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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王生說創業

    要不要入職首先要問清楚自己這份工作是不是你喜歡的行業與職位?如果說是自己喜歡的行業或者說是自己喜歡的職位,不管試用期延長多久,我都建議你去入職。假如說你是一個新人。如果說你是一個老鳥。那從另當別論。

    說句心裡話,現在的企業真正缺的不是人,而是人才,是真正的人才。什麼是真正的人才?除了自己的專業以外,更重要的是你的忠誠度和你的敬業度。如果說你真的是一個人才的話,不要說六個月的試用期,可能一個月你就會轉正。

    做為一個剛入社會的新人,一定要明確自己喜歡的到底是什麼? 一定要做好自己的一個職業生涯規劃。對一個新人來說,第一份工作是非常非常重要的,一定要謹慎。其實換一個角度來說,與其說找一份好的工作,還不如說是在找一個好的上司。只有好的上司才能夠引導你走向更高的目標。當然,企業的品牌與系統也是非常非常重要的一個考量。以上就是我的一些建議,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 2 # 二胖與黑哥

    要是我會第一時間找人事問清楚,或者找面試你的人,到底是什麼原因造成的,不管是什麼原因,都是他們公司的藉口,只要不守信用隨意變更試用時間我不用思考也不會入職。沒有什麼工作試用期需要6個月來適應的,剛畢業的實習生3個月就己經是期限,你一定要認真思考,不要為了找工作而找工作,提出這樣要求的公司目的就是想你廉價出賣自己的勞動力而已!唯利是圖的公司,進入這樣的公司不會有很好的發展,請珍惜自己的價值,遠離這樣的公司!

  • 3 # 聊聊體育

    這個主要看你個人。

    你要是十分在意這份工作,就忍著。

    如果不屑於對方的套路,就拉倒。

    如果模稜兩可的話,那就要看你在這次入職過程中是處於什麼地位。

    如果是弱勢一方那就忍著。

    如果面試時就比較強勢,那可以繼續保持,問清楚出原因不卑不亢,實在不行就拉倒。

    最後一個就是有些公司試用期就是3個月起,轉正與否看錶現的,我們公司就是大多數三月評定,基本都能順利轉正,但是也有個別的員工,確實能力水平較差,需要繼續考察的,這樣就會延長試用期。

    同樣,也有試用期表現很優秀的,提前轉正,但是這個就更個別了。

  • 4 # AllenLiu

    我覺得你應該先去考慮這份工作,你到底想要得到什麼。現在去選擇工作的時候,你所獲得的報酬已經不在僅僅是選擇工作的唯一原因。比如我在新的企業當中,是否能學到對我有用的東西,對我的個人職業成長是否有幫助。我是簡單在重複過去我已經做過的工作,還是到了新的企業我可以創新應用我所學的知識。我在新的企業當中,一直在輸出,還是可以有不同的內容對我個人是輸入的。當然,我個人覺得如果你在面試過程中談好了是3個月的試用期,結果變成6個月,確實企業有不太對的地方。但是我覺得只要你還沒有入職,還沒有簽訂合同,一切都是在變化的,取決於你更看重什麼。並且我希望你問清公司,三個月變六個月,公司是基於什麼出現了變化。如果公司本身是一個大的平臺,可以讓你穩步的成長,可以接觸很多你沒接觸過的東西,不妨考慮一下,每一次的經歷,都沒有白經歷的,加油。

  • 5 # 安德書畫堂

    “試用期”是雙向的,企業試用求職者的同時,求職者也在看(試用)企業。試用期滿了,是否正式入職(籤合同),其實企業要權衡,個人也要慎重考慮。

    面對企業要求延長試用,作為求職者首要考慮的是:經過在試用期裡對公司近距離的觀察,公司是否有前景、公司風氣好不好,再根據這些因素去判斷,決定去還是留。

    決定”去”就簡單,直接走人;決定“留”的話,建議先向公司瞭解清楚,延長“試用期”的原因。據我看一般是因為自己的工作表現,公司才會延長試用。那就儘快找出自身表現不足之處,儘快改正,儘快適應公司要求,這樣才有利於順利結束試用,正式成為公司一員。

    至於試用期應該多長、試用期內的工資、社保等應該怎樣計算等,勞動部門都有明確的規定。因為存在一定的地區差異,具體要如何處理可能會有些不同,但總體來講,求職者權益是會受到保障的,不必擔心。如果個人認為公司的處理有問題,可以直接向當地勞動部門諮詢或者直接投訴就可以了。

  • 6 # YinG

    遇到這樣的情況是每一個求職者都很厭惡的,你可以在面試的時候和我說清楚,但是不可以涉及欺騙我,我相信你就是這樣的想法。

    其實子任何工作崗位,都存在類似這種情況,現如今好的工作難找,大多數人也就算了,所以也助長了這樣的風氣一直蔓延在職場環境中。

    |遇到職場不公,勇敢說NO!

