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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超自然研究所

    我還記得我爺爺的媽媽就裹腳,她的腳很小。女子裹腳在中國古代甚為流行,直到孫中山先生1912年3月11日釋出《大總統令內務部通飭各省勸禁纏足文》,這項壓迫女子的重山才被推翻。

    至於說起裹腳的起源有多種說法。

    有的說起源於上古三皇五帝時期,大禹的老婆塗山氏女就是小腳。

    有有人說起源於商周,名震天下的一代妖后蘇妲己就是小腳。

    還有人說起源於隋唐,傳說一位裹腳的女刺客曾經刺殺隋煬帝,隋煬帝下旨裹腳的女子不得進宮,為了不讓自家的女兒進宮,裹腳之風在民間盛行。

    還有人說起源於五代時期,著名的南唐後主李煜的一個寵妃就是小腳。

    還有學者說,裹腳之風起源於北宋,北宋之前的中國女子是不裹腳的。

    然而不論何時起源,裹腳給古代中國女子帶來了巨大的折磨。我以為女子裹腳有以下三個原因。

    第一,為了限制女子的活動。在中國古代,女子不才便是德,女子一般深居閨房不允許隨意外出。而裹腳正好限制了女子的自由。

    第二,為了滿足男人的癖好。在中國古代,尤其是在宋朝,理學對於人們的思想有極大的壓抑。男人們以女子的腳小為美,甚至有三寸金蓮的說法。

    第三,為了遵守鄉風民俗。在中國古代,以大腳為恥,小腳為榮。大腳會讓母親為恥,丈夫為辱,自己也很慚愧。

    在這樣的社會環境下,古代女子裹腳也就不足為奇了。

  • 2 # 古越永哥

    古代女子纏足的根本原因,是為了滿足男人畸形、腐朽的審美觀。

    纏足始於宋朝,到明清時期得到了空前的盛行,並滲透到了社會各個階層。女人承受極大痛苦,為何硬是把一雙好好的腳纏成10釐米左右的長度?大概有以下三個方面的原因:

    一、古代男人近乎變態的審美觀。

    封建社會那些王公貴族整日荒淫無度,逐漸滋生出扭曲變態的審美觀,造成了女子以“小腳為美”畸形的社會風氣。

    二、男尊女卑的大男子主義思想作祟。

    把女人的腳纏成了“三寸金蓮”,女人連走路都困難了,自然沒有機會再去外面“拋頭露面”,即使心有不甘,也只能忍氣吞聲,聽任男人擺佈。

    三、歷朝歷代酸腐文人的推波助瀾。

    歷代文人騷客賦予了女性小腳的諸多讚美之詞,比如關於小腳的七個標準:瘦、小、 尖、 彎、 香、 軟、 正。

    纏足對女性來說是一件極其痛苦的事情,民間素有“裹小腳一雙,流眼淚一缸”的說法。女孩子一般從四五歲開始纏足, 到七八歲時基本成型。纏足一般分三個步驟:第一步裹腳趾,第二步裹腳頭,第三步裹腳面,一步一步循序漸進,充滿了痛苦和淚水。

    為了打造一雙稱心如意的小腳,除了用裹腳布纏足以外,還有其他一些令人難以忍受的纏足方法,比如把腳放在固定的竹片夾具裡,有的用厚石板強制壓迫,用於矯正腳的形狀,通常需要壓上幾個月,甚至更長。

  • 3 # 青言論史

    有關於何時何地起源的裹腳,目前已經很難考證得清楚了,大部分人認為,纏足之風氣在北宋開始流行,到南宋時期在漢人之中全面鋪開。

    很多人都說。是李後主喜歡小腳女人才有的纏足,但是作為被宋朝滅國的政權,這個習俗對全國能有多少影響,實在是未可知。但是纏足的全面流行,確實是宋朝理學家們的“卓越貢獻”。

    理學家們鼓吹“三從四德”,認為女子是男性的附庸品。而為了貫徹這種思維,讓女子大門不出二門不邁,裹足自然就是不錯的執行手段了。再加上南宋那個著名的偽君子朱熹一番論證,裹足就成為了每一個漢家女兒必須要有的一項操作了。

