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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澤瀟

    辭退的話先做一件事,那就是“拒絕”,辭退總得有原因吧。而且立馬開啟你的手機錄音或錄影,做好存證,有些公司會硬來,那就記得馬上打電話通報有關部門,並說現在公司發生惡意解僱的案件,有些承辦人會立馬留下公司的資料以及詢問你是否要申請調解,記得不要笨笨的答應以及離開我知道這對各位來說,會很難看,但請問一下,工作權的保障是誰要負責?當然是各位啊,所以嘍!拒絕、蒐證、及時通報三要素,缺一不可!讓證據說話,所以該準備的證據有什麼?公司一定會說很多理由給你聽,這是意料中的事情,無論是在有關部門或法院,其實都是講求證據的,因此這個時候你要準備的證據有幾個,請各位記清楚:

    · 公司的績效評核內容

    · 個人簽署的勞動合同

    · 工作規則的獎懲規定

    辭退,講求的都是“最後手段性原則”,也就是說公司必須要舉證你是一個無可救藥的員工,當下如果沒有辦法蒐證沒關係,記得在調解的時候要提出上述的檔案,企業負有舉證上的責任!

    被辭退通常只會有兩個請求,一個是資遣費、另一個就是確認僱傭關係(回原公司上班),看各位的選擇是什麼?不過我通常的方式會是如果公司連資遣費都不願意給的話,那就上法院打確認僱傭關係之訴,因為法院在開始審理案子的時候,一定會讓雙方再走一次所謂的調解,也就是會希望企業給資遣費,所以各位可以去思考一下,到底是要打到底還是要選擇爭取資遣費,記住不要讓情緒牽引你的決定,因為不會有效果的!

  • 2 # 荒原狂劍

    辭退一名員工,必須提前一個月以書面的形式通知。我想了解一下,你收到的通知算是提前一個月的通知呢,還是立即生效的通知?

    如果是提前一個月的通知,那麼你還可以再上一個月的班,春節之後仍然可以回公司。如果是立即生效,那意味著你春節之後已經沒有位置了。

    兩種通知在公司賠償方式上不太一樣:

    1、前一種,提前一個月通知。公司應該賠償你N個月的工資。N指你在公司工作的年限,不足6個月算半年,超過6個月算一年。

    2、後一種,立即生效的,公司除給予上述補償之外,還應再補發一個月的工資給你。

    公司有權利辭退你,但是你也有權利獲得補償。

  • 3 # 笨笨噠的小青年

    看開點,辭退就辭退唄!看開點就好啦!沒什麼大不了的,工資照常發就好,而且祖國那麼多的工作還怕找不到能做的嗎?中國有一句古話:此處不留爺,自有留爺處。是金子的到哪裡都會發光發亮,反正有一種好的心態,把我辭退了是你的損失,我會越挫越勇,用我的努力證明自己

  • 4 # 暖心人社

    這樣單位忒不地道了。大過年的通知職工辭退,讓職工年都過不好。

    不管怎樣,職工應當趁春節休息期間,學好有關法律法規,上班以後透過勞動監察部門維護自己的權益。

    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14項情形

    用人單位什麼情況下,才可以跟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按照《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的彙總《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總共有14項:

    第一,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的。單方面被通知,不屬於此項情形。

    第二,勞動者在試用期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用人單位通知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需要拿出切實有效的證據材料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否則勞動者可以提出勞動爭議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提出證據。

    第三,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這種情況當然沒得說,可是大過年的通知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基本上不可能是違反規章制度。為了防止用人單位織造藉口,勞動者應當將微信截圖或者儲存好留言亦或者將電話錄音,收集好單位現在解除的藉口。如果,現場沒有及時錄音,那麼我們可以再打電話確認一下,呵呵。

    第四,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這種可能性不大,用人單位一樣要提供證據。如果有確鑿證據,勞動者也不會覺得冤了。

    第五,勞動者同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於全日制用工的勞動者,國家是不允許建立多重勞動關係的,如果建立多重勞動關係,屬於給自己找事兒了。這種可能性極小。

    第六,勞動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使趁人之危,使用人單位在違背真實意思情況下訂立或變更勞動合同的。這種情況可能性極小。

    第七,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勞動者還在家裡過年呢,怎麼可能被追究刑事責任?可能性很小。

    第八,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這種情況雖然很可憐,但是確實是法律規定,畢竟醫療期內不能解除勞動合同,過了醫療期單位也不能養一輩子的。這種情況需要明白,用人單位要另行安排工作,勞動者不能從事才可以解除,沒有另行安排工作是不可以的。

    第九,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這種情況一樣是需要調整一次工作崗位,不能勝任工作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勞動合同訂立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這種情況,一般是工廠搬遷等情形。很多勞動者並不願意到新的廠區去繼續工作,因此需要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一,用人單位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企業都要破產了,這種情況解除勞動合同,大家就該理解了。