    你可以想象一下,在剛入職的時候就出現這種欺騙性的情況,那在你以後的工作中,你會遇到更多的類似情況,這樣會導致你工作的積極性下降,嚴重影響你的工作效率,也會讓公司覺得你的個人能力不行,這樣的惡性迴圈,最終會導致你被辭掉。失去這樣的工作不可惜,但是你會失去你的時間和精力,從而失去學習的動力,這樣也會耽擱下一個工作的開展,所以遇到這種在信用上有問題的工作,不如重新找一找,俗話:女怕嫁錯郎,男怕入錯行!別讓你的選擇耽誤你的職業生涯。

    |詢問具體原因

    有些公司會對求職者進行測試,看你遇到這樣的情況會做出什麼反應,你做的相關反應會影響你日後在公司所面臨的資源傾向,只有優秀的人才才能享受最好的待遇和上升空間。所以我想和你說的就是,在你沒有正式和公司簽訂合同時,你都可以把這些當做對你的考驗,怎麼處理就是你能力的體現了。

    總的來說,職場遇到問題,還是要巧妙的告知對應的人你是怎麼想的,或者說你會怎麼做,這樣你也會得到他人的尊重,從而在工作中也會順順利利,我說的僅供參考,要結合你所面試的公司的實際情況去應對,妥善處理好你遇到的問題,也祝你在職場能夠步步高昇吧!

  • 7 # 書呆子

    如果這份工作如果符合職業發展需要,你很期待,試用期社保等沒有影響可以考慮,然後注意試用期待遇不低於正式工資80%,試用合同條款看清楚,有不對的地方就洽談或不籤.

    如果覺得工作各方面一般,就沒必要了

  • 8 # 饅頭寫手

    感謝提問。

    現在職場中用人單位的各種套路屢見不鮮,我想遇到同樣問題的人肯有不少。

    首先,一個公司的試用期如何定是有明確法律規定的,六個月是合法的但是違背了和您一開始談下的條件,畢竟當時只是口頭約定並沒有合約生效,您大可以提問的方式向hr說明問題不要以被欺騙者的心態去面對,您與公司是雙向選擇平復心情對待即可。

    其次,從試用期的長短也可以看出一家公司怎麼樣。試用期較長的公司走兩個極端,要麼是機制健全的大企業,要麼是死摳蠅頭小利的小公司。我的第一分公司簽了一家建築行業的上市公司算是較有規模的一家公司,當時試用期6個月但我不是很排斥,因為工資待遇差不多,包食宿試用期4200轉正4500,當時也是覺得這三百塊沒差多少,但如果試用期是按正式公司的80%甚至更低的話,可以考慮不去了,死摳這都點工資的企業想想也心塞。

    最後還是形勢,這份工作對您來說是否緊急,是否有發展前景,若您心心念念大可一試。

  • 9 # 木子楊杍

    這個你在面試的時候就要問清楚,到底幾個月。

    如果去入職的話題,就要個人事說清楚,試用期六個月的確是有一點久啊。可能公司覺得你不穩定。

  • 10 # 微企邦

    一般正常一年合同三個月,三年合同則是3-6月的試用期,特別是外企。

    我曾見過某位同學6個月試用期過後,還有適應期,也就是長達9個月的試用期。

    也曾見過1-2個月提前轉正,還不少。我個人覺得不必糾結於此。

    最主要的還是你對這個公司先有個真正的瞭解,你的崗位職能是否有興趣,有熱情?

    當你把這個問題梳理清楚,相信你會有答案。

    祝你好運。

  • 11 # 簡歷參謀Eric

    如果在面試時候說好的試用期是三個月,發了offer卻變成了試用期六個月,這種情況先不要考慮該不該去入職這個問題,而要考慮為什麼會出現這種情況。

    出現這種情況的原因

    1、這個公司發offer的員工可能弄錯了,屬於工作中的失誤。這種情況下可以致電詢問了解清楚情況,確認是因為失誤出錯還是其他原因,如果是工作人員的失誤,請一定要求重新其補發一份offer,以確保自己的利益。

    2、當天面試的候選人中,又比你更優秀的人,而且也接了offer。那麼HR就要想辦法讓你自己放棄offer,就會在offer上故意這樣改下試用期或者東西啊其他小動作,讓你自己放棄這個機會。畢竟定崗定編定員是有限制的,不能多。