    最可嘆的是,在清朝入關的時候,伴隨男子“留髮不留頭”命令的,也有禁止女子纏足的詔令。結果阻力太大,迫使清廷廢除了這一政策。這種陋習居然成了要求民族權利的勝利果實,真是可悲可嘆。

  • 4 # 溫讀

    裹腳,也叫纏足,中國古時陋習。

    裹腳就是把女子雙腳用布帛纏裹,把腳變成為又小又尖的“三寸金蓮”。因為“三寸金蓮”一度是中國古代女子審美的重要條件。

    一:統治者

    不管各類學者如何研究裹腳的起源,都和當時的皇帝有關。南唐李煜喜歡女子小腳,裹腳後纖細的美感,舞姿更加優美,自此後宮便開始纏足,慢慢的就流傳到民間;隋朝隋煬帝也是;唐玄宗寫的《楊妃羅襪》中“仙子凌波去不還,獨留塵襪馬嵬山;可憐一掬無三寸,踏盡中原萬里翻”。統治者的喜好對社會審美的重要影響因素,皇上喜歡什麼,民間就流傳什麼,裹腳習俗自此慢慢便普及。

    二:文人

    “金蓮”、“三寸金蓮”、“香鉤”都是對小腳的讚美之詞。

    蘇東坡的菩薩蠻詠足“塗香莫惜蓮承步。長愁羅襪凌波去。只見舞迴風,都無行處蹤。

    偷穿宮樣穩,並立雙趺困。纖妙說應難,須從掌上看。”

    文人不斷對小腳的讚美,一定程度也影響了社會的審美觀,女子聽此優美的詩自然希望自己成為詩中美人。小腳順理成章成為女子們評判美的標準。

    三:男權社會

    對於古代男尊女卑的不平等地位,而古時莫名的男性喜歡小腳的畸形風氣橫行,女子不得不忍痛去改變自己,以此來取悅男性,久而久之便成為了習俗,甚至到後面制止裹腳發生“男降女不降”,禁令被迫撤銷,由此可見毒害之深。

    百年前的中國,“三寸金蓮”一詞語已經完美的表達了當時男性社會的主流審美觀,從而影響女子們審美重心已經不放在姣好的面容、豐滿的身材上,對足美更是執著,久而久之的崇拜小腳深入女人心。

    古人審美無法苟同,好在纏足陋習如今終於消除。

    以上。

  • 5 # 趙志軍001

    婦女的裹足是對婦女殘忍的摧殘。

    人的腳這個器官,本來是用於行走的,可不知在何年何月,也不知是誰發明興起的,把婦女的腳嚴重裹成殘廢,使他們終生不能正常走路,至於出門趕集,或者是回孃家,跌跌撞撞的一路疾行。

    那麼,舊社會的婦女,為什麼要這樣走路呢?

    因為他們用於走路的腳,還是在幼兒時期就將腳趾摺疊,然後用布纏緊在穿上木鞋,是他們的腳停止發育就此殘廢,其痛苦和悲慘,讓女孩子們受到難以忍受的痛苦,心靈受到極大的創傷,想想都令人毛骨悚然,更為悲慘的是這些女孩子在裹足其間,頸上的疾病不時的出現,多以雞眼和死皮為主,每隔十天八天的,就要剔除一下雞眼,和死皮,不然她們的雙腳無法站立,而且專心的疼痛。

    那麼是什麼時候開始對婦女裹足的呢?

    至於什麼時候開始這還真不好說,這是從歷史書或是歷史小說找出隻言片語,人們還記得水滸傳吧,在母大蟲僱大嫂營救他的兩個兄弟時,就有這樣的描寫,當他們劫獄成功逃走的時候帶了許多女眷,稱說這些女眷虧的是鋤頭大腳,走起路來很快,才沒有被官兵追上,看來當時已經有小腳的女人了。

    再有就是明末清初的時候,清朝政府統一全國以後,對百姓實施剃髮易服的政策的同時,又對漢族人的一些風俗習慣 不干涉,其中就包括婦女的裹足,可見,婦女的裹足在明朝的時候,就已到了鼎盛的時期。

    那麼在古代為什麼要強迫婦女裹足?