    第十二,用人單位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這種情況用人單位可以裁減人員或者安排職工待崗,當然也需要有證據材料證明的。

    第十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這種情況都需要證據材料證明。

    第十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經濟補償金和賠償金

    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用人單位出現七大情形,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第一,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38條規定,勞動者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一般指的是用人單位有違法違規行為,比如沒有給職工按時發放工資、繳納社保、違法強制職工勞動等情況。這屬於職工解除,跟單位通知解除沒有關係。

    第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職工無過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主要指的是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的第八、九、十項情形。無過失性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提前30日告知勞動者,否則用人單位還要額外支付一個月工資。

    第四,用人單位按照勞動合同法第41條第1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就是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的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第11、 12、 13 、14項情形。

    第五,勞動合同期滿,除用人單位維持或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勞動合同法第44條第1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第六,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這兩種情形需要終止勞動合同,但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

    第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經濟補償金的標準按照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計算;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6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6個月的支付半個月工資。

    只要用人單位沒有按照《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彙總的14項情形解除勞動合同,就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兩倍的賠償金。

    所以,勞動者可以結合自身情形向用人單位要求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莫讓用人單位以為勞動者可以隨意解除勞動合同。

  • 5 # 陶士創業日記

    也不要太著急,此處不養爺,自有養爺處,現在網際網路時代,機會很多,我就一直沒上班,多去了解一些新的資訊和新生行業,說不定某一個機會就改變你的生活了。

  • 6 # 菁讀筆記

    根據《勞動法》,除非僱傭乙方造成了嚴重過失,甲方才能辭退乙方,並且要提前一個月告知。否則的話要賠償兩個月的工資。建議你先研究下自己的勞動合同,找到依據,用電話錄音的形式向僱傭甲方取證(比如打電話問他為什麼要辭退你)然後到自己公司所屬的人力資源和勞動保障局去申請仲裁。

  • 7 # 春風HR

    這個公司的HR真敬業,大過年的還在通知辭退員工。

    我個人覺得這樣的公司可能就是個非常不正規的公司,很有可能就是老闆一句話,說讓某某員工春節後不用來上班了,然後什麼程式也不用辦,就讓HR交待員工不用來了。

    越是這樣不正規的公司,那麼作為員工來說越是要與公司較個真,公司不懂法,員工不能跟著無知。

    首先,要求公司給出明確的辭退員工,並且出具書面蓋章的辭退書,如果沒有春節完了之後該怎麼樣去上班怎麼樣去上班,直接忽視公司的辭退決定,沒有哪個公司辭退員工是以口頭通知的,所有的要以蓋章的字據為證。

    其次,如果公司出具了書面辭退書,那就要看辭退的理由是否合理,如果確實合理,那自己也只能認,合理辭退員工的理由可以翻一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只有這幾條才能辭退,否則都是不合理的,如果被證實不合理,那麼就可以拿著公司的辭退書去進行勞動仲裁。

    最後,只要公司是無理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仲裁都會支援到勞動者這一邊,不要覺得這是無效的動作,很多勞動者都是透過這個方式為自己贏得權益的,很多事情看似很麻煩,但當你真正去做的時候,並沒有那麼難和複雜,事情只要做,就都不難。

    我們要相信,透過自己的努力,一定能爭取到自己合理的權益,事在人為,加油吧。

  • 8 # 懂社保

    樓主你好,春節期間如果你收到被辭退的通知,那麼就要依法去享受到相關的經濟補償同時還可以領取失業金的待遇,那麼這兩方面的待遇你都可以正常享受到,只要是企業單位給你正常的繳納的失業保險,那麼都是可以享受到失業金待遇的失業金待遇的領取,是根據你失業保險的參保期限來決定的,每參加一年的失業保險,那麼都可以領取三個月到4個月左右失業金的待遇。

    經濟補償的待遇是根據你在企業單位的工作年限來決定的,你的工作年限比方說是一年,那麼你就可以享受到一個月的工資補償,以此類推。所以你首先應該考慮的是享受到這兩方面的一個待遇,同時你還需要把自己的社保關係儘快的從原工作單位轉移出去,因為只有把社保關係從原工作單位轉移出去之後,那麼你才可以正常的領取失業金,同時還可以正常的去繳納自己的社保。

    那麼被工作單位辭退都應該這樣做。當然企業單位是有這樣的權利來對自己的員工的,這個是無可厚非的,不論是什麼因素都是完全沒有問題的。在此對自己的員工之後,依法的給予相應的經濟補償就可以了,那麼有的員工工作年限可能會比較長,那麼補償的費用也會是比較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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