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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微詩陽春白雪

    魚與熊掌不可兼得

    魚是生活在水裡的,如果捕魚必須下水去捉。

    熊掌是熊的掌,必須捉住熊才能取下熊掌。熊一般生活在原始森林裡,要抓它,必須進入叢林地帶才行。

    這樣看來,魚和熊是不同環境下生存。人的行為具有唯一性。就是你下水就無法去叢林之中,你去叢林之中就不能下水。所以魚和熊掌不能兼得是正確的。就如同你想享受安逸卻同時體驗運動場上的激情一樣,不可能。因為人沒有分身術。

    公安人員在查案子時。常常用嫌疑人,你在案發事,在幹什麼。只要你在別地就不可能作案。這就是透過人無分身術來判定。

    所以,你行善事,就是善人。你作惡,就是惡人,你作惡還想享受英雄稱號,這可能嗎?

    魚與熊掌不能兼得,告訴我們,志向很重要,不要三心二意,朝秦暮楚。立場不穩定。選擇好志向,就要走下,才有成果,才有出息。

  • 2 # 山會長

    “魚和熊掌不可兼得”,我的理解和感悟是,人生就是一個不斷選擇的過程,而這種選擇,應該本著風險低、價值高的趨向原則來進行,即選擇風險低、價值高的事項。

    “魚與熊掌不可得兼”是一個成語,出自孟子《魚我所欲也》:“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者也。 ”意思是,魚是我喜歡吃的,熊掌也是我喜歡吃的;如果不能都吃,那麼我捨棄魚選擇吃熊掌好了。這個成語的本意不是說二者必然不可兼得,而是強調當如果不能兼得的時候,我們應當如何取捨。

    人生是一個過程,這個過程由無數的小過程組成,而這些過程又可以分為兩類,一類是選擇性的,如選物件、找工作,另一類是活動性的,即做,如工作、購物、旅遊等。無論是什麼樣的過程,都需要管理,而管理的目的是控制風險,即將風險降到最低,反之,也就是追求價值的最大化。

    所以,人們的所作所為,包括選擇,總是要考慮到價值和風險,透過權衡,選擇和做風險小、價值高的事。

    譬如,“生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若為自由故,二者皆可拋”(裴多菲)。是因為自由比生命和愛情更加可貴,更重要和具有價值,所以才會選擇自由,而捨棄生命和愛情。

    正如孟子所言:“是故所欲有甚於生者,所惡有甚於死者。”意思是,所以說人們所追求的,有比生命更寶貴的東西(那就是“禮義”);人們所厭惡的,有比死亡更嚴重的事(那就是“不義”)。

    風險是存在於過程中的,人生有無數個過程,也就有無數的風險,所以,要控制這些風險,獲得好的人生結果,就需要趨利避害、揚長避短,就需要選擇有價值的事做,也就是需要選擇和做風險小的事。這樣,人生的命運結果就是好的,就會是一個有福的人,幸運的人。

  • 3 # 餘樂書生華哥

    “魚和熊掌不可兼得”其後一句是“舍魚而取熊掌者也”原意是說

    兩種事物不可以同時得到的話,要取其中價值高的一個,借喻人要追求崇高的精神境界,不能為一些俗世俗物所誘惑。而單獨針對這句話,我覺得還可以有一些不同的理解方法。

    首先我們可以理解為道不同不相為謀,一個團隊裡,積極向上的人和消極怠工的人是無法共同協作的,一個集體裡,大公無私的人和自私自利的人也是無法走到一起的。生活中,志趣各不相同的人也是無法很好交流的!正所謂“物以類聚人以群分”。

    其次我們還可以理解為世間很多事難兩全。古人常說忠孝難兩全,而我們在生活中有很多事都要做出捨棄一方面的選擇,比如為了掙錢你可能要放棄和家人相守,為了工作要放棄自己的愛好,為了避免鄰里的糾紛捨棄一些自身利益,為了養家餬口忽略了自身的健康等等等等,此時此刻我們絞盡腦汁寫回答同樣要舍掉一部分休息和娛樂的時間!

    另外還可以理解為很多時候我們必須舍掉一些不好的東西才可能保全最有價值的東西,比如克服掉自己的惰性才能學有所成,改掉身上的惡習才能變得文明,改變自私自利的毛病才能境界高遠等等!

    仁者見仁智者見智,同樣的問題換個角度來看往往別有洞天!