    我聽老人們講,在清末和民國時期他們生活的那個年代,男人們娶媳婦兒看的不是臉上的模樣,而是看她的腳是大還是小,大腳的姑娘是嫁不出去的,只有小腳的姑娘才受到男人的青睞。

    究其原因那還是封建思想的作怪,男尊女卑,女子無才便是德,女人只能呆在家裡,大門不出二門不邁,一雙小腳就限制了他們出門逛街的權利。

    誰家大姑娘小媳婦兒要是去逛大街,會被說成是瘋瘋癲癲大逆不道,辱沒家風,一雙小腳,讓女人們真的無法去逛大街,只能呆在家裡侍候公婆,侍候丈夫帶好孩子才是美德,三從四德的思想像一條無形的鎖鏈,緊緊的束縛著婦女的命運。

    對婦女悲慘的遭遇,清朝道光皇帝就曾提出不贊成婦女裹足,但只是一紙空文,直到辛亥革命後,孫中山先生提出禁止裹足,並廢除這一陋習,至使廣大婦女才從困苦中解脫出來,解放後,在全國各地,徹底廢除了這一陋習。

  • 6 # 福言文苑

    這是一種中國封建社會對女性的戕害與整體性摧殘。

    中國婦女的纏足歷史,一般多認為源於宋代,在宋代的詩文中,已多有描繪。如 “ 一彎軟玉凌波小,兩瓣紅蓮落地輕 ” 。就是當時讚美小腳的寫照。導致了當時人們把小腳視為女性美必不可少的重要的條件。在男尊女卑的封建社會,很多女性為了取悅男性,甘願或者被迫忍受著非人的肉刑般痛苦,把一雙好腳,活生生的裹成了腳趾和骨骼變形的 ” 三寸金蓮 “。

    這就形成了一個社會對女性的整體迫害,在一種審美文化的扭曲中,顯得冠冕堂皇。

    纏足,其實是一種摧殘肢體正常發育的行為。婦女要承受極大的傷殘痛苦,這種使承受者極端痛苦的事,卻成為中國特有的一種社會風俗。

    纏足,在一種變態美學的籠罩下,成了套在中國婦女腳上的精神枷鎖和千年“ 腳鐐 ”。

    影響纏足習俗更深層次的因素,是中國的封建禮教,過去對婦女講究的是 “三從四德 ”等倫理綱常,宋明理學又把儒家文化的這一思想,推到了極致,女人從來都是男人的附庸,沒有真正的地位,被禁錮在閨閣之中。纏足,甚至成了防止女人私奔,無法走遠的一種手段。

    在這樣的禮教制度下,逼迫著父母甘願看女兒受刑,壓迫著女性難以抗爭。甚至有 " 大腳女人難嫁人 "的社會逼迫。不僅婦女成了犧牲品,也使得中國社會就猶如被纏足的女人,始終裹足不前……

    一雙小腳,是一個人的遭遇和不幸,一雙雙小腳匯聚在一起,就是一個社會對女性的戕害和整體摧殘,就是一種制度對人性的遏制與忽視。

    無論是從審美文化來看,還是封建禮教的倫理規範,纏足習俗都是悖逆了人性的健康與發展,都是對社會生產力的一種破壞性行為。可為什麼這種讓千萬女子痛苦不堪的酷刑,卻能延續千年,這是纏足習俗給人提出來的一種深思……

    清政府一開始禁止纏足,後來卻不禁反放,甚至滿族女子也開始纏足。其根本原因,是發現對統治階級有利,是對維護封建制度的倫理綱常和社會穩定有利。以致纏足習俗遍及華夏,包括臺灣。

    宋代是中國歷史文化的一個高峰,引世矚目。可就在這樣的文化背景下,出現了纏足文化這種扭曲甚至變態的審美時尚和社會趨向,不僅文人士大夫喜好,寫詩填詞的讚歎不已,整個社會也趨之若鶩,把小腳之美,推到了極致。

    從某種意義來說,這種扭曲的文化形態,淫靡之風的盛行,也是造成宋朝滅亡的原因之一。

    宋朝滅亡了,但對小腳的喜好,卻沒滅亡,反而繼續延伸蔓延,最終成為中國社會和文化的一種畸形現象。

    (以下圖片選自張豔秋攝影集)

