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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森林裡的娜娜

    四十歲,人生才不到一半,離開不愛你的人,才能遇到一個真正愛你的人。四十到八十甚至九十、一百!是不是比二十到四十的日子更多?

    四十了,離異了,哭過笑過,繼續前行,挺好。一切都不晚,一切都可以重新開始。

  • 2 # 風嘯嘯74972587

    離婚與否,很令人糾結,歌曰:“人生難得再次尋覓相知的伴侶,生命終將難捨藍藍的白雲天”,知已、伴侶……,大江東去,浪濤盡,千古青春年華,故事前邊,人道是,曾經相愛相親……。“唉”,如果有過,當不忘初心,如果沒有,徒留無宜!塵歸塵,土歸土,如果生命中最終是水火難容,分手又何尚不是一種解脫?然而,人生路上崎嶇坎坷,能夠相伴相攜互為依託,又何常不是一種快樂!愛與恨,存乎於心,分與合,在乎於人!

  • 3 # 未婚的茶

    能和好的儘量和好,實在過不在去話呢。先追求子女的意見。他們要不離就不離。勝利總是需要堅持的。婚姻問題總是要以坦誠,反醒,檢討,退讓,包容,原諒,改正溶和兼併的方式面對的。忍一口氣心平氣和,退一步海闊天空。一聲道歉,化怒為笑,一聲沒關係,讓它過去,自責化了,一聲主動,一分尊重。

    沒有翻不過的山。

    你羨慕別人,別人也在羨慕你們。你們一分開,可能有人馬

  • 4 # 金如意的人生

    四十歲的女人如果老公不家暴,為了娃兒最好不要離婚,好男人一班都沒空,好男人都顧家老婆也不會讓出來,空起的呢也不是好男人,因為男人不好老婆才把男人讓出來誰要誰拿去

  • 5 # 世莉一號

    還是要看你的婚姻是否已經到了不可挽回的地步,如果生活在一起是不幸福的痛苦的,那何不放手,讓彼此都得到解脫。

  • 6 # 大樹聊感情

    離婚和年齡無關,和感情有關。

    離婚在這個時代早就不是什麼新鮮事了,而且離婚以後再嫁或是自己一個人也活得很幸福的女人比比皆是。

    很多女人拿年齡做藉口,無非是自己心裡沒底,沒有勇氣面對一個人的世界,又或是沒有獨立於這個世界的能力,如果是這種情況,那我勸你三四,因為就算離婚了,你也不會太幸福。

    但是如果有家暴或出軌的情況,還是勸你早離早了。

    我認識一個女人,丈夫脾氣不好,她一直敢怒不敢言,一直憋著,結果四十歲不到就得病去世了,醫生說和她長期心情不好有很大關係,丈夫也很自責,可回天乏術。

    一段不幸福的婚姻,走起來真的很辛苦,能問到可不可以離婚,相必你們夫妻關係一定不太好。

    認真思考,權衡利弊,我不建議你腦子一熱就跑去離婚,也不建議你在一段痛苦的婚姻裡繼續沉淪。

    找到適合自己的方向再去選擇,如果必須依靠某個人才能生活,那我就不勸你離。

    感情的事,你知,別人不知。這些話看看就好。

  • 7 # 秋逸162458451

    前年過年的時候,我爸爸的同學離婚了。

    爸爸和他的同學,都是六四年的,前年也五十多了。

    那兩口子都是他的同學,那個叔叔年輕的時候很帥,那會流行文藝青年,他大高個白面板穿著羊毛衫帶著眼鏡梳著三七分,在國企工作,別提多少女孩傾慕了。

    那個阿姨,年輕的時候身材高挑,杏眼柳眉,穿著高跟鞋長大衣,也在國企工作,別提多青春靚麗了。

    他們的父母也在國企工作,他們六零後一結婚就住在單位分的樓房裡。讓我媽這種外來打工妹羨慕不已。

    後來,越隨著國企的沒落,兩個人感情也漸行漸遠。

    他說她整天錢錢錢,俗。

    她說他整天扣扣扣(形容小氣),窮。

    他們有一個兒子,精心培養;屬龍的,畢業後在北京飄來飄去,不肯回我們這個小地方,又在大城市無處安家。

    我記憶中,從小學起每年過年就聽說他們兩口子吵架,有時候因為叔叔和其他阿姨曖昧。有時候因為叔叔不幹家務。有時候因為叔叔工資沒按時發放。……

    年年,阿姨來我家哭訴,說要離婚。我們從來沒相信過。

    前年突然,阿姨給我媽發了一張照片,是離婚證。

    離婚的原因是因為叔叔撿了一個金手串,偷偷給了他媽,不讓阿姨知道。阿姨突然明白,叔叔不光窮而且冷漠,心裡並沒有她。於是她說離婚。叔叔想,一個五十歲的更年期女人,離了婚能幹什麼,有本事就離。