  • 4 # 大龍Hamlot

    這不就是人生嗎?

    在我們的生命中其實一直在面臨選擇,我們在選擇是否要做一個乖乖仔,在選擇要去哪個大學,在選擇將來要和誰共度一生。

    其實這只是把一個宏大跨度的真實給簡化濃縮成了一句話,一個故事。

    “我們不可以雙腳踏上兩條分道揚鑣的道路。”

    這也是我的解讀,其實這句話還是很樂觀的一個想法,因為魚和熊掌都是好物,山珍與海味二選其一,但是大多數的人生中,你並不知道你面臨的選擇到底是不是好物,是不是有益於你自己的。

    也不止有兩個選擇,或許更多,但也有可能,你在某些時候根本沒有選擇……

    因此我們除了作出選擇,還需要有一個心,那是你自己的態度,不管選擇的將來如何,會是好或者壞,我們都要告訴自己“不忘初心”

    不忘初心,方得始終!

    共勉

  • 5 # 國學精謀

    《魚和熊掌不可兼得》的理解和感悟

    首先了解一下,”魚和熊掌不可兼得”出自於孟子的《告子上.魚所欲也》,作者孟子名軻,提出了著名的“仁政“思想,被稱為“亞聖“。

    [原文]:”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兼得,舍魚而取熊掌也。……”。孟子的本意是兩者必然不可兼得,而是強調當如果不能兼得,我們應該如何取捨。

    首先從字本義理解,魚和熊掌都為生活中事物,在面對魚和熊掌不可兼得的情況下,熊掌的價值高於魚的價值,所以孟子選擇了舍魚而取熊掌也,由此孟子也間接的告訴了我們在面對價值和利益攸關時的一種取捨之道。

    那麼我對“魚和熊掌不可兼得”的理解是對於兩個價值不同的東西,我會先選擇高價值的東西,但同時兼顧適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也就好比”魚”和”熊掌”一樣,哪個最適合於我,我會先選擇哪個。那具體的理解有三點:

    ♥1,在個人生活方面,面對”魚和熊掌不可兼得,我會選擇最適合於我的。就像我們生活當中的衣食住行,也並不是最好的就一定最合適的。還有我們給客戶的產品,也不一定把最好的產品給客戶,客戶就滿意,而是我們要提供最適合客戶質量的產品給客戶。再比如婚姻家庭也遵從這一原則,”適合的,才是最好的。”,就像我們找物件一樣也首先看合不合適,再相處,也就是這個道理。

    ♥2,在工作、國家利益方面,面對“忠和孝”,也與“魚和熊掌”同理,自古忠孝難兩全,在面對忠於國家還是盡孝,總是國家利益大於個人利益,所以在國家利益面前會選擇忠,而放棄孝;但在工作方面往往會放棄忠而選擇孝。

    ♥3,在個體不同方面,每個人面對不同利益方面,不同的人會作出不同的選擇。如販毒,吸毒人員為了錢財,挺而走險,置生命於不顧。在生命與錢財之間,販毒、吸毒人員選擇放棄生命而選錢財。

    最後透過”魚和熊掌不可兼得”的這一哲理,使我明白在金錢利益面前要取之有道,合適的才是最好,在忠孝面前做到盡忠盡孝,既要工作好,又要孝敬好父母,這就是我對這一哲理的感悟。

  • 6 # 佳佳小文

    “魚與熊掌不可得兼”出自孟子《魚我所欲也》:“魚, 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 掌者也。孟子老人家對這兩個選擇,取了一個“熊掌”。

    這和咱們人生一樣,條條大路通羅馬,一次只能選擇一條路。不能分身,不能“在同一時間踏進同一條河流”。孟子高速我們生活中應該懂得取捨。

    那取捨之後呢?