  • 7 # 管理者洞察

    首先要糾正提問中的一個問題,那就是在古代並不是“女人要纏足”。女人纏足是被迫的,在四五歲時就被強行纏足了。

    纏足是在生理上為女性製造人為殘疾,從而限制女性的行動能力,讓女性在物理層面無法反抗男性的暴力與控制。

    久而久之,纏足成了一種傳統和文化,和一種男權視覺下的審美標準,成為女性“溫良恭儉”的象徵。讓女性自覺地戴上被奴役的精神項圈,讓女性在精神層面徹底成為男權的附庸。

  • 8 # 老克萊

    古代女人纏足據說是男的為了怕自己老婆造反逃跑,就故意把女的腳纏小迫害女性。沒辦法,在古代女性只是財產,就和你買只狗要栓個狗繩一樣,古代女子地位有多底下明白了吧古代人口少成活難,為了族群繁衍穩定就會有這種方法來防止女性意外損失(古人除了會說話會寫字會爭權奪利,和野獸有分別嗎),放眼世界不論東西方文明,大家都有這一段不光彩的歷史,可見只有社會生產力發展了,人都不為生存發愁的時候整體素質才有提高的可能。

    不過風水輪流轉現在是女權當道,我也是我老婆的寵物啦

  • 9 # AITg9374

    纏足是古代襪子的形式,可以在平時農村鄉下防範蛇蟲鼠蟻,野狗野貓,

    古代有些錢的人才纏足,沒錢的會光腳,纏足穿靴子,水滸中男女將都纏足穿靴子。

    但是後來逐漸發展成有錢人家小姐的標誌,而且腳越纏越小,成為攀比。最嚴重的是,古代說親是蓋頭的,只有腳是可以看見的。這就造成了嚴重的攀比,

    這事跟隆胸差不多,挺無聊的。

  • 10 # 趙烽欽

    對這個問題我來解答,是這樣的,古代人稱女人為內,就是不出門,不讓幹活,做為女人是叫男人看的,特別是大腳女人走起路來不好看,所以就叫女纏腳,把腳纏小,纏小以後走起路來是又扭又晃,好看。解放後男女都一樣,女人也和男人一樣幹活,小腳幹不成活,就取消了女人纏腳。那個年代封建資產階級思想受到了批判。不能不幹活,不能講究吃穿美。八零年後社會上又興起封建思想迷信。資產階級那一套又在社會上氾濫成災,有錢人家的女人不幹活講究穿美怎麼辦?纏腳又痛。大腳走路不好看。就把外國的高跟鞋引進來了,女人穿高跟鞋走路和封建社會小腳走路一樣。走起路來扭,好看。因此,現在的高跟鞋代替了過去的小腳。

  • 11 # 蕃薯與蛋散

    唉!為什麼要纏足!我也問一問你,現代女性為什麼要穿6寸以上高根鞋呢?我試過高根鞋特別是10寸就是受罪!為什麼思想大解放半邊天女性自動自覺穿高根鞋呢?道理是一樣。

  • 12 # 古越永哥

    古代女子纏足的根本原因,是為了滿足男人畸形、腐朽的審美觀。

    纏足始於宋朝,到明清時期得到了空前的盛行,並滲透到了社會各個階層。女人承受極大痛苦,為何硬是把一雙好好的腳纏成10釐米左右的長度?大概有以下三個方面的原因:

    一、古代男人近乎變態的審美觀。

    封建社會那些王公貴族整日荒淫無度,逐漸滋生出扭曲變態的審美觀,造成了女子以“小腳為美”畸形的社會風氣。

    二、男尊女卑的大男子主義思想作祟。

    把女人的腳纏成了“三寸金蓮”,女人連走路都困難了,自然沒有機會再去外面“拋頭露面”,即使心有不甘,也只能忍氣吞聲,聽任男人擺佈。

    三、歷朝歷代酸腐文人的推波助瀾。

    歷代文人騷客賦予了女性小腳的諸多讚美之詞,比如關於小腳的七個標準:瘦、小、 尖、 彎、 香、 軟、 正。

    纏足對女性來說是一件極其痛苦的事情,民間素有“裹小腳一雙,流眼淚一缸”的說法。女孩子一般從四五歲開始纏足, 到七八歲時基本成型。纏足一般分三個步驟:第一步裹腳趾,第二步裹腳頭,第三步裹腳面,一步一步循序漸進,充滿了痛苦和淚水。

