值稅基乎覆蓋了所有行業,即使是無法開票的個人發生應稅勞務,也需要到稅務局代開發票。
第二類,屬於增值稅非應稅專案的,沒有發票,比如行政事業性單位收費,政府性非稅收入、政府罰款、經濟賠款、企業實際財產損失等,則可以憑行政事業性單位收據等其他有效憑證進行稅前扣除。
第三類,企業在境外發生的支出,以對方開具的發票或者具有發票性質的收款憑證、相關稅費繳納憑證作為稅前扣除依據。
第四類,因對方登出、撤銷、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被稅務機關認定為非正常戶等特殊原因無法開發票的,可憑相關真實資料作為稅前扣除依據。
第五類,企業與其他企業共同發生的支出,應採取分攤方式。對於應稅勞務,按照獨立交易原則進行分攤,以發票和分割單作為稅前扣除憑證;對於非應稅勞務,以分割單作為稅前扣除憑證。
所以,當發生的費用開支沒有發票的時候,除了內部憑證以外,要先看看是否屬於上述五類之一,如果不屬於,但只要真實發生且與企業生產經營相關,會計上可以正常記賬,但一定要做個備查登記,在所得稅彙算清繳時對該費用進行調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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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順通財稅段賢明
沒有開票的收入怎樣做賬?這個問題提得太詭異!沒有開票的收入和開票的收入一樣的屬性,您問這樣的問題確實詭異!您在想什麼?透過這個問答,昭然若揭!
現實工作中,確有部分中小企業將沒有開票或者不開票的收入與開票的收入區別對待!直接的表現是,沒有開票(不需要開票)的收入不申報納稅!這樣處理的行為,有不懂法的客觀原因,也有知法違法的主觀動因!無論什麼樣的出發點,隱匿沒有開票的收入不合理不合法,必須及時糾正!
一、納稅義務會計主體的納稅義務,以開票的業務憑證形式、或不開票可劃分為:沒有開票的收入、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的收入、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收入!
因此,題中“沒有開票的收入”和開發票的收入一樣是經營主體的納稅義務,需要正常核算,並申報繳納相關稅金!
二、沒有開票的收入是含稅還是不含稅呢?例:2019年4月15日,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K企業向黑某銷售減速器一個,對方不需要發票,支付現金1500元。
1、含稅的會計處理借:現金1500
貸:主營業務收入=1500/(1+3%)
待: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1500-1500/(1+3%)
2、不含稅的會計處理借:現金1500
借:應收賬款=1500*3%
貸:主營業務收入=1500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1500*3%
3、小結如果按照不含稅銷售處理,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K企業確認的收入虛增,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1500*3%沒有承擔人,明顯不合理!因此,沒有開票的收入屬於含稅銷售!
三、綜述當經營主體發生不開票或者不需要開票的收入時,應當視為含稅收入處理,先將銷售收入價稅分離,賬務處理如下:
不含稅收入=“沒有開票的收入”/(1+適用稅率)
增值稅=不含稅收入*適用稅率
會計處理為:
借:現金或者銀行存款等=沒有開票的收入
貸:主營業務收入=“沒有開票的收入”/(1+適用稅率)
待: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不含稅收入*適用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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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龍門賬
非請自來。
問老闆,老闆說怎麼做就怎麼做!可能有人不樂意了,怎麼是老闆說了算呢,不應按會計準則進行賬務處理嗎?這是鬧的哪一齣?別急,且讓我慢慢道來。
對會計來說,我想,有一定會計常識的,對很多經濟業務都應該會做賬,交易異常複雜的除外。以本題為例,銷售業務,不管是否開具發票,銷售實現時確認收入,很簡單的道理。一般的銷售收入業務,十有八九都知道如何處理,包括提問者。
關鍵是,沒有開票的這部分收入,並非常規操作,明顯內有隱情,大家都懂的。咱們不講虛的,對這樣的一個業務,哪個會計敢隨便確認收入?咱們不論正確與否,只談怎麼處理,好吧。畢竟,生活還要繼續,飯碗還得考慮,不是嗎?
個人的觀點是,做會計,對於一些業務,既要堅持原則,也不能擅作主張。本題中,收入不開票,如果是企業或老闆為隱瞞收入,逃避稅收有意為之,作為會計有必要與有關人員講明當中的利害關係,提出正確的賬務處理。
此為前提,如果提出的建議能被接納,按正常銷售業務處理即可;相反,沒人聽取意見,事情較為複雜,賬怎麼做是其次,會計如何保護自己更為重要。
或許,對會計來說,現在稅務和銀行的資料資訊共享是件好事,企業賬戶受監控。銷售收入的款項流入企業,即使沒有開發票,不承認有銷售業務的發生都很難。因此,基本上可以說服老闆要接受確認收入這一事實。
也就是說,沒有開票的收入,老闆認為實現收入,咱們確認收入;相反,咱不做!