    於是兩個人離婚了。

    叔叔退休後每個月拿兩千(扣掉保險後),還要繼續保持他年輕時的風采。出門要用髮膠把稀疏的頭髮梳成三七分。把穿了好多年的皮鞋擦的亮亮的。手上永遠帶著耀眼的大金戒指。

    阿姨,離婚的時候很大方,沒有爭房子爭錢,帶著她的退休金卡以及衣服就去了北京。

    去北京找了個管住的清潔工的工作。一邊工作一邊重新生活。

    每天充實的工作,節假日還能看見兒子,實在是幸福

  • 8 # 不要忘記47

    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有兒女已經進入大學教堂了,四十歲去離婚應該是少之甚少。這個年齡段是年富力強,工作,為人處事,世界觀的認識,家庭事物的處理,,贍養父母,培養孩子應該很有成就感了。事物都不是那麼絕對不出問題,如果夫妻有一方違法亂紀並經教育不能挽回外,都可以寬恕,忍耐。假如有一方提出離婚,老人,孩子怎麼辦?兩個人奮鬥了多半生,家庭財產怎麼辦?女方改嫁,扔了自己的孩子給別人的孩子過,心裡舒服嗎?安心嗎?況且四十歲很少有生育能力了,就是再生育也沒有撫養能力了。四十歲以後的夫妻,我勸你不要離婚的好!

  • 9 # 李愚公笑不死你740

    關鍵看離婚的理由是否充分。如果一方出軌或者家暴而且不肯改,那就只好離婚了。結婚不要隨隨便便,離婚不要草率。拿婚姻當兒戲,會遭報應的

  • 10 # 茗香留客飲

    40+,即使不幸也不離,那麼30+就有必要離?50+就更不能離了?

    離婚與否似乎不在夫妻關係好壞,而在於年齡,年齡小些,吵架就可以離婚了,似乎很有底氣,我年輕我怕誰……出了這家門,很快進入那家門。年齡大的,似乎不準離婚了,離了也再難找到好人家了,尤其女人,年齡越大越不能離,即使婚姻讓你喘不過氣來,也要扛住,否則,你會很慘的。不離可能喘氣困難些,離了就慘了。這時好象頗需要些理智似的,還要再算計算計的,離?不離?還是頗費心思的,經一番心理討價還價後,再權衡利弊,還是不離好,因為都40+了,也許50+了……總之,不離比離好。

    由此,想到古老的一問:婚姻基礎是什麼?

    有種說法也是廣而告之的,愛情是婚姻的基石。我以為牽強些。看看我們推開婚姻門之前的心態一一

    一些人,因相互引力而戀愛而愛情而結婚;有些人是因世俗原因,別人都結婚了,我也該結了,否則就會單著了;還有些人,因理智而非感情原因,走入婚姻殿堂的,這類人,一定是深度權衡了利弊才婚了……還有想靠婚姻改變命運的,可以沒有哪怕一點感情的,他們是隻問命運和前程的,婚姻在他們瞳孔裡,只是飄過生活的羽毛……

    帶進婚姻的無論是深情是功利是世俗,無論是誰,即使如第一類人靠引力深愛的,婚姻也都會越走越淡的,似乎是不可逆襲的人類情感定律。

    婚姻似乎沒有愛情純淨,各種心思和目的下,婚姻依然不朽。結了的人多,離了的人也漸漸的多起來,甚者住一晚,還沒等到回門,就嚷嚷著離婚……這時也許剛到25+年齡,本錢較30+又大很多。所以敢離。

    為什麼結了還要離呢?婚姻確實不是各花入各眼的。

    第一種靠引力結婚的人,往往對彼此都有要求,甚至對婚姻要求,遠高於其它原因進駐婚姻者。之所以要求高是緣於愛,越愛則越要求的高,婚姻往往不如意的多,甚至崩塌的多。因為愛情已是他們心底的人設,一旦人設稍有扭曲,心就會擰巴……所以婚姻往往不幸的多。

    其它的幾類,沒把感情看得那麼重。別人結了我也結外,別無他求,似有搭夥過日子之偉大婚姻觀,他們往往成為婚姻勝利者,最終白頭偕老……因為他們是無所期待抑或無所求,是對婚姻理解最簡單的,除了一日三餐過日子外,再無附麗。

    婚姻也是越簡單,越幸福的。幸福了,誰還離呢……

    那種死盯著愛情的婚姻,常常是不幸的。不幸的婚姻,30+40+50+60+,都會離的,若不離呢?變革自己適應婚姻,不變又不離,那就只能憋屈了……朋友,你說不是嗎?