    為了打造一雙稱心如意的小腳,除了用裹腳布纏足以外,還有其他一些令人難以忍受的纏足方法,比如把腳放在固定的竹片夾具裡,有的用厚石板強制壓迫,用於矯正腳的形狀,通常需要壓上幾個月,甚至更長。

  • 13 # 青言論史

    有關於何時何地起源的裹腳,目前已經很難考證得清楚了,大部分人認為,纏足之風氣在北宋開始流行,到南宋時期在漢人之中全面鋪開。

    很多人都說。是李後主喜歡小腳女人才有的纏足,但是作為被宋朝滅國的政權,這個習俗對全國能有多少影響,實在是未可知。但是纏足的全面流行,確實是宋朝理學家們的“卓越貢獻”。

    理學家們鼓吹“三從四德”,認為女子是男性的附庸品。而為了貫徹這種思維,讓女子大門不出二門不邁,裹足自然就是不錯的執行手段了。再加上南宋那個著名的偽君子朱熹一番論證,裹足就成為了每一個漢家女兒必須要有的一項操作了。

    最可嘆的是,在清朝入關的時候,伴隨男子“留髮不留頭”命令的,也有禁止女子纏足的詔令。結果阻力太大,迫使清廷廢除了這一政策。這種陋習居然成了要求民族權利的勝利果實,真是可悲可嘆。

  • 14 # 溫讀

    裹腳,也叫纏足,中國古時陋習。

    裹腳就是把女子雙腳用布帛纏裹,把腳變成為又小又尖的“三寸金蓮”。因為“三寸金蓮”一度是中國古代女子審美的重要條件。

    一:統治者

    不管各類學者如何研究裹腳的起源,都和當時的皇帝有關。南唐李煜喜歡女子小腳,裹腳後纖細的美感,舞姿更加優美,自此後宮便開始纏足,慢慢的就流傳到民間;隋朝隋煬帝也是;唐玄宗寫的《楊妃羅襪》中“仙子凌波去不還,獨留塵襪馬嵬山;可憐一掬無三寸,踏盡中原萬里翻”。統治者的喜好對社會審美的重要影響因素,皇上喜歡什麼,民間就流傳什麼,裹腳習俗自此慢慢便普及。

    二:文人

    “金蓮”、“三寸金蓮”、“香鉤”都是對小腳的讚美之詞。

    蘇東坡的菩薩蠻詠足“塗香莫惜蓮承步。長愁羅襪凌波去。只見舞迴風,都無行處蹤。

    偷穿宮樣穩,並立雙趺困。纖妙說應難,須從掌上看。”

    文人不斷對小腳的讚美,一定程度也影響了社會的審美觀,女子聽此優美的詩自然希望自己成為詩中美人。小腳順理成章成為女子們評判美的標準。

    三:男權社會

    對於古代男尊女卑的不平等地位,而古時莫名的男性喜歡小腳的畸形風氣橫行,女子不得不忍痛去改變自己,以此來取悅男性,久而久之便成為了習俗,甚至到後面制止裹腳發生“男降女不降”,禁令被迫撤銷,由此可見毒害之深。

    百年前的中國,“三寸金蓮”一詞語已經完美的表達了當時男性社會的主流審美觀,從而影響女子們審美重心已經不放在姣好的面容、豐滿的身材上,對足美更是執著,久而久之的崇拜小腳深入女人心。

    古人審美無法苟同,好在纏足陋習如今終於消除。

    以上。

  • 15 # 趙志軍001

    婦女的裹足是對婦女殘忍的摧殘。

    人的腳這個器官,本來是用於行走的,可不知在何年何月,也不知是誰發明興起的,把婦女的腳嚴重裹成殘廢,使他們終生不能正常走路,至於出門趕集,或者是回孃家,跌跌撞撞的一路疾行。

    那麼,舊社會的婦女,為什麼要這樣走路呢?