對此,遇到這事,大家會如何處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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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悟空做財務
企業當生產經營過程中,確實會發生很多業務存在沒有發票的情況,但是沒有發票我們財務就不做賬了嗎?沒有發票難道在稅法上就不承認你的支出了嗎?
這都是錯誤的,會計上只要是企業發生的真實支出,不管與經營有沒有關,都要作為作為企業的支出入賬;而稅法上,第一點也是很重要的一點是必須要與企業經營相關的成本費用,第二點經營是否有業務憑證及原始發票,這是作為所得稅扣除的兩大前提。
所以,稅務上,如果與經營不相關,即使有發票,會計上可以入賬,但是在所得稅前不得扣除;如果與企業經營相關,但是沒有發票呢?又該如何處理呢?是不是隻要沒有發票的支出,是不是都不得在所得稅前扣除呢?這是我們要討論的問題。我們看看最新的關於《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憑證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28號)是如何進行規定的?
1、企業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實際發生時可以在稅前扣除,前提是應取得稅前扣除憑證,作為扣除相關支出的依據。依據包括,合同協議、支出依據、付款憑證等留存備查。簡單來說,就是企業發生的支出有相關原始附件、合法真實。
2、在境內發生的支出專案屬於增值稅應稅專案的,對方辦理了稅務登記的增值稅納稅人,其支出以發票作為稅前扣除憑證;對方為依法無需辦理稅務登記的單位或者從事小額零星經營業務的個人,其支出以稅務機關代開的發票或者收款憑證及內部憑證作為稅前扣除憑證。這個資訊很重要,對於應稅專案,也就是硬性規定,就是取得發票。基本涵蓋了所有的業務,也就是說企業發生的支出,如果是對公打款,基本上說以發票為準,如果是個人,需要稅務局代開發票。所有大家知道發票的重要性了吧。
3、企業在境內發生的支出專案不屬於應稅專案的,對方為單位的,以對方開具的發票以外的其他外部憑證作為稅前扣除憑證;對方為個人的,以內部憑證作為稅前扣除憑證。前提是非應稅專案,有不需要發票的情況,如收取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非稅收入、政府罰款、經濟賠款、企業實際財產損失等這些是非應稅專案,簡單點說也就是不屬於增值稅徵收範圍的支出,這類可以用其他有效憑證進行代替了,也是可以稅前扣除的。
4、企業在境內發生的支出專案不屬於應稅專案的,對方為單位的,以對方開具的發票以外的其他外部憑證作為稅前扣除憑證;對方為個人的,以內部憑證作為稅前扣除憑證。也就是發生的境外的支出了,一般是以付款單據和結算單據作為原始附件,無需發票,可以稅前扣除的。
5、因對方登出、撤銷、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被稅務機關認定為非正常戶等特殊原因無法開發票的,可憑證實的資料作為附件,其支出允許稅前扣除。也就是說對方登出,吊銷,無法開發票了,也不能怪企業了,沒辦法的事情,稅務局也承認,可以扣除的。
所以,當企業費用沒有發票的時候,你們看看是否屬於上述幾項中的一點,正常業務中第2點肯定是要發票的,除此之外的特殊業務可以無需發票。如果屬於正常業務沒有發票,當然會計上可以確認費用,只不過所得稅彙算清繳時對該項業務納稅調增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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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瑞恩達諮詢集團
是否取得發票,都要按照實際的經濟業務入賬,無論發票開具的內容是什麼,為了取得發票而開發票,這樣的行為要堅決避免。正常記賬,稅是稅,不能稅前扣除的,彙算清繳時要進行納稅調增。
做賬依據。首先依據財務的銀行首付款回單、收據、開出去的發票,銷售的合同,倉庫的發出以及入庫的單據,按照實際做賬。在確定不能收回發票的時候單獨做一個分錄並在本子上記錄,在做所得稅彙算清繳的時還未取得相應的成本發票則方便調整,調增應納稅所得額繳納企業所得稅。
租金。企業按年度收付的租金不管是否收付、是否開具發票,都要確認當年租期的費用;
借款。借貸的利息費用,不論是否收付、是否開具發票,都要在當年佔用資金的期間確認利息支出;
工資獎金。員工工資及年終獎不管是否支付,都要在對應的員工提供服務的期間確認成本費用; 上一年沒有發的工資,只要在年彙算清繳結束前發放,就可以在所得稅稅前扣除,不需要納稅調增。
公司制度。沒有來得及報賬的員工的出差費用,以及沒有取得發票的其他費用,在當年度發生的,也要統統計到當年的賬期內。 為了解決財務部業務部資訊不對稱的問題,公司可以形成一項制度,規定在每年12月月末前,各部門統計本部門當年已發生未報賬的費用,有票的報賬,沒有發票的將金額通知到財務,對於沒有按規定執行的,給予一定程度的處罰,比如不予全額報銷。為保證規定執行,財務也可以在每年12月初就該事項發通知提示各部門。