  • 12 # Molly小秘書

    這個事情在於法律和公司要求,我結合兩個實際來說。

    第一,實際案例

    勞動合同內容,茉莉就在一個外企工作過,合同是3年,所以試用期是6個月。入職的每一個月都有導師跟進,一般沒有人提前過試用期,都是按照規定操作就是。

    在面試的時候,HR也說得很清楚,他們這邊的試用期是6個月的。

    所以雖然6個月也比較難捱,我還是過去了。

    另外朋友小東去了一個民企,合同是1年,試用期兩個月。他順利的就通過了試用期。但是另外一個同事美編,卻因考核沒有達標,所以試用期延長了一個月,實際上就是三個月。

    第二,處理方式

    例如題主你說的,面試是3個月試用期,offer就說是6個月,這個你要和人事確認清楚,其實部門經理有時候也對這些沒有想法或者是不清楚,人事,負責勞動關係還有薪酬績效管理,他們按理來說應該清楚才對。

    第三,結合實際處理

    所以就是要看你的勞動合同期限還有就是人事是如何解釋。其實一般來說,人事對於這個內容是十分敏感的,尤其是放出了offer以後,不應該會錯。希望你能儘快找到好工作。

  • 13 # 職場中年道

    這個不能用單純的“該”或者“不該”來回答,先要弄清楚情況。

    勞動法規定,只有三年期的合同才可以有六個月的試用期。如果合同的確是籤三年,不說了;如果只有一年,那麼這就是違法。

    先別急著否定這家違法的公司,你問他家HR,為什麼不是三年合同還有這麼長試用期。如果你指出來,他改了,也就算了。可能是失誤,也可能是想趁著求職者不清楚或者靦腆佔便宜,但既然改過來了,不算大事,工作比較難得,以後入職了多留點心就是。

    如果不改,堅持這種違法行為,甚至表示我們公司一直這樣等等,那就可以考慮不要入職了。在這上面肆意剋扣員工利益的,大機率不是什麼好公司,如果不是真的很需要很喜歡這份工作,沒有必要選它——剝削員工的方法多了去了,剝削員工也是老闆們的夢想,但是做得這麼不講究,說明老闆既蠢又壞,以後什麼奇葩事情都能有。

    如果沒有違法,是三年期合同六個月試用只是和麵試時說的不一樣,那麼聯絡當時面試你的人,表示很感謝給了offer,然後轉折,但是——當時說的是三個月,現在是六個月,想問一下具體情況。

    面試的可能是你未來的上司,他不一定清楚人力那邊的規定,可能隨口說錯了。那他要麼向你解釋,要麼向HR詢問,都對你有利。

    也有可能是人力那邊不知道他已經對你說了三個月,於是按照常規操作寫了六個月,那麼這個可能可以糾正,或者給你一個詳細的解釋。

    這是他們內部的操作失誤,不管最後有沒有把offer的六個月變回三個月,一般來說都會對你有一點歉意,這也是有利於你的情緒。

    如果大大咧咧地表示你怎麼那麼計較呢,不就是試用期嗎怎麼怎麼地,這才是你需要注意的:不重視員工的權益,不重視自己的錯誤,這樣的公司文化或者上司肯定要打低分,那麼它給你的報酬或者機會,值得你入職嗎?

    其實就我個人覺得,如果真的是值得長期幹下去的工作,試用期具體是三個月還是六個月並不重要,對方給的解釋馬馬虎虎差不多能接受就行了,試用期少的那部分薪酬福利也不算多,看長遠些。

    但是需要注意一點,很多公司試用期是不給交社保的!這是明目張膽的違法,奈何法不責眾已經成了慣例,包括很多很好很有名的公司都是如此——有的會在轉正後給你補交一部分,但連續的社保很重要。

    醫保規定每個地方不同,我這邊是中斷三個月那麼又要重新觀察六個月才能報銷住院;養老保險,好像有的地方需要連續多少年才有購房或者落戶的資格;生育保險,女生要注意了,如果沒有連續繳納六個月就生寶寶,那是不能報銷的。以及公積金,也是要連續一段時間後才能辦理貸款的。

    如果試用期有六個月那麼長,公司又在試用期不交保險,這些問題就需要你們解決了。可以和公司協商,如果到期未轉正,這些費用可以自負但麻煩HR辦理;或者先以靈活就業人員的身份自己繳納(生育保險不能自己繳納)。

    總之,這不是一個非黑即白的世界,三個月和六個月並不很重要。你首先需要搞清楚情況,然後根據這種情況發生的原因,以及發生之後對方的態度,來對這家公司這份工作做更詳細的判斷,這比面試時候的空談獲得的資訊要有用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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