    因為他們用於走路的腳,還是在幼兒時期就將腳趾摺疊,然後用布纏緊在穿上木鞋,是他們的腳停止發育就此殘廢,其痛苦和悲慘,讓女孩子們受到難以忍受的痛苦,心靈受到極大的創傷,想想都令人毛骨悚然,更為悲慘的是這些女孩子在裹足其間,頸上的疾病不時的出現,多以雞眼和死皮為主,每隔十天八天的,就要剔除一下雞眼,和死皮,不然她們的雙腳無法站立,而且專心的疼痛。

    那麼是什麼時候開始對婦女裹足的呢?

    至於什麼時候開始這還真不好說,這是從歷史書或是歷史小說找出隻言片語,人們還記得水滸傳吧,在母大蟲僱大嫂營救他的兩個兄弟時,就有這樣的描寫,當他們劫獄成功逃走的時候帶了許多女眷,稱說這些女眷虧的是鋤頭大腳,走起路來很快,才沒有被官兵追上,看來當時已經有小腳的女人了。

    再有就是明末清初的時候,清朝政府統一全國以後,對百姓實施剃髮易服的政策的同時,又對漢族人的一些風俗習慣 不干涉,其中就包括婦女的裹足,可見,婦女的裹足在明朝的時候,就已到了鼎盛的時期。

    那麼在古代為什麼要強迫婦女裹足?

    我聽老人們講,在清末和民國時期他們生活的那個年代,男人們娶媳婦兒看的不是臉上的模樣,而是看她的腳是大還是小,大腳的姑娘是嫁不出去的,只有小腳的姑娘才受到男人的青睞。

    究其原因那還是封建思想的作怪,男尊女卑,女子無才便是德,女人只能呆在家裡,大門不出二門不邁,一雙小腳就限制了他們出門逛街的權利。

    誰家大姑娘小媳婦兒要是去逛大街,會被說成是瘋瘋癲癲大逆不道,辱沒家風,一雙小腳,讓女人們真的無法去逛大街,只能呆在家裡侍候公婆,侍候丈夫帶好孩子才是美德,三從四德的思想像一條無形的鎖鏈,緊緊的束縛著婦女的命運。

    對婦女悲慘的遭遇,清朝道光皇帝就曾提出不贊成婦女裹足,但只是一紙空文,直到辛亥革命後,孫中山先生提出禁止裹足,並廢除這一陋習,至使廣大婦女才從困苦中解脫出來,解放後,在全國各地,徹底廢除了這一陋習。

  • 16 # 福言文苑

    這是一種中國封建社會對女性的戕害與整體性摧殘。

    中國婦女的纏足歷史,一般多認為源於宋代,在宋代的詩文中,已多有描繪。如 “ 一彎軟玉凌波小,兩瓣紅蓮落地輕 ” 。就是當時讚美小腳的寫照。導致了當時人們把小腳視為女性美必不可少的重要的條件。在男尊女卑的封建社會,很多女性為了取悅男性,甘願或者被迫忍受著非人的肉刑般痛苦,把一雙好腳,活生生的裹成了腳趾和骨骼變形的 ” 三寸金蓮 “。

    這就形成了一個社會對女性的整體迫害,在一種審美文化的扭曲中,顯得冠冕堂皇。

    纏足,其實是一種摧殘肢體正常發育的行為。婦女要承受極大的傷殘痛苦,這種使承受者極端痛苦的事,卻成為中國特有的一種社會風俗。

    纏足,在一種變態美學的籠罩下,成了套在中國婦女腳上的精神枷鎖和千年“ 腳鐐 ”。

    影響纏足習俗更深層次的因素,是中國的封建禮教,過去對婦女講究的是 “三從四德 ”等倫理綱常,宋明理學又把儒家文化的這一思想,推到了極致,女人從來都是男人的附庸,沒有真正的地位,被禁錮在閨閣之中。纏足,甚至成了防止女人私奔,無法走遠的一種手段。

    在這樣的禮教制度下,逼迫著父母甘願看女兒受刑,壓迫著女性難以抗爭。甚至有 " 大腳女人難嫁人 "的社會逼迫。不僅婦女成了犧牲品,也使得中國社會就猶如被纏足的女人,始終裹足不前……