發票後補。當年發生的沒有取得發票的費用,只要在年彙算清繳結束前取得發票,就可以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彙算清繳結束時還沒有取得發票的,年度所得稅申報時要調增應納稅所得額。當年實際發生的,符合稅收規定,可以扣除的沒有扣除或少扣除,5年內取得了發票,企業做了專項申報及說明後,可以追補到專案發生年度計算扣除。
下面這些費用支出不需發票就可以稅前扣除:1.支付個人500元以下零星支出,例如企業的買菜費、修鎖費、搬運費等,只需要取得一張個人開具的註明收款單位名稱、個人姓名及身份證號、支出專案、收款金額等相關資訊的收款憑證就可以。也就是隻需收據完全可以入賬並稅前扣除;
2.工資薪金支出和現金福利性質的支出,只需要憑已完成個稅申報的工資表、工資分配方案、考勤記錄、付款證明等能證實工資支出合理性的內部憑證就可以作為稅前扣除的原始依據;
3.支付給員工的差旅補助、誤餐補助,只需要憑對應的差旅費報銷單,誤餐補助發放明細表、付款證明、相應的籤領單等就可以作為稅前扣除的合法有效憑證;
4.支付的未履行合同的違約金支出,因為沒有發生增值稅應稅行為,所以是不需要開具發票的。可以憑雙方簽訂的提供應稅貨物或應稅勞務的合同、雙方簽訂的賠償協議、收款方開具的收據或者有的需要法院判決書或調解書、仲裁機構的裁定書等就可以稅前扣除。
5.公司相關資產折舊或攤銷應憑相關部門出具的折舊或攤銷表入賬。
對於沒有發票成本費用,賬是賬,不要因為不能扣除就不記賬,按照權責發生制原則正常記賬,本年的費用在本年計入。 發生在當年年的成本費用,無論是否取得發票、無論能否在稅前扣除,都要進行會計處理,這樣才能真實反映企業的經濟業務和財務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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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財經時評
沒有發票的費用支出,現實中非常常見,那麼需要如何操作呢,可以分幾個角度來分析
1、正常入賬
可以正常入賬,但不能進行所得稅稅前抵扣,一般正規的企業,小金額沒有發票的正常入賬
2、不入賬
很多中小企業採取這種方式操作,選擇性的入賬,有時還有意不開發票,減少入賬
3、向發票方索取
所得稅稅率25%,發票成本約為6%,所以索取發票更合算,一般正規的企業,都會正常的向發票提供方索取發票
4、向稅務局申請開具
如果想獲得發票,但發票提供方又不提供或無法提供時,可以向稅務局申請開具,一般正規的企業,金額較大時,有時也會採取這樣的操作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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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曠達
從會計規定來看,沒有發票的費用支出按照費用的用途正常入賬。該費用屬於管理費用、銷售費用,或進入製造成本、還是營業外支出,都可按會計制度入賬。
但是,從稅法規定來看,一是必須是真實發生的業務支出,二是屬於增值稅應稅範圍的業務支出必取得增值稅普通發票或專項發票。
索取發票是消費者正當權益,稅制法規維護公平交易的設定。具體也是增值稅管理的要求,也是企業所得稅前扣除的法定憑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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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金融瘋暴
企業只要是真實發生的費用支出,無論是否取得發票,都可以依據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據實入賬。
常見的如用公司產品給員工發福利,有員工簽訂的領用明細單,以及產品出庫單,就可以記賬。再比如,員工的費用報銷,發票丟了或者沒取得發票,按照公司的規定,有相關領導簽字確定,財務也可以報銷記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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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票支出則無法做賬
在企業的經營過程中,經常會遇到許多支出沒有對應的發展,從而導致企業財務人員不知該如何進行賬務處理,這就是企業財務人員,將企業會計準則與稅法處理原則相混淆了。
對於企業來說,只要是企業正常經營活動的合理支出,不管有沒有發票,我們都需要按照企業會計準則,以企業實際的支出金額為準,準確的進行相關賬務處理。
無票支出能否稅前扣除?而企業發生的無發票支出,不能再所得稅前扣除,在企業彙算清繳時任然未有取得對應發票的,確實不能稅前扣除的金額,則進行相應的納稅調整增加處理即可(如果是符合財稅【2018】28號檔案的無票費用支出,不用進行納稅調增,可以在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時進行稅前扣除),不影響企業實際的賬務處理,因為我們企業的會計賬務處理,是按照企業會計準則執行的,而不是按照稅法來進行稅務處理的。
不過實際情況卻是很多企業財務人員,做賬都是按照發票來的,沒有發票就不能做賬,其實這就有點本末倒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