    我想到了張愛玲的小說《紅玫瑰和白玫瑰》,裡面有一段經典:也許每一個男子全都有過這樣的兩個女人,至少兩個。娶了紅玫瑰,久而久之,紅玫瑰就變成了牆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玫瑰還是“窗前明月光” ;娶了白玫瑰,白玫瑰就是衣服上的一粒飯渣子,紅的還是心口上的一顆硃砂記。

    一個如果不結婚,有無限個可能。但是已經結婚了,就是做了一個選擇。你會不會是那個娶了白玫瑰還惦記著紅玫瑰的人。

    不僅僅是結婚,人的一生每天都面臨著取捨,有些簡單,比如早上吃油條豆漿,還是吃包子粥,有的很難,比如我應不應該換個公司上班。可以說是每次取捨決定了我們的人生。要學會從每次取捨中學習,成長。希望你娶了白玫瑰,還是覺得白玫瑰是床前明月光。

  • 7 # 柳梢青

    任何決定都會有得必有失,得到的同時必定會失去。

    比如,一個已婚女人,如果專注於事業,就會影響孩子和家庭,如果專注於孩子和家庭,就會失去自己的事業。再比如,如果你選擇體制內的穩定和安逸,就會失去外面世界的機會和人生更多的可能性;如果你選擇了步入婚姻,就會失去單身時的隨心所欲和自由自在;如果你選擇了工作帶來的收入和安全感,那就得失去個人的休閒時光;如果你選擇了這個人作為你的老公,那就失去了其他人的可能性…

    人生就是一個選擇題。選擇的同時就意味著放棄。只要得之心所想,失之情所願,人生就沒有什麼遺憾!

  • 8 # 一句詞

    這句話不是說一定不能兼得,而是強調當如果不能兼得的時候,我們應當如何去從二者之間取捨。兩者中也有好的東西不要擁有太多,不然就體現不出其價值所在,意在提醒人們在面對取捨時應該如何抉擇。

    成語“魚與熊掌不可得兼”出自孟子《魚我所欲也》:“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者也。翻譯:魚,是我想要的東西;熊掌,也是我想要的東西。如果兩樣東西不能同時得到,那我只能放棄鮮魚而要熊掌

  • 9 # 黃金大哥

    魚是我喜歡吃的,熊掌也是我喜歡吃的;如果不能都吃,那麼我捨棄魚選擇吃熊掌好了。生命是我所追求的,大義也是我所追求的,當這兩種東西只能擇其一時,那麼我會捨棄生命而堅持大義。雖然生命是我所追求的,但當還有比生命更重要的東西時,我絕不會選擇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固然是我所厭惡的,但當還有比死亡更可惡的事發生時,即使面臨災禍我也不躲避。

    如果人心裡沒有比生命更看重的東西,那麼凡是一切可以保全生命的手段中,又有哪一種是不可用的呢?同樣的,如果人們認為所厭惡的事情沒有超過死亡的,那麼凡是能夠用來逃避災禍的壞事,又有哪一樁不可以幹呢?可見,雖然生存的理念非常必要,但追求的時候我們也會有所禁忌;躲避災禍的想法固然合理,但卻不是做人做事要考慮的。所以說人們所追求的,有比生命更寶貴的東西(那就是“禮義”);人們所厭惡的,有比死亡更嚴重的事(那就是“不義”),這樣的理念不只是聖賢才有,人人都有,不過聖賢能夠不丟棄罷了。

    一筐飯,一碗湯,對一個餓得要死的人來說,得到了就可活命,得不到就會餓死。可是沒有禮貌地吆喝著給別人吃,再飢餓的路人也不會接受;若是用腳把飯踢給人吃,就算是乞丐也難以接受。可如今,有的人對萬鐘的俸祿卻不問是否合乎禮義就去接受。其實,這優厚的待遇能為我帶來什麼?難道就因為我從此就有了華麗的住宅、妻妾的侍奉和他人的叩拜?難道就因為這些樓庭、美人和巴結的出現,那些曾經相比死亡我們都拒而不受的東西就因此變得可以接受了?有這道理嗎?這樣的做法只能表示一個人已經喪失了他心靈的本來面目,即“失其本心”。

  • 10 # 刀刀見骨

    任何一個事物都有其兩面性。如果可以兼得那當然很好。我們會把這種現象稱之為兩全其美。但是事實是很多情況下事物的兩面性都是出現對立和衝突現象的。只能二選一,能夠同時擁有的可能性很小。正如題所說出現了魚和熊掌不可兼得了。那麼我們就要拿出一個選擇的原則來。兩者相權取其輕了。這句話要完整的去理解的話,應該把前面和後面延伸出來的意思補全了。才能更加清晰明瞭。意思就是當事物如何處理都達不到兩全其美的情況下的時候,儘可能把事物的損失縮小到最小範圍之內。這裡表達了兩點。對立衝突和權衡利弊的原則。也表述了處理問題需要去把控的一個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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