    一雙小腳,是一個人的遭遇和不幸,一雙雙小腳匯聚在一起,就是一個社會對女性的戕害和整體摧殘,就是一種制度對人性的遏制與忽視。

    無論是從審美文化來看,還是封建禮教的倫理規範,纏足習俗都是悖逆了人性的健康與發展,都是對社會生產力的一種破壞性行為。可為什麼這種讓千萬女子痛苦不堪的酷刑,卻能延續千年,這是纏足習俗給人提出來的一種深思……

    清政府一開始禁止纏足,後來卻不禁反放,甚至滿族女子也開始纏足。其根本原因,是發現對統治階級有利,是對維護封建制度的倫理綱常和社會穩定有利。以致纏足習俗遍及華夏,包括臺灣。

    宋代是中國歷史文化的一個高峰,引世矚目。可就在這樣的文化背景下,出現了纏足文化這種扭曲甚至變態的審美時尚和社會趨向,不僅文人士大夫喜好,寫詩填詞的讚歎不已,整個社會也趨之若鶩,把小腳之美,推到了極致。

    從某種意義來說,這種扭曲的文化形態,淫靡之風的盛行,也是造成宋朝滅亡的原因之一。

    宋朝滅亡了,但對小腳的喜好,卻沒滅亡,反而繼續延伸蔓延,最終成為中國社會和文化的一種畸形現象。

    (以下圖片選自張豔秋攝影集)

  • 17 # 管理者洞察

    首先要糾正提問中的一個問題,那就是在古代並不是“女人要纏足”。女人纏足是被迫的,在四五歲時就被強行纏足了。

    纏足是在生理上為女性製造人為殘疾,從而限制女性的行動能力,讓女性在物理層面無法反抗男性的暴力與控制。

    久而久之,纏足成了一種傳統和文化,和一種男權視覺下的審美標準,成為女性“溫良恭儉”的象徵。讓女性自覺地戴上被奴役的精神項圈,讓女性在精神層面徹底成為男權的附庸。

  • 18 # 老克萊

    古代女人纏足據說是男的為了怕自己老婆造反逃跑,就故意把女的腳纏小迫害女性。沒辦法,在古代女性只是財產,就和你買只狗要栓個狗繩一樣,古代女子地位有多底下明白了吧古代人口少成活難,為了族群繁衍穩定就會有這種方法來防止女性意外損失(古人除了會說話會寫字會爭權奪利,和野獸有分別嗎),放眼世界不論東西方文明,大家都有這一段不光彩的歷史,可見只有社會生產力發展了,人都不為生存發愁的時候整體素質才有提高的可能。

    不過風水輪流轉現在是女權當道,我也是我老婆的寵物啦

  • 19 # AITg9374

    纏足是古代襪子的形式,可以在平時農村鄉下防範蛇蟲鼠蟻,野狗野貓,

    古代有些錢的人才纏足,沒錢的會光腳,纏足穿靴子,水滸中男女將都纏足穿靴子。

    但是後來逐漸發展成有錢人家小姐的標誌,而且腳越纏越小,成為攀比。最嚴重的是,古代說親是蓋頭的,只有腳是可以看見的。這就造成了嚴重的攀比,

    這事跟隆胸差不多,挺無聊的。

  • 20 # 趙烽欽

    對這個問題我來解答,是這樣的,古代人稱女人為內,就是不出門,不讓幹活,做為女人是叫男人看的,特別是大腳女人走起路來不好看,所以就叫女纏腳,把腳纏小,纏小以後走起路來是又扭又晃,好看。解放後男女都一樣,女人也和男人一樣幹活,小腳幹不成活,就取消了女人纏腳。那個年代封建資產階級思想受到了批判。不能不幹活,不能講究吃穿美。八零年後社會上又興起封建思想迷信。資產階級那一套又在社會上氾濫成災,有錢人家的女人不幹活講究穿美怎麼辦?纏腳又痛。大腳走路不好看。就把外國的高跟鞋引進來了,女人穿高跟鞋走路和封建社會小腳走路一樣。走起路來扭,好看。因此,現在的高跟鞋代替了過去的小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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