    【圖取自網路若不妥速告即刪】

  • 11 # 老陳樂山

    離婚,是個沉重的話題。

    我個人認為,這的看年齡,看小孩的年齡。七年之癢時或者在三十歲左右時,心中萬般無奈、在不願意為了孩子儘可能的將就。如果孩子都大了,就該好好對待自己了。行就行,不行就不行。

    不要顧忌太多,只考慮好自己的感受,怎麼讓自己舒服就怎麼做。

  • 12 # 謝如冰

    事在人為女人到四十歲最好不離婚,夫妻之間實在過不下去了那隻能離,因為都解脫了,之後再找新的伴侶或單身生活都行。

  • 13 # 深圳說感情

    40+歲的女人,還有必要離婚嗎。

    你好謝謝邀請,對於這個問題的回答,我想每個人應該是兩方面的考慮,一是物質方面,嫁漢嫁漢穿衣吃飯。如果這個男人,可以給你語音,最起碼的生活保障,那我想是沒有必要離婚的,這個應該是最基本的生活保障。如果所有一切要你自己做,那是應該考慮離婚。

    考慮離婚的第二個方面是感情方面,40+的大女人了。生活在一起那麼多久了,自己想要的情感,要自己去引導,小夫妻過到了中年。自己想要的自己要表達出來,也要去做,才能得到結果。如果你要去做,她也願意去改變,那就沒有必要,相反的自己衡量。

    要不要離婚關鍵看自己,自己想通自己做決定。

  • 14 # 霧裡看花201393706

    說說我自己吧,我在九十年代初開始打工並且和父母一起省吃簡用,在九七年蓋了樓房並且還有幾間沒翻拆的瓦房,這樣拼只為不讓別人認為女兒就比男兒差,訂婚前沒有一分錢債,不想讓別人說我的家是上門女婿掙錢來的,就我的條件在當時如果我是男兒,找個女朋友都是可以用挑的,

    婚後我也繼續打工上著三班倒的班,在懷我兒子臨月了打算請產假,讓老公將我一年打工所得和年終獎金一起寄回家,回家生孩子要用的,結果他把這些錢一分不留全寄給他的父母,並且騙我說錢寄丟了,票根也丟了無法找回,他自己上班的錢也是往他家寄,生兒子難產無錢住院生死未卜,婆婆還在要求醫生要順產剖腹要多花錢,當時是我媽趕緊去借錢給我剖腹產和住院的錢,(出月子後找人查了這筆所謂寄丟的錢,一查全都在他家),我想過離婚又想孩子太小,又是上門女婿怕人家說得難聽,離婚若不再婚這老的老小的小叫我咋養呀?若再婚又怕別人待兒子不好。整天老公從不管孩子的吃喝拉撒,把孩子帶在身邊還要上班,如果孩子生病了哪怕半夜也是我打的送去醫院,天亮送回學校白天繼續上班,養大兩個孩子是多少個不眠之夜?孩子大點了我打算離婚,又擔心對孩子的心理有影響,又怕在學校抬不起頭,孩子在上中學時,懂事的孩子說:你等我畢業了會賺錢了再離吧,要不然我和妹妹年級越高花錢多你的壓力更大,這一拖快二十年了,兒子也畢業會賺錢了並且每月都把工資給我,說媽養他們兄妹不容易,對於這種喪偶式的婚姻也早已麻木,早已欲哭無淚,給這種無性無愛的婚姻劃上一個句話,可是辛苦半輩子掙下的一份家業,如果一分為二,兒子將來拿什麼做新房?如果財產不分割直接轉給兒子,我們還是共同在一個屋簷下生活,離或不離又有何區別?除了徒添笑柄,未來的兒媳婦又當怎樣看待我們?如果離了再婚,除了去給別人家帶孫子,還指望別人的兒女會給你好臉色看麼?唉,人到中年,只有自己愛惜自己的這一天不如一天的身體,守著自己的孩子,能幫孩子多少是多少,能存點積蓄養老就是最好的結局了。

  • 15 # 佛玉花緣的情感世界

    結婚離婚因人而異,不只40+,還有年齡更小的“丁克”一族。社會進步了,人們的生活豐富多元化了,看問題,也寬容不在走極端了。國家婚姻法明確規定,婚姻自由,願意走進圍城,過一種二人,三人世界的話,遂心如願,不願意,只要自己認為開心就成。

    有沒有必要,是每個人自己的選擇,不婚想單過,沒有什麼可不可以的,無可厚非。可以爭取父母同意,避免溝通不暢,造成不愉快。人的選擇隨著環境改變,都會有新的選擇,此一時,不管下一時。自由的飛翔,也是挺不錯的選擇。以前,老是在一起,這些年,單開了,覺得也沒什麼,心裡有愛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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